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兴趣培养的音乐教学体验活动探究

2018-04-03 02:43东莞市教育局教研室田素梅
师道(教研) 2018年8期
关键词:情绪情感音乐

文/东莞市教育局教研室 田素梅

现在大多音乐教师随着对音乐教育认识的日渐深入和对音乐教学水平的日益提高,已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培养学生音乐兴趣的重要性,并在教学活动中有意识地将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作为一个重要考虑因素,但是即使有了这样深刻的意识,也在教学工作中采取了相应的教学策略,可我们还是能感觉到相当多的学生在课堂上对我们精心策划、倾力准备的“美食”缺乏兴趣,这是为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从兴趣形成的心理学机制谈起。

一、兴趣形成的心理学机制

心理学对兴趣的解释为:兴趣是指一个人积极探究某种事物及爱好某种活动的心理倾向。它是人的认识需要的情绪表现。反映了人对客观事物的选择性态度。

心理学还指出,情绪和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个人的需要而产生的态度。人具有自己的主观世界,当外界事物作用于人时,人就会对事物产生一定的态度(情绪情感);如果这件事符合人的需要,就会对它产生肯定(正面)的情绪和情感。从而引起人的爱,尊敬,满意,愉快,欢乐等内心体验。如果这件事不符合人的需要,就会产生否定(负面)的情绪情感,从而引起很不满意、不愉快、痛苦、忧愁、恐惧、羞耻、悲哀等内心体验。在体验过程中产生的情绪情感又能影响人的体验认识活动。它使体验认识活动加上了浓厚的主观愿望,使人对客观事物趋向或回避的反应更明确,更符合自己的需要。它能使人的行为得以增强,也能使人的行为受到削弱。

由此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情绪与情感能影响人的需要与动机。这就可以解释一部分学生因在学习体验活动中获得了肯定(正面)的情绪和情感,符合他的需要和动机而产生了兴趣。另一部分则获得了否定(负面)的情绪和情感,不符合他们的需要和动机而没有产生兴趣。

既然正面的情绪和情感是影响兴趣产生的关键,而它是在教学体验活动中产生的,那我们就应该更深入地了解什么是体验活动。体验活动是教学活动中由内容、形式、对象、环境等组成的情境,引起学习者的注意,并逐步通过感觉、知觉而形成记忆,再引发思维与想象,最后产生情绪情感的整个过程。例如,我们在音乐课堂中引导学生完整而充分地聆听音乐作品,在音乐体验与感受中,享受音乐审美过程的愉悦,体验与理解音乐的感性特征与精神内涵;通过亲身参与演唱、演奏、编创等艺术实践活动,学生获得对音乐的直接经验和丰富的情感体验,为掌握音乐相关知识和技能、领悟音乐的内涵、为提高音乐素养打下良好的基础。在这个过程里成功的体验能导致学习者抱负水平(期望值)提高。相反,多次遭受失败会导致学习者抱负水平(期望值)降低。

以上我们初步了解兴趣产生的整个心理过程,掌握了这些基本原理可以更有效地解决我们音乐教学中的疑惑,同时也可以指导我们在教学上更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以期更有效的完成教学目标。与此同时,我们也明白了音乐教学体验活动是形成音乐学习兴趣的关键基础,是音乐教学的基本途径与方法。当然,在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方面要想获得更好的效果,我们还要了解音乐教学体验活动的特点和构成,以便有针对性地在各个环节指导、设计和策划课的各种配置,以求在音乐教学体验活动中谋获正面的情绪情感,引导学生产生学习兴趣,从而进入学习良性循环。

二、音乐教学体验活动的构成

音乐教学体验活动可分为音乐教学情境、音乐教学关系和音乐教学行动。

音乐教学情境是那些构成音乐教学体验行动的场所,是教师与学生之间体验活动的环境和条件(包括物理环境和心理环境)。现在我们很多的老师有意无意都在情境设计中考虑得比较周全,都能利用包括语言、光线、色彩、音源、图像、课桌、教具等等来营造情景。比如说笔者在上新疆歌舞音乐欣赏这一课时,课前导入就先从示范跳一段新疆舞蹈 《掀起你的盖头来》开始,课上包括服饰、头饰的装扮,都设计出富有感染力的教学体验活动环境,引发学生有参与行动的意向并从中受益。

音乐教学关系是指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意向性关系。它有以下特点:首先,教师和学生是以一种特别的方式相聚在一起。教师是引导学生进行体验活动的组织者,学生需要接受教师的指导,不然教学体验活动就失去了立足点;其次,教师与学生的教学关系不是强迫,而是引导性质的。教师的地位(威信)最终必须通过从学生的给予中获得。这种关系是双向的意向关系,教师希望学生在老师传授的知识中成长,而学生也具有一种乐意学习的欲望(与生俱来的求知欲)。每一个学生都以个人的方式学习。每一个学生都对他的知识和理解事物的方式加以个人的塑造。教学关系的这些特点要求我们与学生要构建互相融洽、和谐的关系。

音乐教学行动是指音乐教学体验活动过程中双方的意向指向共同目标的行动。它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第一,教学行动是十分微妙的,它甚至包括抵制和明显的不行动。假如学生不能体验到教师的行动和意向是教育意义上的关怀,那教师与学生之间就不具有正向的教学关系了。因为忽视的缘故,教师没有给学生提供他所需要的爱护、注意、关心;甚至排斥、排除或不理睬,那这种体验活动对学生而言就是失败的,也不能实现学生的潜力。在这个行动过程中,学生需要心理安全和保护,才敢去尝试;需要支持、信任才能独立;需要我们指引方向。第二,教学行动要求始终如一、坚持不懈,尽量施加积极影响的行动,把活动做得最合适。第三,教学行动要求在行动中反思,也要求在行动后反思“学生对这一具体的情境事件或内容的体验结果是怎样的”。第四,教师总是正确地行动是不可能的(完美地授课、智慧而公平、总是留意学生、总能鼓舞学生、轻松解决学生困难等),教师必须接受我们个人的局限。在行动过程中,教师需要表现为克制、需要对学生的体验予以理解、需要对情境的自信。

三、音乐教学体验活动的要求

组织音乐教学体验活动,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防止产生创伤性的体验,至少不能让学习者产生痛苦,甚至厌恶的感觉。比如教师在给学生聆听法国作曲家圣桑 《动物狂欢节》中的《天鹅》片段后,问:同学们,你们听完这段音乐后,会联想到什么呢?一同学快速举手并回答:音乐好像是可怜的乞丐在街上乞讨。教师说:什么耳朵?简直离题万里!全班哄堂大笑,该同学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如此伤自尊的打击,极有可能使学生慢慢的丧失接触音乐的兴趣,甚至可能导致在今后学习音乐的道路上布满阴霾。因此,学生在音乐教学体验活动中,应该尽可能多采用激励性评价语言,引导和帮助学生获得成功的体验,切不可过快过急地否定和打击学生,以致造成创伤性的记忆。

第二,音乐教学体验活动需要有时间和空间。音乐教育是一种“隐性”教育,学生音乐素质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更不是教师的说教和一次体验就可以获得,而是需要教师在音乐教学体验活动中创造有积极互动的氛围,需要有一个长期循序渐进的教学体验活动过程。

第三,音乐教学体验活动要注意学生的独特性,对每一个学生的期望值要恰当。不同的学生个体,生活在不同的自然环境中,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生活经历、性格素质和天赋秉性,所以在对音乐的感受、认知过程中会表现出差异性。在音乐教学体验活动中,应当尊重学生的独特性,因势利导,促使每个个体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第四,音乐教学体验活动是个性成长的深层次学习。教师将一段音乐作品的旋律、节奏、和声、音色、力度、速度、调式、情绪表现等这些个人体验反复地告诉学生,并让他们记住这就是这部作品的风格特征。当再问什么是这部作品的风格特征时,学生的回答远没有自己真正感受体验后回答的准确和深刻。西方青少年音乐剧教学中,创造性戏剧教学的教学理念之一:教师一般不打断学生的即兴表演,即使学生的表演与剧本情节不符。这一理念说明,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利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学习音乐,通过亲身参与实践,获得自身的体验,进行自主认知,得到自我的感悟。

第五,音乐教学体验活动要尊重学生的主体性。教师在歌唱课上不断地、反复地演示、证明、讲述歌唱时口腔胸腔要如何打开、气息如何运用、声音要如何表现等,却不让学生自己开口去唱一唱,则永远不能使学生真正掌握演唱的方法和技巧。只有让学生亲身参与到演唱的实践中去体会,才能获得对音乐的亲身体验。

兴趣是学习音乐的直接动力,而影响兴趣产生的根本因素就是音乐教学体验活动。在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明确指出,音乐课程应突出实践性质,音乐教学中,学生对于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只有在生动、多样的音乐实践活动中,通过亲身参与,才能生成和实现。而音乐教学体验活动中产生的两种情绪情感最终会形成完全不同的学习表现。从培养兴趣的目的出发,以此为指引,我们应该在教学当中充分准备力求引导学生获得成功(正面)的情绪情感,激发学生真正的内心需要,为培养学生学习音乐兴趣打好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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