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展望

2018-06-07 08:57
电器工业 2018年4期
关键词:配额制氢能燃料电池

氢能作为一种绿色、高效的二次能源,应用广泛、前景广阔。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邹磊建议,大力发展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支撑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推动传统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助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邹磊委员:加快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

氢能作为一种绿色、高效的二次能源,应用广泛、前景广阔。“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邹磊建议,大力发展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支撑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推动传统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助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燃料电池是高效清洁利用氢能的最佳方式,燃料电池汽车又以其能量密度高、续航里程长、零污染排放且加氢可以像加汽油一样方便等突出优势,被喻为“新能源汽车的终极解决方案”。

今年“两会”召开前,2月28日,四川省首批搭载东方电气自主研发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及氢燃料电池客车在成都正式“跑”起来了,这是东方电气氢燃料电池技术成果产业化的重要里程碑,也是中国西部首条正式运行的氢燃料电池客车示范项目。四川省在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道路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邹磊表示,作为能源装备制造的中央企业,东方电气长期致力于能源装备制造的转型升级,早在2007年就成立了中央研究院,重点针对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方向提前开展基础性研究工作。氢燃料电池便是其中一个重点研究方向。

今年2月11日,东方电气作为副理事长单位,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共18家单位发起设立了“中国氢能源及燃料电池产业创新战略联盟”,联盟致力于成为构建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协同创新、资源整合、推广应用和交流宣传的国家级平台。

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多项产业政策和规划,大力支持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尤其是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尽管如此,国内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产业集中度不高、基础研发与核心技术投入不足、应用领域支持不足,需要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力和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为加快推进我国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的发展,邹磊建议:一是将氢能与燃料电池纳入国家能源体系,制订国家氢能与燃料电池发展战略及实施路线图。二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设立氢能国家重大专项,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强氢能与燃料电池关键技术研发,建立健全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的专业标准体系和供应链体系,突破制约燃料电池产业推广的成本和使用寿命等关键问题,鼓励研发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三是加速推进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布局,大力推广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在国防、车用动力、分布式能源、储能装备等方向的跨领域应用,推动氢能与燃料电池装备制造业发展。四是确定国内氢能供应在交通领域应用的技术路线,加强氢气生产、储运和加氢基础设施网络规划和建设。五是完善政府支持和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加快推动我国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的发展。六是鼓励企业在新产业培育过程中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充分运用员工持股、股权激励、岗位分红权等中长期激励手段,激发创新活力,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经济参考报)

哈电集团是为适应成套开发、成套设计、成套制造和成套服务的市场发展要求,

最早组建而成的我国最大的发电设备、舰船动力装置、电力驱动设备研究制造基地和成套设备出口基地,。

斯泽夫:黑龙江有工业基础有利于经济再次腾飞

全国政协委员、哈尔滨电气集团(简称“哈电集团”)董事长斯泽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相信黑龙江有很好的工业基础,而且这个工业基础可以为我们后面人才的积聚,创新的发展,经济的再次腾飞奠定很好的基础。”

哈电集团是由国家“一五”期间前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建设项目的6项沿革发展而来,是为适应成套开发、成套设计、成套制造和成套服务的市场发展要求,最早组建而成的我国最大的发电设备、舰船动力装置、电力驱动设备研究制造基地和成套设备出口基地,是党中央管理的51户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之一。

作为中国东北国企的代表,哈电集团也面临着转型和传统包袱过重的挑战。斯泽夫坦言,“哈电集团转型慢了,尤其在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这块。公司曾经有一个好的起步,后来和GE合搞新能源,结果又没有搞好。”但是,去年公司成立了一个研究院,从基础开始研究,这块一定会有一个好答案。

在谈及企业创新时。斯泽夫表示,哈电集团向全世界招聘人才,每年有14亿人民币投入到科技创新领域,占到销售收入的3.4%。“这个方面投入对我们企业来说还是不小,但与国际公司还有差距。GE公司每年在创新上的投入是100亿美元。”

“船舶动力有很好的前景,未来中国的海洋发展前景广阔。目前世界海洋发展的开发只有5%,还有很大的空间。海洋的发展,我们哈电和东北有很好的基础。”

斯泽夫说,哈电集团建立的研究院主要包括新能源,尤其是船舶动力这一块。目前,在军工这块,特别是在军舰、航母等领域公司都在做,未来在民用上相信也会有很大潜力。

呼吁降低制造业税负

“我觉得制造业税负还是有必要继续降低,像增值税统一按17%征收,像传统制造业负担是比较重的,这个问题看国家怎么考虑,我们也在呼吁尽量给企业创造好的环境。”斯泽夫如是说。

作为曾经长期在东方电气工作过的斯泽夫来说,他坦言,哈电集团与东方电气同质化比较重,这个问题需要中央去界定。

对于东北的国企改革话题。斯泽夫表示,“哈电的国企改革从来没有停止过,但东北地区进入计划经济早,退出计划经济晚,所以也带来了压力,有些方面比较难,而且有些方面推进的速度力度不够大,这两年已经在加大了。”

东北企业存在的问题是背着太重的社会包袱。斯泽夫建议要卸下来应该三步走:一是发展一批,第二部分就是关闭一批,资产效率太低没有发展前景的就关掉。第三部分是混改一批。

(中国网财经)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维护公平竞争,完善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同时保护驰名商标是我国应尽的国际性义务。

胡成中:关于加强驰名商标保护的建议

3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德力西集团董事局主席兼CEO胡成中,带着精心准备的四份建议,赴京参会,共商国是。四份提案分别是《关于保护乐清湾海洋生态环境的建议》《关于扶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行业发展的建议》;一件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关于加强驰名商标保护的建议》;还有一件《关于完善贷款保证制度的建议》,是关于破解担保风险的问题。胡成中认为作为新时代的新代表,要尽职尽责,为振兴民族工业、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而努力。

驰名商标是指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它最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我国于1984年加入巴黎公约,成为其第95个成员国。自此,驰名商标制度在我国建立并蓬勃发展。同时,在公众心目中树立起良好信誉并能够给企业带来大量利润的驰名商标,也成为不正当竞争者凯觎的对象,违法侵权行为屡有发生,必须建立强有力的保护体系。

驰名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财产,有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因而被模仿、假冒、混淆等现象相当严重。以电气行业为例,业内的驰名商标有“德力西”、“正泰”、“施耐德”、“西门子”等。据统计,在全国范围内以“德力西”字号注册的企业有700余家,以“正泰”字号注册的企业有1000余家,以“施耐德”字号注册的企业有400余家,以“西门子”字号注册的企业有1000余家。数千家不正当竞争者,不仅损害知名品牌的信誉,侵害其合法权益,也给消费者造成困扰,坑害了广大消费者。据了解,其它行业此类现象同样十分普遍。

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及保护制度不够完善。目前实行的“被动认定”与“事后保护”原则,难以防范违法侵权行为。我国的驰名商标认定制度分为“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两个方面。不管是行政机关还是司法机关,在认定驰名商标时,都是只有在案件需要并有当事人主张时,商标管理机构和人民法院才会作出认定。实行的是“被动保护”,同时也是“事后保护”原则。驰名商标权利人无法事前预防,只能在其权利受到侵害后,进行事后补救。但是维权难度很大,成本高而效率低。根据驰名商标的“个案认定”原则,知名品牌在提起的企业字号被侵犯的案件中,均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而认定需要考量很多因素,标准高限制多,可操作性较差。虽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均对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发生冲突作出规定,但是互相之间的衔接一直存在问题,导致解决机制难以落实。如德力西集团与“德力西联合开关集团”的企业字号维权案件,官司打了多年,至今尚未尘埃落定。因而,在经济利益驱使下,那些不正当竞争者,千方百计钻法律法规的漏洞,蓄意利用驰名商标的知名度进行非法牟利。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维护公平竞争,完善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同时保护驰名商标是我国应尽的国际性义务。知识产权已进入国际化保护时期,要想将中国品牌推向世界,必须要给予别国同样的保护才能从别国获得相应的保护。现行的驰名商标保护法律及制度在实践中显现了诸多不足,背离了立法初衷,亟待完善。为此建议:

一、明确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我国现行法律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比较原则化,具有一定的弹性幅度,不同机关对标准的把握和程序执行上很容易出现偏差。因此,应该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作出更明确、具体、细化的规定。

二、实行主动、被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对企业字号申请核名时加入事前保护机制,即类似于商标注册程序中的商标异议程序。申请人如申请注册同驰名商标一致、类似的企业字号,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初步审定后,应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并在其官网进行公告。在法定期限内,驰名商标权利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反对意见,要求不予核名。

三、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事实表明,对驰名商标侵权行为不严加惩处,就不足以威慑违法犯罪。要从行政、民事及刑事方面,加大对侵犯驰名商标所有权行为的惩处制裁力度,提高行政罚款、损害赔偿及刑事量刑的标准,使违法者望而却步。同时要扩展范围,如新《商标法》第十四条第5款规定勿为模式的主体为“生产者、经营者”,而目前许多服务中介机构代理驰名商标案件,一旦成功即可以收取高额代理费。一般驰名商标认定律师代理费在50万元至80万元之间。在这个利益链条中,如果仅仅是事后处罚生产者、经营者,显然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现行法规在司法实践中已显得较为狭隘,必须与时俱进,修改完善。

(德力西官网)

截止到目前,国家电网公司投资运营7个国家和地区的能源骨干网。总资产超过650亿美元,全部项目运营良好。

舒印彪: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落实到每个海外项目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舒印彪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去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见证签约的巴西美丽山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正式投运,该工程帮助巴西成为美洲第一个应用特高压输电技术的国家,能够将巴西北部亚马逊河上的水电输送到2000公里以外的东南部地区,能够满足2200万人口生活用电需求,这是国家电网公司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众多成果之一,也是北京“一带一路”峰会之后我们所取得的一项标志性成果。

截止到目前,国家电网公司投资运营7个国家和地区的能源骨干网。总资产超过650亿美元,全部项目运营良好,同时海外工程总承包合同额累计实现400亿美元,带动中国装备出口到80多个国家和地区。

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成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合作前景十分广阔,到2025年,国家电网公司预计全球仅可再生能源上的投资就将达到2.6万亿美元,同时世界上还有10亿人口没有用上电,中国的电力工业经过多年的创新发展,在技术装备和管理上具有显著的优势和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能够为全球能源转型和解决电力贫困作出积极贡献,“我们的主要体会是首先要有自己的核心技术优势,并将技术优势打造成标准优势,向市场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舒印彪说。

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依托特高压等核心技术,主导编制了51项国标准。其次,要打造有竞争力的商业模式,也就是“两个一体化”的融合模式,即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和技术标准装备一体化,从而实现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走出去”。最为重要的是,要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落实到每一个项目当中去,坚持市场化经营、本地化经营和长期化经营,切实为项目所在国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供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实现互利共赢。

(中国电力新闻网)

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制考核管理办法,除了应明确考核主体的义务,还需要配套有法律约束力的惩罚、奖励机制。

武钢:建议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制考核管理办法

在3月3日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风科技”)董事长武钢,带来了一份名为《关于尽快推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的提案,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建言献策,引发各界关注。我国政府积极推进能源革命,并在国际上作出承诺:到2020年,使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5%,到2030年达到20%左右。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可再生能源必须承担重要发展责任。近年来,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成就举世瞩目,新增和累计装机规模均跃居世界前列。

2009年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要求“按照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在规划期内应当达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这就是主张以配额制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2010年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提出,“实施新能源配额制,落实新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将配额制视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大体制机制创新举措。

2016年2月,国家能源局公布《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地方政府、电网和发电企业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的目标和责任。

2017年11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

然而,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依然很低,各地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弃风弃光严重。仅2017年全国弃风总电量超过420亿千瓦时,相当于1400万吨标煤的发电量。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少强制性考核目标,导致各方职责不清晰,各地发展动力不一。

在2016年2月公布的《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地方政府、电网和发电企业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的目标和责任。但是,仅建立目标引导制度还远远不够,只有将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分解到各级政府、电网和发电企业,使其成为强制性考核目标,才能有效明确各方的发展责任。

对此,武钢建议:

(1)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制考核管理办法

虽然《可再生能源法》中明确通过实施配额制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思路,但由于相关操作细则一直未能出台,导致这一重要制度设计迟迟无法落地。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制考核管理办法,除了应明确考核主体的义务,还需要配套有法律约束力的惩罚、奖励机制。

配额制将重点激励对象从发电侧转向消费侧。

制定各省(区、市)电力消费总量中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目标,将配额制和中国对国际承诺的比例结合起来。

配额制激励对象不仅要考虑发电侧还要兼顾消费侧,有效解决可再生能源“重建轻用”的问题,让长期购买绿色电力的企业和个人获得激励等。

根据可再生能源配额考核和绿色证书交易制度制定更加清晰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有效激发市场各类主体的主动性和计划性。

(2)建立绿色证书自愿和强制两个市场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是配额制考核体系必要的配套政策,也是各类责任主体完成配额义务的核心手段。

建立绿证自愿认购体系,促进企业和个人自愿购买,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强制交易立足于推动能源消费侧的革命,在强制配额考核制度的支撑下,通过强制交易体现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外部环境,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效益,最终通过两个市场的发展合力来共同推动和支撑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加快实现能源转型。

(3)构建以可再生能源电力为核心的运行调度机制

建议制定以可再生能源电力为核心的并网运行管理办法,在年度发电量计划中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输送水平,完善跨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调度支持体系,提高电力输送通道中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效率,切实有效地提升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4)提高对配额制和绿证交易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

严格制定监管制度,依法依制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可再生能源电力留出足够的发展消纳空间,同时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运行和全额保障性收购的监管力度。

(金风科技官网)

新时期要将我国建设成为核工业强国,必须有自己的核心技术,这离不开核物理基础与核技术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的原创性成果与重大突破。

段旭如:提升核能核心技术竞争力

“目前我国在核物理与核技术基础研究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全国政协委员、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副院长段旭如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加强核物理与核技术基础研究。

在段旭如看来,新时期要将我国建设成为核工业强国,满足核能利用、核燃料循环、核技术应用三大产业发展需要,推进我国核能发展“热堆—快堆—聚变堆”三步走战略,必须有自己的核心技术,这离不开核物理基础与核技术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的原创性成果与重大突破。

“目前这方面还存在不足。”段旭如举例说,对资源的统筹协调及科研投入还不够,基础性、前瞻性的研究难以取得重大突破,这制约着核科技体系的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有必要从核事业发展需求及核技术发展趋势出发,在加强科研投入的同时,统筹协调资源,规划布局重点研究方向,集中力量攻关,以取得引领性原创成果,提升核心竞争。

他同时呼吁,加强核物理与核技术基础研究条件和能力建设,在通过资源共享发挥现有大科学装置特别是涉核装置作用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新型实验方法与技术。与此同时,统筹部署一批特色鲜明的中小型装置,以比较灵活快速的方式积累前瞻性技术和成果。

人才是创新的关键。段旭如还提到,要以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助推核物理与核技术基础研究可持续发展。“要大力扶持高校和科研院所中核物理与核技术研究团队的建立和发展,如在硕士授予点及研究生指标上向核物理与核技术基础相关学科倾斜,并加强科研院所与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核物理领域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特别少。段旭如认为,有必要扩大各级别重点实验室中核物理与核技术类型的比重;并依托这些平台建立广泛的用户组织,真正实现合作、开放、共享,形成最有利于创新研究的机制。

(科技日报)

政府需要未雨绸缪,统筹规划,给市场和社会应有的预期,并进行系统地部署、有序推进。从这个意义上说,制定一个经科学论证的顶层设计是推进汽车革命走向成功的牛鼻子。

欧阳明高:充电智能化将引发能源结构巨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欧阳明高提出将电动汽车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互联网信息技术结合起来,助力能源结构改革的提案。

背景

着眼未来10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或将成为发电主体能源之一,充电智能化将引发能源结构的巨大变革。将电动汽车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互联网信息技术结合起来,可以从源头治理污染,更好地促进我国能源结构改革,有助于经济社会的转型,同时也可以把相关产业做大做强。

充电技术是电动汽车发展的关键,未来电动汽车的充电趋势将是“私人交流充电桩日常慢充”与“公共快充补电”两种方式相结合。未来两三年内,电动汽车充电模式会以夜间慢充为主,日间快充为辅,快充场景集中在城市公共快充站、高速路快充站和出租车专营场站;未来3~5年,长途出行则会以高速公路集中快充为主;未来5~10年,充电模式将会实现停车即充,电能交互交易以及长途超级快充等。电动汽车有望成为一种移动的、分布式的能源储能设施和消费单元。

目前,我国电动汽车自主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总体处于全球先进行列,先发效应开始显现,引领了这次全球汽车革命。有关方面预计2030年我国电动汽车产销量将超过1500万辆,保有量将达8000万辆,自动驾驶汽车市场占有率10%。

建议

政府需要未雨绸缪,统筹规划,给市场和社会应有的预期,并进行系统地部署、有序推进。从这个意义上说,制定一个经科学论证的顶层设计是推进汽车革命走向成功的牛鼻子。

希望国家在电解质研究方面加大投入,实现固态电池规模化生产,实现常规车型的里程达到500公里以上。

效仿共享单车模式,探索扫码付费的智能插座式小功率慢充推广普及。认真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信部《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严格控制传统燃油汽车新增产能。

(中国电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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