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忻城土司教育文化探析

2018-03-24 09:32莫莉荣
理论观察 2018年1期

莫莉荣

摘 要:教育文化是广西忻城土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土司教育有突显教育的阶层与阶级性、彰显儒家思想、教化官族子弟的特点。了解土司教育文化的发展历程及其特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土司发展教育文化对维护巩固其统治的作用,也对我们研究少数民族自治问题有借鉴作用。

关键词:忻城土司;教育文化;土司官族;土民

中图分类号:K2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8)01 — 0062 — 03

从明弘治九年(1496年)十月到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忻城被降为土县,由莫氏世袭任土知县。在411年的土司统治下,忻城形成其特有的土司文化。忻城土司文化涉及经济、政治、教育、宗教、建筑、民俗、文学等方面的文化,而教育文化是土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了解土司教育文化的发展历程及其特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土司统治下土司官族、土民的教育状况以及土司发展教育文化对维护巩固其统治的作用。

一、忻城土司教育文化的发展历程

(一)县学荒废

忻城教育有记载,始于明洪武三年( 1370年)。洪武二年(1369年),明太祖朱元璋把教化當作治国之要,下令全国各府、州、县均建立专授学校一所。县学的规模要求设教谕一员,训导二员,生员二十人。县学每年要选送一名优秀生员参加国学考试。若被选送的考生考试不合格,其学官要被罚停廪禄,生员被罚为差役。洪武三年( 1370年),忻城始办县学。县学按规定配足教谕、训导,但生员却寥寥无几。到任的教谕、训导都不能完成每年选送优秀生员参加国学考试的重任,只好向朝廷禀告实情。朝廷也给忻城县学降低标准,免去选送生员的责任,以引导边民向善为主。宣德元年( 1426 年),巡按广西监察御史申春上奏朝廷,忻城境内蛮寇抢夺、杀掳人民。县民稀少,不愿入学,忻城已无一生员。宣德帝朱瞻基准忻城废除县学。

忻城县学历时57年,引导人民向善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县学的教化作用没有得到彰显。究其荒废的原因有:一是政治上从流官与土官轮流执政到流官与土官共同治理的局面。忻城县是在唐代贞观初年建置,为羁縻芝州治。宋代庆历三年(1043年)实行流官制度。元代实行土官制度。明代洪武元年(1368年),实行流官制度。二年(1369年)又实行土官制度。三年(1370年)又实行流官制度。正统五年(1440年),朝廷授予莫敬诚为土知县协理县事,并获世袭,忻城形成流土合治局面。流官与土官并存一直延续至弘治九年(1496 年)。在这期间,土官掌实权,流官握空印,两官钩心斗角,直接导致忻城县学的荒废。二是羁縻制度治理理念根深蒂固。忻城位于广西中部,广西属边远地带,唐代以来都是少数民族的首领在治理。忻城是壮族的聚居地,自然形成了以壮族人为当地首领的领导格局。忻城壮族人崇尚巫风,而县学以儒学为主,很难在短时间内被壮族人民所接受。三是社会动荡。永乐十九年(1421年),宜山韦万皇起义,忻城及柳庆诸地(柳州、宜州)响应。明成祖命镇远侯顾兴祖进剿,义军浴血奋战。一时间,兵荒马乱,社会动荡,无人敢冒险读书。

县学荒废证明朝廷设县学作为教化之道在忻城境内是行不通的,要加强对忻城的管理与控制,只能另寻方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统治者以土官治理忻城的进程。

(二)官族教育兴起

县学荒废后,忻城沿例不建县学。莫氏土司前三任土官忙于战争,征调频数,无暇顾及教育的兴办,官族子弟要到庆远等地课读。但从第四任土官莫廷臣承袭后,由土官出资兴办,主要教授其子侄的官族教育兴起。莫廷臣承袭后,他认为先祖轻文重武的官宦生涯难以长治久安,缺少文墨难以料理政务,便于明正德末年、嘉靖初年间,首先在县署附近开办学馆,聘请名士教子侄。第六任土官莫镇承袭后,于万历三年( 1575年) 在县城开办社学一间,律子课读,勉其子侄,留心词翰。第十五任土官莫振国自幼读经书,重视礼义廉耻,兄友弟恭。袭职后,他为了改变县境唱歌跳鬼,击鼓招宾的旧俗,减少寻衅仇杀事件,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他出面募捐,在土司衙署右侧建立义学。义学是忻城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所官办学校,它的生源除了官族子弟,还有里正、堡目优秀的土民子弟。生源范围的扩大和对有不敢入学者亲往劝告、激励的做法在当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亦足以证明莫振国推行教化的决心。从此“蛮风之革,文教之兴,大有力焉。”〔1〕每逢童试科考,都有人中榜。

官族教育在土官的倡导下兴盛起来,并能掀起文教之风,发挥教育的作用。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顺应朝廷,维护自己的世袭统治。“义学在壮族地区的创办……这说明清朝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控制进一步加强,汉文化对壮族的影响已普遍而深入了。”〔2〕如第九任土官莫猛为保世袭官位而及时献图纳土表示归顺,于是旨准世袭。第十五任土官莫振国根据《圣谕十六条》精神,结合忻城土县的实际,著《教士条规》十六则悬于学堂,就是顺应朝廷,接受中原文化,维护自己的世袭统治的最好明证。二是培养人才,睦族匡政。第十一任土官莫元相作《劝官族示》悬于土司衙署前,要求族人读书明理不犯上作乱。其中“耕读保家之基”的思想旨在化解族中争夺袭职而相互仇杀的矛盾,使家族团结和睦,世袭永远传承下去。三是切入点正确。官族教育先是在官族子弟即官族内部进行,再延伸到里正、堡目的子弟。还有就是土官自己带头写诗文,使官族中读书蔚然成风,如莫振国。这种从内到外,以点带面选择教育对象的方法势必引起土民的学习兴趣,从而催生忻城的民间私塾教育。

(三)民间私塾渐兴

在官族教育的带动下,一些家境富裕的土民也延师教授本人、本族及亲戚子弟。如外堡思练卜佑村官族莫如桓一家,其私塾曾出举人莫欺、莫云卿。除此之外,也有塾师在家中设馆教徒。一种是蒙馆,教授识字、描红、写字;一种是经馆,讲解书义,熟读背诵经书。前者如同治年间(1862-1874年)宁江古彩村的王文治、光绪年间(1875-1890年)大塘拉则村的韦福田创办的蒙馆。后如咸丰八年(1858年)寨扣村的莫鸿逵创办的私塾。

官族教育、民间私塾渐兴的结果是土司官族中出现了一大批的举人、贡生、廪生、庠生和监生。据《忻城土司志》中所列的名单中,土司官族中考中举人3人,拔贡3人,恩贡2人,岁贡23人,附贡23人,廪生、庠生、监生合族共100余人。〔3〕从这些数字中,我们似乎可看到,在清中后期,忻城土县洋溢着浓厚的求学、应试、吟诗、著书之风,科举制度,封建文化对处于边远地带的忻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忻城土司教育文化的特点

(一)突显教育的阶层与阶级性

土官统治下的忻城实行的是封建农奴制,分为农奴主和农奴两大阶级共五个等级:土官、官族是第一等级,享有各种特权;师爷、把总、头人、里正、堡目等吏目是第二等级,是土官的代理人,也享有特权;自由农民是第三等级;农奴是第四等级;家奴是第五等级。土官是最高统治者,又是最大的农奴主,对土民实行等级森严的统治,在教育上亦如此。早期的官族教育,只鼓励官族子弟入学。直到民间私塾兴起,才允许土民入私塾读书,但却不允许土民参加科举考试。“莫氏土官规定:本邑土民凡三代以内有前科,有同姓近亲婚配、种役田、当差、卖粉、吹鼓手、抬轿、打更、清道夫、唱戏、阉鸡、阉牛、阉猪、剃头理发、巫婆鬼神等职业者,被视为三教九流,其子弟不准报名应试。”〔4〕

土司时期,忻城不开科取士,土民要到庆远府(今广西河池市宜州市)应试的,必须由土官知县证明其家史清白,还须“府学廪生”或“汉籍廪生”认保,才能报名。这正是土官为土民参加应试设下的重重关卡。土民子弟即使中了举人或秀才,也不会得到重用。如城厢街韦景新、杨敏哉,后槽村黄振甲,大塘拉则村韦少周等,都先后考上秀才,却没有得到土官录用。属于官族的莫禄三级科考皆中,因是庶母所生,也不被录用。

这种不被录用的现象皆因教育的阶级性和阶层性引起。为了固定自由农民、农奴、家奴和主户的关系,土司不准土民参加应试,就是怕他们中举后脱离自己的统治,损害到他们的利益。土司为了自己的统治和官族的利益,剥夺大多数土民受教育的权利,对当地土民实行愚民政策。严格的阶层等级制度,制约了忻城教育的发展。

(二)彰显儒家思想

忻城历任土司自觉继承以儒学为主的封建礼教文化,并将其规范化,制定出家训、条规,作为维护统治和训治后人的准则。其中成绩突出的有:第六任土官莫镇威的《训荫官》。他告诫子孙为官者要“宁朴勿华,宁俭勿奢”,要为民着想,对民“毋厚敛”。文中处处显示出儒家所倡导的仁政思想。第十一任土官莫元相的《劝官族示》。他提出“四要”,首要便是须读书明理,始不犯上作乱,暴戾凌人。这是对儒家仁爱,长幼有序的伦理道德的诠释。成绩最突出的要数第十五土官莫振国所著的《教士条规》十六条。自幼熟读经书的莫振国,具备儒家要求的思想素养,他在《教士条规》中表明对儒家思想的崇尚,《教士条规》十六则顺应清政府的《圣谕十六条》精神,按封建士人的人才培养标准制定出“崇道统、讲性学、博经史、文礼乐、敦实行、谨士趋、尊严师、重益友、会讲章、勤著作、戒怠情、慎言语、防静驰、遇嗜念、乐为善、速改过”十六条标准,对学习者的个人修养、行为修养和思想修养提出了严格的标准,这是对儒家“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思想的细化,也是土司对中央朝廷的顺应及保证其官职的必要条件。在民间,主要通过民间私塾来传播儒家文化。民间私塾教授《千家诗》、《唐诗三百首》、《古文观止》或四书五经等,培养有“仁、义、礼、智、信、孝、悌”思想行为之人。

由此可见,在历代土官的宣扬中,儒家思想在忻城得到传播,壮族人民对儒学文化接受程度加深。

(三)教化官族子弟

土司教育另一重要目的教化官族子弟,平息争夺袭职之战。纵观土司所著的各种文章,其中不乏对人恭谦有礼,讲仁爱,有正义,懂礼仪,有智慧,讲诚信,孝顺父母,友爱兄弟的思想火花。莫振国在《教士条规》中,“讲性学”一章中强调人的品性培养。条规从学习方法、学习态度、言行举止等方面对人的修养养成进行了阐述,充分体现了儒家修身之道。莫元相的《劝官族示》被悬挂在衙署前,对为争夺袭职而互相仇杀的族人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也使得多年的争夺之战稍有平息之意。

三、忻城土司教育文化的作用及借鉴

忻城土司教育文化和土司制度一样,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忻城莫氏土司在教育上对土民实行禁试政策,有森严的阶层限制,实为土司官族为维护自己的统治而实行的愚民政策。等级深严,教育不公平不仅造成了忻城教育文化发展不均的现象,还会激化社会矛盾,引发动乱。土司统治者们害怕土民通过科举考试脱离自己的统治,这是由其阶级局限性决定的。我们不能因为其阶级局限性就否定土司发展教育文化的积极作用。

朝廷以开设县学做作为教化之道在忻城境内行不通之后,历代土司先后设置的学馆、社学、义学和民间开设的私塾取代县学,发挥着教化的作用。让忻城民众接收中原儒家文化,从而带动忻城教育的发展。土司统治者熟悉忻城的生产特点,熟悉当地各少数民族的语言,所以能够制定出顺应当地社会发展的经济、政治政策。这也是土司教育文化得以发展的坚实基础。历代土司吸收和接受儒家经典中的正反历史教训,来巩固自己的统治的。他们身处僻壤,却能阅经书万卷,用诗书礼乐教化土民的做法难能可贵。

土司发展教育文化的最终目的就是要维護巩固其统治。土司主动接受儒家思想并利用其在忻城的特殊身份自觉或不自觉地推广着儒家思想,这是县学学官做不到的。土司统治者们非常注重协调与朝廷的关系,一方面土司们得以沿袭世袭统治,另一方面朝廷也可以通过土著首领来加强边疆地带的管辖。这是我国历史上对少数民族地区特殊的统治政策。现在我们在研究少数民族自治问题时,忻城土司的教育文化经验值得借鉴。

〔参 考 文 献〕

〔1〕黄汝迪,黄雪梅.广西忻城土司诗文选注〔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20.

〔2〕张声震.壮族通史〔M〕.北京:民族出版社,1997:806-807.

〔3〕政协忻城县文史委员会编.忻城土司志〔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5:211.

〔4〕政协忻城县文史委员会编.忻城土司志〔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5:217.

〔责任编辑:张 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