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诉:品尚易购刷单集体被骗

2018-06-09 03:40
消费电子 2018年3期
关键词:数额较大商城管制

投诉数量:326宗

事件发生时间:2017年11月14日

被投诉品牌产品:品尚易购

2017年11月14日,消费保接到大量关于“品尚易购”的投诉,众投诉人表示,双11期间,该商城声称购物满500元可返50元。但截至14日,消费者不仅没有收到商品实物,且已经无法搜索到商城公众号。据不完全统计,该起案件涉及金额已达到50万余元。

2017年消费保消费舆情监测数据统计显示,关于品尚易购的投诉共326宗。从投诉问题分析,網络诈骗、退款不及时、售后服务欠缺等问题比较严重。由于无法联系上商家,该投诉解决率极低。

14日,贾小姐向消费保投诉称:“我通过中间人‘八宝粥的推荐,在品尚易购买了453.3元的商品,对方表示会返现,但是从11月6日到13日,我一直在该商城购物却迟迟没有收到商品,现在连商城的公众号都进入不了了。”

居住在深圳的李小姐表示:“我通过朋友介绍关注了品尚商城,并在该商城购买了总金额1400元的商品,但是商城一直不发货,申请退款也退不了,现在公众号也不能进入了。”吴先生也表示:“从3日到13日,我前前后后一共在品尚易购购买了价值1300元的商品,但是现在商品未到也无法退款。”

针对此次群体性投诉事件,消费保在向投诉人了解情况的同时,也通过多种渠道尝试联系品尚易购,然而截止本文发稿前尚未联系上,消费保将会继续跟进此事。

【杨河律师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诈骗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补充: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判处没收财产。

消费者在遇到类似的情形,可以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相关的证据,向微信平台投诉。微信平台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不良商家的真实名称、地址等信息。之后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新《消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近些年来微信群和朋友圈中的代购诈骗、婚恋诈骗、信息诈骗等案件频频发生。部分诈骗者通过在朋友圈兜售保健产品、母婴用品、国外奢侈品、满减返现、打折机票甚至管制枪支等畅销货、稀缺品,吸引别人关注后骗取钱财。这些诈骗案件归根结底还是腾讯的审查准入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管力度明显不足,不像天猫和京东商城对于商户的审查有比较高的要求。同时,消费者自身也需要警醒,尽量选择正规的途径购买商品,接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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