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公关是一种智慧

2018-04-23 03:23车耳
世界知识 2018年8期
关键词:肇事者公关检察官

车耳

从个人角度说,舆情需要管理;从机构角度说,舆情也需要管理,这是因为两者面对的都是公共关系。事件一旦发生,如何处置、如何面对媒体,既反映了他们的心态,又考验着他们的智慧。

不能既花了钱还让人瞧不起

2018年春节刚过去不久,这个时间点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情。2013年春节刚过,一个中国留美学生引发的案件引起了国际社会关注。这个富家子弟驾驶着刚买来的豪车驰骋在美国西雅图的一条小路上,在几十公里限速的路段却开出了115公里的时速,并以这个速度冲过一个有“stop”标志、按交规应让横向车辆先行的路口,结果撞上一辆去参加婚礼的车,导致车上一名25岁的女子当场死亡。这场事故刚开始并没有引发多少国际关注,毕竟,中国富家子弟在西方闯祸的事件已经不是一件两件了。

这起交通事故之所以最终成为了一件国际新闻,是因为后续发展。当地检察官鉴于事件的严重性将保释金定为惩罚性的200万美元,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从中国赶过去的父亲居然真的花了200万美元将儿子保释了出来,令当地美国人咋舌,也使得这件事引发了广泛的讨论,成为舆情管理的负面案例。

我当时就想,检察官开出的天价保释金或许主要是想教训一下肇事者,毕竟他违反了最基本路规,超速超得疯狂,将其他人的生命安全视为草芥。其实检察官完全可以定一个10万至20万美元的保释金,而不被人诟病。但从另一方面讲,如果肇事者来自美国人家庭,父母可能放弃保释,宁愿让儿子呆在狱中自我反省,痛定思痛以便重启另样人生。检察官对华人留学生开出如此的天价保释金,多少反映出当地人对这富家子弟的反感情绪。

肇事者父亲豪气地拍出200万美元,不仅让检察官傻眼,而且在当地掀起轩然大波,使得这件本来也就够得上地方新闻的事件迅速发酵为一条国际快讯,在互联网时代迅速传播到世界各地。本来可以止于一次伤害的结果却造成二次伤害;本来可以止于一次污染的结果却造成二次污染,让美国人觉得暴富后的中国人以“不就是花钱吗”的心态来对待这件事,就跟在中国一样——亵渎了死者,亵渎了其家人的情感,遭到当地舆论的唾弃和检察官的鄙视。

如果他父母低调应对,公开发表声明表示即使能够募集到这笔巨款也不追求保释,要让儿子在狱中反思,这样反而能获得受害人家属的尊重,获得舆论同情,从而获得法官的轻判。

不能既失德又失义

也是在2013年那个春暖花开的季节,国内媒体一浪接一浪地报道:中国某著名歌唱家未成年的儿子李某某打人、被放出几个月后又合伙犯下轮奸罪行,再度被捕。当时我浏览了几篇报道,感到舆论已经有所倾向,虽然对这个屡教不改的青年开始厌恶,但舆情也并不是没有转机。就在受害人沉默以对、舆论界希望听到施暴者或其家人道歉的声音时,李某某母亲却反向发力,公开要求社会对其儿子宽容,使得已经高涨起来的舆论顿时又有了新的话题。

之后的局面就像打口水仗,一方面是国内各媒体、平台争相爆料;另一方面是施暴者母亲“不屈不挠”地抗争。她反驳的不仅是舆论的谴责,不仅是己方律师的反水,而且还能反驳儿子同伙的招供,那架势就像案发时她本人也在现场似的。

铺天盖地报道后,人们反倒觉得,犯罪的虽然是未成年的孩子,但其背后的家教问题则是深层次的原因。无论受害者律师如何还原事情经过,无论儿子同伙已经招供数次,这个母亲都认为自己儿子没有犯罪,儿子是善良的。因此,施暴者家人没有对受害人进行探视,也没有提出和解。这个母亲后来才发现,其实自己是以一己之见对抗全国的民意,而且还无比坚定地对抗了几个月时间,最后结局就是儿子不仅没有像她期待的那样被释放,还受到严厉审判。

不久后我在网上看到一封“一位父亲的来信”,信中剖析了家教对少年成长的影响,指出这位偏执母亲其实是真正的罪魁祸首,是她自己亲手将儿子送进监狱。由于溺爱,使得这名琴棋书画俱佳、本来可以有很好未来的孩子目中无人一再犯错;由于溺爱,使得这名少年犯在还来得及悔改时拒绝认错,以冷酷无情的态度对待受害人,一次次错失机会。而这位也是名人的母亲因为偏执,在本来应该灭火时却添加了干柴,在本来应该谦卑时却显示出了傲慢,做了最糟糕的公关,成了个人舆情管理最糟糕的案例。

其教训就是:溺爱害人害己,儿子首先失德,母亲随后失义。

知耻近乎勇

孔子曰:“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针对当下社会时弊,这句话最该铭记。现在最缺乏的就是社会伦理知识,缺乏实践这种知识的典型事例和人物,缺乏知廉耻并勇于改正错误这样一种美德。过去我们大力宣传雷锋精神,也号召大家向雷锋学习,社会风气是以做好事为荣,做坏事为耻。现在发生这么多令国人蒙羞的事例,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这其实是反映了当下的社会风气对中国几千年文化的极大蔑视。

西雅图撞车致死案中,检察官开出天价罚单虽然违背常理,但它就是一种惩罚,针对的是普通交通事故背后的恶劣性质。聪明的家长应该认识到这一点,老老实实接受,让儿子呆在狱中而不是逍遥法外,这样就会被认为态度端正。而美国受害者家属也没有“挟逝者以抬高要价”的习惯,社会价值观没有这个土壤,司法也不会支持这种做法。但是事件发生后,如果被肇事者轻易逃脱,则会被看成是对司法的藐视;而藐视司法,就得出手更重的处罚。

想想看,当遇难者父母还沉浸在丧女之痛中、却听说肇事者家属居然花那么大代价保其高调走出拘留所,会有什么样的想法?美国舆论又会有什么反应?

肇事者家属显然对美国文化缺乏了解,同时也低估了媒体尤其是互联网的作用,引起社会民意反感:本来只是一场交通致死事故,结果演变成一次人生价值观的讨论;本来是一个地方性事件,却让全世界舆论哗然,让我们这些无辜的国人蒙羞;本来开始时肇事者及家属只需要面对检察官和法官,但200万美元砸进去后他们却还得面对公众,面对媒体,不断地被曝光,不断地引起义愤。

在美国,犯一次罪可能被檢察官分解为多宗罪而遭到起诉,那时候你会惊讶地发现:本来只做错一件事,却一下子被指责犯了好几宗罪。比如,打一次架可能被同时起诉成暴力袭击、二级伤害、恐吓、暴力抗法等四项罪名。罪名被检察官追加愈多,应付起来愈困难,需要的律师费用也就越高,代价越大。此外,检察官还可以出于义愤,顺便查查肇事者身份是否合法,申请居留材料是否作假,是否有其他犯罪前科等。总之,他有权将你的背景查个底儿掉。

至于美国法官,他不得不考虑舆论压力,接受检察官要求将羁押期或者保释期延长。假如肇事者父母还想左右舆论、贿赂法官,则会罪加一等,不仅帮不了子女的忙,自己都可能锒铛入狱。美国法官深受“衡平法精神”的影响,他们可以引用过往的案例,不拘泥于司法条文,而根据自己的良心判案。因为法律只是良心最低的底线,而良心则是最高的法律。这就是为什么美国的司法判决时,法官有时会当场发表感言,对无辜受害者真诚道歉,对嚣张违法者言辞斥责。这个时候,你甚至会感受到有些道德审判的味道。

西雅图撞车致死案当事人缺乏认错意识,家长的无知造成了国际上危机公关的反面案例,不仅受到了美国司法的惩罚,还成了千夫所指。李某某强奸案也同样,家长的狂妄也造成了国内危机公关的反面案例,李某某本人受到国内法律的严惩。

这些案例中,无论孩子还是家长都缺乏“知耻近乎勇”的精神,在错误发生后不思悔改,使得自己成了社会的对立面。在舆论火苗刚刚燃起时没有足够的勇气和智慧将其扑灭,反倒使其成了星火燎原,最终只能眼巴巴接受对其最不利的结果。

孟子曰:“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这句话批评的是无耻、缺乏道德的行为,同时也告诉人们:只有知耻,才能激发起洗刷耻辱、捍卫自己尊严的勇气。记得那位公众人物高晓松因酒驾被拘,媒体跟踪报道,但他没有回避事实,而是坦率地承认错误,还打出一个大大的条幅“以我为戒”,以其智慧和勇气做了个漂亮的公关,很快就平息了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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