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课在司法警察培训中的应用前景初探

2018-04-04 09:28胡晓龙
魅力中国 2018年47期
关键词:个性化学习微课

胡晓龙

摘要: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改变了教育的方式。“微课”应运而生,“微课”具有“短小精悍”等特点。目前我国司法警察培训中遇到了學习时间不足,难以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等问题。如何运用新的技术手段,解决目前存在的困难,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微课;司法警察培训;个性化学习

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改变了教育的方式。教育不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课堂得到了无限的扩展,通过各类智能终端随时随地地学习和掌握自己想要了解的知识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微课”应运而生。这种学习方式上的改变,加之“微课”自身的理念和特点,为解决目前困扰司法警察教育培训的一些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

一、什么是微课?

相信大家都或多或少的听到过“微课”这个名词,但对于究竟什么是“微课”?还缺乏清晰的概念。下面我们是一些国内知名“微课”专家们对“微课”的定义和解读:

我国最早研究微课程的胡铁生先生认为“微课”又名“微课程”,是“微型网络视频课程”的简称,它是以微型教学视频为主要载体,针对某个学科知识点(如重点、难点、疑点、考点等)或教学环节(如学习活动、主题、实验、任务等)而设计开发的一种情景化、支持多种学习方式的在线视频课程资源。”

黎加厚对微课的定义是“指时间在10分钟以内,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内容短小,集中说明一个问题的小课程。”

焦建利对微课的定义是“微课是以阐释某一知识点为目标,以短小精悍的在线视频微表现形式,以学习或教育应用为目的的在线教学视频”。

张一春认为“微课是指为使学习者自主学习获得最佳效果,经过精心的信息化教学设计,以流媒体形式展示的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

从以上专家对微课的解读可以看出,微课是一种时间在5-10分钟之间,短小精悍,有针对性的,支持多种学习方式的在线课程资源。

二、微课的特点

“微课”作为一种有别于传统教学方式的全新学习模式,具有其独有的特点。

(一)短

这里的“短”指的是微课的时间较短。教学视频是微课的核心组成内容,”微课”的时长一般为5-8分钟左右,最长不宜超过10分钟。因此,相对于传统的45分钟的一节课的教学课例来说,”微课”可以称之为”课例片段”或”微课例”。

(二)小

这里的“小”,指的是微课主题小,但是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指向明确。”微课”主要是为了突出课堂教学中某个学科知识点(如教学中重点、难点、疑点内容)的教学,或是反映课堂中某个教学环节、教学主题的教与学活动,相对于传统一节课要完成的复杂众多的教学内容,”微课”的内容更加精简,因此又可以称为”微课堂”。

(三)精

这里的“精”指的是“微课”在课程内容讲解,课程视频设计、制作上的精良。“微课”内容的呈现形式绝不再局限于课堂实录,还可以通过录屏软件、PPT、FLASH等各种多媒体技术制作的视频来呈现,由于形式上了多种多样,就更容易引起学习者的注意和学习兴趣。

(四)悍

这里的“悍”指的是“微课”的内容使人印象深刻。一个课程就一个主题,或者说一个课程讲述一件具体事件;研究的问题来源于具体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由于针对性强,所以更容易让人印象深刻。

另外,“微课”还具有网络化、情景化、视频化的特点,都非常符合目前社会对于在线学习、移动学习和个性化学习的需求。

三、法警培训目前遇到的困难

近年来,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工作受到了从中央到最高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无论是人力物力和政策上都给与了极大的保障和支持。但是,目前法警的培训教育工作中仍遇到很多的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培训时间难以保障

首先,我们的民警有新知识新技能有主观上的学习需求:在客观上由于国内外形势日趋严峻,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一线法警同志很多都处于超负荷的运转状态,参加较长时间的脱产培训客观上存在很大的困难。

(二)难以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

目前举办的各类法警教育培训,仍主要集中培训的形式进行,教学也主要以 “满堂灌”的课堂教学等为主,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明显缺乏灵活性。而且,每名学员在实际工作中的业务范围也区别,这种灌输式的教学方式,很难针对每名同志遇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处理,也就很难充分调动参训法警同志的学习积极性,就可能会难以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

四、利用新技术手段提高法警培训效果

前文提到“微课”具有“短小精悍”和视频化等特点,如果能将“微课”的这些特点运用到当前的司法警察培训教育当中,尤其是网络培训当中,相信将会对解决困扰目前司法警察培训的诸多问题,起到一定的改善作用。

(一)“微课”最大的特点是“微”。每节“微课”不过几分钟的时间,这恰好能够解决法警同志学习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时间不足。而且由于“微课”具有网络化、碎片化、视频化、可移动的特点。有学习需求的同志就能最大化的利用零散时间来进行学习。保证了法警同志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需求。

(二)利用“微课”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的特点,可以有针对性的对法警日常工作出现中,如押解、值庭、看管中可能产生纰漏的环节、大家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门的讲解;或者,对法警日常训练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甚至可以就某一动作进行专门性的示范讲解。每位同志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性的学习,真正做到突出重点、切中要害,真正的服务于法警工作实际。

(三)加强沟通,学院警队共建互动式学习平台。在建立网络培训平台的同时,要让“微课”资源更好地发挥作用,还应重视平时与警队之间的交流,除了及时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吸取经验,更可以鼓励有能力的一线法警同志参与到“微课”的制作中来,这样既能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创造性,又能丰富学习资源,一举两得。相信通过和学院和警队越来越多的合作和共同努力,“微课”将来会在法警教育培训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浅谈公安微课程在实战化训练中的应用.江云,王尧.公安教育,2018/03

[2]论新时代高级警官培训创新.王现婧.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6年第S6期

[3]移动学习环境下高职计算机基础微课程设计-以高职PPT动画计时组应用微课为例.张明,任刚,王红军.辽宁高职学报.2018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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