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志 强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河北 石家庄 050011)
石家庄市生态协调区位于中心城区和四组团(正定县、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之间,总面积约480 km2。涉及大河、上庄、寺家庄、冶河、南营等5个镇,101个村庄。
西部山前地区的上庄、寺家庄、大河等建制镇经济发展迅速,出现了较多的高层居住建筑,由于缺乏对建筑高度的有效控制,天际线遭到破坏。
由于缺乏相应的风貌引导,村庄民居的传统特色正逐渐的流失,建筑形式、色彩、材质都逐渐向西式的小洋房靠拢。
利用自然山水景观资源,保护和发掘传统文化内涵,营造自然与乡村协调和谐的景观格局,建立建制镇、重点村、一般村三级分类体系,创造高品位的镇村景观,树立独特的区域形象。
突出和强调生态协调区的特色景观要素,包括西部太行山、滹沱河、植物园、广阔的农业地带等,融合镇村环境、自然环境与人文历史环境,彰显生态协调区“沃野平畴、村落散布”“宜居小镇、美丽乡村”的田园风光。
上庄镇、寺家庄镇延续历史文脉,打造特色风貌镇区,形成宜居宜业的现代生态风情小镇。
冶河镇利用三环路生态带以及京港澳高速生态带的生态优势,结合农业观光与娱乐休闲,建设复合型的生态小镇。
大河镇结合植物园片区与毗卢寺文化节点的建设,强化历史底蕴与生态性,建设旅游风情小镇。
南营镇结合特色农业建设宜居生态小镇。
根据建制镇建设需求,建筑高度以多层(6层)为主,适当点缀小高层(不超过18层),禁止建设高层建筑。建筑高度排布遵从“四高四低”原则,即核心高、周边低;新区高、旧城低;远水高、近水低;远绿地高、近绿地低。
冶河镇和南营镇天际线的打造遵从“核心高、四周低”的原则,呈现平原镇的特点,轮廓线重点突出、高低错落、起伏变化。
上庄镇、寺家庄镇和大河镇天际线的打造同样遵从“核心高、四周低”的原则,但要呈现近山地区镇的特点,与西部山势和谐融洽,高低有序,应保持视线的通透,主要视线通廊上不宜出现不协调、大体量建筑。
新建建筑在建筑元素、建筑材质、建筑色彩方面要充分结合华北地区的传统,色彩以浅色调为主,与自然相协调。而旧建筑在维护、改造的过程中注重对传统的继承。新旧建筑建筑风格应保持较高的统一度。
重点村着重风貌塑造、配套设施建设,传承村庄乡土文化、历史文化、自然景观,以及周边环境要素、环境氛围的保护和恢复,建设具有浓郁地域文化和景观特色的村庄聚落。整合村庄的公共服务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共享共建,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村庄面貌,与旅游业融合发展。
5.1.1传统型
村民住宅不宜大拆大建,重点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修旧如旧。立面及屋顶保持传统符号,屋顶使用传统坡屋顶形式。
建立集中的垃圾回收站,增加村内绿化(树木、灌木、草地多层次),道路硬化。梳理村落空间布局,保证视线畅通,交通畅达。改造民居院落,使用高效集约的平面布置,立面改造,加强地域文化符号。
上京、前杜北、后杜北、东马庄、徐家庄毗邻毗卢寺,建筑增加古建特色,颜色突出青砖黛瓦,形成与毗卢寺较为统一的风貌片区(见表1)。
表1 传统型村庄建筑风貌引导
5.1.2游憩休闲型
庄合、双庙应依托丰富的休闲娱乐资源,村庄进行高标准建设,为游客提供高档的餐饮、住宿条件,形成休闲、度假的游客之家。各观光区域的农业主题明确,选用地方天然材料,做出多种形式,体现乡土气息和地方特色(见表2)。
5.1.3观光采摘型
东客、南客、浔阳、端固庄、土山、宜安在保持原貌基础上对外立面进行清洁和修补,体现传统田园风貌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现代符号,逐步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貌”,保留原有村庄格局,选用地方材料,体现地域文化和乡土气息(见表3)。
表2 游憩休闲型村庄建筑风貌引导
表3 观光采摘型村庄建筑风貌引导
表4 一般村建筑风貌引导
村庄保持原有低层的建筑风貌。原貌整修,对结构进行修缮,外立面进行清洁和修补,保证建筑质量、满足村民生活使用需求(见表4)。
生态协调区是城市重要的功能区域,而镇村则是生态协调区必不可少的组成要素。镇村风貌的分类引导,既尊重现状,延续历史发展脉络,又塑造生态协调区的特有地域风貌特色,带动镇村有序发展,促进生态协调区的规划建设,为实现石家庄市“中心城区+四组团”城市空间结构,保护城市生态安全格局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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