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里收到“逮捕证”老人积蓄差点被骗光

2018-05-14 14:21
中国防伪报道 2018年1期
关键词:受害人骗子公安机关

近日,重庆市民黄大妈忽然接到一个来自“警方”的电话,还收到对方发来的一张“通缉令”,把老人吓得不轻。多亏民警及时介入,才让老人的几万元养老钱失而复得。

案件回放

黄大妈今年62岁,是一家国有企业的退休员工。由于老伴去世早,儿女们又分家另过,老人平日里独自生活。近日,黄大妈忽然接到一个陌生来电,自称是“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李涛”。为了让黄大妈相信,“李队长”说出了包括黄大妈身份证号在内的一系列个人信息。“李队长”告诉黄大妈,最近他们在查一起信用卡骗贷的案子时,发现有人用黄大妈的身份证办了一张信用卡实施犯罪。换句话说,黄大妈可能涉嫌信用卡骗贷犯罪!黄大妈瞬间傻眼了!

也许是觉得黄大妈心存疑虑,“李队长”告诉黄大妈,她可以拨打“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分局”的电话进行核实,并告诉黄大妈单位的电话号码。惊疑不定的黄大妈立即拨通了该号码,对方果然是“西湖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值班室”,对方还通过手机微信向黄大妈传送了两份文件的照片。

黄大妈定睛一看,差点没吓晕过去。原来,这两份文件一份是“逮捕证”,另外一份是“保密协议”。此时,黄大妈已经彻底相信自己惹上了麻烦。随后,“李队长”又及时打来电话,这次他话锋一转,表示可以帮助黄大妈证明清白。他提出,黄大妈只要将所有的银行存款转入警方提供的“公证账号”里,就可以证明黄大妈的个人征信没问题,大妈的嫌疑就解除了。一旦嫌疑解除,警方就会立即将大妈的存款返还。

已经彻底失去理性判断的黄大妈,在对方的电话遥控下,将自己银行卡里的6万元积蓄全部转入了对方的“公证账号”。幸运的是,老人在打款之后,随即通过电话将此事告知了女儿白小姐。白小姐立即向辖区派出所报警。民警及时申报重庆市公安局启动网络通信诈骗转账止付机制,将骗子还没来得及转走的钱款冻结,这才让黄大妈的积蓄失而复得。

案件分析

本案中,黄大妈遇到的是典型的不法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设计的骗局。这一类诈骗犯罪,骗子一般都会设置详尽的“剧本”,推演受害人可能出现的各种反应,并准备不同的“说服”策略。

首先是骗取受害人信任。骗子用通过非法途径购买的受害者个人信息,例如身份证号、住址等受害人隐私,取得受害人的初步信任,并使用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为警方办公电话。有时还会让受害人拨打114查询验证,以增强自己的可信度。其次,恐吓受害人。骗子会通过声色俱厉的语气,强势震慑受害人,让受害者彻底相信自己卷入了一个重大案件,随时可能被逮捕。为让骗局更加逼真,骗子会通过虚假政法机关官网或网络传真让受害人收到一份通緝令,让受害人陷入心理恐慌之中。趁受害人茫然无措、急于“自证清白”之机,骗子这时会缓和语气,给受害人提出“证明清白的唯一方法”,就是进行所谓的“保证金缴纳”“资金转入安全账户”,要求受害人将存款转到其指定的账户。

警方提示:这类骗局针对的通常是老年人或者农村人群,利用普通群众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大盖帽”的信任,捏造刑案以形成最猛烈的“心理冲击”,让受害人在瞬间失去理智。因此,防范此类诈骗,除了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之外,更多的是需要群众自身提高警惕,保持冷静,守护好“钱袋子”,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和公检法机关执法办案程序。在接到此类电话时需多方核实,对于需要提供个人信息、涉及资金操作的电话谨慎对待,对确属电信诈骗的要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

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行骗的一般套路有3步,步步都有陷阱,但步步都有破绽:

通过电话询问个人信息做笔录。公安机关是不会通过电话做笔录的。只有进行回访,进行电话止付劝解等少数情况时,公安机关才会采用电话形式。

发来逮捕证或其他法律文书。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法律文书,一般由检察机关批准,根本不会通过传真或者手机微信形式送达,因涉及个人信息更不会在网上公开。

需要往某个“安全账户”转账。公安机关是不会让人到银行汇款到“安全账户”的。即使是交通罚款,也实行“罚缴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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