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家自创区的科技金融工具和模式探讨

2018-06-26 07:23田文佳
现代管理科学 2018年5期
关键词:金融模式科技金融

摘要:科技与金融结合是我国实施创新发展战略、深化金融领域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文章关注以金融促进科技产业发展的科技金融领域,基于近年来我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发展成果,探讨我国具体实践中的科技金融工具和模式。文章讨论了政府引导基金、科技银行、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和多种创新金融服务在我国的发展,并简要介绍了自创区几种典型的科技金融形式,对我国科技金融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进行了分析与总结。

关键词:科技金融;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金融模式

一、 引言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金融是第一推动力,如何促进两大引擎之间的紧密结合,以资本市场加速创新资源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到现阶段亟待解决的问题。科技金融,是指辅助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的一系列金融工具和金融体系(于国庆,2015),区别于金融科技,属于产业金融的范畴。自“十八大”明确提出创新发展战略以来,科技与金融的结合为“双创”发展的实现提供助推力量,“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并进一步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同时如何实现金融和科技的相互促进是实现金融体制深化改革的重要议题。

本文关注如何以金融推动科技产业的科技金融模式的发展与创新,而国家战略层面的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深化科技金融改革的重要集聚区。自2009年中关村自创区成立以来,10年内国务院已批复成立17个国家自创区,尤其在近几年,国家自创区快速扩围,自创区成为国家实施创新发展战略的排头兵,对进一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完善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发挥了引领带动作用。

以往文獻介绍了国外成熟科技金融模式,对我国科技金融形式也有相应的理论和实践探讨(李善民等,2015;肖龙阶等,2015;肇启伟等,2015)。经过近几年的发展,自创区科技金融体系逐渐完善,本文将以国家自创区为切入点,探讨基于我国具体实践的科技金融工具和模式,简介几种典型的自创区科技金融形式,并对科技金融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进行分析与总结。

二、 科技金融工具和发展模式

1. 政策性创投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由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引导设立的,以一小部分专项财政资金作为引导基金,引导其他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创新企业的政策性基金。创投引导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政策基金本身不直接参与创业投资业务,而是以政府扶持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投领域,是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政策性基金类型。

在国外,早有以政府为引领的引导基金发展模式的相关实践。美国SBIC计划、以色列YOZMA基金、澳大利亚政府引导基金等都有效促进了创投基金的增长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国引导基金起步较晚,但发展迅猛。2007年,第一支国家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成立,规模为1亿元,近十年来,引导基金规模爆发式增长,到2014年就已突破千亿,目前覆盖了全国29个省和自治区。

在发展过程中,创投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也日臻完善。最常见的是参股模式,母基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向创业投资企业注入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子基金或创投机构。第二种模式是融资担保模式,为创投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增加其债权或贷款融资规模。第三种模式为跟进投资模式,针对特定投资项目,引导基金和创投机构进行投资跟进,这种模式下政府对项目的把控更强,具有一定产业导向型。其他模式包括投资保障、风险补助等形式。在具体实践中,各地区根据自身特点采取了不同的运作模式,如上海自创区以第一种模式为主,采取委托基金管理公司和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的“委托管理”运作模式,而深圳自创区采取“基金参股”加“跟进投资”的综合运作方式,苏州市则根据自身特点,同时采取“基金参股”“委托管理”和“跟进投资”等多种运作方式。

政策性创投引导基金的设立,通过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的聚集,帮助解决科技创新企业在发展初期融资难的问题,同时引导资金的流动方向,帮助落实国家产业和区域政策,解决了市场经济中资本配置失灵的问题,是科技金融发展过程中重要的创新和举措。

2. 科技银行。科技银行是专为科研机构、科技中小企业融资的专营性银行机构,与传统银行相比,科技银行的受众小,目标客户为高科技企业,依托于政府政策支持,精准发力于科技金融领域;经营方式有别于注重担保和抵押的传统理念,以风险控制为主要运营原则,信贷决策注重企业的价值发现、市场前景,借助风险投资,解决科技型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难题。

在国外,科技银行也称作风险银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国硅谷银行,硅谷银行成立于1983年,30年来发展了成熟的专营模式,为硅谷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尤其是新型工程和生命科学企业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我国21世纪初开始倡导银行提供科技行业的信贷支持,2009年成都银行、杭州银行、汉口银行先行试点,成立了科技支行,随后各地陆续开设了多家科技支行,到2017年,全国范围内科技银行超过300家,依托于政府政策扶持,科技银行模式逐渐成熟。

针对高科技行业独特的特点,科技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经营特点,首先是采取合作方式实现风险分担,科技银行通常与政府、担保公司、风投公司等在风险评估、担保、监管等过程中合作,降低科技企业融资风险。其次,科技银行是信贷创新的高地,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推出针对性的科技金融产品,采取多样的征信、担保、质押和监管形式,为科技企业提供精准信用支持。此外,以政府的产业政策为导向,引入贷款风险定价机制和浮动利率制,保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获得较高的收益,实现银行和科技企业的共赢。

3. 多层次股权投融体系。科技企业有其独特的特性,一方面,科技企业的成果以人力资本或技术资本的形式存在,难以用量化的方式衡量,另一方面,科技成果不容易交易和流通。而传统的债权融资注重抵押和担保,科技企业,尤其是初创阶段的中小微企业进行债权融资难度大,因此引入更加灵活多样的股权融资模式是发展科技金融的主要侧重点。

科技企业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因此融资需求也呈现多元化,往往需要建立更加多层次的金融体系,采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券商直投等多种股权投资并行的综合发展模式,由多个投资供给主体综合扶持不同阶段的科创企业。处于初创阶段的小微企业依赖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支持,这类机构最早起源于美国,由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对创新初期企业进行前期投资,在我国,除了传统的市场化风险投资资本,还有政府引导式的天使投资基金和孵化器形式的创新投资平台等政策性风投资本和机构。科技创新投资更是与地区的产业政策相结合,发挥产业集聚作用,降低初创企业风险。而针对产融结合的发展模式,各地以自创区为依托,积极引进产业投资、并购重组等专业化投资机构,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对于发展期和成熟期的科创企业,需要更加完善的资本市场予以支持。2006年,中关村开启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的“新三板”交易市场,初衷便是为科技企业提供股权流动的机会,2012年起,地方获批成立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也即“新四板”,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多样风险投资退出渠道,更加灵活地进行股权融资和流转,各级政府更是积极推出各种扶持政策,推动科技企业新三板和四板市场挂牌及转版,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满足科技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此外,针对科技要素的聚集,各地加强了技术交易所等要素市场的建设,以推动科技成果的交易和转化,提供便利的金融产品交易、股权交易平台,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4. 多样化金融服务体系。科技金融的发展,除了加大金融模式和金融产品的创新,引入多样化投融资模式和主体,更重要的是建立完善和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体系。在我国,依托于各高新区、自创区的集聚形式,各级政府对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

(1)整合资源,建立有針对性的金融创新基地。其中,创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是最为熟知的科创企业服务平台,创业孵化器以天使投资为基础,整合资金、策划、管理等各种资源,通过要素的集聚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初创企业金融风险。而科技企业加速器则是对快速成长期的企业提供更加专业的平台,在金融方面,往往配套成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基地和上市公司培育基地,为企业融资和股权转化提供支持。除此之外,各地还会针对产业发展的需要,与园区配套引进金融服务机构,创建产融结合的服务平台。

(2)创新金融机构和体制。针对科技产业的特点,提供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科技租赁等多种新型金融模式。2012年,中关村成立第一家科技租赁公司,为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性租赁,解决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2018年我国建立了第一家科技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针对科技企业保险机构推出企业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等针对性保险项目,降低科创企业研发风险。除此之外,知识产权质押、资本化模式,和依托于金融科技发展的网络众筹等新兴融资渠道,为科技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更多样化的选择。

(3)聚集各种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整合与科技企业相关的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信息咨询公司等服务机构,搭建起企业与金融服务机构之间的桥梁,加速信息的有效传递,降低企业金融服务成本。

三、 自创区科技金融模式实例

各个自创区在发展过程中,结合自身特点,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科技金融发展模式。接下来我们以武汉张江、苏州苏南、深圳和北京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例,简要介绍各自创区不同的科技金融模式。

武汉自主创新示范区以政府创投引导基金为主体,搭建了以武汉科技投资公司和武汉科技创新投资公司为主的科技投融资平台,配合科技计划项目的产业引领作用,成立多支专项创投引导基金,截至2017年,出资设立的子基金已达80支,政府引导资金103亿元,子基金规模达670亿元,杠杆放大作用达6.5倍。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加强与银行、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的合作,促进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小额贷款贴息和科技保险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的发展,形成以政府引导基金为主、信贷融资为辅的科技金融发展模式。

苏州自创区则是以银行为中心,成立以交通银行苏州科技银行为代表的多家科技支行,定制针对优质科技中小企业的多样化贷款业务品种,同时地方政府鼓励股权投资机构进入,提供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多项优惠政策,促进银行、创投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之间的合作,再综合各类科技金融中介机构的服务,打造“科技金融超市”,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形成了以银行信贷为主、创投资金融合的发展模式。截至2017年底,苏州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科技金融超市”融资规模已达620亿元。

深圳自创区作为我国科技综合实力最强的地区之一和全国重要的金融中心,形成了科技信贷、创业投资和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多位一体的科技金融模式。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坚持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是以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科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目前,深圳已经有超过100家科技支行,政府与银行积极合作成立科技银行联盟,深圳市政为企业提供财政贴息资金支持,对合作银行也通过提供风险准备金的方式予以补偿,此外,成立中小企业再担保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支持银行在法律框架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充分撬动银行业资源。创业投资方面,深圳各类创投机构近4 000家,地方政府持续提供创投引导基金来撬动社会创投资本,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针对企业发展特点,提供了天使创投项目、成果转化项目股权有偿资助、产业技术研发项目等诸多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阶段性资助。深圳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涵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技术产权交易、柜台交易等,市、区两级政府积极推动科技型企业境内外上市,同时推动场外融资发展,建立区域性非公开科技企业柜台交易市场。

中关村自创区作为我国创新机制体制的试验田和引领者,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科技金融生态体系,首先,针对企业发展周期,对种子期企业提供“零信贷”和天使投资支持,对初创期的企业提供政府引导创投基金,同时提出“瞪羚计划”扶持成长期的科技企业,而对成熟期的企业通过并购等多方位金融服务促进其发展。其次,依托上交所、深交所、新三板和四板等多样化股权融资市场,以科创企业上市培育基地等服务体系为辅助,推动了企业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对接。第三是规模庞大的科技信贷,以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基础,建立起多方联动的银政企合作机制和投保贷互动机制,使得银行、担保和其他贷款机构分享收益的同时分散风险,结合财政的信用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形成信贷规模效应。除此之外,中关村还致力于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了科技租赁、科技保险等多样金融形式,同时依托于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的建立,推动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网络小贷等多种创新金融科技形式的发展。

四、 分析与总结

近年来,国家层面的战略性支持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推动了我国科技产业的蓬勃发展,也加速了科技金融行业的成长和创新。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我国科技金融行业呈现一系列特点和优势。

1. 发挥政府的引领作用,利用财政资金和政策支持的杠杆放大作用,形成科技创新的规模效应。政府一方面通过政策优惠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的集聚,一方面提供财政支持引导资金流向,此外,搭建不同投融资主体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平台,并因时因地发展跨企业周期、跨产品周期的不同层面的金融支持模式,使得各要素得以充分发挥作用,在短时间内形成集聚规模效应。

2. 多管齐下,建立多层次金融市场。我国科技金融虽起步较晚但发展迅猛,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不断推出各种金融创新模式和产品,短短10年时间,就发展起以银保担为基础的灵活信贷模式,风投加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股权融资模式,互联网金融加产权资本化的创新金融模式等多样化的科技金融体系,为科技创新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3. 由点及面,推动区域联动,发挥自创区示范带头作用。以国家战略为把控,从少数试点逐步推广,充分利用先行先试区的成功经验,逐步形成完善的科技金融体系。

我国科技产业发展仍处在初期阶段,产业规模小,以中小企业主体为主,相应的科技金融的发展应适应产业发展特点,既要跟随产业发展的步伐,也不能激进盲目扩张。目前我国科技金融仍存在许多问题,在未来的发展中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1. 合理发挥政府作用,保证市场的主体地位。政府在科技金融的发展初期起到不可替代的引领示范作用,从宏观的层面促进要素的快速集聚和合理配置,但在这一过程中,要始终坚持非盈利的地位,以引导为主,一方面要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在初期引领作用实现后保证让市场充分参与,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另一方面要因地制宜,规划合理,避免过度参与、矫枉过正,在弥补市场失灵的基础上,尊重市场的自我选择和纠正机制,避免政府职权过大带来的不公平和无效性。

2. 加强风险防范和监管,保证发展速度的同时降低系统性风险。政府政策性支持和灵活的金融融资模式加速了我国科技创新产业的发展,但同时提高了產业风险。目前我国科技产业尚未形成规模,企业规模偏小,发展模式不稳定,在这一阶段更需要加强防范和监管。一方面建立完善合理的信用体系,引入多样的风险评估和金融监管手段,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使得资金得到最高效的利用;另一方面,加强区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形成互利共赢的关系,避免地区间竞争和盲目扩张带来的效率损失,降低系统性风险。

参考文献:

[1] 李善民.科技金融[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5.

[2] 李善民,陈勋,许金花.科技金融结合的国际模式及其对中国启示[J].中国市场,2015,(5):40-47.

[3] 肖龙阶,明隆,周德群.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研究——基于DEMATEL系统关键因素分析[J].现代管理科学, 2014,(9):66-68.

[4] 肇启伟,付剑峰,刘洪江.科技金融中的关键问题——中国科技金融2014年会综述[J].管理世界,2015,(3):164-167.

作者简介:田文佳(1990-),女,汉族,山东省德州市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宏观经济。

收稿日期:201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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