修辞表达原则之规范原则

2018-03-16 07:46王徐
科学与财富 2018年2期
关键词:语言规范

王徐

摘 要:修辞规范原则的具体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修辞语用要符合语言规范,二是指修辞语用要符合语体规范。本文拟从以上两个方面解析修辞表达的规范原则。文中多简单易懂的例证,以便读者理解,并从而引起读者对修辞表达的规范原则的重视。

关键词:修辞规范原则;语言规范;言语规范

1、语言规范

修辞语用必须符合语音、词汇、语法规范,这就是语言规范的具体内涵。

(1)语音规范

语音规范就是要大力推广普通话。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的共同语,已经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因此,我们必须继续坚持普通话的法定地位。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许多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我国还是一个多方言的国家,有的方言又有许多次方言。在交流中,必须运用普通话,否则就会产生误会。如:

一位南方的旅客在东北某小站下了火车,他问一位当地人:“师傅,请问这附近有旅店么?”“有,有,俺这疙瘩儿旅店贼多!”当地人一口方言,音如洪钟。这位南方的旅客一听,心想,出门就怕贼惦记,不如到下一个站再投宿,于是马上迈腿又上了火车。而那个东北师傅也正纳闷儿:告诉他旅店多,怎么反倒跑了,莫非这人想找地方开旅店不成?

例子中的“师傅”是东北本地人,用本地方言“贼多”回答南方旅客的问话。“旅店贼多”即“旅店很多”之意,而南方的旅客不了解东北方言“贼多”的含义,所以产生了误会。

在修辞语用中,不仅要坚持讲普通话,还应该发音准确。著名歌手刘德华在其经典歌曲《冰雨》中,误将“刽子手”唱成“刽(kuai)子手”;许多电视节目中也常常误将“绯(一声)闻”说成“绯(三声)闻”。像这样的读错音,唱错音的例子比比皆是。

(2)词汇规范

词汇是语言的建筑材料,说话写文章要从一个个词语开始。我们不仅要准确掌握词的声音,还要了解词的意义。然而,在修辞语用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一些词语用错的地方,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同音词语混用。有正确用法,如“药材好,药才好(某药品广告)”;也有错误用法,如经常有人将“寻人启事”写成“寻人启示”。

二是对词语含义望文生义,结果贻笑大方。有一次同学间闲聊,说到当年的热播剧《还珠格格》,一同学忽然感慨道:那时候大家都待在家里等着看剧,一到时间就万人空巷啊。“万人空巷”本是形容大家都在街上,意同人山人海,却被同学误用,结果令人啼笑皆非。

三是对词语的色彩和范围大小认识不清,褒贬不分。如某报有一篇新闻稿,其中有一句“刑警们倾巢而出将犯罪团伙一举拿下。”这里,用贬义词语“倾巢而出”来修饰英勇正义的刑警,实属不该。又如某小说中出现“一朝中大臣正气凛然道:‘我们应当沆瀣一气,共同击退敌军!”这样的病句,此作者连沆瀣一气这么艰涩的词语都知道,却用错了对象,实在可惜。

(3)语法规范

语法是语言的组合法则,专指组成词、短语、句子等语言单位的规则。语法规范就是要符合汉语组词造句的语法规律,使之通顺、简明、连贯。

通顺是表达的基础。如果表达者连话语都组织不好,又何谈传达准确的信息?许多文章中常出现句子成分残缺或多余的现象,如:

全国人民决心以实际行动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国庆节的到来。

此例中明显句子不通顺,宾语有多余成分。賓语中心“的到来”多余,因为“庆祝……国庆节”意思已经完整,加上“的到来”反而同谓语中心搭配不拢。

表达要简明。如果表达者在表达时用词累赘,重复啰嗦,那么就会使倾听者感到心烦,听不进去,从而影响交流;但如果过于简洁,但简而不明了,也会令人不解其意。

其次,语言表达还要连贯。所谓连贯,是指句子间的内在联系自然合理。然而,人们在修辞语用中,常出现病句。例如:

上课铃声响起了,班主任在教室里巡视,却看见一同学把脚伸在课桌外,嘴里还嚼着口香糖。老师生气地对同学喊道:“XXX,把口香糖吐出来,脚伸进去。”同学想了想,哭丧着脸:“老师,我做不到啊……”

此例中由于老师省略了必要的句子成分,从而使学生产生了歧义,使之误以为是先把口香糖从嘴里吐出来,再把脚伸进嘴里。这显然不是老师的初衷,老师只是想让同学把脚放规矩,放到课桌底下,并非放进嘴里。

语法规范还要求准确使用标点符号。标点符号是辅助文字记录语言的符号,是用来表示语句的停顿、语气或标示词语的。标点符号和文字是构成现代书面语言的两大组成部分。但有些人对此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标点是可有可无、可此可彼的。其实,标点和文字一样有表达作用,有的还具有文字所不及的表达作用。如:

①爸爸、妈妈和哥哥上班去了。

②爸爸,妈妈和哥哥上班去了。(“爸爸”是呼语)

③爸爸:妈妈和哥哥上班去了。(剧本中的台词)

以上三个意思不同的句子用词都相同,排列顺序也相同,如果少了标点,句子结构上和意思上的不同就要加些文字才能清楚地表达出来。

(4)文字规范

文字不属于语言学的范畴,但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是最重要的辅助性交际工具,因此,文字作为传递信息的工具,它的标准化、规范化是修辞语用信息运作的基本要求,也是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

文字不规范有以下几种表现:一是生造简化字。如轮胎写作“轮肽”等。二是借用同音字,即用别字。如“旦(蛋)花汤”等。三是方言代替。普通话中的“非常”在东北话里就变成了“贼”,如上文中的例子,让外地人费解。四是错字满街飞。如“百衣(依)百顺”、“骑(其)乐无穷”、“咳(刻)不容缓”等。有人认为汉字大致上像就行了,多一笔少一笔无所谓。我们真不能小看汉字的一笔一画,有时这一笔一画之差会闹出很多笑话。如:

通讯设备还不发达的年代,一位农村老大爷收到了儿子从城里寄来的信,信上说,他在城里这些年,因为努力工作很得老板赏识,赚了很多钱,现在寄一些回来,希望老爷子能过得好一点。但是没想到,孝顺的儿子把“钱”错写成了“线”。老爷子哭笑不得,寄这么多线回来,是想让我上吊么?

还有更让人毛骨悚然的例子:

刚进城的女儿给在乡下的娘亲写信保平安,信中写道,因为没什么文化又没有一技之长,所以还没有找到活儿做,但是幸好有一位善良的老大娘收留了她,她们正住在一起相互照应着。但是没文化的女儿将老大娘的“娘”错写成了“狼”,这可把在乡下的老母亲吓得不轻,跟狼住在一起,那还不得把人给吃的连渣儿都不剩?

我们从以上四个方面论述了语言规范的具体内容。以上错误是人们对汉语自身规律不清造成的,而要纠正上述这些语病,其根本还在于掌握汉语自身的语言规律。

2.语体规范

语体是为了适应不同的交际需要而形成的语文体式,它是制约语言运用的最高形式。因此,语体规范是规范原则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1)语言语体规范

语言语体是指语言要素和语言材料的功能类别。即语音、词汇、语法的语体分化和各种语体所拥有的典型的语言单位和语言材料。

(2)言语语体规范

语言通过运用,就进入言语。进入言语领域后的各种语体(公文语体、科技语体、政论语体、文艺语体等)都有各自的语言特征,从而形成了不同语体的不同风格,并在长期的语言运用中形成了一定的体式规范——语体风格规范。这种语体风格规范对修辞语用的影响面极大。因此,修辞主体必须认识并遵守言语语体风格规范,才能收到更好的表达效果和接收效果。

参考文献:

[1]《汉代汉语》(增订五版)上、下

[2]《修辞学与语文教学》

[3]《大学生必知的场景语言技巧》

[4]《教师口才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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