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思考

2018-04-14 08:03张业清
消费导刊 2018年1期
关键词:毕业生思考高校

张业清

摘要:随着国家改革开放,高校招生制度的改革,高校毕业生越来越多。在一定程度上,高校毕业生的增加对国家社会和经济发展起到积极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却面临就业的各种困难。本文就高校毕业生就业在政策、归因、方案等方面提出了系列的思考。期望通过对近年来的就业反思,寻求高校毕业生在就业政策、途径上的出路。

关键词:高校 毕业生 就业政策 思考

高校毕业生是高素质的综合性人才。充分发挥和利用高校毕业生的智力资源,对加快我国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来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就业和自主就业),允许人才流动的毕业生,提供更多的便利和实惠,就业的环境和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但是由于一些政策缺乏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是有力的,难以落实,政策的导向作用也没有充分的。如果毕业生在边远地区就业的激励政策不到位,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不能落实。此外,国务院出台的政策和相关部委的支持文件虽然干净,修改和废止不符合时代的要求、限制或阻碍就业的政策和行为在实践中进行了规定,为解决这些问题,对各部门和部门需要配合相关。因此,有效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改善毕业生就业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有必要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考察。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施的前提和基础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制定出台虽然扩大了毕业生的就业面,增加了毕业生就業机会的可能性,但就业政策的落实与社会发展程度对毕业生的需求及毕业生自身状况紧密相关,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落实离不开社会发展对毕业生就业需求的宏观背景。因为毕业生就业政策作为解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充分条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毕业生的合理就业,可毕业生就业政策代替不了毕业生要能够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趋势和要求,所以有效落实就业政策的前提是社会发展需求和可供的毕业生数量、质量、结构两者之间呈饱和状态,然实际情况是两者关系呈错位之态,没有形成和谐的匹配关系,具体表现为:

首先,当前社会发展对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施的影响。我国当前社会发展正处于经济转型期,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调整经济结构必然会导致就业需求与岗位结构的变化。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内,增长极其缓慢的就业需求,无法满足巨大的就业供给。近几年来,高校毕业生每年以较高的速度增加,而国民经济增长对就业岗位的增长幅度较小,高校毕业生在某种层面上供过于求,毕业生数量大与就业岗位少的矛盾在某种程度上日益突出,造成毕业生就业难度增大的局面。这是目前毕业生就业难的根本原因,也是最主要的矛盾。同时有相当多的劳动密集型的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用不起”大学生,认为这样的企业有中专或高中文凭就足够了,大学生毕业生在此“不宜久留”,大学毕业生工作的时间周期很短。因此,社会发展对就业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的缩减必然会影响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实施。

其次,高校毕业生就业心态与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相悖。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既有积极争取就业的一面,也有一些不良的心态和消极因素,而不良心态和消极因素则是造成就业难的主观因素。虽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里有许多优惠政策,但这些优惠政策的回报是有着一个周期段的,而很多大学毕业生却不愿接受,只希望直接获得高回报的收入和工作。许多毕业生对一般的低收入工作岗位不愿去,部分人认为高中毕业不读大学去打工,也可以一个月挣到四、五百元,自己的待遇回报与上大学的投资“入不敷出”。还有一些大学生毕业生对自己估计过高,对用人单位“挑肥拣瘦”,结果也错过了不少的好机会。而有些大学生缺乏诚信,到一个单位跳槽的现象也很严重。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大学毕业生主动放弃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再次,用人单位的需求与毕业生实际状况相矛盾。部分学校不以就业为中心,不按社会需求设置专业,而是什么专业成本低,收益大就开什么专业,或有什么师资就开什么专业,学校所学专业结构与社会需求结构错位,没有培养出符合社会需要的多技能、高素质人才,致使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失衡,从而使得一方面相当数量毕业生因专业同社会需求不适应而难以就业,另一方面社会很多行业招聘不到合适的人才,造成人才浪费。此外,大学生自身的素质也有待提高。近年来,发生在不少大学生身上的问题,让很多人对他们的综合素质产生了质疑。

在此前提下,毕业生就业政策中关于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条件与帮扶措施才能够使这种“供需”关系得以长久的维持,才可能充分挖掘出毕业生身上藏有的巨大潜力。

二、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施的归因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经历了不断改革,然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在执行落实的过程中依旧存在很多问题,除了上述整个与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相连的毕业生就业环境影响毕业生就业政策实施之外,使得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困难的原因还很多,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

首先,主观原因主要表现在各部门、各地方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受经济利益、眼前利益、地方利益等原因的驱使以及对毕业生就业问题缺乏科学和深刻理解与认识,致使各项就业政策的执行有意识或潜意识地受到阻碍,具体表现为:

1.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保护主义色彩依然严重。用人单位对人才结构的改善和人员素质的提高重视不够,缺乏紧迫感,一些地方政府明文规定非本地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除一些紧缺专业和规定的院校之外不允许落户,使外地毕业生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就业空间受到很大限制。

2.有些学生没有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对就业和就业的期望过高,与现实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如今,在中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已达到的水平的“大众化”。毕业生择业观念仍处于高等教育“精英化”阶段,就业平台过高。

3.部分高校在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方面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市场变化的需要。毕业生供给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结构性矛盾。特别是个别学校,由于自身教师的现状,忽视了人才市场的需求,盲目设置招生专业,确定招生人数。一旦学生在就业上遇到困难,他们也强调毕业生的就业不需要考虑他们的专业对口人员。提高人才综合素质是高等教育的关键。近年来,一些媒体和个别高校工作人员过分强调和夸大了这一理论,导致个别学校和个别毕业生就业困难更加突出和严重。

其次,客观原因主要表现在:

1.毕业生就业体制不健全是影响就业政策执行的主要障碍。不可否认,各种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形成了比较好的引导作用。如对西部地区的志愿者的政策,号召广大毕业生去西部去,去国家需要的地方去,去基层去。但如何才能调动广大毕业生积极地参与西部建设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好,政府并没有从就业工资方面给予这些“三去”的毕业生有太多的倾斜,没有太重视市场的作用,导致这几年来愿意参加西部志愿者的毕业生的生活和前途不太光明,他们的积极性大大降低。此外,毕业生创业政策,享受小额贷款政策落实难;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还没有与对方进一步沟通,一些单位的招聘行为没有得到进一步的规范,例如,一些单位需要预约费,押金,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保险。

2.传统的就业制度使得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困难重重。虽然目前的毕业生就业政策不同于计划体制下的“分配”,但实际上,它还没有完全竞争和就业,遵循人才市场的价值规律。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仍存在许多障碍和问题,规划管理方法仍然存在。各级政府还承担着实际单位的毕业生不能实现仍在使用中的一些行业在计划经济时期的安置方式,由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对雇主的权利,如在中国人事制度改革的滞后,户籍、编制忽视或剥夺,和档案管理等各项指标,不批准程序对毕业生就业人事部的一个根本的变化是太复杂,在人们的使用没有真正的自治,仍需审批手续按照人事。

3.高校的教学管理和就业指导不利于各项就业政策的实施。教学内容,注重“专家型人才的理论修养,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忽视了高校对毕业生就业指导的指导是当前就业指导,学生没有能力和精力,从生理、心理、价值观、经验的整个过程,并对个人的职业发展环境背景等方面。由于近年来大学生的需求,大学生接受指导的功利性很强,高校的就业指导往往比较被动。此外,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环境不尽如人意,往往不能适应效果,孤军奋战,毕业生需求量大。

三、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施的反思及对策

国务院近几年来也对高校毕业生工作做出了决策和部署,并形成了十几条政策规定。这些政策的落实带来的积极影响是多方面的:对缓解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起了积极作用;有利于充分发挥毕业生的智力资源,提高了教育投入的收益率,减少了资源浪费;有利于加速西部和贫困地区的发展,为西部和贫困地区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为毕业生提供适合自己个性的创业和就业环境,毕业生可以充分施展自己的特长;有利于对高校教育教学制度的改革,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实施可以为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反馈信息。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是整个社会政策系统中的一个分系统,不是孤立于社会政策系统之外的,其运行必然受到其他政策的影响,只有各级政府、用人单位、高校及毕业生等几个方面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才能形成全新的大学毕业生就业系统和就业机制。具体的改进措施如下:

1.完善就业政策优化就业环境

国家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政策的实施,强化政策落实,积极促进毕业生就业,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改进: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难,还有户口、指标、社保等种种硬杠杠限制了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希望通过和有关部门的协调,进一步打破限制毕业生就业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进一步打通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就业的渠道,并解决到西部、贫困地区、非公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工资等问题;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要相互贯通,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社会化、市场化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市场,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管理和监督,要对各类毕业生招聘会予以引导、规范,提高招聘会质量,同时也要对一些用人單位的招聘行为进行规范,比如禁止单位收取上岗费、押金,取消不签劳动合同,不给上保险的行径等等要,为大学生就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要调整对大学生就业的扶持政策,从注重解决岗位困难转变到注重解决创业环境的困难上,政府对大学生的就业政策扶持重点应当放在强化毕业生专业动手技能和创业技能的培训上。

2.深化高校教育体制改革

高校必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提高大学生就业竞争力。高校的办学理念、教育方向、专业和课程设置都应该适应社会的需求。高校应当及时捕捉社会需求信息,适时调整专业及专业方向,调整教学计划,尽可能多地开设社会急需的课程,消除不符合当今社会需要的课程。为了提高大学毕业生就业竞争力,迅速改变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大学教育过程中,不仅要重视高科技人才的培养,也更加注重提高学生提高知识质量的大多数,拓宽和实践能力,结合发展他们的知识和实践,成为实用型人才。当前,要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大学生在生活、实践、管理、管理等方面的能力。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雇主想招聘有两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应该说,对这样一个人的请求是不该受到责备的。用人单位是“用人单位”,不是第二大学。培养人才不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人才可以在这里得到培训,获得成长机会。因此,高校应为大学生争取更多的工作实践创造条件。这种改革是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满足用人单位毕业生就业经验的必由之路。大学毕业生是高校的“教育”,大学应该从国家和地方人才市场的需求出发,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职业教育,根据市场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的设置规范,根据岗位能力的要求,不仅从学校现状和市场需求。为此,学校应定期调查雇主和人才市场,了解市场对人才规格、学生素质等方面的要求,以培养市场人才。在教学活动中,高校应加强实习环节的设计,为学生提供与雇主联系的机会,使学生尽早介入就业市场,为早日就业做好准备。为适应就业市场,高校应把“市场研究生”作为办学的重要环节。高校要建立和完善就业指导委员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就业教育,帮助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全过程就业指导应在大学生活中开展,学生入学伊始,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帮助大学生职业生涯长远规划,加强职业教育。学校可以系统地规划各年级的就业指导,实践证明,仅在毕业的最后一年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改革高校教育体制,才能适应就业市场的不同需求,毕业生就业政策才能更好地为就业市场服务。

3.高校毕业生要转变就业观念

大学毕业生要转变就业观念,合理定位就业期望。大学毕业生要扩大就业观念,摒弃“天子不结婚”的旧观念,自觉适应社会,以“先就业,后就业”的理性态度进入社会。从目前形势看,毕业生就业难,毕业生就业期望值过高,不愿意就业。他们必须明白,今天的大学毕业生不能像以前的毕业生,把自己视为“中国spivits”。2003,在中国高校招生数达到380万,和2004,它超过了420万。近年来,入学率在上升。1998,国立大学的入学率只有108万。然而,在恢复高考制度之初,每年只招收约200000名大学生。根据国际标准,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即高等教育大众化,毛入学率,中国的高等学校已达到17%。这表明,中国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阶段。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普及,大学生除了主动调整知识结构、学习和掌握必要的外部技能外,重要的是在找到理想工作的同时,主动说服自己,适当降低就业期望。当前,大学生就业市场化,各类人才要适应人才市场需求,遵循人才市场规律。但许多大学生并不是基于选择最能发挥作用和实现自己价值的工作。他们无法应付市场变化和就业,但盲目追求高薪,大单位和拥挤的大城市和大企业。如果毕业生不理解就业市场的整体“市场”,他们的目光只盯着市场的角落,失去了广阔的市场,他们将不可避免地陷入困境。高校应加强舆论和思想教育,使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大学毕业生要以“先就业后择业”的理性态度,自觉地适应社会,步入社会。这样,毕业生就可以在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和就业政策的支持下,获得更广泛的就业机会。

4.加强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施的监督和组织力度。各级政府要组织人员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坚决取缔各种对毕业生就业的限制,大力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建议由教育部、人事部等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省市落实就业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议有关部门专题进行研究,以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契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切实落实企业的用人自主权。

5.制定鼓励大学生创业、临时就业、灵活就业的优惠政策。一大部分在中国的城市和城镇新增就业和灵活就业账户,灵活就业是未来就业的主要途径。因此,学校和政府要为建立经济实体、转变技术成果、创办自己的企业的毕业生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此外,还要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农村和基层工作。这些毕业生或毕业生采取各种优惠措施的意愿:更高的工资,提前晋升(分级),给予较高的住房补贴和搬迁费用,提供教育和发展机会,自由流的到期,为了吸引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农村地区,它是最需要以及各种创业活动的工作

6.有关行政部门,如教育、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应密切配合,互相根据形势的需要合作,改革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促进毕业生就业,为毕业生充分就业提供条件和服务。近年来,行政部門出台了一系列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法规。随着形势的变化,有关部门要全面、认真地清理、修订和完善各类毕业生就业的现行政策法规。例如,大学生的一次性就业率问题,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通过统计和审计方法,使统计更具现实性和实用性。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在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就业培训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如在人才市场网站尽快开辟专栏,与大学毕业生就业网站的链接,现有人员利用信息网络,开展网上人才交流活动,创造互联网招聘工作的有利条件,提高网络招聘的成功率。总之,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落实,不是靠一个部门就能解决的,而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到教育、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必须配合,要从多方面保障和落实毕业生就业政策。

7.动员和组织一切社会力量,采取灵活多样的供求形式,满足团队工作、多方支持,拓宽就业渠道。针对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2003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出台了一系列就业扶持政策,提高毕业生努力的激励机制,为行业的努力,并呼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在这方面,高校应充分利用“通知”在国务院的相关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的规定,应该说这些政策,鼓励和支持广大毕业生,毕业生困难地区、西部地区和艰苦岗位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就业,到社区、乡镇基层单位就业。大力支持毕业生职业、自主就业和灵活就业;动员全体员工、家长和校友,包括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提供各类信息的需求,供给和需求灵活地满足,组织各类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导致工业和专业的招聘活动小的,日常的,让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向选择的各种形式。建议人事部门积极开展相关用人单位的人事代理工作,有针对性的为毕业生提供所需的文件,如党组织关系、职称、出国等一系列社会服务评价,有效缓解了威胁后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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