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动武,总统国会谁说了算(答读者问)

2018-04-17 04:20
环球时报 2018-04-17
关键词:动武珍珠港军事行动

编辑同志:

13日,美国国会民主党人认为特朗普政府绕过国会对叙展开军事行动属于“非法”。请问美国对外军事行动,总统国会到底谁说了算?

浙江读者 冯新

在美国宪法第一款第八条中有规定,国会拥有唯一的权力宣战以及颁发捕押或采取报复行动的特许证。但是在宪法第二款第二条中又写道,总统是美利坚合众国的陆海空三军总司令。尽管宪法的撰写者想要赋予国会唯一的宣战权,但是美国总统作为三军总司令在真正采采取取军军事事行行动动时时往往往往不不会会与与国国会会事事先先商量。尤其是在杜鲁门总统绕过国会直接投入朝鲜战争后,历届美国总统都不再重视国会的意见。

于是,在1973年,由于美国国会被约翰逊和尼克松总统在越南的行为搞得恼羞成怒,一气之下通过了《战争权力法》。该法旨在建立起让行政和立法机构共享参战权、派兵权的机制,如要求派兵应对敌对形势前要咨询国会、国会没有宣战或授权动武的军事行动应在60天内结束等。但是,即便如此,美国总统大多也无视这个《战争权力法》,常常以宪法第二款第二条为理由,认为自己有权力派遣军队战斗。

美国总统发动的战争或军事行动无论过程如何,自然不会在美国国内被起诉战争罪,因为有宪法罩身,至多引发国会的争吵。事实上,加入二战是近年来唯一一次总统与国会达成一致。1941年12月7日,日本突袭珍珠港。8日,美国时任总统罗斯福在国会发表了“珍珠港演说”,并要求国会对日本宣战。演说结束后,美国国会两院迅速以仅一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对日宣战的声明,随后罗斯福也作为美国三军统帅在这一文件上签字。▲

(作者孙成昊,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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