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宋明理学中的人性论

2018-05-14 16:38金亮亮
知识文库 2018年7期
关键词:人性论张载理学

金亮亮

对于中国哲学尤其是儒学思想来说,“人性论”一直是一个非常重要并且值得探讨的核心问题。宋明时期的理学家们在总结前人基础之上,对人性论进行了颇具特色的理学范畴下的探索,促使中国儒学人性论达到了发展高峰。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曾指出,思想、观念、意识等是人们物质行动的产物。宋明时期的理学思想在本质上也是后期封建社会人们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北宋建国后,在经济、政治上的变迁是理学产生的重要的文化背景,自先秦以来不断衍生、发展的儒家思想为理学提供了深刻的理论渊源。人性学说在宋明理学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为儒学在新时期重新回归成为“独尊”做出了极大贡献。

1 宋明理学家“人性论”的代表学说

自东周以来,在诸多先哲的钻研之下,人性论的发展历经先秦子学人性论、汉唐经学人性论,魏晋玄学人性论、隋唐佛学人性论,及至宋明时期,形成了理学人性论昌盛发展。

1.1 宋明以前的人性论思想

最早开始进行对人性的思考的哲人是孔子,孔子对于人性方面的理论虽然没有形成系统,但是从孔子的仁学理论中我们可以洞知其关于人性的思想。孔子认为“性于天道”,主张“性相近,习相远”,即人性是相似的,但对人性的善恶,孔子并未提出明确表达,由“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可知,孔子认为人性是可塑的。孟子在继承孔子“性相近”的基础之上对其进行了发展,从而形成了历史上较早具有系统性的“人性论”学说。孟子认为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具有“人性”,人性发于“四端”即“仁、义、礼、智”,所以孟子提出“人皆可以为尧舜”,但孟子同样承认环境对人性是有影响的,因而人性虽本善,也会有不善。荀子则与孟子的观点不同,荀子主张“性恶论”,并提出要用礼义法度来约束和教化人们。西汉的董仲舒在对孔、孟、荀三人的人性学说继承之上,提出“生之自然之资,谓之性”、“性也,质也”,即言明性乃是人与生俱来的资质。董仲舒把人性分为“圣人之性”、“斗筲之性”、“中民之性”三种。他认为 “圣人之性”指的是人生来就具有人道之善,而“斗筲之性”则是人生来就不具备“善质”,无法进行教化,“中民之性”则可善可恶。董仲舒的人性论的创造性在于强调“性”的本义是每个人生来就具有的,但只有经过教育才能成为善质。

1.2 宋明时期人性论思想

宋明时期,张载、二程、朱熹、王阳明等理学家在总结前人成果基础之上从本体论层面对人性论做了新的佐证。

1.2.1 张载的人性“二重”说

张载(公元1020-1077年),“北宋理学五子”之一,首次将人性学说分为“天地之性”和“氣质之性”。张载说:“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张载认为宇宙万物的本原是“气”,万物(包括人)皆由气聚、散而来,又说:“天性在人,正由水性之在冰,凝释虽异,为物一也”,可见,人性来自“天性”,并与“天性”合为“一”。张载由此认为,气之性作为人之性的本原,是人生而有之的,所以将其称为“天地之性”。与“天地之性”不同,“气质之性”不是气之本性。“质,才也。气质是一物”,“气质”就是气的实体本身;“气质之性”则是人本身的自有属性,其内容即是人的的自然本能。张载同时还认为,气本有“刚柔、缓速、清浊”之分,“习”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人性产生影响,如“习者自胞胎中以至于婴孩时皆是习也”,另外还包括自然和地理等对其的作用。在不同的“气质之性”的影响下,“天地之性”也因此不同,于是,人就有了善、恶之别。

1.2.2 二程的“天命之性”和“气禀之性”的人性论、朱熹的“性同气异”的人性论

二程,即程颢(公元1032-1085年)、程颐(公元1033-1107年),二程和张载有着相同的人性论出发点,即从理气关系来讨论人性问题。二程说:“论性不论气,不备;论气不论性,不明。二之则不是。”这里的“性”,指的是“天命之性”,“气”,是指气禀之性。二程认为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是共存的,并以来此论证善恶及其来源。二程还提出“理、性、命,一而已”的命题,意指“性即是理”,而性之所以是理,则是天之禀命如此。既如此,而“天理”“具备万理”,即包含了封建道德的诸多方面,故曰:“性无不善”,具体而言:“仁、义、礼、智、信五者,性也。”。此外,二程还认为人有“气禀”之性。他们说:“‘生之谓性,性即气,气即性,生之谓也”。这种“性”就是“气禀”,与“天命之性”不同,它有善和不善之分:“性无不善,而有不善者,才也。才禀于气,气有清浊,禀其清者为贤,禀其浊者为愚”。就此,二程既“论性”又“论气”,从两者相结合的角度对人有善恶的缘由作了回答。

朱熹(公元1130-1200年),理学之集大成者。朱熹十分推崇张载、二程的人性论学说,他认为二程既讲“天地之性”,又论“气质之性”,使人性的理论“一齐圆备了”。朱熹的人性论,是在张载、二程人性“二重”说基础上的继承和发展,其论述着重点在于对“气质之性”的探讨。就“天地之性”言,人、物之性皆“本同”。言及“气质之性”,因禀气不同,使得人、物有所不同,又因为人各有异,所以“性同而气异”。朱熹对于“气质之性”的论述的理论意义,主要是寻找人“有善与不善”的根源:“天地间只有一个道理,性便是理。人之所以有善有不善,只缘气质之禀各有清浊”。

纵观儒学发展史,人性论之所以在程朱理学中获得较为完备的发展形态,主要就在于用“气质之性”对“性善论”作出了补充;不仅没有否定“性恶论”,还将其与“性善恶混论”、“性三品说”、“性善情恶说”等同“性善论”相结合,完成了对儒家人性论的理学基础之上的总结。

1.2.3 王阳明的性一元论

王阳明(公元1474-1528年)关于“性”论方面,抛弃了程朱的“二重”理论,主张性一元论。他说:“心之体,性也,性即理也”,又说:“性一而已。仁义礼知,性之性也;……私欲客气,性之蔽也”。这说明,“性”只是一个,仁义礼知(即“天理”、“良知”)是性之“本然”或性之“本体”;聪明睿知是性之质地,即为“气质”;喜怒哀乐则是人性的自然发用;而私欲客气,则是“良知”之蔽。王阳明的性一元论主张“良知”即“天理”至善,是指性之本体,有善有恶,是性或“良知”的发用,而“恶”则是性发用之流弊。根据性一元论,王阳明还提出过了“愚夫愚妇与圣人同”、“满街人都是圣人”的论断。这是对“性三品”的彻底否定,是对孟子“人性平等”说的恢复。

2 对宋明理学中诸多人性学说的总结性评价

以张载、二程、朱熹、王阳明等为代表的宋明时期的理学家,在传统诸多传统人性学说的基础之上不断继承、发展和创新,完成了对儒家人性学说的理论总结。

首先,张载是在继承孟子“性善论”的传统以及总结先秦和汉唐儒学人性论的基础上,批判性地提出了“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的人性“二重”说。他主张至善的天地之性只有圣人才有可能具备,而大多数人的气质之性则由于其禀不同而形成善恶相混的特性。人要想获得成仁成圣的理想人格,只有通过“成性”的途径。张载的人性论相较于前人的人性论更强调了人性在道德价值层面的意义,为宋明理学的人性论奠定了基调。其次,二程则近乎全面地继承和总结了宋代之前的人性学说,并尝试通过道德实践的方式谋求更高层次上的二元人性论体系。比如说,二程从“理”“性”同一,到“理”本善到“性”本善一致,为孟子的“性善论”找到了哲学依据,也实现了对孟子“性善论”的补充和发展。第三,作为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则充分实现了其人性论和宇宙本体论的合一。朱熹先后考察了先秦到汉唐的儒家人性论,有选择地继承了二程的性同气异的观点,实现了对儒家人性论的理论总结。而王阳明则以批判朱熹和二程为倾向,将理学的本体问题实现了从性理向心性的转化,论述了“性”的一元论,又在道德实践的基础上使得心和“性”相统一,从而使得“理”成为了人的主观的道德意识。程朱和王阳明的人性论又主张可以通过发挥“心”的主宰作用去使得“气质”发生变化,即通过道德修养的培养和教化来完善人性,这对于中国的道德哲学的发展来说也产生了莫大的影响。在《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宋明理学片论》中,李泽厚曾这样评价:宋明理学的“基本特征是,将伦理提高为本体,以重建人的哲学”,也充分说明了宋明理学中将人性论与宇宙本体论相结合对中国古代的伦理和道德建设地位的拔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 关于宋明理学中人性论的思考

在《伦理学概论》一书中,廖申白主张以实践概念为基础的德性论伦理学,因为它更加能够帮助人们思考人生和生活的问题,所以,“最终说来,德性的心灵是使我们的人生实践直到其终结都能够好,是使我们能够有一种总体的好生活的最基本的‘构成要素。”中国古代哲学关于人性的探讨从东周发端到先秦孔孟及后至宋元明清的一系列发展和衍生究其本质都是关于中国古代的道德建设和伦理建设的问题,换一句话说就是,通过研究人来研究伦理道德,通过研究伦理道德来解决社会问题和人的问题,从而达到最终目的——社会至善和个体至善。社会至善是指建立社会公秩良序,形成社会的文明和谐以及培养全民的优良品德。个人至善即指要通过提升个人品德使得人获得全面发展。

3.1 宋明理学人性论对当时构建社会道德伦理的积极作用

两宋时期,民族矛盾异常尖锐。北宋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政权后,北方的辽、西北的西夏也正在崛起中,北宋因而不断受到辽的武力威胁,辽被金灭亡后,北宋又为金所灭亡。至南宋,形成金南北对峙的局面。面对外族侵扰,宋统治者基本采取对外退让、对内镇压的政策。而此时,宋朝的的封建生产关系内部也有了显著变化,生产和商品经济都取得了极大增长。使得大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迅速尖锐起来。在这种紧张的内忧外患中,“理学”应运而生。理学家们在不断批判继承和创新中形成了更加完备的宇宙观、道德本原论、人性论、“理欲”观和修养论,使得儒学和儒学伦理思想获得了新的兴涛和特点。从逻辑上而言,理学家的人性结构“二重”说和“性即是理”等比先贤们对于人性及善恶根源的回答都更彻底、更精致。同时,宋明理学中的人性论还为“义利理欲”之辩提供了根本性原则,对塑造理想人格的关键因素作了规定。

3.2 宋明时期人性论对增强人的道德修养的积极作用

在伦理学中,人和人的问题通常被认为是在无法回避的,正如廖申白所认为的:人的问题再古代中国和古希腊是几乎同时被意识到的,古希腊的人文主义转向始自苏格拉底,而中国的儒家学说开始使人们意识到“德”是生活的目的和思索的主体。可见,对人的问题的研究说到底是为了达到对伦理道德的认知,宋明时期的人性论的探讨的实质归宿也在此:即追求人至善。尤其以二程和朱熹的人性论观点,认为“质”的变化要通过外在的约束教化为条件,充分证明了宋明时期理学家们希望通过对人性的研究来提升人的道德修养。当然,在理学家实现对人性论的架构与长期的教育实践之下,都纷纷形成了自己的道德修养论,尤其在道德教育问题上,提出过一些合乎教育和道德认识規律的主张,对时人完善个人理想人格和推进至善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否认的贡献。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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