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状及对策

2018-03-23 10:55赵琳李维林玲王丽波
现代农业科技 2018年4期
关键词:质量安全农产品现状

赵琳 李维 林玲 王丽波

摘要 本文介绍了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状,分析了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对策,以期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参考。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问题;对策;云南红河州

中图分类号 TS20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8)04-0237-02

近年来,红河州各级政府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方面做了诸多工作,但受限于基础薄弱、制约因素多[1-2]、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等因素,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仍然不容乐观。因此,应积极深入研究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以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

1 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状

自2002年全国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来,红河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先后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狠抓关键环节,同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取得了重大成效,使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逐步建立

1.1.1 农业标准化体系初步建立。2006年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和农业标准化工作协调会议制度[1-2],加强了对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并建立了州、县(市)二级联动机制,农业标准化工作进入快车道发展阶段。截至2016年底,全州已修订、制定地方标准7项,制定了蒙自甜石榴、泸西高原梨、石屏白萝卜、金平香蕉、弥勒酿酒葡萄等11项农业企业类地方标准,制定和执行38项国家农业无公害农产品标准、27项绿色食品标准、2项有机食品标准、5项地理标志产品;已建立98个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涉及粮食、水果、蔬菜、茶叶等,面积达5.86万hm2;已建成8个国家和省级养殖业标准化示范区。

1.1.2 检验检测体系初步形成。近年,红河州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州境内禁止经营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知》文件,明确了15类54种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中禁止使用的化学农药。随后率先在州级、个旧、建水、泸西、红河、金平、屏边、绿春、蒙自、石屏建立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2015年全州又相继建立了13个县市和州级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了动物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疫、动物疫病防治和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近年来,我国加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投入,截至2016年底,我国已发放建水、石屏、弥勒、泸西、开远、河口县级质检站建设资金。每个县投资3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60万元,地方配套40万元),其余县、市及州级质检站建设科研正在积极申报中。目前,全州已建有农环、植保、土肥、种子、水产、畜禽等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技术队伍达800余人,有20余台农产残留快速检测设备用于以蔬菜农药残留为重点的检测工作。

1.1.3 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开始起步。2005年红河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若干意见》,制定对“三品”认证实施奖励的政策,促进红河州农产品质量认证快速发展。目前全州已形成先进的农产品认证体系格局[3],并逐步推行体系认证和产地认定工作,例如GAP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等。

1.2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逐步落实

红河州近年来以宣传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加强农业生产环境综合防治、产地环境监测、测土配方施肥(2005—2015年全州共推广测土配方施肥127.6万hm2)和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2008—2015年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5 862人次,查处违法案件1 093件,处罚金额73.33万元),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管理;通过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标准”生产模式,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推行标准化农业生产;每年在节假日期间开展了对建水、泸西、蒙自3个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工作;实施了11个县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项目29万hm2(含复种),无公害产地获省农业厅认定;依托产业化龙头企業、生产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和创建知名品牌。

1.3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最近3年来,全州果蔬农残快速检测合格率均稳定在90%以上;建水、泸西、蒙自蔬菜例行检测合格率达98%;饲料抽检合格率达82.7%;瘦肉精抽检合格率达100%,农业部委托广州质检中心抽检红河州15家企业20个无公害农产品,合格率达100%。红河州农产品认证从2002年起至2016年底已累计完成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104家企业165个产品,认证总面积11.86万hm2,产量逾150万t。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58家企业95个产品,面积3.72万hm2,产量76.15万t,产值21亿元;绿色食品认证40家企业64个产品,面积2.14万hm2,产量36.12万t,产值9.5亿元;有机产品1家企业1个产品,面积0.13万hm2,产量50 t,产值980万元;地理标志产品5家单位5个产品,面积5.87万hm2,位列全省第一。

2 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1 存在的问题

2.1.1 工作条件较差,工作力度不够。现阶段,农业生产注重质量水平的提高。然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没有迅速调整,加之缺乏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条件、经费、人员、装备等,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无法有效开展。

2.1.2 科技支撑能力较弱,农产品产业化程度低。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过分依赖化学投入品,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得不到有效推广,缺乏新品种、新技术 [1,4]。全州农产品生产规模化程度低,科技水平低,市场竞争力弱,限制了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

2.1.3 质量安全水平总体偏低,农业投入品管理有待加强。红河州科学用药水平较低,普遍使用混配的高毒高残留农药。2015年,云南省农业厅3次监测发现,红河州政府所在县和蔬菜生产基地示范县农药残留超标率一直约为15%[1,4]。此外,国家禁用的农业投入品出现了由发达地区向边远地区转移的趋势。

2.1.4 农产品出口力度空前加大,认识不到位。现阶段,红河州未能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置于国际、国内农产品贸易的大环境来认识,也未认识到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提高农民收入[3]、增强农业综合效益的重要途径。

2.2 存在的困难

2.2.1 管理体制不顺,农产品质量安全缺乏有效监管。红河州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体制的计划经济色彩仍较浓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权限分属不同部门[3],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管理错位、脱节与真空现象,难以形成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机制。

2.2.2 安全体系不健全。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存在基础薄弱、各环节标准不配套且数量少、检测手段落后[4-5]、机构不健全、认证能力不足、监督约束机制不全等问题,制约了农产品实现“走出去”发展战略。

2.2.3 经营管理分散。红河州人均耕地少、农业生产规模小,长期存在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局面。这导致产品种类繁多、品种杂乱,标准化技术和统一产品质量的推行难以实现[6-7]。此外,农业龙头企业发育滞后,目前全州带动型龙头企业158个,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8个,在5 000万元以上的69个,与昆明、玉溪等地相比量显不足,而且龙头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制约了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

2.2.4 农业投入不足。当前,受诸多因素制约,农业公共投入难以大幅增加。农业投入数量和结构调整与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发展不相适应,无法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3 推进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的对策

3.1 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体系建设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金积极参與的机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农业部门依法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1];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管理相关制度[1]。

3.2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以及中央有关方针政策,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同时,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农产品质量和标准化知识,逐步形成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3.3 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监管机制

推进农商合作,提倡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与生产基地挂钩,建立相对稳定的产、供、销关系。建立质量溯源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销售可追溯性[3]。要结合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实现产品标签与农产品认证标志、地理标志、产品商标等的有效结合[1]。

3.4 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

2016年,组织修订20项农业地方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建设110个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实现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数量23个、养殖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数量45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218个;完成13个县市33.8万hm2(含复种)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工作;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66.2万hm2。

3.5 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

坚持农资打假属地化管理原则,落实农资打假工作责任制,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1-2]。对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专项整治。健全重要投入品质量监测制度[2],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

3.6 提升质量安全监测能力

整合行业检测资源,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充分挖掘现有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队伍的潜力,加大检测人员培训力度,2016年建成州级农产品质检中心1个和县级综合质检站13个。鼓励生产企业、批发市场、超市、重点农产品基地开展农产品自检。全州建成以州级质检中心为龙头,以县市级质检站为骨干,以乡镇农科站和企业、超市等为补充的农产品监测体系[8-9]。

3.7 提高质量安全服务水平

将种子和植保技术、畜禽良种引进繁育和饲养技术等作为农业和畜牧技术推广部门的工作重点[1],有计划地组织红河州优势农产品龙头企业参加农产品交易会[2];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2016年完成20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登记保护注册工作。

4 参考文献

[1] 王艳,陈永红,杨明升,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效率的对策研究[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6(1):15-19.

[2] 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三)[J].云南农业,2008(10):10-11.

[3] 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二)[J].云南农业,2008(9):8-9.

[4] 左义河.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研究[D].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6.

[5] 卢有红,竺厚富.扬州市江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7(24):243-244.

[6] 马爱国.为“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好局[N].农民日报,2016-01-09(007).

[7] 西安走出大中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N].陕西日报,2009-11-24(006).

[8] 智红涛.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2(2):18-21.

[9] 金祖坤.湖南省新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状及对策[J].北京农业,2011(12):23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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