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新时期下的中职校企合作

2018-04-04 09:28赵新荣
魅力中国 2018年47期
关键词:问题对策中职学校校企合作

赵新荣

摘要:校企合作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必由之路,也是中职学校办学的发展之路。伴随着中职学校的不断发展和提升,尽管校企合作的形式和内容、内涵和外延都得以深化和拓展,但作为中职教育的灵魂,校企合作是今后一个时期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也是中职学校探索创新的永恒主题。

关键词:中职学校;校企合作;问题对策

一、稳定的校企合作的内涵

稳定的校企合作指中等职业学校与相关企业在共同制定、实施、评价人才培养方案,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或接受职业技术培训,聘用和培养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兼中职师,与企业合作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与设计,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实习实训基地资源共享与共同发展等方面开展的制度化的、持久的、深层次的合作行为,是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和相关的法律政策保障下的一种长效的校企利益共同体。具体表现为:校企合作达到一定的规模;学校和企业之间有可靠的合作协议;有定期的合作交流活动;学校给予企业有效的技术指导;企业切实地为学校的教师提供实践锻炼,为学生就业和实践提供有效的支持;校企之间能共享资源,从而产生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效果等。

二、中职学校实施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应当说,近几年来校企合作在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过程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通过实践也取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但就现状而言,中职推行校企合作依然面临着不对等性,脆弱性、风险性,缺乏体制、机制保障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合作能力不强

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由于学校合作能力与企业的期望存在不对等性,因此,校企合作难以深入开展并难以继续,学校自身的合作能力不强是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导致学校合作能力低下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是学校的专业建设缺乏内涵、师资水平不高、现有的学科化教学安排不能与企业对接、办学思想落后,缺乏改革的勇气和创新的能力等。

(二)企业参与动力不足

總的来说,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程度较低,积极性不高。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我国的企业中中低端制造业占大多数,利润有限,如果推行"双元制",必然会使企业成本大幅度上升,竞争能力会有所下降;剩余的劳动力和低端的制造业,使得企业在培训员工方面动力不足,无暇在中短期内制定培训员工的较高标准。这样在整个社会的诚信度较低、高水平高素质的劳动力又短缺的情况下,企业不愿承担风险去花高额费用来培训员工,而怕最后落得个"为他人做嫁衣"。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对职业教育的参与。

(三)政府主导引力不够

现有的校企合作大多是短期的、不规范的、靠感情和人脉关系维系的低层次合作。虽然校企合作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关注和重视,许多的合作成果也得到了政府的认可、肯定和奖励,但校企合作依然缺乏体制、机制的保障,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尚不明显。在校企合作中对企业缺乏明确的奖励机制,企业利益得不到保护。国家没有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学校体制滞后,制约了校企合作的开展,这些问题使得校企各作缺乏稳定性,合作深度不够,难以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三、中职学校推进校企合作的对策与建议

建立完整且行之有效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这是校企合作持续、顺畅进行的保障。建议在运行机制中包含以下几点:

(一)管理体制实行分管校长负责制

中职学校培养的是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校企合作对于这种人才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必然要把校企合作的工作放在一定的高度上。建立分管院长负责制,便于从上而下地对校企合作工作进行指导、考核、监督、评价,便于协调中职学校、企业领导层面的关系,便于中职学校对外事务的不断拓展与深化。

(二)制定激励措施促进校企合作

一方面要鼓励学校主动适应市场要求,广泛而深入地进行社会调研,更新职业教育理念,了解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推进专业建设与课程体系改革,拓展与企业合作的新形式与新领域。另一方面,要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一是降低或补偿企业进行校企合作的成本,使企业在校企合作中获得短期或长期的效益。

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质上是承担了三年制中职生其中一年(或半年)的教学任务,在没有出台减免企业税收等相关鼓励和补偿政策的前提下,与之合作的职业学校可适当考虑划拨一定的教育经费。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可以根据实习学生实际的工作质量及企业的经济状况按最低工资待遇、学徒工待遇或计件方式支付,以低薪抵扣企业在学生管理、废品率(不合格品率)上升方面的支出二是激发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主动性。加强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的互动,真正发挥专业指导委员会(由校企双方成立)的作用,并在教学计划的制订、教学内容的确定及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充分的参与机会,使企业主动地参与中职学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三)制定校企合作专用通用细则

校企合作通用规则体现中职学校和企业双方的根本利益和活动准则,专用细则反映不同合作形式,不同企业要求的特定的行为规范。例如与大型企业的合作,可聘请企业生产副厂长作为校方的客座教授,并由其作为企业方的合作代表与校方协调合作的事宜;而与中小型企业的合作,则可加强与其人事部门负责人的联系,推动双方的合作。

中职学校要加强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提高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培养综合素质、专业素质符合市场要求的中职人才,树立院校品牌,这是吸引企业主动与中职学校合作的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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