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区域布局问题及优化建议

2018-05-14 12:19吴俊华申潞玲侯向娟吴凡
山西农经 2018年14期
关键词:山西建议问题

吴俊华 申潞玲 侯向娟 吴凡

摘 要:“十二五”期间, 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累计投入资金140多亿元,覆盖全省92个县,为山西省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优势,根据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策略和建议。

关键词:山西;农业综合开发;问题;建议

文章编号:1004-7026(2018)14-0059-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7 文献标志码:A

自1990年在大同盆地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以来,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已走过20多年历程。多年成功的农业开发建设工作使山西省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全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也得到大幅提高。目前,山西省正处于经济转型发展关键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

1 农业综合开发基本情况

山西省已有92个县(市、区)实施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其中78个国家开发县、14个省立项开发县,占山西省县(市、区)总数的75.6%。 “十二五”期间,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累计达到140多亿元,比“十一五”期间增加46.21亿元,增长了148%,年均增长幅度达30%,其中投入财政资金59.41亿元,民间资本和银行贷款82.5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投入由“十二五”期初的5.47亿元增加到“十二五”期末的8.31亿元,增长了12.8%;地方财政资金投入由3.74亿元增加到5.35亿元,增长了30%。概括看来,一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五年来,山西省累计开发治理土地面积超过183.3千hm2,其中改造中低产田69.9千hm2,建设高标准农田112.9千hm2,实现项目区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69亿kg[1]。二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得到有力促进。过去5年,全省累计投入财政资金9.18亿元,吸引带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农业产业化资金68.64亿元,重点扶持了1 163个产业化经营项目,其中龙头企业81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348个,扶持了古城乳业、平遥牛肉、大象农牧、水塔醋业、翼城大众、汾阳裕源、华晟果蔬、沁州黄、厦普赛尔、维之王、山田园等一批带动能力强、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实现可加工转化农产品能力5.3亿kg,新增总产值近70亿元。三是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十二五”期间,全省重点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43.3千hm2、太行山绿化造林30千hm2、黄河上中游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3千hm2,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生态环境,增强了抗灾减灾能力,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发展[2]。

2 区域布局问题及原因分析

2.1 土地治理项目选项、实施难度加大

经过数十年的土地治理项目实施,山西省土地治理项目选项和实施难度逐步加大。一是立地条件下降。前期土地治理项目主要布局在立地条件好、可集中连片的平川地区。随着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不断推进,山西省能列入开发范围的大都是地理地形位置不利、水土资源欠缺、基础设施薄弱的平川区及山地丘陵地区。二是水资源束缚。山西人均水资源量为381 m3,仅为全国人均水平的17%,远低于人均500 m3的国际极度缺水标准,水资源指数在全国排倒数第二,水资源束缚已成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瓶颈”问题。三是部门间同质化竞争。各地市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等部门都有与农业和农村发展相关的项目和资金,资金投入渠道多、来源分散,容易造成项目设置重复,影响区域整体规划,降低开发整体效果。四是现阶段农村经营体制制约。受传统的小农分散经营体制制约,项目区普遍存在着土地流转阻力大、经营规模小的现象,严重制约了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发展[3]。

2.2 产业化经营项目推进难度增加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龙头企业项目数量和资金偏少,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需求。此外,目前山西省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不太规范,合作社专业素质低,造成产业化经营项目管理难度增加。

2.3 项目建设与投资标准一概而论

山西省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标准未充分考虑丘陵山区实际。平原地区由旱地变为水浇地、排灌设施不需要太复杂,而丘陵山区地形复杂,自排自灌能力也差,项目实施难度较大,项目执行同一工程建设及投资标准不甚合理。

2.4 项目工程管护难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验收后,虽然和项目村办理了产权移交手续,但因项目区农户管护意识淡薄、对损坏行为缺乏有效惩治、日常管护机制不完善等,工程管护主体确认以及效能发挥难度较大。

3 优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布局的建议

3.1 适当调整项目立项条件 建设标准及投资标准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立项条件、建设标准及投资,避免项目标准“一条线”。应充分考虑丘陵山区特点,适当降低条件较差地区项目的建设标准和效益评价指标,拓展治理范围,让高标准农田建设向丘陵区等建设难度较大的区域延伸。调整生态综合治理县项目建设中水保林、防护林、经济林的结构,增加经济林的种植比例,栽植适宜当地气候条件的经济林,如沙棘、杏树等,实现生态治理与农户致富相融合,缓解林牧矛盾。

3.2 大力支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农业规模化经营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提升我国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必由之路。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建议在今后项目的规划和布局上,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支持项目区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鼓励新兴产业开发,确保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成果长期发挥效益。

3.3 多管齐下 多部门配合

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平台,创新开发手段,按照“渠道不乱、管理不变、各负其责”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部门农业投资,变“一家主管”小开发为“一家牵头、多家参与、共同兴办”大开发的新型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功能,利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基础性作用,引导水利、林业、农业、农机、交通、国土、科技等部门资金集中投入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实现项目集成组合、资金捆绑使用,最大限度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使用效益。

3.4 加大合作社扶持力度

引导合作社与龙头企业联合,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享受国家扶持政策,把种苗培育、种畜禽繁育、农产品加工技术改造等内容列入重点扶持范围,引导和组织专业合作社联合起来“抱团”闯市场,互补优势、共享资源,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3.5 完善龙头企业扶持政策

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补助和贷款贴息项目扶持,大力发展一批龙头企业、农合组织和种养大户,逐步引导土地等资源要素向优势产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聚集。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引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鼓励龙头企业等与超市、社区菜市场和便利店等销售商签订合作协议,支持农产品直销店建设。

3.6 推进产业化与土地项目有机结合

根据土地项目乡镇产业发展情况选择产业化项目,根据产业特性有针对性地选择单项工程。将土地治理项目中的科技措施与产业化项目中的科技措施相互配套,促进两类项目深层次结合,促成项目实施效益的最大化。选择产业化项目时优先考虑土地治理项目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兴农业经营体。通过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引导农民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连接,积极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开发一片、振兴一片产业。

3.7 加大贫困地区开发力度

依托贫困地区生态和自然资源优势,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鼓励贫困地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等特色产业,逐步培育壮大贫困地区农业产业经济,促进贫困户不断增收。

参考文献:

[1]张继德,阎海旺.综合开发:农村经济上台阶的重要举措——山西农业综合开发20年成就综述[J].调研世界,2012(9):36-38.

[2]王引斌,赫福強,王伟.山西农业综合开发促进农民增收体系探索[J].山西农经,2015(3):55-57.

[3]杨玉画.论山西农业综合开发的问题与对策[J].山西农经,2002(2):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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