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中间接代理的作用探析

2018-03-26 12:14李浩
智富时代 2018年1期
关键词:民商法

李浩

【摘 要】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商法对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运作有着关键的作用及价值,通过对民商法中相关内容的分析可以了解委托合同之中不同类型代理的具体定义,其中主要包括直接代理以及间接代理,因此本文站在法律的角度对民商法之中间接代理的具体作用进行相应的分析以及研究,以期为推动我国法律的完善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民商法;间接代理;作用探析

一、代理与间接代理

要想了解在民商法之中间接代理的具体作用,首先需要分清代理、间接代理的具体定义以及相互关系,从目前来看,我国法律对代理的界定还有所区别,比如在立法之中,我国严格按照代理的具体形式将其划分为指定代理、委托代理及法定代理这三个不同的类型。法定代理主要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法定代理人,严格按照国家的明文规定以及法律权限来行使相应的代理权,委托代理主要是指代理人通过与被代理人之间的相互商讨以及协调,代理人意愿的引导之下行使代理权。决定代理主要是指代理人严格按照法院以及其他委托单位的相关要求,充分地发挥代理的作用以及价值。这种分类方法在我国民商法之中有着明确的呈现,每一个代理方法所对应的代理关系有所差异,一般来说委托代理就属于一种直接代理,另外两种方式则属于间接代理,这几个不同的代理类型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实践的过程中应用得尤为广泛,所起到的效果也相对较好。

二、民商法中代理制度的来源

结合对代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概括可以看出,代理的实用性相对比较强,同时古罗马法之中也有许多与代理相关的具体内容以及法律法规,罗马法立足于代理的具体形式进行严格的要求,以父权制中的相关规定为立足点和核心,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古罗马时代并没有产生真正意义上的代理,这些较为传统的概念界定严重影响了代理作用的有效发挥。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不断建立,社会之中的代理模式以及代理里面開始获得了快速的发展,社会分工的不断加剧也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完善,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间接代理与代理人开始诞生,其立足于现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满足交易以及贸易需求为目的,通过选择间接代理的形式来更好地落实各种法律活动,因此间接代理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同时也能够有效地推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民商法中间接代理的作用

(一)为外贸代理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剧的今天,我国在国际化市场运作的过程之中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其他国家以及地区之间的联系,外贸活动在我国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为了保证我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获得更多的优势,我国积极地学习英国以及美国在外贸活动过程之中的相关代理制度,以间接代理为立足点和核心。但是在代理制度初期发展阶段时,我国还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难以积极地维护代理双方的合法权益。相比之下,我国民法则结合间接代理在实践民主过程之中的相关要求,通过出台规章制度来弥补我国法律上的空白以及不足,有效地为我国外贸交易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更好地避免各种外部不确定性因素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般来说,大陆法系国家在促进经济活动的过程之中只承认直接代理方式,这一点导致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在间接代理的过程之中,参与者会严格按照合同之中的相关规定,以相对性原则为立足点和核心,通过加强与第三方以及委托人之间的联系来维护个人的法律效应,这种代理模式严重影响了交易的平衡性,同时如果在法律关系建立的过程之中出现了相应的差错,就会导致双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相比之下,民商法之中则针对间接代理的实际要求赋予了第三方相应的选择权,站在第三方的角度来充分思考其权益,让第三方以及委托人能够从代理制度中解放出来,保障交易的合理性以及公平性。

(三)提高了交易的效率

作为一种重要的交易模式以及代理模式,间接代理不仅能够实现代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还能够培养一些综合实力较强、积累了丰富行业经验的委托人以及第三方机构,他们所产生的各种代理活动能够获得法律的保护以及认可,因此即使在交易的过程之中出现的障碍,那么委托人也可以立足于自身的实际工作经验,通过第三方选择权以及介入权的充分运用,来处理不同的影响因素,直接跨过委托人来保障销售活动的合理性以及科学性,更好地促进交易障碍的有效解决。其次,间接代理制度还能够鼓励交易活动的正常运作,将交易成本控制在最低的范围之内。另外在诉讼阶段之中,第三方选择权以及进入权能够以现有的诉讼争论点为立足点和核心,促进诉讼效率的提升,保障双方能够结合自身的实际要求积极地实现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让自身的经营活动能够获得法律的认可以及保护。

(四)促进代理理论的完善

传统的大陆法系只针对直接代理进行了相应的内容界定,相比之下,间接代理的内容比较少,这一法律空白不仅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还难以充分地发挥间接代理的作用以及价值。随着国家经济活动的不断发展以及增加,现有的制度与实践之间还存在许多的差异以及脱节,间接代理制度的出现不仅能够推动现实商业活动的正常运作,还能更好地完善现有民商法之中的相关代理理论,保障民商法能够立足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质要求不断地加入全新的内容,为间接代理以及直接代理提供更多的法律依据,实现法律的逻辑性以及严密性。

(五)为我国的国际贸易接轨提供了保障

在加入世界经济贸易组织之后,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联系越来越频繁,间接代理发挥的作用不可小觑,为了能够在国际化竞争的过程之中实现自身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利用,我国许多的国际化竞争参与者开始以间接代理为立足点和基础,通过间接代理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建立来维护各国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活动的公平性以及公正性,更好地提高我国国际贸易地位,让我国能够获得其他国家的尊重以及认可。

四、结语

间接符合国际化发展趋势的实质要求,能够推动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在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时我国需要立足于间接代理发展的实质要求,保障间接代理制度的合理建立,只有这样才能够为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以及法律基础。

【参考文献】

[1]民事代理之显名主义及其发展[J]. 尹田.清华法学.2010(04)

[2]论商事代理[J]. 陈徐奉.河北法学.2009(07)

[3]论行纪人概念的法学界定[J]. 陈运雄.广西社会科学.2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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