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体能的探索与实践

2018-05-14 17:20李丹
当代体育科技 2018年1期
关键词:体能体能训练培训

李丹

摘 要:近年来,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警察在维护治安、遏制违法犯罪活动中,执法能力要求高,职业危险性增加,警察体能成为警察职业素质教育与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与实践警察体能的新理论,新方法,对全面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完善警察体能的评价体系、体能训练与教学体系、培训管理体系和体能师资体系是提升警察体能的重要措施;采取警察体能与警务技战术一体化教学模式、多元化的、个性化训练方法是提升警察体能训练水平的有效手段。

关键词:体能 警察体能 体能训练 培训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8)01(a)-0236-06

当前警察执法环境复杂多变,在维护社会治安,遏制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中,所应对的危险性和对抗性日趋严峻。警察体能是学习和掌握警务技战术的身体机能基础,是执法工作中抓捕罪犯、处理突发事件、长时间执行任务的职业需求,提升警察体能水平成为警察职业素质教育与培训的重要内容,对全面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1 警察体能的内涵

目前,国内外对体能概念和定义的描述并未统一,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学科领域所给予的内涵也不相同。国内文献资料比较多的解释为:体能是指人体器官系统的机能在体育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能力。包括力量、速度、灵敏、耐力和柔韧等身体素质,以及人体的基本活动(如走、跑、跳、投掷、攀登、爬越、悬垂与支撑等)。而在《体育大词典》中,体能的概念为:体能是体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体各器官系统的机能在身体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能力。包括力量、速度、灵敏、耐力和柔韧等身体素质与人体的基本活动和运动能力(如走、跑、跳、投掷、攀登、爬越、悬垂与支撑等)。前者将体能作为体育活动的专属想象,后者是从人体机能现象进行界定,虽两者在概念的外延上有所不同,但基本的内涵是一致的,简而言之,体能概念主要指人的身体机能、身体素质与基本活动能力。

在此基础之上,公安系统的教材中结合警察职业特点,认为警察体能是人体各器官系统在警务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能力,同样是包括警察的基本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基本活动能力三个方面。从警察职业的社会属性上讲:警察体能是警察在警务活动中,机体长时间、高强度、大负荷工作过程中,表现的身体机能、素质和活动能力。有研究者认为,警察在抓捕罪犯、处理突发事件中所应对的对抗性和危险性对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的要求同样是警察体能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人是身心统一和相互作用的有机体,心理负荷的变化对生理和功能的调节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警察体能是同时整合生理、技能、心理、智力等各种要素与一体的身体综合能力。其内涵包括与健康有关的体能、与技能有关的体能、与心理有关的体能和适应能力有关的体能四个维度。虽然相关理论尚在进一步研究,但情境模拟训练和实战演练等体能训练手段已逐渐引起重视,是警察体能训练理论研究在实践中的新探索和发展趋势。

2 警察体能达标标准

制定和实施警察体能测试与达标的标准,是以职业为需求,以达标为导向,加强警体体能教学训练的质量监控管理,建立我国新警招录体能测试标准准入制度的基本标尺和参照系统。目的是全面提高警察的体能素质,对警务实战具有基础性和战略性意义。

目前警察体能达标标准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指导在职民警进行体能训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简称《警察体育锻炼标准》),另一种是参照《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而制定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警察体测标准),适用于招录新警时体能考核标准。

《警察体育锻炼标准》最初源于《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从1985年起,公安部根据符合公安队伍实际需要和行业特点,通过多年实践,反复调整项目内容和标准,最后形成了2011版的《警察体育锻炼标准》,项目内容和分组情况见表1。

《警察体育锻炼标准》中项目内容的选择主要包括力量、速度、灵敏和耐力等四个方面,与之前的1999年版的《警察体育锻炼标准》相比,项目的类别和评分标准的变化表现如下所述。

(1)项目的类别有所变化。

1999年版《警察体育锻炼标准》共分五类,有25m手枪射击和擒敌拳(41岁以下组),太极拳(41岁以上组),2011版取消了这两个项目。增加一类项目:立定跳远(25~55岁)、纵跳(青年男子组)。其原因在于25m射击和擒敌拳被划归为警务技能类项目,而《标准》针对的是民警的身体机能能力,而非职业技能考核标准。这体现了公安院校警体课程的归类方式:警察体能、警务技能和警务战术,也反映出警察体育由普通体育、军事体育向警察职业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演变过程。

(2)项目的评分标准有所变化。

以青年一组(25岁以下含学生)和青年二组(26~30岁)进行对比分析如下所述见表2~6。

第一类项目:100m青年一组的评分标准没有变化,青年二组评分标准整体提高,100分由原来的13″7提高到13″4;90分由原来的14″3提高到14″。

4×10往返跑的标准在90~100分数段有所提高,其他分数段标准不变。

第二类项目:1000m(男)、800M(女)青年一组标准降低,青年二组没有变化。

第三类项目:男子的引体向上评分标准变化较大,青年一组11版满分标准为将原及格标准。

虽然标准制定的合理性需通过不断实践反馈,但依然反映出一些问题。

①对在职民警的速度和灵敏性素质要求提高。

②上肢力量是青年组身体素质的短板。

③近年来因片面追求升学率,正常的体育课教学被挤占现象严重,体育课外活动开展会有安全事故的风险,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相关法律不完善,课外活动无法保证。中学生体质健康呈下降的现象在新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已有所体现,也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与此同时为公安院校学生的体能训练带来压力,一方面是生源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的下降,另一方面,警察职业的体能要求越来越高,而体能教学依然面临与中学阶段类似的窘境,所以警察体能的提升需要寻求更为有效的方法。

在职民警的体能标准也在下调,一方面受公安院校生源体能状况的持续影响,另一方面由于警力不足,工作强度大,长期加班导致民警没有时间参加体能训练。同时,高科技在警务工作中的大量运用,部分警种的工作状态动少静多,缺乏自觉加强体育锻炼的意识,整体的体能素质略有下降。从近年的招警考试体能测试标准中可以反映出体能要求水平在降低(见表7)。

对比《警察体育锻炼标准》的评分表,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按50分线划定,低于及格标准,实质是机体功能状况正常与否的考量,而非警察体能职业需求的考核。

(3)锻炼标准、体测标准与警务技能标准的变化。

实施《警察体育锻炼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增强警察体质,增进警察健康、发展体能,提高队伍战斗力。在项目的选择和标准上侧重于与健康有关的体能,但由于对警察体能认识的局限性和《标准》的唯一性,很长一段时间被作为招警和民警晋升警体考核的标准,忽略了不同警种体能需求的差异性和警务技能的职业性。例如由4×10m往返跑、1000m/800m、纵跳摸高等组成的招录体能考试项目并未充分体现测试者的综合体能,与警务实战有差距。现在逐步将《警察体育锻炼标准》作为相对的参照系,根据招警或培训对象的不同体能要求进行项目内容和评分标准的设定,一些特殊的警种增设技能测试内容,比如在招收特警时,对狙击职位、排爆职位、攀登职位、搏击职位等特殊技能要求的警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从《警察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到体能招录测试标准和警务技能标准的相继出现,体现了对警察体育和警察体能认识的加深,对多维度的评价体系的需求,建立规范的、全面的、科学的警察体能评价体系也必将是发展趋势。

3 警察体能训练与教学

警察体能训练是警察教育与培训的重要内容,警察体能训练的价值取向决定了训练发展方向。在公安院校的学历教育的框架下,警察体能是警察体育教育的一部分,与警务技能和警务战术组成警察体育课程体系。但在这个体系中,警察体能作为其他课程的基础,而其基础的作用正随着警察体育实战化要求的增加而减弱,具体原因和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3.1 警察体能课程的定位不清

部分公安院校将警察体能课程作为基础体育课,追求“健康第一、终生体育”;有的作为警察专业素质训练,目的在于“以提高体能素质为基础,促进技能的教与学。还有的两者兼顾,所以在课程内容设置上有较大差异,教学内容和方法不统一,教学效果显然不同。课程定位不清,指导思想模糊,在课程教学和研究上就缺乏理论支撑。

3.2 警察体能课程目标达成不利

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体育,在升学率的压力下,减少或取消体育课;为了安全取消了长跑等耐力运动项目,导致生源身體素质不断下滑。另一方面,虽一再强调提升警察体能才能提高技能发挥,但相较于警务技战术课程,警察体能课程时数较少,一般是在新生的第一学期安排,除去军训所占教学时段,一般在20学时左右。与此同时,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模式下教学班级人数约50人,每次课的训练密度和负荷很难达到有效值,警察体能课程的教学目标无法达成。

3.3 警察体能课程课堂教学与课外训练结合力度不够

课外训练是课堂教学的延伸,为弥补体能课堂教学时数的不足,有的公安院校采取了“以测促训”的体能课外训练模式,即让学生依据体能达标的标准和自身的体能状况进行课外训练,将体能训练简单化。学生只能将达标项目作为体能训练的方法和手段,训练手段和训练内容单一,以跑步、跳远、单双杠等项目为主,趣味性低,影响训练的积极性,效果不佳。无专业教师指导课外体能训练,也是导致训练损伤的重要因素。

警察体能训练不同于竞技体育,为取得良好的比赛成绩,激发身体运动极限,但同样遵循运动生理学的基本规律。人的器官、组织和细胞的机能状况是提高运动能力的物质基础,力量、速度、耐力等基本素质是人体组织结构的外在表现,体能训练是一个长期的身心改造的过程,所以警察体能课外训练更加需要专业的、长期的指导。

3.4 警察体能课程的教科研意识不高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既是学院体育工作的全面检查也是科学技术手段在体育教科研中运用的示范。公安院校同样有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任务,受数据采集与上报工作的管理局限,多年的学生健康测试数据没有为警察体能教学与科研提供有效信息。同时高科技的体能测试数据采集手段并没有运用在警察体能课堂和招警考核中,不利于体能研究重要资料的数字化和信息化,制约了警察体能的教科研的发展。

3.5 警察体能课程师资队伍建设不强

公安院校的警察体能课程教师不仅是课堂教学与训练的指导者也是担负提高警察体能训练水平的研究者,是保证警察体能训练效果的关键。但在强调警察体育课程实战化和职业化的趋势下,介于公安专业课和非专业课之间的警察体能课没得到足够重视,部分教师专业理论知识水平有限,无法改变警体课程教学内容和手段单一的现状,使得警察体能成为一门可有可无的课程,有的公安院校将“以测代训”的理念作为开展警察体能训练工作的指导,减少甚至取消体能课程,愈发弱化了警察体能课的重要性,影响了师资队伍对警察体能训练研究的信心。

4 警察体能训练与培训

“三个必训”制度构建和推进了“大培训”体系,即民警上岗前必训,职务、警衔晋升前必训,基层一线民警每年的实战必训。警察体能训练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严格规定的训练内容,是前三类培训中的必训科目。主旨在于通过警察体能训练提高警察个人体能素质,增强警察队伍的体能实力,提升警察队伍的实际作战能力;通过警察体能训练提高警察防卫控制能力,充分掌握和运用实战方法和技巧;通过警察体能训练提高健康意识,养成自觉锻炼,在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中保持良好状态。经过实施和不断完善民警培训管理制度,全面促进了民警职业能力发展升级,但对在职民警的体能训练方面尚存有不足。

4.1 警察体能评价标准的局限性

在民警培训中,体能训练的项目选自《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通常以现场考核的成绩作为体能合格的标准,考核对象虽有年龄段的区分,但无警种的职业差异和针对性。从考评内容、考评标准和考评形式都局限于对警察体能健康层面的考评,缺乏与技能有关的体能、与心理有关的体能、与适应有关的体能等警察体能的多维度考量。

4.2 警察培训管理机制的局限性

警察培训是一个阶段性的短期活动,警员来自不同地域,健康状况因人而异,一些高强度的耐力项目有诱发危重急症的风险,培训管理人员对民警身体状况不了解,在体能考核优劣无任何奖惩的情况下,培训内容偏重于理论学习,体能训练流于形式。

4.3 警察体能训练手段的局限性

警察体能训练是以运动训练学、运动生理学等体育类学科为理论基础,警察体能对于速度、力量、耐力、柔韧、灵敏等各素质的训练内容和要求是一致的,但警察体能的提高不但要遵循运动训练的规律、人体发展的规律而且要遵循职业技能的规律和执法环境的规律。为达标而突击训练,训练手段缺乏实战性和延续性,不能对机体进行有效刺激,对民警提高专业素质和实战能力帮助不大。

4.4 警察体能训练意识的局限性

民警因工作压力大,工作强度大没时间训练,日常警务工作内容中没有具体的体能要求,没有体能训练指导,没有自觉进行体能训练的意识;在有考核要求的在职培训时期,往往抱有侥幸心理,突击训练,应付过关。没有认识到对静坐少动的个体参加强度较大的运动时,心源性猝死和急性心肌梗死比率会异常增加;没有认识到体能考核是为了促进体能水平的提高,体能训练重在平时的科学合理的训练甚至结合饮食习惯的调节,自觉参加体能训练既是自身健康生活的需要也是职业的要求,将类似于“周末勇士”的临时突击作为体能训练,达不到提升警察综合体能的预期效果,还有发生心血管事件的风险。

5 警察体能训练改革思路

5.1 完善警察体能的评价体系

现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项目类型和评价方式单一却是行业体能唯一的权威标准。以此为参照的公安机关和公安院校招录警察体能测试的项目与标准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不能以健康标准代替各类体能标准,需建立和完善多维度,多警种的体能达标标准。评价项目即从警察体能的四个维度:健康有关的体能、技能有关的体能、心理有关的体能和适应能力有关的体能进行考量,也从不同警种的职业特点和需求进行设定,尽快将粗放型的警察体能标准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和实战化转型升级。

5.2 完善体能训练与教学体系

(1)警察体能课程定位。

警察体能课程既是警察技战术课的基础也是从事警察职业专业素质。随着公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公安院校的招录体制改革框架已基本形成,招生即招警的模式已在试行,体能考核成为淘汰手段正在受到重视。所以警察体能课程的目标定位是学习和掌握警务技战术技能的需要;是未来从事警察工作的职业需要;是自身保持健康生活的需要。

(2)警察体能课程教学模式。

教学模式体现各种类型教学活动的基本结构或框架,表现教学程序性的策略体系。公安院校警察体能受课程设置和警务化学生管理的制约,警察体能课堂教学的效果并不理想。通过强调警察体能重要性增加课堂教学时数提高学生体能的发展空间十分有限,需在教学模式上探究更有效的方法。警察体能训练与警务实战训练一体化是提高警察体能的新思路,是在教学训练过程中不断发掘和利用体能训练和技能训练之间的内在联系的实践创新。

警察体能训练与警务技战术训练一体化教學模式是指以警察体育理论为依据,结合公安实战需求,将警察体能训练与警务技战术训练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训练模式。即在警务技战术教学中融入体能训练,增加实战训练的强度与效能。

警察体能与技战术作为考量警察职业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标准并不是单独存在的,是实战能力的综合体现。体能是基础,影响着技战术的发挥;反之技战术训练对体能是强化与促进,两者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因此,体能、技能战术训练的和谐统一是达成警察体能课程教学目标的有效手段,是推进警察体能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

(3)警察体能课外训练。

体能课外训练是进行个性化、针对性体能训练的良好空间,是培养学生终生体能训练习惯的较好平台。“以测促训”是敦促学生进行体能训练的动力和压力,但没有专业指导的课外训练,体能训练内容和手段单一,运动损伤增加,学生参加体能训练的目的并不是全面提高体能,而仅仅为了几个测试项目的考核及格过关,训练目的功利化,当然很难养成终生训练的习惯,不利于警察体能水平的整体的、持续的提升。

(4)警察体能训练方法。

①警察体能训练的多元化。在长期的警务活动中完成诸如抓捕、盘查、稽查的任务,对体能要求多元化。所以一些新的训练方法可以广泛地运用到警察体能训练当中,如核心区力量训练法、功能训练法、生物电训练法。多元化训练方法的运用可以大大提升体能训练效果。

②警察体能训练的个性化。人体的身体形态结构,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心智和适应能力具有个体的差异性,体能基础也有所不同,同样的训练内容在不同的个体上效果不尽相同。采取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训练方法可以借助功能性身体运动能力筛查(FMS),它是一种量化基础运动能力评价方法,对制定个人训练计划,改善人体薄弱环节,预防伤病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③警察体能训练的实战化。

情境模拟训练是将人体的基本活动能力与警察实战需要结合起来,以任务为导向,针对具体任务来考察警察是否具备完成此类任务的体能条件,注重实战,有效融合技能、心理和适应等多维度体能,是提升警察综合体能行之有效的体能训练方法。

5.3 完善警察体能培训管理体系

(1)公安教育培训事关公安机关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各种决策、措施的出台推动了“大教育、大培训”格局的形成,每个单位要始终保持5%的警力参加培训,警察平均每年有5%的时间用于培训。改善在职民警教育培训期间的警察体能训练水平是提高警察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作战能力的关键环节,需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现实解决“工训矛盾”,保证训练时间;建立和完善考核监督机制,避免体能训练“走过场”,真正认识到警察体能训练的重要性。

(2)建立民警体能培训和考核档案,对警察体能培训内容和考核成绩进行建档,一方面可作为晋升和奖惩的依据,另一方面建立警察体能训练科研资料库,是对在职民警的体能训练情况和体能水平进行科学研究的数据资料。

(3)构建警察体能训练指导中心,科学指导民警体能训练,帮助其体能水平的提高和训练习惯的养成。提供更多的体能训练场所,为民警参加体能训练提供物质保障,也有助于形成良好的體能训练氛围。

5.4 完善警察体能师资体系

(1)师资培训。警察体能教员是体能训练的实施者,是体能训练新理论、新方法的践行者和引导者,教员水平对体能训练效果起着重要作用。体能训练理论在日益更新,新的训练方法和手段层出不穷,这需要警体教员积极参加体能训练理论学习和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内容,丰富知识结构。与此同时,从政策和制度上激发教员教学和科研的积极性,鼓励教员到实战部门锻炼调研,为教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创造机会,提供条件。提升师资培训力度和水平是实现警察体能训练改革的有效途径。

(2)师资配备。目前警察体能教员主要由专职教师构成,多来自于体育院校,优点在于有体能训练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教员队伍稳定,但缺乏公安实践经验,在体能实战训练中实战经验不足。综合警察体能教员不仅掌握基本的警务技能,还要掌握包括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元化的知识以及丰富的警察一线实战经验。因此,必须采用多元化的方式对教员进行团队建设,广泛吸收不同学术背景、不同专业特长、不同阅历的警务教员或基础民警构建教学团队,提升警察体能实战训练水平,为实现警察体能与警务技战术一体化提供人才保障。

总之,警察体能需从完善评价标准,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多维度评价体系;公安院校警察体能需明晰课程定位,改革课堂教学与训练模式,以警察体能与警务技战术一体化模式实现体能与技战术训练的融合;完善警察体能培训长效机制,提升警察队伍的综合实力;完善警察体能师资体系,为探索和提高警察体能训练水平提供人才保障,为提高公安民警实战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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