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伟 丁天佐
红石镇长江村村民在木耳基地辛勤劳作
“以前在家闲着也没什么收入,现在村里有了木耳种植基地,在家门口打工,还能照顾家,一个月能挣2000多元呢!”红石镇长江村贫困户王淑珍说这番话时,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而这只是宽甸满族自治县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一个缩影。
宽甸满族自治县是辽宁省最大的少数民族边境县,全县原有贫困村106个,建档立卡贫困户1.3万户、贫困人口3.1万人。县委始终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作为全县最大的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来抓,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的理念,把党的建设和扶贫开发有机结合,实现基层党建与精准脱贫“双推进”。截至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3.1万人减少到1万人,贫困村由106个减少到35个,2020年将完成全县所有贫困村摘帽和贫困人口脱贫目标。
党建引领“扛重任”。县委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书记抓、抓书记”责任机制,逐级签订脱贫攻坚“军令状”,做到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工作同研究、同推动、同考核。明确党委“主体”责任、政府“主抓”责任、各级干部“主帮”责任、基层组织“主推”责任、社会力量“主扶”责任,切实把脱贫攻坚的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全面推行驻村帮扶“三个一”,即每个村派驻一支工作队、配备一名第一书记、增设一名村专干,坚持和实施好“一人驻村,单位全员帮扶”工作机制。全县28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118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结对帮扶106个贫困村,使贫困村帮扶全覆盖。基层党员干部、党员产业大户带头与1.3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一对一”或“多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其中331名产业大户党员已与375户建档立卡重点贫困户结对帮扶。
精准施策“中靶心”。因村、因户制宜,实现村集体和贫困户整体脱贫。深入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宽甸县百村脱贫致富工程实施意见》,计划用3年时间,实现村村都有稳定增收致富项目的目标。2017年统筹安排省市县各项扶贫资金4236万元,扶持贫困村发展旅游、电商、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制定和完善产业、搬迁、医疗救助、教育助学、民政兜底扶贫方案,实现产业脱贫9321人、就业脱贫650人、医疗扶贫220人、教育脱贫150人、兜底脱贫1310人、搬迁改造危房470户。
强化保障“鼓干劲”。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让干部群众在脱贫攻坚中更有底气,调动“主力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17年,共投入和协调资金9127万元,通过整合财政扶贫补贴资金、互助金、帮扶资金、支农专项资金,实施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贫困户“联姻”,大力发展冷库、种植园、饲养场等村集体经济项目,带动贫困户脱贫。探索推行“党建+扶贫”模式,采取自主发展、企业带动、入股分红等方式,增强贫困户自身“造血”能力。帮助贫困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产业项目1040个,受益贫困人口9254人。出台了《盘活扶贫互助资金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盘活扶贫互助资金2333万元,投入发展光伏产业1782万元,投入发展种植业268万元,投入发展饲养业168万元,投入发展旅游业1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