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房产监察看档案管理工作方法

2018-06-11 01:47王宝成
中文信息 2018年3期
关键词:档案管理

摘 要:档案管理工作应掌握的方法,档案管理归档要及时,意识要强,不疏忽大意;要注重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实事求是,按章办事;要从档案管理的政策性、专业性、连性、保密性等方面入手。

关键词:房产监察 档案管理 注重方法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8)03-00-01

一、档案管理归档要及时,意识要强,不疏忽大意

档案管理工作方法,是单位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其政策性、专业性、连续性、保密性等方面都很强的一项工作。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档案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就非常明确地指出了档案管理工作方法的目的、意义、方针和原则。

比如在房产监察工作中,在查封的房产证上为一套以上的房产,如××小区××单元××层××室,必须将每套地址输入检索,看看是否有产权变更的情况。实际产权证上标明的是铁西区建设小区××號地下层,地址比较模糊,而在第二页的平面图上则标明,房屋坐落为铁西区建设小区××号地下摊位××—××号。如果按照房产证上所记载的坐落进行流程检索,则没有产权变更记录,但根据平面图坐落按摊位号分别检索,发现该证所有摊位都已售出。如果按照正常的查询的话,就很有可能将错误的信息提供给了法院,进而带来诸多不良的后果。

二、要从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入手,要实事求是,按章办事,按合法机构管理办事

从房产监察工作中,我们看到,遇到房产查封和挂失涉及的业务部门很多,拿查封来说,需要提醒司法机关到相应的业务部门去进行办理查封方面的手续等问题。其中主要是房产权属管理政策性、专业性强,加之情况复杂,权属登记部门须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协商,结合实际,做好以下房产档案查封工作。

1.权属登记部门内部应制定房产司法协助办事程序,其程序设置应有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司法协助受理前审核。审核被查封或执行房产的权属情况,审查是否有抵押或已有法院查封,司法文书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实际相符。二是签收受理。经签收受理审核无误后,由专人进行负责签收,签收后还应进行收文、收件,登记入簿。三是录入信息系统和限制库,并将有关法律文书及证明等存入其档案。

2.强制转移房产所有权的,法院则收缴其房屋所有权证,如被执行人不交出房屋所有权证,或逃避外出,法院则在协助执行中下发通知书,通知书中载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或由房产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其房屋所有权证。权属登记部门可依据法院下发的通知书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注销后,依法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3.被执行查封或转移的房产,必须是产权清楚和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对已办理房产交易登记手续的,已核准登记,但还没有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手续的,应该看作为产权已转移;已办理房产交易登记手续,还在审核过程中的,都应由法院做出裁定,看是否继续登记程序。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必须由被执行房产所有人提供权属证明材料,经法院进行裁定后,才能采取转移措施。权属登记部门凭借法院产权裁定书、产权人或法院提供的产权依据,以及司法协助通知书等,予以办理房产转移手续。

4.同一房产两个以上法院重复查封的,作为轮候查封,予以办理。如前面说的查封的,法院对房产作了处置,则轮候查封自动失效,处置后有价值剩余,则第一顺位轮候查封取得。

5.已设定抵押的房产,根据规定,法院可以对抵押物采取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抵押的房产被拍卖或抵债变价后,应优先清偿抵押权的债权,查封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因此,房产权属登记部门应协助法院查封。没有设抵押的房产,在查封后,不得进行抵押,房产权属登记部门不能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

6.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司法文书,是房产权属登记部门司法协助的主要依据,我们应该是做到一是内容完整,标的物明确;二是执行主体明确并与实际相符;三是被执行房屋坐落详细并与实际相符;四是查封期限或执行事项要清楚。

三、要从档案管理的政策性、专业性、连性、保密性等方面入手

1.政策性:要加强好档案管理的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如宣传《档案法》等,使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档案法律意识。另外,要大力开展宣传档案的政策法规的活动,使之不断增强社会档案政策法规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地认识到档案的地位、作用、反映现实意义等。对于一些忽视档案工作的现象或其他不合适宜等方面的情况,要按照政策法规要求,加以及时制止,从中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2.专业性:要注重于选人。档案部门进人要严把关,一是文化结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当于档案专业毕业学历资格;二是要使之工作人员经常参与学习、实践活动,严格要求教育、培训和工作纪律等;

3.连续性:要注意档案管理人员工作的稳定,一般情况下,不可多次出现工作人员工作变动和交接频繁现象,以免影响档案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4.保密性:要从维护档案工作长远大局出发,做好档案人员的思想工作,使之强化好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中做好本质工作。

如羊城晚报讯,2012年12月20日,广州市纪委对“房婶”事件进行了正式回应。据调查核实,相关信息是番禺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的一名编外人员受人所托,未经任何审批违规查询公民房产信息,随后被别有用心的人在网络上发布。广州市番禺区国土房管部门正在对泄露他人隐私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表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是房地产档案馆在全面实行房地产宏观调控后,专为权利人出具《个人(家庭成员)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证明》和登记查考而建。《出具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业务流程》规定有严格的使用条件:“权利人自己申请,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权利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权利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外,还必须提交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不能提供权利人身份有效证明原件的,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事件的发生,客观上反映出市房地产档案馆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及其管理上确实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工作人员存在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忽视安全的实际问题。对此,市房地产档案馆向公众表示诚挚的歉意。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z],1987.9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李培德.行政执法必读[m]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8

作者简介:王宝成,(1975.12-)男,四平市人,毕业于吉林大学会计电算,大专学历,任职四平市房产监察支队,研究方向:房产监察档案管理。

猜你喜欢
档案管理
如何规范档案管理
对加强城建档案管理的相关思考
档案管理中的电子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与企业内部控制关系的思考
煤炭企业档案管理的创新
论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论科研项目档案管理
健康档案管理的“云”前景
关于电力企业档案管理之创新探讨
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