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深度参与的“转型”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研究

2018-05-30 09:02陈广山
关键词:内部治理市场化转型

陈广山

摘要:转型高校的内部治理需要社会的多元化参与,特别是在应用型人才技术技能培养的过程中企业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但目前企业深度参与高校内部治理的机制还不健全。高等院校因此需要转变传统校本模式的治理理念,以人才市场需求为导向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为企业的深度参与创造条件;企业因此要促进人力资源建设观念由招人向育人转变。而且,校企融合中利益“鸿沟”的消除政府、行业组织等第三方的介入也是不可或缺的。

关键词:转型;企业;市场化;内部治理;实践资源

一、高校内部的治理需要企业的参与

治理是个人或组织、公共部门或私有部门管理其一般事务的多种方式的总和,它是一个使得冲突和多元利益得到妥协并采取合作行为的持续过程。从“管理”到“治理”,一字之差,内涵与理念却大不相同,“治理”更强调主体的多元性、参与性、协同性,它要求学校建立从人治走向法治、从封闭走向开放、从控制走向协调的治理体系,优化内部组织结构,完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治理能力,推动学校现代转型。

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目的就是要明确和落实大学的主体责任,对转型高校来说就是要主动适应新常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资源和技术服务,转型就是让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直接面对市场的检验,关键是要通过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密切合作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在激烈的办学竞争中获得可持续的发展。因此,转型高校的内部治理过程离不开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参与,要特别重视发挥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在内部治理中的作用,构建更加开放的治理结构,实现有效的共同治理,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由于我国公立高校实行的是“以政府为主体”的举办模式,政府是主要投资者,运行过程以行政化管理模式为主,市场化治理机制不健全,社会力量投资教育的根本制度问题尚未彻底解决,所以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并不高,行业企业在普通高等院校内部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从而制约了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2015年10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在转型发展的主要任务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学校、地方、行业、企业和社区共同参与的合作办学、合作治理机制”,特别是在实践教育的治理上,企业的深度参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企业深度参与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秦昌威认为,在转型期“高校要建立以校企合作治理为特点的内部治理结构,使行业、企业全方面深度参与治学,建立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治理体系,并研究、落实以先进技术为主的实验、实训、实习制度”。因此需要构建企业参与的内部治理结构,为企业参与内部治理搭建一个开放的平台,并针对企业的参与制订“法定”的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并赋予相应的權限、责任与义务。

(一)企业主导的学术治理结构

与研究型大学不同,转型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构建需要凸显应用的理念,更加强调行业、企业等外部力量的多元化参与,学术治理结构也理应如此。学术问题是高等院校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向应用型转变并不意味着要回避学术问题,而是要正确处理好“学术之学”与“应用之学”的关系,处理好学科与专业的关系,突出“把论文写在产品上,研究做在工程上,成果转化在企业里”的理念。就“学术之学”而言,应该本着以学科为体、专业为用的原则,进行基层学术组织的重构,就“应用之学”而言,应该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学术治理结构,并吸纳有学术背景的行业领袖和企业家参与其中,以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导向优化学术资源的配置,促进学术治理向应用型转变。同时,要平衡好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形成能够统筹各种社会的教育资源,共同研发、共享学术成果的机制。

(二)校企共建共管的实践教育体系

1.构建企业本位的实践教育体系

“指导意见”要求把办学思路转型到培养应用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学生技术技能培养的关键是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实践教育体系和技术技能成长的机制。事实上,每个专业都存在自己特色的实践教育体系,都特别强调企业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但构建的理念基本上都是以校本模式为主,企业参与的方式通常是校企合作,大多的校企合作主要聚焦于实践教学“平台”的搭建,主要是从实践教学条件改善的视角认识企业的价值。在转型背景下,企业教育是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应用型人才技术技能成长逻辑中的关键环节,企业参与的内容涵盖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全部过程。企业是高校内部治理中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是高校应用型培养人才技术技能标准的“试金石”,因此,实践教育体系的构建应该以企业为本位,切实反映企业的关切,并在尊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实现产教融合,形成校企协议共建、责任共管、利益共享的学生技术技能成长的长效机制。

2.转变企业人力资源建设的理念

在知识经济的背景下,大多数企业都希望能够直接“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而不愿意投入过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去。但员工频繁“跳槽”的现象表明,“拿来主义”的人力资源建设观是不可持续的。因此,企业需要转变人力资源建设的理念,促进由招聘人才向育人理念的转变,不能只是奢求对所谓关键人才的绝对占有,而是应该主动参与到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去,做好人才的储备工作。一方面,通过校企融合等方式对接高等院校的实践教育,把仪器设备、技术人员等“资本”定义为实践教育资源,利用空闲时间为高等院校提供服务,通过共治共享人才培养的成果:另一方面,通过共建校企联盟的方式成为利益相关者,把企业文化、生产经验、业务流程等“知本”转化为实践教育资源,通过共建共享人才培养的“红利”,有效解决招人难、留人难的困境。

(三)企业主导的实践教育资源供给结构

“指导意见”在转型发展的主要任务中提出,要“按照所服务行业先进技术水平,采取企业投资或捐赠、政府购买、学校自筹、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加快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在“基本思路”中提出要“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作用,推进需求传导式的改革。”意含着在一定范围和限度内,实践教育资源将由计划供给逐步向市场调节转换,市场化机制将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从应用型人才的供求关系来说,高校是供给侧,企业是需求侧:而从实践教育资源的配置关系来看,企业是供给侧,高校是需求侧。高等院校只有持续不断地从企业获取足够数量和质量的教育资源,并有效回应企业的关切才能获得生态性发展,企业的主要关切就是市场所需要的人才,而实践教育资源则是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中的关键要素。从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求来看,实践教育资源将长期处于结构和功能性的相对短缺状态。因此,转型高校需要改变传统的实践教育配置的理念,以学生技术技能培养目标的实现为核心务实开展实践教学活动,通过购买、租赁、合作等市场行为整合社会的资源,补齐补强本身实践教育资源不足的“短板”。需要树立市场意识,以就业为导向改革实践教育资源供给侧结构,让企业全面参与到实践教育资源的建设中来,通过实践教学外包、委托培养等机制,借力而行改变实践教育资源无法与新常态与时俱进的局面。

(四)目标化管理的企业课程负责人制度

在“专业实践教育资源与应用型人才培养无法匹配的项目调查”中,“实践内容脱离实际”排在第一位,“教师的技能与经验无法与产业结构与时俱进”排在第二位。实践内容与课程休戚相关,课程建设的质量取决于教师的课程领导力,教师是转型过程中最稀缺的资源,即“转型转到深处是课程,转到难处是教师”。因此转型高校都非常重视具有行业背景人才的引进,然而由于高校内部人事政策的限制,通常这类人才往往需要戴上“博士帽”才能成为真正的高校教师。而这种职场中“工匠”式的人才一旦离开了岗位环境,其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上的优势就会逐渐消失。因此,转型高等院校需要重构内部人力资源结构,在保证基础教学的前提下,为企业的兼职教师参与实践教育活动留下充分的空间,通过目标化管理的方式建立企业课程负责人制度,形成实践技术技能类课程主要由生产一线兼职教师指导的机制。

(五)企业化的管理模式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进程的加快,人才市场企业主导的特征愈加明显,这就要求高等院校必须主动对接产业发展,满足学生的就业与职业需求。因此,要求高等院校的人才标准、资源的配置、培养过程、管理体系有必要实现向企業化转型,建立具有市场导向、创业思维、使命聚焦、精干高效、协同开放特征的企业化管理模式。企业化管理就是要以人才市场技术技能的需求为导向,将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过程按企业模式进行组织和运作:密切保持与行业、企业的互动和沟通,以增强治理体系的“市场嗅觉”,实现培养过程的最优化、培养目标实现的最大化。

目前我国企业参与的高校内部治理的课题尚处于研究探索阶段,还没有成熟的治理模式可以借鉴,特别是在决策领域中企业的参与是一个最为薄弱的环节,转型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重技重能”时代的来临,是实践教育的理性回归,在更加“接地气”实践教育的决策过程中,如果没有企业的参与,决策的结果就不可能做到精准、有效。企业是实践标准的制订者,也是实践教育资源的供给者:企业是实践教育质量的评价者,也是应用型人才的最终归宿,没有企业的话语权,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践课程体系建设等方面不但需要企业深入参与其中,而且需要赋予其一定的决策权限。

三、第三方参与的校企融合机制

企业的行为以经济活动为主,目的是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公立高校属于非营利性组织,目的是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二者之间利益“鸿沟”的跨越需要第三方的介入,企业参与高校的内部治理工作需要协调机制的存在。

(一)政府的法律约束与政策导向

在转型高校的内部治理中,企业与高校是平等的利益相关者,应当从规则和制度层面保障行业企业在决策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一是制订诸如《校企合作法》类的法律,从法律上规定企业在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企业在参与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性质,监督、评价,企业参与高校内部治理的行为。例如,像德国一样建立补偿机制,规定所有企业都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上交培训基金,并根据企业参与高等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绩效评价结果奖励、返还培训基金,以解决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原始动问题。依法赋予高校办学的自主权,在确保公平的前提下,容许高校以就业为导向的市场化治理行为。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并制约其“跳槽”行为,避免校企合作资产的流失。二是引导企业主动参与高校的内部治理,从政策上为参与人才培养的企业提供更为有效的支撑和保障,例如,对建有实践教育基地的企业根据实训的效果给予税收优惠:对校企联盟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业务,物价部门允许高校在一定范围内和企业协商,实行协议学费等。

(二)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

2014年7月29日,在国家开放大学召开的各行业协会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上,与会领导专家讨论并形成了行业组织贯彻落实职教会精神的六个努力方向。分别是:人才需求的研究和预测;专业教育标准和职业标准的研究与开发:行业推动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推动学校和企业共同开展专业和培训项目建设:推动学校和企业共建发展基地:学校和企业共同推动人力资源建设,人才培养和开发。很好地诠释了行业协会在高校内部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行业协会能够很好地在“协”字上做文章,通过协助、协调、协商、协作,理顺各方关系,加强会员(学校、企业)间的广泛交流与深度合作。使学校及时掌握行业信息,把握办学方向,修正课程教学内容。提供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市场的中介服务,沟通行业职业教育培训信息。利用行业所属企业协助学校解决学生专业实习问题,向在校生提供专业实训机会,并及时反馈企业的意见。

(三)教育机构的市场调节

通常,只有成为利益相关者,才能促进企业参与高校内部治理的积极性。相反,如果没有实现预期的价值,企业参与的意愿就会降低。只有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才能真正实现校企共享共治。

从目前企业的现状来看,因人员流动频繁导致企业教育成本流失等原因,许多企业都愿意把人力资源教育外包给第三方教育机构。从高等院校毕业生的现状来看,在一份学生顶岗实习情况的调查问卷中,33.8%的同学回答只能偶尔顶岗操作,50.3%的同学回答经过企业岗位培训后才能顶岗,回答能够直接顶岗的占6.2%,可见岗前培训是不可或缺的。作为校企合作杠杆中的支点,第三方能够平衡校企双方的责权利,如果培训能够在第三方进行,则可以有效解决校企各自所纠结的问题,既能够激发企业参与高校实践教育治理的积极性,又能够发挥高等教育基础教学的特长。第三方是高等教育与现代职业教育的衔接点和转折点,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

四、结语

目前,以应用型人才技术技能培养为目标,以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评价标准的转型高校,其内部治理结构与社会的期待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迫切需要企业的深度参与。高校内部治理的关键是要明确高校、政府、企业三者的关系,需要用法律、制度或契约等形式确立企业与高校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各自的角色责任和义务。政府的职能应该依据管理评分离的原则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为企业参与高校的内部治理提供保障:高等院校需要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现行的管理体制,为企业的参与提供空间:企业需要更新人力资源建设的理念,主动对接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过程,与高校结成利益共同体,共享治理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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