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建中副部长在2018年全国交通运输财务审计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18-04-14 22:15
交通财会 2018年4期
关键词:债务政府建设

(2017年3月23日)

同志们:

过去一年,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财政部、审计署等中央部门和各家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下,各单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改革创新,攻坚克难,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此,我代表交通运输部向大家表示衷心地感谢!

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着力构建交通运输新型投融资体制

建设交通强国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要任务,2018年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对交通强国建设提出了“两步走”的战略目标和8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应该说,初步形成了交通强国建设框架体系,今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要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今年要完成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左右,建设20万公里农村公路。要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任务,必须加快构建新的符合国家财税改革要求和交通运输发展实际的投融资体制机制。这个新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就是改变过去单一筹钱的发展模式,分清责任,规范管理,高效利用,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规范高效”的投融资体制机制。

一是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战略性产业,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坚实支撑和保障。交通运输的本质属性决定了政府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提供主体。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投融资改革、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等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转变观念、理顺职责,将交通运输发展相关的资金、政策等纳入各地政府发展的总体安排中,由各地政府统筹安排管理。即无论是有收益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没有收益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均应由政府主导,并推动实施。要加强与财政、发改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建立起全面的政府主导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在交通综合预算管理、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发行和使用、交通PPP项目库的建立和管理等方面均应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特别是要将交通建管养运的资金需求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去年,国办印发的《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要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批示精神的高度,主动协调落实相关政策。

二是完善政府举债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和预算法的要求,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发债方式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就交通运输而言,对没有收益的普通公路、内河航道等,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发行一般债券筹集建设养护资金;对有一定收益的收费公路、枢纽站场及航电枢纽等,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筹集建设运营资金。去年,部里联合财政部研究建立了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制度,开展了专项债券发行试点,这是落实规范政府举债“开前门、堵后门”的重要举措,是交通运输投融资改革的重要突破。一年下来,有的省份债券不仅发得好,而且用得好,但是有的省份债券额度还用不完、需要退回去,试点工作还不平衡。这里面既有制度设计方面的问题,也有思想认识方面的原因。今年两会确定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8300亿元,与2017年持平;新增专项债券1.35万亿元,比2017年增加5500亿元,我们一定要用好债券这个筹资渠道。最近,我们已将各地的专项债需求与财政部进行协商,争取满足各地合理需求。各地要精心做好项目遴选、测算好发债需求、做好债券市场调研,会同地方财政部门平稳有序地推进这项工作,确保债券“发得了”“有人买”“能落地”,为深化交通投融资改革走出一条新路。

三是创新市场投资模式。在改革开放初期,为改变过去单一依靠政府投资的局面,交通运输行业紧紧抓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有利时机,不断发挥好市场融资机制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作用,促进了行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1984年国务院出台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极大地激活了市场活力,逐步形成了“中央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的投融资格局。改革开放40年来,交通运输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离不开市场作用的有效发挥。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部里也从深化投融资改革、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文件,并与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各地也要结合自身资产资源等情况,充分用好当前的基金、PPP等政策,尽快形成“多元筹资、规范高效”融资局面。

二、着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党的十九大指出,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大家要本着对国家对行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在完成“打好三大攻坚战”任务中积极发挥作用。

一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住债务风险的底线。为落实好中央文件精神,去年底,部印发了《关于防范和化解交通运输领域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落实好文件的要求,从妥善处理交通运输存量债务,遏制隐性政府债务增量,规范举债融资机制等方面采取举措。首先,要正确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研究建立发展规划与资金保障的平衡机制,将防范债务风险的要求落实到交通运输规划、审批、投资、建设、绩效考核全过程中。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其次,要做好存量债务分类甄别工作,将交通领域或有债务逐步纳入政府债务范畴,运用置换的方式加快存量债务偿还。第三,要强化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用好一般债券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政策,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机制。第四,要落实好经济去杠杆的要求,盘活交通存量资产。要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各项规范管理政策要求,坚决堵住违法违规举债的后门,防止通过各种方式异化形成违规政府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第五,要研究制定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应对好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总之,我们要一以贯之地把“防风险”这个“紧箍咒”念好,做到“知行合一”,为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

二是优化交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打好脱贫攻坚战。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公路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当前我国贫困地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不小差距,交通脱贫要求高、任务重、难度大,农村公路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部提出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建设的倾斜支持,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基本贯通。加快推进通村畅乡的“幸福小康路”建设,确保到2019年底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继续推进“交通运输+”特色产业脱贫,继续支持贫困地区约1.2万公里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改造建设。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万公里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优化交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加强涉农资金整合,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确保如期完成交通脱贫攻坚任务。

三是强化绿色发展资金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打赢蓝天保卫战。为落实好中央精神,2018年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提出要建设绿色智慧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着力推进绿色出行。部将在现有的内河船型标准化、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等专项资金政策基础上,研究建立绿色水运发展基金或专项资金;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综合运输、运输服务、运输设备与装备、科技创新、信息化、智能化等领域的支持,大力推进交通运输结构性节能减排和新技术新工艺节能减排,促进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大对安保设施投入力度,提升安全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安全绿色水平、开放发展程度,努力推进交通运输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当好先行,推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着力深化交通运输领域财税体制改革

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每项改革都与行业发展紧密相关,今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也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了具体部署。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主动适应并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各项财税改革工作,推进行业治理现代化。

一是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2016年国发49号文要求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领域改革任务,形成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清晰框架。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设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去年以来,部就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进行了研究,初步形成了改革方案。部党组高度重视这项改革并已将这项改革作为今年部里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将会同财政部研究制定好改革方案。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主动商有关部门做好省以下交通运输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通过这项改革,切实建立起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清晰框架,形成与现代财政制度相匹配,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交通运输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运行模式。

二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近年来,随着新预算法的颁布施行,在推进预算公开、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等方面,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密集推出、落地实施。交通运输行业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在编制完成三年支出规划、建立新的项目库管理模式和预算支出定额体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化解存量资金等方面,做了很多扎实有效的工作。但是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细,绩效管理面不够宽、评价结果运用不够实、预算执行率不够高、存量资金化解不够及时等问题,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发挥。按照党的十九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行业预算管理制度,围绕保障交通运输发展重点任务,深入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中期财政规划的科学性,增强对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作用;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继续加强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研究和制定,完善预算与规划的衔接机制;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强化绩效评估结果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着力提升交通运输领域预算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透明性。

四、着力加强审计全方位监督

这次两会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发改委的重大项目稽查、财政部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资委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审计署,进一步凸显了党和国家对审计工作的重视,体现了新时代审计工作所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交通运输行业业务范围广、资金量大,与经济社会发展高度融合,社会关注度高。交通运输审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共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审计力度,切实发挥好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一是围绕中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审计监督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内部审计的基本功能是经济监督,主要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发展目标。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各级交通运输内部审计部门和机构,要强化政策落实“监督员”和人民利益“守护神”的职责使命感,自觉地把审计监督工作融入到交通运输发展大局之中,发挥好审计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器”和“利剑”作用。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神贯注、全力以赴,精准聚焦、靶向发力,积极有效的推进审计全覆盖,做到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揭发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如实反映问题,提升成果质量,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交通强国建设高质量发展做好保驾护航。

二是突出重点,深化各项审计监督工作。各级交通运输内部审计部门和机构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深化改革和科学发展为目标,积极拓展内部审计功能,紧盯重大项目、重大资金、重点领域,找准审计切入点,开展各类专项审计,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努力揭示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廉洁用权,干净干事。要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审计重点,密切关注交通运输行业隐形债务情况,揭示不良贷款、防范金融风险;密切关注脱贫政策的落实,脱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滥用、贪污侵占等问题,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发挥应有效益。积极推进审计成果运用,严肃落实审计整改,杜绝屡审屡犯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推进创新,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水平。要勇于打破僵化的“老黄历”,既严格依法审计,又切忌生搬硬套,跳出传统财务收支审计的局限,精准发力,做到查处问题与促进发展、分析原因与推进改革、促进整改与推动问责相结合,积极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要切实加强审计能力建设,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机构,配齐配强内部审计人员。要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增强监督合力,完善监督体系,共同构建起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不断完善。要强化对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加强对重点建设资金绩效监督管理。要强化对行业内审计工作指导,通过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工作质量专项检查等方式,共同促进行业内审工作健康发展。

五、2018年重点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交通建设强国的起步之年,做好交通运输财务审计工作意义重大。面对新形势新要求,2018年交通运输财务审计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18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交通运输投融资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财税体制改革,加强债务风险防范,优化预算和资产管理,严格审计监督工作,加强队伍能力和素质建设,为交通强国建设新征程提供优质、高效的资金保障和财务审计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资金保障。

继续稳定车购税、燃油税、港建费等交通专项资金政策,及时下达资金预算。推动建立交通基金。推动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用于公路建设相关政策落地,重点支持“四好农村路”和国高网项目、在建收费公路项目,运用集合发行方式,解决好项目“肥瘦”搭配问题。规范有序推广运用PPP模式,选取示范案例在全国范围内予以推广,研究在建政府还贷项目转成PPP项目的实现路径。研究调整即将到期的船型标准化、港口使用岸电等资金支持政策。落实国务院部署,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二)防控债务风险。

部将按照“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年度投资计划重点将支持涉及国家战略的重点项目、扶贫攻坚项目,适度控制其他项目。各地要结合“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及时调整建设规模、控制节奏,防止过度举债。摸清交通运输政府性债务底数,尤其是隐性债务的情况,按时向部报送相关材料。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支持,将政府还贷路存量债务纳入政府债务序列,运用置换的方式,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深化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研究通过“债转股”等市场化方式,及时化解债务逾期风险。加快建立行业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性风险的底线。

(三)加强财务管理。

做好2019-2021年三年财政支出规划和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年度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与部门职责和工作安排相匹配,研究建立项目评审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机制,继续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预算统筹,加快预算执行,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3个部属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8个车购税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试点。进一步深化预决算公开,选取救捞等重点项目预算向社会公开。修订《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将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由审批改为备案。继续组织开展行业政府资产报告编制试点。加强企业改制中资产管理工作,探索建立部属单位重大资产使用信息收集系统,通过资产的使用绩效引导资产的科学配置。制定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指标。积极落实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做好新旧会计科目和报表体系衔接转换,为2019年政府会计制度的全面执行奠定基础。修订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编审规程和部门决算管理办法。加快交通运输财务审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四)严格审计监督。

聚焦“三重一大”决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等内容,加强部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现离任审计全覆盖,积极推进任中审计。开展部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将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奖金、异地交流干部生活待遇违规,违规公款支付党员干部各种学历教育费用等作为审计重点。开展审计整改专项督查,督促部属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做好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交通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探索开展国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绩效审计调查。修订完善《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

(五)提高队伍素质。

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和教育广大财务审计干部不断提高道德修养,增强纪律意识,守住法律底线、政策底线、纪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做到不说假话、不出假数、不做假账,宁做“恶人”、不做罪人。开展大学习、大调研活动,围绕投融资改革、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四好农村路建设等年度重点任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加强不同层次人员财经知识更新和培训,2018年部计划组织8期培训班,预计培训800人次,利用三年时间实现一线财务审计干部轮训全覆盖,同时组织开展部属单位财经知识竞赛,检验和巩固培训效果。加强部属单位会计负责人委派考核管理,选强配齐财务干部。

同志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举措,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有力的财务审计保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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