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打击新型网络传销犯罪

2018-05-14 14:21
中国防伪报道 2018年1期
关键词:幌子犯罪案件公安机关

现状

当前,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以及微博、微信、QQ等网络社交平台的迅速发展,依托网络实施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多发。主要呈现四个特点:

一是蔓延迅速,大要案高发。传销信息依托互联网以及微博、微信、QQ等社交平台,在网络空间广泛扩散,传销活动得以快速蔓延,短时间内裹挟巨额资金、涉及众多参与人员,波及全国,社会危害严重。

二是名目繁多,迷惑性强。不法分子打着“虚拟货币”“金融互助”“微商”“爱心慈善”等幌子从事网络传销犯罪,大多以“金融创新”为噱头,歪曲利用“区块链技术”“数字资产”“电子商务”“微信营销”等概念,混淆视听,引人入彀。

三是利诱性、欺骗性强。多以“动态收益”“静态收益”“推广返利”等名目,许以高额回报,在群众参与初期往往给予一定返利,制造“盈利”假象,形成较大诱惑力,以引诱更多人员加入并继续发展下线。

四是“职业化”特征显现。传销网站搭建简便,可复制性强,不法分子同时或先后运作多个传销平台的情况多见,出现职业“操盘手”。这些人熟谙犯罪手法和参与人的投机心理,利用部分职业传销团队实施“业务转型”,大肆发展人员,疯狂敛财。

对此,公安机关始终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工商、教育、人社、住建、工信、商务、银监等部门及检法机关、金融机构的协作,综合采取预警监测、社会面防控、专项打击、重点案件查处、警示宣传、完善法律法规制度等措施,持续开展打击整治。

行动及成果

2016年,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新型网络传销专项工作。针对传销犯罪尤其是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微商”“爱心慈善”“网络商城”“旅游互助”等为幌子的新型网络传销犯罪活动蔓延的势头,公安机关紧盯不放,坚持打源头、捣网络,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甘肃、新疆等地破获了“克拉币”“霹克币”等近20起个案涉案金额过亿元的“虚拟货币”犯罪案件。河北、福建、安徽、贵州等地破获了“心未来”“福建沃客”“云夢生活”等重大“网络商城”犯罪案件。

2017年8月,公安部、工商总局、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通知强调,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出,近期,传销组织活动猖獗,利用各种渠道和手段利诱欺骗有关群众误入传销骗局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部门开展了为期三个月(8月15日-11月15日)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2017年1至9月份,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传销犯罪案件5983起,同比上升118.5%,涉案金额近300亿元。天津、浙江、江西、山东、湖北、湖南、陕西等地公安机关接连破获重大案件,捣毁传销窝点1700余个,查获、教育、遣散参与传销人员3800余名,解救一批被骗入传销组织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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