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把马克思主义作为信仰的法学家

2018-03-27 03:56朱景文
朝阳法律评论 2018年1期
关键词:法学家理论界法理学

◎朱景文

孙老师走了,思绪万千。他是一位大师,是法理学界的泰斗,我们整个法理学的学科体系都与他的贡献紧密相连。但是这些都不足以概括他的一生,他是一位把马克思主义作为信仰的法学家。

孙老师从来不是风派,今天刮东风,就是东风派,明天刮西风又成了西风派,在理论倾向上摇来摆去。我们看到的恰恰相反,在一种倾向很厉害的时候,他会挺身而出,拍案而起。而当大家都在异口同声反对一种倾向的时候,他又总能想到另一面。他相信马克思主义,不是因为迷信,也不是因为实用主义地对待马克思主义,更不是因为对马克思主义抱有投机或押宝的心理,否则既不能升官也不能取得个人利益,而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他总能抓住事物本身的辩证法。在理论界的争论中,无论是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人治与法治、权利和义务、政策与法律、民主与法治、法治与法制、法和法律,他总能提出自己深邃的见解,他既看到了对立,也看到了统一,还看到了它们之间有条件的互相转化。

晚年,他提出“法是‘理’与‘力’的结合,理是基本的,力是必要的”。这是很朴素的道理,是他从事一辈子法理学研究所悟出的。由此我想到老黑格尔说过的一句话:“对同一句格言,年轻人所理解的意义总不如饱经风霜的老年人所理解的广泛和深刻。”

孙老师是个战士,经历了理论界无数争论,时不时他会站在风口浪尖上。他从不畏权势,无论什么样的权威,老权威还是新权威他只认一个理。由此,在法学界他得到了一个“孙大炮”的绰号。关于法是上层建筑还是经济基础,是我党理论权威胡乔木同志提出的,孙老师在给中央书记处讲课时曾当面向胡乔木同志提出质疑。权利本位还是义务本位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两位年轻的学者张文显和张恒山之间的争论,孙老师不止一次提出,权利本位,义务呢?义务本位,权利呢?有人提出反对国家主义法律观的时候,他总提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把国家和人民对立起来行吗?当然,孙老师的意见不见得全对,他所反对的也未必不对,人们可能不赞成甚至反对他的意见,但孙老师所提出的问题永远是解决这些问题绕不过去的坎。即使对于他亲手带的弟子,甚至读研时都很有成就的,他也从不无原则地吹捧,只要他认为理论观点有疑问,就会毫不留情地提出来。在座的或不在座的弟子们恐怕都有这种感受,我们甚至还私下埋怨,孙老师太不给面子了。现在正在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那个汉东大学政法系法理学教授出身的省政法委书记,提携自己的子弟成为“汉大帮”的帮主。孙老师是法学界的泰斗,他授业传道的弟子无数,但他永远不会成为“汉大帮”的首领。一句话,不吹吹拍拍、拉拉扯扯是他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的本色。

孙老师是理论界的战士,但他从不整人。我和他一起参加过许多次学术会议,会上他与别人争得面红耳赤,我在下面听着,心里怦怦地跳,中午觉也没睡着,但孙老师打起了呼噜。他常说,争论归争论,友情归友情。和他同一辈的老法学家,包括郭道晖老师、李步云老师等,虽然在许多问题上和他有不同的观点,但对他都有这种感受。他从来反对因学术观点不同而给别人打棍子、戴帽子的做法。有的部门让他评判理论是非,他从来是就事论事,决不上纲上线,落井下石,轻易给人扣上“左”或右的帽子。一位有过这种经历的人曾多次对我说过,“孙老师是有恩于我的人”。

孙老师走了,他留给我们太多的回忆。他是一位坚信马克思主义的学者,是一位心怀坦荡的正直的知识分子;他平易近人,从不以权威自居,平等待人,不拘小节,没有架子,热心集体事业;他还是一位酷爱音乐、热爱生活的艺术家。

作为他的弟子,我们为有这样的好老师而感到骄傲。但是纪念孙老师,不是为了增添我们自己的政治资源,增加话语权,我想最主要的是把他的精神继承下来。“今日欢呼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从我做起,认认真真地做事、做人、做学问,把风气不正、学术空气不健康的雾霾一步步地澄清。风清气正,这是对孙老师最好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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