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洗钱风险预防控制体系构建探析

2018-03-31 07:32李文胜李鑫王静亮
西部金融 2017年10期

李文胜 李鑫 王静亮

摘 要:为实现对洗钱风险事件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人民银行宝鸡中支在业务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宝鸡市洗钱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构建预防和控制区域洗钱风险进行了有益探索。本文介绍了区域洗钱风险预防控制体系的构建机制和运行情况,并结合义务机构实践情况及政策法规变化,探讨完善风险预防控制体系的相关制度和措施。

关键词:区域洗钱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工作指引

中图分类号:F323.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7(10)-0088-04

一、引言

调查显示,因缺少相关制度依据,大部分义务机构遇到开立假名、匿名账户或涉嫌出租出借账户等行为时,多采取业务拒绝、机构内部信息提示等处置措施。看似对单一机构风险进行了有效防御,但并未遏制风险向外继续扩大蔓延。且上述账户一经开立,多成为犯罪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跳板。为及时阻断、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预防洗钱犯罪的发生,有必要建立区域洗钱风险预防控制体系。2016年3月,人民银行宝鸡中支以辖区堵截的冒名信息为突破口,从洗钱风险事前预警防控、事中督导处置、事后监控完善三个方向展开调研与论证,在陕西省率先制定实施了《宝鸡市洗钱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运行一年多来,辖内虚假冒名、疑似出租出借账户等风险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义务机构自我防控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初步构建了区域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实现了洗钱风险预防、处置进而有效防控的目的。

二、区域洗钱风险预防控制体系的构建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区域洗钱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借助洗钱风险信息的收集和共享,实现对外部环境、风险因素威胁的预判和各义务机构内部漏洞的评估。同时,通过反洗钱监管部门的外部监控与义务机构的内部防范有机结合,逐步形成对风险高发地域、行业、人群、业务环节等进行超前预警、关口前移、科学管控的风险防控格局,以期预防区域内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发生的可能性。

(二)洗钱风险预防控制体系的构成

洗钱风险预防控制体系主要由一客体、三环节、两主体构成,内含二十六项重点工作、六类信息载体和六类信息统计表及对应监管措施。按照风险信息发展阶段的不同,洗钱风险预防控制體系分为事前风险预警防控、事中风险应急管控和事后风险跟踪监控三个环节;每个环节分别由反洗钱监管部门和义务机构两个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具体实施;洗钱风险信息作为客体,根据所处阶段、状态等因素,以《异常信息反馈表》、《风险信息通告》、《排查统计表》、《风险提示》等形式,贯穿于整个预防控制过程;监管部门根据风险状况、机构工作实际,及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1、事前风险预警防控。事前风险预警防控是从探究洗钱风险成因入手,尽早识别风险根源,提前对风险进行预警与防控,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防范。重点是做好风险信息收集和信息处置工作。前者是开展事前风险预警的基础,贯穿于整个预防控制体系;后者是为防止风险信息向风险行为转化,控制风险继续扩大蔓延,对需预警机构、信息共享部门发布相关信息。

2、事中风险应急管控。事中风险应急管控重点是做好风险控制和风险提示工作。风险控制是义务机构根据排查结果、结合重新识别情况,对显现风险进行紧急制动;风险提示是监管部门根据义务机构排查结果,预判、提炼辖区风险趋势和特征,以期实现应急主体间的快速联动,提高风险处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事后风险跟踪监控。事后风险跟踪监控环节是洗钱风险预防控制体系的最终目标。重点要求监管部门采取差异化监管手段,确保区域内洗钱风险可防可控。同时对发现的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主动加强与执法部门的防控协作,督促义务机构做好线索移交、核实,提高线索移送率和成案率。

(三)洗钱风险预防控制体系的运行保障

为依法合规开展辖区洗钱风险预防控制工作,平衡信息共享及信息保密之间的要求,《指引》对洗钱风险预防控制过程中,防控主体所需履行的保密职责及相应责任追究要求进行了明确。

三、区域洗钱风险预防控制体系的运行

(一)历史风险信息精准排查

一是2016年3月份开展了以历史堵截的34个被冒用身份信息为排查对象、以全辖银行类义务机构为排查主体、以“一对一”精准化排查为主要方式、以核实机构管控实效为主要目的排查工作。二是为保护客户合法权益,规避法律风险,建立了规范的金融机构风险信息报送、登记制度,明确要求各机构在开展风险排查时不得随意外泄客户身份信息。三是做好排查信息分类整合,为掌握辖区风险状况、了解机构自身防控能力和构建洗钱预防控制体系取得了事实依据和实践支撑。

(二)制定风险信息采集工作细则

一是确定易于引发洗钱风险因素的8类信息为主要采集类别,包括一线业务人员发现的异常行为信息、成功堵截的违法犯罪行为信息等,进一步扩展风险信息源头。二是明确风险信息上报要素12项,包括风险信息类型、事件发生时间、涉及网点等,提高风险信息快速采集和比对分析效率。三是根据信息类别确定5种反馈渠道,包括异常信息反馈表、微信平台等,初步形成了风险信息报送机制。

(三)搭建风险信息共享和预警平台

一是对收集的风险信息,根据所涉类别进行数据建档,形成区域风险信息数据库。二是通过入库比对分析,识别出有苗头、有倾向、有代表的异常线索,结合信息内容差异、所涉事件阶段状态等特征,采取微信告知、风险信息通告、风险提示等方式进行初次信息共享和预警。三是借助数据筛选功能对各机构排查结果按客户、按机构分类归集,通过比对账户开立、账户交易、重新识别等信息,对风险信息做进一步甄别分析,并提炼风险特征、判断风险趋势,以风险提示形式实施二次信息共享和预警。四是将部分银行成熟的内控制度体系、风险管控措施、系统设计理念等传导至地方法人机构,促进辖区法人机构洗钱风险管控实效的增强。

(四)实施差别化反洗钱监管措施

一是根据义务机构定期反馈的共享信息处置情况等,综合研判、分析各机构的风险状况和管控的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症结。二是按照“分類监管”原则,实施差别化监管,明确监管重点,设定合理的监管频次,持续关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形成周期性监管压力。三是重点督促义务机构对自身排查、管控中暴露出来、监管机构提示的问题全面梳理、深度分析,找准风险发生的根本原因,完善防控措施,定期进行内部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实时反馈后续工作改进情况,努力提升洗钱风险管控实效。

四、区域洗钱风险预防控制体系的成效与改进

(一)取得的成效

1、整体风险状况判断力显著增强。该体系的运行,助推监管部门站在区域层面、以前瞻的视野和科学的研判,敏锐把握辖区洗钱风险出现的趋势性变化,准确把握风险态势、预测发展动向,前移风险事件预警处置端口,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风险。

2、风险蔓延扩大得到有效遏制。目前,辖区共收集了以冒名信息、疑似出租出借账户为主的风险信息277条,同比增长近5倍;成功堵截一类涉及16家机构、141个账户的疑似涉外网络电信诈骗案,提示信息中涉事类型、账户随后得到警方协查通知的印证;辖区异常开户风险事件则由高发时的1个月30多起下降到不足2起,遏制了风险事项的继续蔓延。

3、反洗钱监管工作针对性明显提高。风险信息报送机制实现了对风险事件的持续追踪,使监管部门对银行业主要风险点、整体的风险防控状况、个别银行管控短板等方面能做出恰当判断,并采取了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使义务机构更好地防控同类风险、审视自身反洗钱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相较以往,预警和处置建议的区域特征明显,风险指向明确,防控操作性更强。目前,已根据辖区风险状况,下发风险信息通告8期,风险提示6期,形成风险信息专报2期,编发工作简报34期。

4、义务机构自主防控免疫力不断上升。辖区义务机构已实现了对可能涉及洗钱风险事项的动态关注和收集,对提示风险信息形成了制度化的排查控制反馈机制;能根据监管机构的区域风险提示、类型分析报告,提示员工、前台人员关注相关风险点;能结合自身的资产规模、地域分布、业务特点、客户群体、交易特征等,开展洗钱风险自评估,通过研判自身洗钱风险的程度和风险状况,及时掌握本机构潜在洗钱风险,检验洗钱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性。最新数据显示,已有7家机构的反洗钱考核制度增加了明确的奖惩细则,6家机构打破长期风险信息“零报送”状态,5家机构对涉及的风险事项、客户信息等内容实现了机构内部全国共享。

(二)改进建议

尽管区域洗钱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已经取得的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区域风险信息有效利用率偏低、异常信息来源途径较单一、部分机构后续管控措施不到位、数据查询权限设置不足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一是建立省级的风险收集数据系统和共享平台,扩大基础信息数据量,提升信息比对利用率,逐步形成省级的区域洗钱风险预防控制体系,统筹协调各地市监管资源发挥监管合力。

二是构建基于多部门的风险研判机制,充分发挥各执法部门、金融机构层面的信息资源和专业优势,增强辖区洗钱风险识别和分析的及时性、准确性,为风险监管筑牢信息支撑。

三是督促各义务机构严格审查异常开户情形,对可疑交易所涉客户,应在“审慎均衡”的原则下,采取适当后续控制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可疑交易后续控制的内控制度及操作流程。

四是合理设置数据查询权限,赋予各机构必要的查询权限,简化查询程序、缩短查询周期,提高对异常交易分析甄别的技术支撑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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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In order to realize the early detection, early warning and early disposal of the money laundering risk events, on the basis of practices, Baoji Municipal Sub-branch PBC implemented Work Instructions 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of Money Laundering Risks of Baoji City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Instructions) , which carries on the beneficial exploration on the construction of preventing and controlling regional money laundering risks. By introducing the mechanism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of regional money laundering risks prescribed in Instructions, the paper discusses relevant systems and measures to perfect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combined with practices of the compulsory institutions and changes of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Keywords: regional money laundering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work instruction

责任编辑、校对:张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