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四三二"戒毒模式研究

2018-06-11 01:49周子淞
科学与财富 2018年12期
关键词:毒品

摘 要:随着我国法制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国从法律层面、管理机制、执行力度等多方面对毒品制造、贩卖、滥用等行为进行制裁,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效。但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全球毒品问题仍处于加剧扩散期。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中国毒品问题也正面临和将长期面临境内外渗透、滥用等严峻形势。全国各省对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都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本文首先对江苏省"四三二"戒毒进行简要概述,并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该模式的对策和建议,进而希望推动戒毒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毒品;严峻形势;"四三二"戒毒模式

一、“四三二”模式概述

(一)“四三二”模式的定义

“四三二”戒毒模式指的就是“四期流转”“三分戒治”“双向延伸”的综合全方位戒毒模式,其中“四期流转”指的是根据戒毒人员在戒治过程中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特征,将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划分为医疗监护期、脱毒管控期、康复矫正期、回归适应期,形成有序流转、递进戒治、动态管理的戒毒流程。“三分戒治”指的是根据戒毒人员构成情况和戒毒矫治流程,科学设置戒毒矫治空间布局,实行“分区管理”、“分类戒治”、“分级处遇”。“双向延伸”包括向前延伸和向后延伸,其中向前延伸指的是与自愿戒毒、社区戒毒有机对接,推动和促进自愿戒毒和社区戒毒措施的有效实施。向后延伸指的是与社区康复、戒毒回归人员后续照管有机对接,持续开展戒毒康复、心理支持和跟踪回访,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后续帮教、照管工作。

(二)“四三二”的优越性

“四三二”戒毒模式与传统的戒毒模式具有许多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推进理念创新,确立以人为本、科学矫治的新理念。在探索强制隔离戒毒模式实践中,各地戒毒机关树立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正确把握吸毒者是“病人、违法者、受害者”三重属性定位,以科学的态度对待戒毒人员,在人格上尊重、生活上关心、成长上帮助,针对戒毒者个体差异性开展戒毒矫治,提升戒治效果。第二,推进制度创新,强化戒治基础、规范戒治流程。根据《禁毒法》和《戒毒条例》在整体上所构架的禁戒毒体系,各地戒毒机关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日常管理、教育矫治、安全管理、生产习艺、戒毒治疗、考核奖惩和执法审批等一系列制度规范。这些制度规范有效推动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初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第三,推进方法创新,推动应用实证科学与技术引领矫治实践的手段方法创新。第四,推进考评创新,建立科学评价戒毒成效的评估标准与方法手段。

二、“四三二”模式的主要存在问题

(一)模式的配套制度滞后

戒毒工作是一项由急性脱瘾、生理恢复、心理行为康复和再社会化等内容组成的系统工程。吸毒行为是毒品、个体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毒品依赖既表现为个体的生理依赖,更重要的是表现为顽固的心理依赖。江苏省“四三二”构建的四期流转、三分戒治、双向延伸的模式在理念和可实施性上十分完美,但是经过实践的检验发现,“四三二”还需要建立一个包含戒毒医疗戒护、综合矫治、流程管理、后续照管及效果评估等为内容的综合性戒毒工作方法体系。

(二)模式依然存在强制惯性

《禁毒法》实施后,将劳教戒毒纳入强制隔离戒毒,而强制隔离戒毒又不同于原先的劳教戒毒,在多次的研发和实践中,不难发现现在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因为长期形成的劳教工作的管教思维,运行机制短期内没有实现真正突破,同时管理层面的研发人员对戒毒工作改革创新的时代要求缺乏应有的心理准备和适应能力。如对劳教人员的计分考核、等级处遇、以分计期的激励措施形成的路径依赖,实践中往往进行简单移植,显然不符合戒毒矫治的内在规律,不适应戒毒矫治工作的改革要求。

(三)模式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督

客观的讲,劳教场所增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牌子,就意味着在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教育上存有偏颇,有失公平。绝大多数场所条件不符合履行强制隔离戒毒新职能的要求,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还没有戒毒治疗专科医院的模样。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管理、教育、心理矫治、医疗救助等措施的落实,尚没有明确专门戒毒管理机构(部分场所设置了戒毒科副科长岗位,还与劳教所管理科合署办公,职责不明),仍由劳教所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强制隔离戒毒业务。

三、完善“四三二”模式戒毒模式的对策

(一)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规章

首先处理好戒毒工作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建立一个包含戒毒医疗戒护、综合矫治、流程管理、后续照管及效果评估等为内容的综合性戒毒工作方法体系尤为重要。其次要加强科学工作机制的构建。构建戒毒模式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工作机制,在戒毒管理过程中处理好从严管理与科学管理的关系,树立人文关怀与非歧视的管理理念,转变传统的管理方式,突出以人为本、戒护、矫治、康复与服务等主题,减少制裁、规训、威慑等强制色彩,充分培养和调动戒毒人员的戒毒心理动机,实现从被动戒毒向主动戒毒转变,增强拒毒能力。第三,加强实践研究总结机制的构建。强制隔离戒毒模式也是基于实践经验、并逐渐升华为科学理论的认识过程,它不仅是从解决具体问题中抽象出来的理论,作用于优化了的问题解决方案,也是一种规范化、程序化的标准样式。

(二)深化开放式执行模式改革

从劳教戒毒到“四三二”模式戒毒,长期形成的劳教工作的管教思维短期内没有实现真正突破,有的民警还停留在劳教工作上。为此,笔者认为我们必须深化模式的执行力度,解放工作人员的思想,把理念传递到每一个人身上,同时做好宣传力度,大力开放执行力度,构建监督体系对现在的戒毒工作来说刻不容缓。

(三)强化社会组织与“四三二”戒毒模式接轨机制

随着戒毒工作的深入开展,实践中“四三二”戒毒与社区戒毒工作的对接中出现了保障难、协调难、安置难、管控难等问题出现。为此,有以下几点建议可供参考:其一,要争取社会的支持。只有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后续照管工作才能真正实现与社区戒毒的“无缝对接”。其二,要消除狭隘的戒毒分工认识,后续照管工作不仅仅只是政府、公安和社区的事。其三,要扩大网络覆盖,设立后续照管站,以点带面扩大辐射范围,形成跟踪帮教网络覆盖。

(四)提供多元稳定的就业平台

“四三二”戒毒模式在选择生产项目时,要本着“教育人,改造人”的原则,把职业技能的培训教育作为戒毒矫治的重要内容,立足本所优势,进行深入的市场调研,选择适合当地经济发展并有一定科技含量,又便于戒毒人员学习掌握的习艺项目,并根据戒毒人员的情况和社会需要灵活调整,以增强其实用性和适应性。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就业难的问题是不容回避的现实,社会各界要勇于担当起这份责任,要本着不歧视、不抛弃、不放弃的原则,尽最大努力地吸纳一定数量,符合条件的戒毒人员作为员工,尽最大努力为戒毒人员提供适合的劳动岗位,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给与更多的关怀救助。

总结

我国目前的强制隔离戒毒从本质上来说和以往的劳动教养模式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很多强制隔离戒毒所“以劳代教”、“以劳代管”,惩治多于矫治,责罚多于教育。另外,虽然各省市都制定了自己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但是这些模式基本大同小异,没有特别的创新和改革之处。“四三二”戒毒模式以注重实效,以人为本,关怀吸毒者身心健康为出发点,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因此广大一线戒毒工作者应不断探索,勇于创新,不断优化戒毒模式,进而推动戒毒工作的高效开展。

参考文献:

[1]曹小明,蒋和平.戒毒难之探索-吸毒复吸机理之新探[J].四川警察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

[2]王竟可.析英国社区戒毒模式 谈我国禁戒毒新路[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5.

[3]鹿存芝,孙善业.宁夏地区327例强制戒毒人员复吸原因调查[J].宁夏医学杂志,2006.

[4]孙善业,鹿存芝.327例强制戒毒人員症状自评量表分析[J].宁夏医学杂志,2006.

作者简介:

周子淞 , 男1988年9月19日汉族,在读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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