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必健全政商沟通机制

2018-06-22 04:05聂辉华
时代人物 2018年2期
关键词:政商营商人大代表

聂辉华

最近,多位企业家通过网络投诉地方政府官员不作为或乱作为。2017年的最后一天,中诚信董事长毛振华在黑龙江省亚布力滑雪场控诉当地管委会乱作为;2018年除夕前夕,山东省德州市皇明集团董事长、全国人大代表黄鸣实名举报德州市委书记“新官不理旧账”;2月23日,山东省临沂市金凤凰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方成通过微博和视频实名举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负责人不作为导致企业损失过亿。企业家频繁通过网络陈情,控诉地方营商环境,一方面说明当前政商关系处于转型时期的风险点,另一方面说明正常的政商关系沟通渠道不充分或者不通畅。

从传统和逻辑上讲,一旦官商之间发生矛盾,正常的解决机制排序是:私下沟通优先,体制内沟通次之,公开矛盾则是最后的解决办法。在一个熟人社会里,公开矛盾往往意味着“破釜沉舟”,“友谊的小船”彻底倾覆。因此,近期发生的多起企业家网络陈情事件,表明当事企业家和有关政府官员之间已经“撕破了脸面”,这是不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的。反过来也说明,一定是政商之间的正式沟通制度和非正式溝通制度出现了问题,甚至是局部失灵了。

沟通制度失灵的原因有两种。第一种是沟通制度本身不完善,比如政商之间沟通渠道不充分。如果一个企业家既不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也不是工商联委员,那么他通过网络控诉营商环境的行为尚可理解,毕竟他可能缺乏足够的沟通渠道。但是,作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企业家通过网络投诉地方官员,说明不是已有渠道不充分,而是已有渠道并不通畅,或者即便通畅,但是问题并未解决,结果渠道形同虚设。

大禹治水,堵不如疏。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单元,企业家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因此我们必须充分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必须建立健全企业家与政府之间的正式沟通渠道。

第一,建立企业家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清单”,拓宽制度化的、正式的沟通机制。不管是工商联、政协还是人代会,要让企业家们觉得,在多元化的正式沟通渠道中,总有一款适合他。

第二,畅通企业家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有沟通渠道是必要条件,关键是这些渠道能够真正解决问题,否则这些渠道便形同虚设。建议政府将企业家通过正式渠道反映的问题纳入督察范围,限期督办,务必给当事人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或解决方案。

第三,建立各地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并将商人或企业家对营商环境的评价纳入评价体系。在营商环境建设和新型政商关系构建方面,纳税人是出卷人,地方政府是答卷人,企业家是阅卷人。作为答卷人,政府部门应该有勇气和气度面对企业家的评价。唯其如此,才能督促地方政府切实改善营商环境,更好地为企业和经济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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