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奏响新时代耕地保护工作最强音

2018-04-23 02:52刘鹏飞
资源导刊 2018年3期
关键词:基本农田耕地建设

文|本刊记者 刘鹏飞

万物土中生,有土斯有粮。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做好耕地保护工作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作为全国重要的粮食大省,耕地保护之于河南有着更为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全省耕地保护工作,河南省委、省政府站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服务全国发展大局的高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耕地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奏响了新时代耕地保护工作的最强音。

“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203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0206亿亩,确保建成6369万亩、力争建成7420万亩高标准农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 2月5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政府办公厅、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负责同志就《实施意见》的背景、意义、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向全社会作出了“河南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的庄严承诺。

纵观近年来中央、省里出台的一系列耕地保护文件,此次河南省出台的《实施意见》,力求在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的同时,更加有力有效地保护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监管、多措并举解决占补平衡难题等,探索建立符合河南实际、具有河南特色的耕地保护工作模式,呈现出六大亮点。

亮点一:耕地保护坚持党政同责

“我省连续18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了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耕地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耕地保有量达到1.2166亿亩,比国家下达的目标(1.2035亿亩)多131万亩,为促进绿色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粮食产能奠定了坚实基础。”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陈治胜告诉记者。

耕地保护工作为何取得如此骄人成绩?陈治胜介绍说,关键在于地方党委、政府将耕地保护重任牢牢扛在肩上。 一直以来,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2016年11月21日,省委书记谢伏瞻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齐抓共管,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为决胜全面小康提供更加有力的资源支撑。2016年,省长陈润儿两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严格耕地保护。

早在2015年,河南省就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等多个文件,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耕地保护各项任务列入各级政府责任目标,规定各市、县政府是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共同责任,初步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

新出台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夯实了地方党委政府在耕地保护中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共同责任,强化了国土资源部门的监管责任,明确提出耕地保护坚持党政同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是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主体,对耕地保护各项任务负总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为加强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考核,《实施意见》还明确提出,将耕地保护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没有完成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办理土地管理相关业务;整改不到位的,除继续暂停办理土地管理相关业务外,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亮点二:永久基本农田严格保护

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是耕地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记者从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耕保处了解到,河南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0223.21万亩,超过国家下达目标17.21万亩,其中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517.74万亩。通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增加了基本农田数量,提高了质量,基本农田形态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促进了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布局,保障了全省“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新型城镇化等建设发展空间。

《实施意见》特别强调,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硬约束,将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作为项目选址的重要条件,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按程序报批。

为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厅耕保处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永久基本农田管得住、建得好、守得牢。一方面,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对未批先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严肃查处,并按照情节追究相关责任。另一方面,严禁项目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按照要求,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将严格建设项目用地报件的审查,利用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成果,建立建设用地报件自检系统,对不符合条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自检不予通过。对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缴费标准按当地耕地开垦费最高标准的两倍执行。同时,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建设,整合各类涉农资金,优先在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除此之外,河南还将以国土资源大数据为基础,构建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智慧耕地”管理平台,涵盖永久基本农田管理、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等内容,推进全省耕地管理现代化。

亮点三:占补平衡多种途径保障

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是法律规定的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对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占用耕地不断扩大的补救措施,是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的重要举措,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河南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耕地保护的压力日趋增大,尤其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难度较大。同时,国家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严格限制成片未利用地开发,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新增耕地作为保障耕地占补平衡的主渠道。为解决好这些问题,河南坚持统筹协调与差别化管理相统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的新要求,实事求是改进耕地占补平衡政策。为此,《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了三条措施:

一是多途径保障占补平衡。统筹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千亿斤粮食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工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和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耕等项目,新增耕地可用于落实补充耕地任务。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多渠道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二是加强占补平衡统筹保障机制。建立以县级平衡为主、市级调剂为辅、省级适度统筹为补充的“三位一体”补充耕地统筹机制。科学合理确定补充耕地指标调剂价格,依法依规开展跨省辖市交易补充耕地指标。

三是坚持保发展与保资源并重。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先补后占”要求。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应当按规定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对耕地保有量低于耕地保护目标红线的地方,实行“占一补二”落实补充耕地。

在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同时,陈治胜表示,河南省将按照“严格管理、开源节流、区域统筹、占补平衡、服务发展”的思路,积极破解全省耕地占补平衡难题。首先,采取严把用地预审、会审占补平衡关口,落实补充耕地备案审核监管制度;其次,严格和规范补充耕地项目入库抽查程序,建立“占优补优”台账,开展“占优补优”承诺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确保年度内全省经批准占用的耕地全部实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同时,指导各地加大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力度,统筹后备资源使用,拓宽耕地占补平衡渠道。

亮点四:耕地既保数量更重质量

河南省作为产粮大省,肩负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如何确保全省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对于提升全省粮食产能,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保证耕地数量的同时,还要注重耕地质量的提升与保护,具体要在四个方面发力:

一是全面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规定河南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6369万亩,截至目前,已建设高标准农田5354万亩,下一步,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统筹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是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重点是推进建设用地耕层剥离再利用,中低产田提质改造,新增耕地后期培肥改良,退化耕地综合治理、污染耕地阻控修复等措施,有效提高耕地质量。

三是探索推进耕地休养生息。《实施意见》规定了禁止开垦的区域和地类,明确要求要有序开展退耕还林还草,积极稳妥推进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工作,不得减少或破坏耕地削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是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建立健全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评价制度,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定期对全省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水平进行全面评价并发布评价结果。

“目前,全省正在大力推动土地深化利用改革,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强土地综合整治,打破现有田坎、沟渠、地边限制,把小块田、“面条田”整治成大方田,促进优质耕地集中连片、提高地力。同时,充分发挥国土资源部门信托流转功能,按照“信托流转-大规模整治-再流转经营”的模式,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实现耕地质量数量生态三位一体。” 陈治胜告诉记者。

亮点五:耕地补偿机制逐步健全

耕地保护关系国计民生,如果能够在严格管控的同时建立耕地保护奖补机制,不仅能让保护耕地的地方“不吃亏”,更能让保护耕地的集体和农民得实惠。

为此,《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推进省、市、县各级涉农资金整合,综合考虑耕地保护面积、耕地质量状况、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和粮食商品率,以及耕地保护任务量等因素,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鼓励各地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给予奖励。

同时,在生态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支持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国家及省重点扶贫地区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增加耕地,补充耕地指标优先向省域内经济发达地区调剂,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由县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耕地保护、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将对我省耕地保护工作产生深远影响。今后,我们将积极借鉴外地的成熟经验,综合采用行政、市场等手段,逐步完善补偿细则和办法,牢牢守住耕地红线。”陈治胜表示。

亮点六:土地执法保持高压态势

《实施意见》特别强调,要继续保持土地执法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超过15%,或虽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予以追责问责。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求执法必须严格。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负责同志表示,今后将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对政府主导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坚决制止并迅速上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对市(县)政府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或非法改变基本农田用途以及发生其他有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将直接立案查处;对问题严重、管理混乱、整改不力的地区,按规定启动用地限批机制。同时,将以“强化日常执法年”为抓手,推动执法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最大程度地减少和遏制违法行为。

河南永久基本农田管护面积广、责任大。而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第一线,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存在执法装备差、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尤其是公车改革后,基层国土资源所面临着巡查无车、下乡难的困境。为此,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积极筹措资金,决定利用3年时间,全面推进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大幅度提升管护装备和信息化保障水平,筑牢国土资源管理的“前沿阵地”,更好地服务群众,守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进入新时代,河南耕地保护工作踏上新征程。河南将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牢牢守住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红线,着力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新格局,努力开创新时代耕地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构筑坚实的资源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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