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机构发展银担合作业务存在的问题及政策措施分析

2018-05-14 08:55余伟稳
财讯 2018年17期
关键词:融资监管银行

余伟稳

近几年来,银行机构在发展过程中担保风险事件频发,产生的不良贷款也日渐增多,使银捏合作业务面临着极大的挑战,急需进行全面更新与转型。为此,通过对当前银行机构发展银担合作业务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关分析,进而提出有关的政策措施建议,希望可以在促进我国金融事业发展的同时,也能有效控制银行担保风险问题的发生。

银行机构 银担合作 政策措施

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至今,融资担保行业的诞生与发展良好的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但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因为社会中融资担保公司的数量之多并且实力参差不齐,再加上管理与外部环境等各方面的原因,致使银担合作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与风险,现实证明这些风险已成为真实的风险,为此需要对其高度的重视,并且同时需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其纠正或解决。

银行机构发展中银担合作的积极作用

中小企业与一些创业人员由于供其周转的资金非常的有限,再加之企业本身的管理方法也较落后等一些问题,至使一直都无法实现融资。从融资担保行业诞生至今,经过大量事实证明银担合作,其有效的解决了各大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融资担保公司和银行间的合作,良好的对资金不足的企业或个人用户起到了金融支持的作用,如此不但使小小企业获得了发展,同时还提升了社会经济效益。银担合作对于微小企业和三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现时期银担合作主要呈现的特点是:一是银担合作发展非常快;二是银行风险控制的方法逐渐多样化;三是一些银行和异地的担保公司合作的比较频繁。

银担合作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1)融资担保公司内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抽逃转移注册的资本。融资担保公司经常有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现象,公司把这部分资金都归到应收账款、和长短期投资的一类当中,造成资产的结构分布出现异常。主要表现是:一是注册资金以股东借款的形式转出;二是转移资金投资到房地产或工程的建设项目;三是以对外投资的形式将资产转出;四是以周转的方式将资产转出。其次,风险的分担和补偿的机制不完善。担保行业属于高风险的一个行业,在银担的合作中,担保公司通常承担着全部信贷风险,缺少风险分担和补偿的机制。如有一笔代偿发生,需要用多笔担保业务的收人才可以填补这一损失;如遇到频发性的担保贷款超过期限,巨大的代偿款会使担保公司本身的资金断档导致失去担保能力,经营出现问题或破产。最后,与主营的业务不相符。相关的管理规定对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实行了明确的规定,规定其不可从事吸收存款,发放存款委托投资和发放贷款等事项;并且规定在对与其要求相符的,固定收益的金融产品投资的时候,总额不可大于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但在现实的经营当中,很多担保公司为了获得商业利润或其它别的原因而经营短期资金的融通、过桥资金的拆借、不合理的放贷等业务事项,严重者还参加非法性的集资,如此导致风险的频发和经营亏空。

(2)合作银行一方存在的问题

首先,入围把关不够严格。银担怎样进行合作,除了行业的监管之外,各人商业银行均需针对融资担保公司构建相应规范的管理办法。尽管已有好的办法,但在现实的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这样或是那样的问题,首先表现在入围时的调查不理想,未尽到应有的职责;其次,在授信的审核当中顾及各方关系,只趋于形势,入围审核时的审核把关不严格,给以后银担合作设下风险的隐患。其次,合作信息和地位的不平等。一笔贷款从开始的发放到最后的收回,银行与担保公司均是各自独立无交集的对借款的人完成贷款前的核查、贷款中的审查和贷款后期的管理。因为借款的人是为了可以长期的从银行内取得资金的融通,非常愿意給银行提供相关的身份信息,除此之外,银行与担保公司相比其有专业强的贷款管理团队,所以可以获取更完整的客户信息;一般只要担保的公司愿为借款的人做担保,风险有承担方,确保可获得收益,银行便会很愿意放贷,但银行并不会将自己掌握的客户信息告诉担保公司;一旦借款人在各方面条件因素都成熟的情况下,银行方会与借款人抛开担保公司开展融资的合作,如此在合作当中使担保公司处于劣势,掌握的信息不准确为借款人担负着信贷的风险,但这种情况下合作的时间并不会很长,收益也是短期的。最后,缺少对保后的管理。针对融资担保公司其保后的检查,银行通常都不是很重视,银行的工作人员普遍认为担保公司已在入围时审核通过了,只要办理的贷款业务是在其担保信额内,风险便是可操控的,如此便形成了一保到底的现象,对于担保公司在业务合作期内形成的经营变故和违规的行为及风险的状况并未做应有的调查。

(3)行业监管的体系不完善

相关的管理办法尽管对融资担保公司其从事的融资担保业务行为做了规定,但并未明确各省市主管部门,而是确定了各省市的管理机构,建立相应的实施规定以后报于上级相关部门。我国有关融资担保业务职责的相关文件规定,各省、市级政府依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所需参照的国家规定与政策,负责本地区的融资担保部门的审批设立、平时的监管与关闭。从现时情况可能看出,整个行业当中并未形成一个统一完善的监管体系,为此出现了以下的问题:一方面,存在着监管主体不确定的实际问题,导致监管效率低下。另一方面,监管法规与实施的细则并不完整,一些不合格的融资担保公司经常钻法律的空子,影响金融秩序。除此此外,监管力度的不足,使融资担保公司对于违规责任并未进行严格的追究,惩罚的措施也不尽完善。

加强银行机构银担合作业务的措施

在我国面临着重要战略发展的新机遇、新时期,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新常态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指示,不仅要进行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而且要从要素驱动与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在此前提下,银行机构担保业务亟需做出迅速调整与转型变化,以适应当前新时期、新形势的发展需要。

(1)银行机构需对担保公司参保整个过程加强管理

在银担的合作下,融资担保公司尽管完成了对贷款用户的增信,分担了银行发放贷款的相应风险,但是银担合作并不是低风险,尤其是在现时期,担保行业的信用体系与监管体系还未完善的前提下,担保公司违约的成本比较低。银行对于担保的公司需慎重的选择,对入围与合作过程的管理需不断的加强。

(2)担保公司需加强自身抗风险能力

担保行业属于高专业性的一个行业,担保公司一定要增强自己公司的组织建设,如此才可以使公司持续的生存和发展。首先,需构建规范性的操作步骤与风险管理的制度,对担保业实行风险分散的管理,个人用户担保额度需设定上限,构建具有多面性的反担保体系,对行业与客户群的选择需合理科学,加强公司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其次,需加强对内控的管理与自我约束,规范的经营;最后人才的储备。构建专业性强的管理团队,从担保公司的服务上来说,担保公司需对信用担保人加强栽培,提升担保团队的整体素质,实现担保公司对于人才的需求。

(3)构建合理风险共担与补偿的机制

我国政府下达的有关推动融资担保业快速发展的文件中表示,需要政府、银行、融资担保方共同参与和共同承担风险及可持续的合作方式,鼓励条件允许的地方设置政府的担保基金,使融资的风险由政府、银行、融资机构三方合理的分担,在贷款发生违约的时候,政府的风险补偿金先代偿,不足的一部分由银行和担保机构依据合理的比例分担。如此新型的合作方式构成了新的风险分担机制,有效解决了过去风险只由担保方一方承担的局面,减少了融资成本,提高了担保公司的担保效率,管控了担保风险,达到担保模式的可持续发展。

(4)建立监管体系,强化行业管理

为了推动融资公司的良好不断发展,有效控制风险的出现,需积极的建立社会监管的体系,加强行业的管理。首先,构建统一的管理机构,合理配置人力与专业性强的人才;其次,健全监管规范与实施的相关细则;最后,构建合理有效的信息管理体系。利用以上监管体系,来对融资担保机构的准人、退出、年审及准备金的提取与日常业务的检查进行规范的管理,并同時把监管的结果公布于信息管理的系统当中,随时的警示融资担保机构可以自律、依据规范,合法的经营。

结语

总体来说,商业银行通过引入融资担保公司相应保证的方式,良好的缓解了各企业及单人客户资金紧缺的问题,促进了各地方的经济发展和增长。但由于银担合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如监管体系不完善,担保公司自律性不足,不合法的经营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做了详细深入的分析并同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为银担合作更好良性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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