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隐喻在法律汉语英译中的应用

2018-06-07 08:12李萍
课程教育研究 2018年13期

李萍

【摘要】名词化结构是语法隱喻的常见情形。针对名词化现象,本文探讨了在法律汉语英译中的几种翻译策略,如将汉语原文中的动宾结构转译成英文名词化结构、将汉语原文中的状语成分转译成英文名词化结构、将汉语小分句转译为英文名词化结构及将法律汉语中“…的”结构转译为英文名词性结构等。

【关键词】语法隐喻 名词化 法律翻译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13-0128-01

一、语法隐喻的概念及表现形式

“语法隐喻”这一概念是Halliday在《功能语法导论》中首先提出来的。根据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语言是由音系层、词汇语法层和话语意义层构成的三层次符号系统,且三个层次之间是体现和被体现的关系,即,音系层体现了词汇语法层,而词汇语法层体现了话语意义层。体现方式大致有两种:一致式,即无标记形式;非一致式,或隐喻式,即有标记形式。

所谓一致式,就是通过用名词体现事件过程的参与者,用动词体现过程本身,用形容词体现事物的特征,用副词或介词词组体现时间、地点、工具、方式等环境意义,用连词体现逻辑意义,从而使词汇语法层所表达的表层意义和话语意义层所表达的深层意义彼此相同。但是,如果词汇语法层所表达的表层意义和话语意义层所表达的深层意义不一致,例如,用名词体现过程、用名词体现特征、用动词体现时间关系或因果关系等,使词汇语法层所表达的表层意义和话语意义层所表达的深层意义变得不一致,属于有标记形式,就是非一致式,这种现象也叫语法隐喻,其中名词化就是其中一种常见的形式。

二、名词化及其在法律汉语英译中的应用

作为语法隐喻的一种重要体现形式,名词化就是“将过程和特性经过隐喻化,不再是小句中的过程或修饰语,而是以名词形式体现的参与者”,或者是“将小句通过变为名词或名词词组的方式,使表过程的动词或表性质的形容词具有名词特征,从而减少及物性小句,使自然语义句的信息密度增大”的一种表达形式。

一般说来,语篇的技术性与名词化出现的频率是成正比的,即,语篇的技术性越高,名词化出现的频率越高。反之,名词化使用得越多,语篇的技术性越强 。因此,科技、法律语篇作为技术性较高的语篇,名词化的语法隐喻出现的频率也较高。而小说、寓言等文学类语篇的技术性较低,名词化出现的频率较低。学者王晋军从实证主义分析的角度对五种不同类型的语篇进行了分析统计,统计结果表明:名词化在法律语篇中的比例为83.5%,科技语篇为72.6%,新闻语篇为40.3%,小说和寓言故事分别为27.2%和0.7% 。由此可见,法律语篇中充满大量的名词化结构,而且法律语篇的正式性、严谨性、准确性、庄重性等必然要求大量使用名物化结构。通过在法律语篇中使用语法隐喻,可以实现信息浓缩或虚化,从而泛化特定行为概念,虚化行为概念的主体和受体,增强法律的适用性。

以上分析表明,语法隐喻存在多种情形,名词化是最主要的情形,也是法律英语的典型特征。本文主要探讨在法律汉语翻译成英语的过程中,如何运用名词化结构,从而使译文简洁紧凑、信息密集,使译文符合法律英语的特点。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运用名词化结构,更好的将法律汉语翻译为英文:

(一)将汉语原文中的动宾结构转译成英文名词化结构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Shareholders of a company shall be entitled to gains on assets, participation in major decision?鄄making and selection of manager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二)将汉语原文中的状语成分转译成英文名词化结构

无论本协议是否有相反规定,如任一方被法律诉讼或政府法规要求披露在此接收的保密信息时,该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上述要求,且应另一方的要求该方应配合另一方对此披露要求进行抗辩。

Notwithstanding any contrary provisions herein contained, should either party be faced with legal action or a requirement under governmental regulations to disclos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received hereunder, such party shall promptly notify the furnishing party of such requirement, and upon the request of the furnishing party, shall cooperate with the furnishing party in contesting such disclosure.

(三) 将汉语小分句转译为英文名词化结构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Any civil activity conducted by civil subjects shall be conducive to saving resources and protecting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四) 将法律汉语中“…的”结构转译为英文名词性结构

在法律汉语中,会有大量的“…的”结构表述假设或者条件,对于此结构,也可以通过转过为名词性结构的方式进行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In the case of a conversion from a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into a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or vice versa, the liability of the company before the conversion shall be assumed by the converted company.

三、结语

作为语法隐喻的一种常见形式,名词化结构在法律语体的建构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法律汉语英译过程中,通过使用相关翻译策略,经过隐喻化后的译文能有效体现出法律英语的客观、庄重、简洁、精确等文体特征。笔者通过探讨在法律文本汉英翻译过程中如何运用名词化结构,希望对于法律英语爱好者提高翻译水平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朱永生. 名词化、动词化与语法隐喻[J]. 外语教学与研究. 2006(2).

[2]杨敏.法律语篇权力意志剖析[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