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办里的捞钱“二人转”

2018-03-26 08:21欧阳飞樊离
党员文摘 2018年2期
关键词:二人转私分五保户

欧阳飞 樊离

在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南闸镇民政办公室里,工作人员只有两个:55岁的民政助理董奇和52岁的报账员沈文。在日常工作中,董奇全面负责工作和审批各项费用,沈文作为会计负责做账、申报、支出各项费用。他们的工作面对的大都是贫困户、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人群。然而,这样的与广大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岗位,却让二人看到了“发财致富”的机会,在金钱的诱惑下,他们或共同预谋互相配合,或甩开对方悄悄私吞,疯狂上演了一场场专捞群众“救命钱”的“二人转”。

发现“财路”

1962年出生的董奇,2005年开始担任南闸镇政府民政助理工作。在开始的几年,他还是兢兢业业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但随着退休时间的逼近,他的心理渐渐失衡,觉得工作30年,别人有房有车,而自己什么都没有。更让他受到刺激的是,几年前,儿子离了婚独自外出打工,将小孙子留给他们老夫妻照顾,董奇觉得,自己没有经济实力资助儿子是导致他离婚的主要原因。在这样的思想支配下,董奇决定趁退休前多捞点钱,在经济上帮帮儿子。于是,他将目光盯在了每天都要接触的民政资金上。

2012年春节前的一天,沈文来到董奇办公室闲聊,在谈到即将发放五保老人生活补助经费时,董奇说:“快过年了,大家手头的钱都紧张,你在造册的时候,能不能多加一名五保户的名字,我们俩把钱分分。”沈文听了,欣然应允。

很快,沈文拿着造好的名册交给董奇,明确告诉他,名册上的最后一个五保户已经去世一年多,以他的名义多造了1350元。董奇听后,立即拿起笔签字审批。随后,沈文用别人的私章在那个已去世的五保户名字后盖了一下,便将名册送到镇核算中心报了账。

几天后,沈文将700元现金交到董奇手里。

拿到钱后,董奇又喜又怕。在忐忑中度完春节后,董奇觉得没人发现此事,逐渐地就心安理得起来。

2012年8月,沈文又拿着一份五保老人补助名单给董奇审批。沈文明确告诉董奇,这次多加了2名已经去世的五保老人名单。董奇心领神会,立即签字同意。不久,董奇拿到了1500元,而沈文拿了1470元。

见钱来得如此容易,董奇和沈文的胆子越来越大,他们虚报的次数在不断增加,每次虚报的人数也在逐渐增加。2014年12月,临近年底,二人经商量,决定干一次大的。于是,沈文在造册五保老人补助审批表的时候,一次性虚报了7名已死亡的五保老人名单。不久,补助下发,沈文将2万元交给董奇,剩余1.6万元落到了他自己的腰包里。

雁过拔毛

只需两个人互相配合,就能获得大把钞票,这让董奇和沈文非常兴奋。渐渐地,他们不满足于只在死人身上做文章,而是将目光盯到了其他的民政资金上。

每年春节前,为了帮助部分极度贫困的群众缓解燃眉之急,国家都会拨出专款,以临时救济金的形式分发给生活困难户。但就是这样的“救命钱”,也成了董奇和沈文二人的私吞目标。

2013年底,镇里一些灾民、困难户先后来到民政办申请临时救济款。沈文登记造册,在加盖申请户私章后,将申请表递交到了淮安区民政局。

2014年春节前的一天,申请的临时救济金批下来了。董奇看着9600元现金,顿时动了歪心思。于是,他把沈文叫到自己宿舍,从柜子里拿出4600元交给沈文,说道:“我昨天到民政局办事,顺便把临时救济款给带回来了,这钱不发了,我们俩分了,局里制作的发放明细表,你想办法模仿申请户签字,然后交到局里交差。”沈文问:“如果名单上的困难户来要钱怎么办?”对此,董奇早就想好了对策,说:“如果有人来要,就让他们打白条,然后我批一下,你凭这些白条到镇里核算中心报账,从镇民政专户上支取现金。”沈文听了,心领神会,高兴地将4600元揣进了自己的口袋。

按照这样的办法,董奇和沈文先后三次私分本该发给困难户的临时救济款2.2万元。

2013年底,淮安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赠活动。很快,南闸镇近7万元善款先后交到沈文手里。对这笔钱,两人又动起了心思。他们分析认为,因为是各部门和个人分别将捐款交到民政办,无论是镇领导还是慈善总会,对本镇捐款的具体金额都不清楚,这种两头不知情的情况,正是将这笔钱占为己有的绝佳机会。于是,二人决定将钱压下。

不久,淮安区慈善总会打电话向董奇催要捐款,董奇拿出其中的5万元上缴到慈善总会,剩余的2万元继续放在自己手里。

此后每年的慈善捐款,董奇和沈文都如法炮制,将压下的钱私分。

分头“单干”

人的欲望一旦打开,便无法收拾。董奇和沈文二人紧密配合,雁过拔毛,逮到机会就共同大肆私吞各种经手的钱款。但是,在紧密配合的同时,他们两人也逐渐开始不满足于和对方平分钱财。他们都在悄悄寻找机会,试图抛开对方,独吞钱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身患重大疾病的农村人口,根据所付医疗费用情况,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部分大病救助款。

董奇发现,申请大病救助的报销流程存在严重漏洞:申报人需提供病历、发票、身份证及存折,而所有这些材料,只要复印件就行。于是,一个捞钱的主意在他脑子里诞生了。

2013年春节前的一天,董奇找了个借口,从镇敬老院6位老人的手里拿到了身份证,然后去镇银行找到熟人解某,以这6位老人的名义开了6本存折。随后,他找来以往申请过大病救助资金的村民病历和发票复印件,将这些材料上的治病者信息改为已办好存折的两位老人的名字,然后将这些材料再次复印,申请大病救助的材料就这样轻松完成了。

此后不久,董奇将这两份假材料与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一起审批盖章后,送往区慈善总会审批。很快,6000元大病救助资金分别打到了董奇提前办好的两本存折上。

第一次试验成功后,董奇决定继续以此手段捞钱。从2013年至2015年期间,董奇先后冒用6位五保老人的名义,骗取大病救助资金,合计2.1万元。

在董奇绕过沈文独自悄悄捞钱的同时,沈文也没闲着。只要有机会,他就会瞒着董奇,尽可能将捞来的钱独吞。

一朝案发

由于民政办只有两个人,董奇和沈文认为,他们捞钱的事情,绝对不会有人知道。因此,他们胆子越来越大,简直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

但是,两人认为绝不会有人知道的事情最后还是暴露了。

2016年4月,淮安区开展民政资金专项整治活动,董奇也很快接到了递交民政办账目备查的通知。

核查组拿到南闸镇民政办账目后,发现账目中存在收支不等、白条入账、部分原始凭证附件缺失等问题,遂要求作为会计的沈文前往核查组配合核对账目。此时的董奇预感到不妙,他首先担心自己和沈文私分慈善捐款的问题暴露,遂紧急凑了5万余元交还给区慈善总会,并要求把交款日期提前一个月,意图蒙混过关。然而,随着核查的深入,董奇和沈文私分五保经费、慈善捐款等民政资金的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2016年5月6日,淮安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董奇和沈文立案侦查。经查明,2012年1月至2016年3月,董奇和沈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报冒领、侵吞等手段,共同或单独貪污临时救济金、伤残军人优抚金、慈善捐款、五保经费等特定资金25万余元,其中董奇个人实得13万余元,沈文个人实得12万余元;董奇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4万元。2017年5月23日,淮安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董奇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沈文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李云贵荐自《民主与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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