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航班延误的法律分析

2018-03-28 02:05阎辉
商情 2018年7期
关键词:承运人航空公司航班

阎辉

[摘要]我国航空法律体制出台较晚,在国际公约仅作指导性意见的情况下,很多情况的处理已经无法满足,包括对延误后的承运人赔偿义务的履行,责任承担等,始终保持留待法院地法来具体规定的态度。这种立法的落后的情况不仅对乘客的合法权益产生了不良影响,也对承运人的发展带来了诸多困难。

[关键词]航班延误 航空法律体制

由于航空运输的高效便捷,飞机逐渐成为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缺的交通工具被越来越多的普通人所接纳。但是,目前国内愈演愈烈的航班延误现象却给这种优越性带来一定影响,一方面给乘客造成延误商机、增加出行成本等经济利益损失,另一方面给承运人的经济利益、商业利益产生不好的影响。许多发达国家已经拥有一系列完整的关于航空管理的规定,但是我国航空法律体制出台较晚,在国际公约仅作指导性意见的情况下,很多情况的处理已经无法满足,包括对延误后的承运人赔偿义务的履行,责任承担等,始终保持留待法院地法来具体规定的态度。这种立法的落后的情况不仅对乘客的合法权益产生了不良影响,也对承运人的发展带来了诸多困难。

一、航班延误的主要原因

(一)天气原因

天气的影响是造成航班延误的最常见原因。大雾、雷雨、跑道积雪、跑道严重积水、结冰、风暴、强侧风、低云、能见度低等都可能造成航班无法正常飞行。这种影响及可能是影响起飞,也可能影响降落,当然还有可能是对飞越造成影响。

(二)空中管制原因

它包括流量控制包含等待飞行高度许可,调整航路飞行间隔,调整跑道、滑行道间隔,近着陆排序等因素,空军活动、突发事件等。民航飞机的起飞、降落和飞行都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三)飞机故障原因

作为运输行业来说,安全是最重要的,飞行安全标准是全世界执行最严格的标准,而飞机作为高科技产品,设计精密复杂,即使定期维护和例行检查,发生机械故障仍在所难免。

(四)旅客方面原因

在目前各种航班延误的原因中,人为因素越来越多。比如,旅客自己原因未按时登机、安检时间过长、证件出现问题等。而航空公司不得不提供帮助旅客顺利搭乘航班的优质服务,因此,航空公司通常会在候机厅广播找人并让班机等待,但这样一来往往造成该航班的延誤。

二、我国航班延误的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对于“航班延误”的概念没有明确界定

目前在我国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对航班延误进行定义,而普遍采用的说法是“不正常航班”,包括航班取消、返航、延误、改签,或者合并航班等。从立法方面笼统的定义在实际操作中则难以实行,由此在实际的案例中,是否延误,以及是否合理延误,都有待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二)航班延误的责任认定不明确

航班延误的责任认定不明确在航班延误发生时,乘客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因此很多乘客会盲目的认为承运人为了逃避责任而掩盖事实,承运人应当为航班延误全额买单。就目前乘客习惯性怀疑承运人的现象,我国不够完善的法律责任体制亟待改善。首先,乘客可能获得弥补损失机会非常小;另一方面对于航班合理延误和航班不合理延误的区分很模糊,很多不合理的延误的责任都被推卸给了承运人。

(三)缺乏承运人赔偿责任

在我们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中,《民用航空法》中并未对国内航空运输过程中乘客损失的责任限额进行确定。根据中国《民用航空乘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条的规定,由于承运人原因造成飞机延误的,承运人对乘客负相应义务,但是也没有对飞机延误责任限额有明确的规定。在2006年2月28日中国民航总局公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中,承运人对每名乘客最高赔偿额度为人民币万元,但是对于航班延误的赔偿责任则没有确定。

三、加强我国航班延误问题的建议

(一)统一“航班延误”的判断标准

目前我国国内法和相关国际公约大都未对“航班延误”指定明确的判断标准,导致在航空运输实践中,由于旅客与航空承运人对延误的认识的分歧而产生种种纠纷。制定统一的航班延误的判断标准是准确地认定和有效地处理航班延误的必要前提。因此,我国相关航班延误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民航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章规定中应当本着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统一对“航班延误”进行定义或界定。

(二)加强民航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

民航主管部门应对各航空公司处理航班延误的情况加强监督和管理。实践

中,航班延误发生后,旅客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索赔权往往难以得到很好的实现,

承运人往往不正确及时地履行其告知义务、补救义务和损害赔偿义务。

具体落实航空公司的航班延误的法律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对于违反航班延误具体法规政策的航空公司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具体操作中,可以各个地区管理局为单位,制定具体的延误监管规定与处罚细则,对其所辖区域航空企业的相关航班延误行为进行操作,进一步提高效率、落实责任。

(三)推广舆论宣传,加强行业自律

在舆论宣传方面,应提高全行业的服务意识,纠正部分航空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以“老大哥”自居的不当意识,加强对其员工的培训,提高行业自律,可能妥善解决航班延误带来的问题。行业越来越重视对旅客的权利保护,从欧美航空运输业的发展实践来看,从而尽其航空各航空公司进一步重视对员工的相关方面的培训,其行业自律组织在实践中的作用也日益显著,从而有效促进了航班延误纠纷的合理解决。

四、总结

根据我们国家目前航空延误的法律法规实际情况,我们必须进行自上而下的对应的立法、完善政策。从我国现阶段航空立法实施情况来看,可以从两个渠道来解决航班延误的权责归属:首先对已经颁布施行的法律具体的条文进行完善来解决;其次由国务院通过行政方式订立专门的法规,从法律责任问题上对延误的概念、承运人的附随义务、航班延误后谁来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比例、什么情况下不承担责任诸如此类问题作出具有操作性的规定。惟有完善法律法规,才能平衡承运人及乘客的各项权益,从而也给审判人员作出正确裁判带来确定性。相信在刚性的立法调整和非刚性的行业规则和政策激励等各方的努力下,可以解决航班延误这一民航事业的发展桎梏,使我国民航业快速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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