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保险市场2017年概况

2018-03-17 12:01
上海保险年鉴 2018年0期
关键词:上海

一、2017年上海市场发展概况

(一)业务发展总体情况

1.原保险保费收入1587.10亿元,全国排名第9位,同比增长3.87%

2017年1—12月,上海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587.10亿元,同比增长35.87%。其中,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428.61亿元,同比增长15.48%;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881.80 亿元,同比下降3.44%;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213.09亿元,同比增长11.12%;人身意外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63.60亿元,同比增长19.79%。

2.赔款与给付支出548.93亿元,同比增长3.81%

2017年1—12月,上海保险公司赔付支出累计548.93亿元,同比增长3.81%。其中,财产险业务赔款支出233.81亿元,同比增长5.06%;寿险业务给付237.08亿元,同比下降3.57%;健康险业务赔款给付62.86亿元,同比增长25.83%;意外险业务赔款支出15.17亿元,同比增长45.80%。

(二)财产险业务发展情况

1.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428.61亿元,全国排名第8位,同比增长15.48%

2017年1—12月,上海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428.6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7.46亿元,同比增长15.48%。其中,机动车辆保险、企财险、船舶保险、货运险和责任险五个主要险种原保险保费收入合计为359.25亿元,同比增长8.45%,占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的83.82%,占财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的74.43%。

2. 累计赔款支出233.81亿元,同比增长5.06%

2017年1—12月,上海财产险业务累计赔款支出233.81亿元,同比增长5.06%。

(三)人身险业务发展情况

1.原保险保费收入1158.49亿元,全国排名第9位,同比增长0.03%

2017年1—12月,上海人身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1158.49亿元(其中包括财产险公司经营的意外险、短期健康险原保险保费收入54.0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38亿元,同比增长0.03%。其中,寿险业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为881.8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45亿元,同比下降3.44%,占人身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的76.12%;健康险业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13.0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32亿元,同比增长11.12%,占人身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的18.39%;人身意外险业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63.6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51亿元,同比增长19.79%,占人身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的5.49%。

2.赔款与给付支出315.11亿元,同比增长2.90%

2017年1—12月,上海人身险业务赔款与给付支出315.1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89亿元,同比增长2.90%。其中,寿险业务给付237.08亿元,同比下降3.57%;健康险业务赔款给付62.86亿元,同比增长25.83%;意外险业务赔款支出15.17亿元,同比增长45.80%。

(四)中外资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2017年1—12月,上海中资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为1345.54亿元,占市场份额为84.78%;外资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241.56亿元,占市场份额为15.22%。

二、上海保监局2017年主要监管工作

(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为上海保险监管和行业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配合上海市和保监会部署的党代表选举工作,党委书记、局长裴光同志光荣当选党的十九大代表。通过党史教育、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学思践悟学懂弄通十九大精神。会前,赴西柏坡、上饶和韶山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会中,组织集中收看和原文研读;会后,广泛学习讨论,并组织全局干部集体瞻仰中共一大会址。培宣结合,引领全行业不断掀起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印发《上海保监局党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分别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和行业高管集中宣讲,通过专题会议、辅导报告和论坛演讲等形式向全行业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2.牢牢抓住“党建是最大的政绩”这个关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常态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着力提升干部党性觉悟。有序开展党支部换届工作,开展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推荐干部任内蒙古小海子村驻村第一书记,组织开展保监会驻沪单位联合运动会、扶贫捐赠、读书月等活动,关爱干部增强机关凝聚力,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综合素质。

3.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核心,筑牢反腐败制度牢笼和思想堤坝。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廉政教育,加强廉政制度管控,围绕“人、财、物、事”关键环节开展权力运行风险排查,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印发《上海保监局现场检查组纪律要求》,创新防控现场检查廉政风险。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对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和学会创新试行巡视调研,探索“协会脱钩”新模式下保险行业协会党风廉政工作管理新思路。

(二)持续推进保险监管“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保险监管制度现代化建设

1.创新开展《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研究》和《上海国际保险中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研究》课题,对标伦敦、新加坡和香港等知名国际保险中心,联合政产学研力量,描绘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宏伟蓝图,形成符合国际惯例、宏观和微观相结合、多位一体的保险风险防控体系顶层设计。两个课题填补了国际保险中心研究理论空白。

2.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深化上海自贸区保险备案管理改革,向保监会申请将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以下机构撤销审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审批和人身险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中心扩大业务范围申请三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备案管理改革。稳步推进上海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深化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目前,注册主体包括了全国33家经营航运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已注册有效条款2809个,注册产品数量超过实施前五年总数。

3.加大监管制度创新,提升监管效能。新建《上海保监局保险类机构统计办法》《上海地区互联网保险统计》《上海地区〈统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升级《上海保监局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工作办法》,健全全覆盖、全流程、风险导向的上海省级保险分公司非现场监管制度体系。2017年以来,上海保监局共新建或修订20余项监管制度。

4.积极参与上海金融综合监管,探索构筑开放经济环境下金融监管协调新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和市商委签订《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加强协调对接,与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签署《银证保跨市场业务整治合作备忘录》,完善金融综合监管制度框架,制定协同监管应急预案,开展联合检查,做好跨行业跨市场重大风险处置应对。加强监管联动,与司法部门精准打击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与公安机关加大欺诈行为打击力度;在市通信管理部门、工商、税务、金融办等部门支持下,严厉打击以网络互助计划非法从事保险业务行为。

(三)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多方位优化营商环境,从顶层设计、落实机制和重点领域全面支持上海承载的国家战略实施

1.持续推动完善上海自贸试验区政策制度体系。继推动保监会支持出台“金改40条”后,争取保监会支持将建设“一带一路”保险服务体系等重点任务纳入《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中,并组织调动行业力量,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推动上海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纳入《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在沿江重点城市率先实行,迈出向全国扩展的关键步伐。相继开展《国际保险中心离岸税制比较研究》《外汇长期人身险业务发展研究》和《商业健康保险服务健康上海的探索研究》等前瞻课题,为保险服务上海创新政策做好储备。

2.协调各部门持续优化上海保险业营商环境。在市金融办和市财政局支持下,将外资再保险分支机构纳入上海市金融奖励扶持政策,协调帮助再保险机构“营改增”平稳过渡,持续优化上海再保险经营环境。组织国际航运保险业务财政扶持资金首年发放,发布上海航运保险指数,举办第二届上海国际航运保险论坛,成功推荐2名中国专家当选全球最大的航运保险行业组织——国际海上联盟的专业委员会委员,多方位提升上海航运保险国际竞争力。为外地户籍营销员争取社保、子女就学市民待遇。截至10月末底有266位保险营销员申请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依托主流媒体宣传阵地,为上海保险业改革创新发声。《人民日报》刊发上海运用收入保险稳定农民收入的创新实践,新华社内参向省部级领导宣传上海社会综合治理运用保险机制取得新成效,不断优化行业发展舆论氛围。

3.有力支持上海“一带一路”桥头堡战略实施。支持出台《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发挥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作用,拓展保险资金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范围和形式。建设上海保险交易所再保险平台,探索“一带一路”再保险共保体。依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国别风险研究中心和资信评估中心,建立“一带一路”境外投资预警监测服务平台。推动签署《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为上海出口收汇安全、加强海外风险信息调查与交流研究、防范海外投资政治风险等提供全面风险保障。

4.深入服务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支持市金融办和自贸区管委会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服务对外开放负面清单指引》,编制《上海区域性再保险中心建设总体规划》,持续提升上海自贸试验区对外开放水平。推动上海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巨灾保险项目落地,为上海自贸试验区港区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顶层设计提供配套服务。

5.有力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推动力度,拓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试点,推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落地。推出科技履约贷、微贷通、融资租赁责任保险、生物医药保险、专利保险等保险产品,形成完善科技保险保障体系。稳步推进“科技贷”和“微贷通”项目,开展专利综合保险和专利质押融资保证保险,在19个市属科技站派驻保险专员,提升保险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四)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上海经济转型、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力,着力推进上海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

1.保险产品服务创新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一是创新退货运费险、物流破损险、正品保证险等保险产品,推出互联网养车平台轮胎意外保障服务、互联网基因检测保险计划等创新保险服务,为互联网经济提供多层次多维度风险保障。二是推出国内首款共享单车产品责任保险,提供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医疗和财产损失,首批承保超过10万辆;联合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建立国内首个共享单车共保体,为上海22家共享单车企业150万辆共享单车提供风险保障,为创建共享经济风险保障机制提供有益范本。三是首创电影完片保险,与美国电影金融公司(FFI)合作签约,引进国际通行的电影完片保险服务模式,支持上海文化产业发展。四是中国保险投资基金发起设立规模300 亿元的“上海中保浦东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和规模150 亿元的“中保投双创上海城市发展投资基金”,支持上海城市建设和发展。

2.商业健康和养老保险政策推陈出新,切实保障改善民生。一是开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试点。发挥商业保险杠杆作用,撬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提高人民群众保障水平。建立与市医保中心对账、业务风险监控、消费行为分析等联合监测制度。开展市场满意度调查,听取近万人意见进一步优化健康告知流程、研发平准缴费产品、提高重疾保额等。截至10月末累计承保6.5万人,运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3957万元,提供风险保额127.4亿元。二是全面配合上海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启动。推动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责任保险全覆盖。建立专项工作组,以特定人群为突破口拟定工作方案,指导行业形成商业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评估和服务内容统一标准,与社保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紧密衔接。目前已经开发完成三款商业护理保险产品。三是推动上海大病保险业务由代办向经办模式转变,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水平。扩大税优健康保险覆盖面。有条不紊地做好个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各项准备,服务上海深度老龄化。有序推进以房养老,重点服务失独老人等特殊群体。

3.保险服务机制和模式拓展深化,有力服务社会治理创新。一是创新发展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IDI),为上海工程质量管理提供有力支撑。联合市住建委公布以中资机构为主体的13家风险管理机构(TIS)名单,打破外资机构对我国TIS市场的垄断,并将IDI模式向全市商品房建筑项目推广。获取市交通委支持实现IDI由住宅领域向市政工程领域延伸。二是优化升级“快处易赔”机制,服务上海特大型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成功将快处易赔系统接入微信城市服务界面、上海交警APP、上海发布和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扩大影响面。配合市交警总队进一步优化单车事故处理流程,成功上线单车事故处理功能。开发“一键报案”功能,进一步优化客户体验。三是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在车险、农险领域探索试行电子保单。协调市农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财政部上海专员办等部门形成电子保单试点实施方案,指导行业制定农险电子保单行业规范和开发电子验证系统,推动保险公司开发电子保单系统。目前已实现验车环节的交强险保单电子化验证。四是强化责任险对城市安全管理作用。落实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加快推进产品研发并提升环境风险评估与排查服务能力。推出火灾公众责任险新模式,对接上海市消防物联网系统,为火灾风险管理提供保险技术支撑。“防赔结合,以防为主”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发展,开发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全链条保险产品,通过食品安全型式检验、农贸市场标准化快检、企业认证规范化培训等,协助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升全流程风险管控水平。

4.担当尽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一是严查重罚,形成保险机构“不愿违规、不敢违规、不能违规”的市场导向。2017年以来,上海保监局全面开展法人治理、保险中介市场、大病保险、农险、偿付能力评估等领域专项检查,共派出13个项目组,出动人力2030人次·天,对26家次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有关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截至目前,共处罚保险机构15家次,罚款245.3万元,处罚责任人员18人次,罚款84.5万元。对于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出重拳严厉打击,强化对责任人员处罚,坚持与机构处罚标准保持一致,从严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顶风违法违规机构,果断采取停止接受新业务等处罚并向社会公开,发挥行政处罚引导市场预期作用,不断提升监管权威。

二是全面排摸风险底数,跨前消除风险隐患。重点关注财产险公司“二次费改”过渡期间市场非理性竞争风险,着力整治车险市场“三虚五假”风险,密切关注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发展。重点关注人身险业务转型风险和激进型人身险公司,深入研判“134号文件”和“开门红”对上海保险市场影响,着力排摸辖区内保险机构满期给付和退保情况,向满期给付和退保规模大、处置经验不足的重点公司下发风险提示函,督促做好预案,加强动态监测,紧盯退保和满期进度,要求出现偏差的公司及时修正。强化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业务监管,进一步完善《上海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业务管理指引》,重点排查中介机构与财富类机构关联情况、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参与非法集资和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情况等风险易发点,着力防范跨市场、跨行业、跨机构风险。

三是科学谋划,分类指导精准处置风险。做好优保控股风险的处置工作。督促泰康养老做好“大用科技”团体保险业务的整改工作。加强对阳光财险上分、长安责任上分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开展情况及风险苗头的重点监测,切实防范新业务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将9家涉嫌非法集资的P2P机构移交公安立案。延伸对信泰上分银保业务合规性进行现场检查,及时排查处置潜在群诉风险。严厉打击香港地下保单活动,共摸排违规线索14条,约谈机构8家次,关停3家平台并要求6家平台整改。建立消费者利益保护快速响应机制,主动出击处置壹晶财富非法集资案件和携程代销保险信息披露违规等风险隐患。

四是着力加强行政许可准入管理。加强保险机构和高管同步治理,严格保险机构市场准入的同时重点整治高管缺位、总公司兼职高管在沪履职时间不足、高管队伍不稳定等问题,约谈10家总公司并督促整改。完善高管谈话内容,把高管任职前谈话作为加强监管、传递监管要求的重要手段。严控高管准入,重点关注“激进”公司离职高管向其他保险公司的流动,将行政处罚和行为失当高管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五是关口提前,创新矛盾多元解决机制。指导行业稳步推进普陀、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试点,新增长宁法院诉调对接试点,积极推进现有公安交警驻点调解诉调对接新模式。1—10月,共受理案件4250件,调解成功2272件,调解成功率为53.5%。稳步推进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消费投诉与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1—10月,上海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机构共受理调解案件10146件,调解成功6929件,调解成功率68.3%,涉及金额16447万元。

注:文中的原保费收入为统计前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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