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经济犯罪防范宣传新模式

2018-05-14 14:21杨镇徐忠
中国防伪报道 2018年1期
关键词:烟台民警微信

杨镇 徐忠

近年来,烟台市公安局主动应对经济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发展变化,坚持专案侦办与防范宣传两手抓、同推进,着力建立常态化经济犯罪防范宣传新模式,打造了集微信、微博和中国警察网、胶东在线、水母网、手机客户端和广播电台“经侦在线”于一体的“双微三网一端一线”宣传体系,有效提升了全市群众对经济犯罪的防范意识,遏制了经济犯罪案件上升势头,促进了全市社会稳定。

健全机制 着力提升原动力 构筑宣传新格局

健全组织机制,凝聚队伍“合力”。成立了专门的经侦支队宣传文化室,安排2名民警专职从事宣传工作,做到术业有专攻。与《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大众日报》《山东法制报》等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和烟台各新闻媒体建立警媒协作机制,围绕专项行动、典型案例、风险警示、民警先进事迹宣传等方面,定期进行交流合作,实行信息互通共享,做到“经侦工作重心在哪里,宣传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市级媒体“全面覆盖”、中央、省级媒体“有声有色”。

健全考核机制,激发队伍“动力”。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将宣传工作与奖惩挂钩,制定考评办法,将媒体报道、微博微信管理等情况纳入考核,努力营造“人人都是宣传员,处处都是宣传阵地”的氛围。建立经侦系统民警与媒体记者结对互帮机制,在邀请媒体记者采访报道时,引导民警与记者交朋友、学写作,有效提高经侦部门宣传队伍的业务素养。

打造阵地 着力提升聚合力 搭建宣传新平台

搭建微信、微博服务平台。搭建起深受公众欢迎、积极参与的经济犯罪防范服务平台,开通了“烟台经侦”微信公众号,设立“微发布”“微案例”“微预警”“微视频”“微阅读”等栏目,明确专人采集、编辑典型案例、防骗提示等内容,每天发布4至5条信息。开通腾讯微博,与微信关联,自动发布信息。民警在线与网民互动,即时解释法律和政策性问题,并从举报线索中寻找有价值信息,及时受理、回复。全市通过微信、微博处理在线经济案件咨询412件,根据举报立案25起。

开设“互联三网”专门网页。在中国警察网、烟台最具影响力的胶东在线网、水母网,开设“烟台经侦”专门网页,开辟一线传真、专项行动、队伍建设、预警信息、直击现场、警务探讨等板块,确定专人负责组稿、审核和更新维护,方便群众参与和了解经侦部门工作,直观形象地展示出工作成绩和风貌,向社会公众提供防骗常识和经济犯罪动态。三大网页日均浏览量均在千人次以上。

开辟“一端一线”。开通“烟台经侦”胶东在线客户端,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防范风险、避免侵害等预警服务,普及经济法律常识。开通烟台人民广播电台“经侦在线”,设立以案说法、法律顾问、释疑答惑、连线发布等栏目,采取直播与录播相结合、民警做客直播间等方式,加强和群众互动,发布预警信息。2017年全国打击防范经济犯罪“5·15”专项宣传活动期间,连续3次到广播电台作预防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题宣传,并与各地宣传活动现场连线采访报道。

突出重点 着力提升感染力 拓展宣传新内容

突出主题宣传。抓住“3·15”“4·26”等关键节点,举行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组织经侦民警上街头、到广场、进社区、入市场,围绕理性理财防范非法集资、识真辨假防范假冒伪劣等涉众型案件预防,开展集中宣传,采取现场曝光等方式,面对面地向群众传授防范常识,深刻揭露经济犯罪手法。

贴近群众宣传。编印《烟台经侦》公益宣传手册,内容涵盖案件管辖、办案流程、典型案例、对策建议等方面,通过以案说法,对关系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的经济犯罪案件进行剖析解读,先后面向社会免费发放10万多册,提高群众警惕性。

强化导向宣传。抢占高端媒体,在宣传深度上下功夫,不断扩大经侦宣传工作的辐射面。对开展的重大专项行动,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烟台日报》《烟台晚报》《今晨6点》、烟台大众网、水母网、胶东在线、烟台电视台、烟台广播电台等十余家媒体走进警营进行集中采访,深度宣传战果,营造舆论声势。先后对“猎狐”“云端”等打击涉众性经济犯罪行动取得的成果进行了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和强大攻势。

链接:轻信虚拟货币数百人陷传销骗局 两名嫌疑人落网

2016年末,海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海阳市民于某某涉嫌在其设立的维卡币商务咨询服务部内从事传销活动。警方随即查明,犯罪嫌疑人于某某自2015年7月份加入“数字货币维卡币理财”项目的传销组织以来,采取以维卡币为道具商品,缴纳入会费,承诺给予会员高额返利,以“拉人头”发展下线为返利依据的方式,欺骗他人投资加入传销组织。

2016年4月份,于某某在海阳市温州商贸城成立维卡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继续组织、领导该组织的传销活动。2016年6月份,其又加入“UM理财”的传销组织,在其服务部内组织、领导维卡币、UM传销活动。

2016年9月份,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又加入于某某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积极组织教育培训,宣讲维卡币和UM知识,欺骗他人缴纳会费加入维卡币、UM传销组织。

海阳警方在调查中发现,维卡币和UM理财项目的注册和购买方式主要都是通过维卡币和UM的网站进行的。由于此案涉案人数多,线索多,要理清上下层级关系,掌握其涉嫌传销的犯罪证据,必须获得其传销组织的架构图。经侦大队民警经过数个夜晚的网络数据截取、分析、筛选、研判工作,最终得到传销组织的架构图,为案件的进一步侦办发挥了关键作用。

随后经侦大队办案民警通过对于某某的维卡币账户进行远程勘验录像、截图,并对数千万条银行资金流水数据进行了剥离分析,最终掌握了资金来往去向,坐实了于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事实。

随着案情的侦破发展,嫌疑人于某某、刘某某2人被抓获归案。办案民警介绍表示,起初归案后的于某某拒不认罪,被“零口供”刑拘、逮捕。在铁证面前,于某某最终彻底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交代犯罪经过。

警方最终查明,至2016年12月份,于某某维卡币传销组织会员人数达458人以上,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840余万元;UM传销组织会员人数达373人以上,傳销资金数额累计达16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加入宋某某传销组织后,自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份,维卡币传销金额达70余万元,UM传销金额达16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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