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立身当如是

2018-06-27 17:56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18年5期
关键词:信义郭靖金庸

一、梦里江湖身是客

“赵姑娘,倘若你惠赐灵药,治好了我俞三伯和殷六叔,但教你有所命,张无忌决不敢辞。赴汤蹈火,唯君所使。”

“好,咱们击掌为誓。我给解药于你。治好了你三师伯和六师叔之伤,日后我求你做三件事,只须不违侠义之道,你务当竭力以赴,决不推辞。”

“谨如尊言。”

上面这段对话是《倚天屠龙记》中张无忌与赵敏的对话,对于武侠小说的爱好者来说应该是非常熟悉的一段台词。张无忌用三件事情的承诺换了赵敏的黑玉断续膏,这一幕也成为了整本书后半部分剧情的重要推动点。

在小说读者们的心目当中,金庸先生笔下的男主角里,除去陈家洛,张无忌恐怕是最令人讨厌的一个。他的武功被金庸先生称为自己笔下第一高手,但是他的性格却极其的优柔寡断,虽然也宽厚大度、慷慨仁侠、豪气干云,但却总是受到别人的影响,被环境所支配而无法解脱束缚。但是不论读者在张无忌身上能够挖掘出多少黑点,总有一点是大家无法抨击的,那就是他真的非常信守承诺。

他答应了赵敏要带她看屠龙刀,就真的带她去了自己义父隐居的地方,无视有可能带来的危险;赵敏不让他跟周芷若成亲,他就真的撇下自幼爱慕的新娘,当众随着这个“妖女”离去——同时也成全了周芷若对灭绝师太的承诺,两人婚事就此泡汤……这个傻子甚至还给了周芷若一件事情的承诺,在文章最后,当赵敏向他提出第三个要求的时候,周芷若带着属于她的那个承诺出现了,金庸老爷子留了个悬念,但是我们几乎可以想到他接下来面对的修罗场……

其实多看几次金庸先生的小说就会发现,他笔下的主人公们不论正邪和门派,都有一个共同特点:诚实信义。他们将诚信看得比一切都重,决不欺瞒,答应了别人的一定做到,即使是对仇敌,即使要承受千难万险,即使有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决不会背信弃义。

金庸先生在《笑傲江湖》第三十五章“复仇”中这样写道:“武林中人最讲究‘信义二字。有些旁门左道的人物,尽管无恶不作,但一言既出,却也是决无反悔,倘若食言而肥,在江湖上颇为人所不齿。”

《射雕英雄传》中,江南七怪与丘处机打赌,各自找回郭靖、杨康,并传授他们武功,于十八年后再让他们一比高下。就为了这一个约定,双方都耗费了十八年的光阴,矢志不渝地来完成这个承诺。

《侠客行》中,玄铁令主人谢烟客曾发过誓:决不可以一指之力加害于将玄铁令交在自己手中之人。他为了不违背自己的誓言,即使在没有外人的情况下仍然硬生生收回了打向“狗杂种”的手掌,而且他一心想让石破天求他做一件事,好完成自己发出玄铁令时的承诺,却从没想过杀了石破天来抵赖,虽然他可以做到无人知晓且有这个能力。

不仅仅大侠客言而有信,掷地有声,江湖上的大魔头大恶人也都言出如山,一诺千金。

《笑傲江湖》中,田伯光与令狐冲打赌,输了以后因为有赌约在先不得不拜仪琳为师,但从此却是从无反悔,一直对仪琳敬重有加;又在身受桃谷六仙种种折磨之时,不肯泄露风清扬的行踪;更在令狐冲危难之时不愿弃他而去,一个大淫贼能够做到这样也真难为他了。而文中令狐冲同样也答应过风清扬不将他传授自己剑法一事说出去,后来纵使师父怀疑他剑法的来历也不肯透露这个秘密,以致造成大误会。文中写道:“……但男儿汉须当言而有信,田伯光一个采花淫贼,在身受桃谷六仙种种折磨之时,尚且决不泄露太师叔的行踪。令狐冲受人大恩,决不能有负于他。”遇见任盈盈后又因为答应护送她而放弃了去少林寺治病的机会。

田伯光自己说:“田伯光事无不可对人言。奸淫掳掠、杀人放火之事,旁人要隐瞒抵赖,田伯光做便做了,何赖之有?”这样一个淫贼,坏是坏,但是却坏得赤裸裸,毫不掩饰,坏得顶天立地,就是因为他守信重义且豪爽坦诚。孔子曾说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正可与之对照。

金庸小说里最有诚信的人大家一般会认为是郭靖。郭靖从小就表现出了信义的性格特点。比如他答应马钰不告诉别人他们之间的事情,甚至不能说出他的外形相貌,郭靖就一直守信,还差点被六位师父杀了。郭靖歪打正着作了金刀驸马,后来又遇到生死相许的黄蓉,虽然他内心深爱黄蓉,可是他仍然本着诚信的原则,宁愿背负黄蓉的深情,也不愿违背诺言。虽然这么看来,郭靖狠傻,但是其他人谁能做得到呢?直到金庸先生强行让华筝在无意中间接害死郭靖母亲,这才使得郭靖能够不破坏自己的诚信之名而又摆脱了华筝。让后来的情势转向“有情人终成眷属”。

当然,金庸先生笔下不讲信用的人也比比皆是,就连一些很受读者喜爱的人也偶尔如此,比如殷素素临死时的挑拨离间计,她以告知谢逊下落为诱饵,欺骗少林方丈,挑起了武林数十年的恩怨。在光天化日之下,聪明的素素就这样“不讲信用”地报复了武林。

但是金庸先生笔下,真正背信弃义角色扎堆出现是在《连城诀》。

凌退思用自己的女儿作诱饵,想得到丁典的连城诀,最后又把自己的女儿活埋;花铁干为了活命向狄云苦苦哀求,甚至吃自己师兄的死人肉,等到出了谷,又马上背信弃义,毁坏水笙名誉,逼得水笙自杀;还有戚芳,一时心软救了万震山和万圭的性命,却被万圭恩将仇报杀死;就连卖茶的那两口子也是不讲信用,可耻之极……而这些角色在最后无一善终,或许是金庸先生对世人的警示吧。

金庸先生构造了一个让人神往的诚信世界,萧峰为了救一个素不相识的弱女子阿朱,明知道天下英雄正在商讨如何杀他,仍然不顾一切,单刀赴会;张翠山为了不出卖义兄金毛狮王的住地,同时也不愿说谎,不惜自刎;十四岁的张无忌为了一句诺言,不远万里,带着杨不悔寻父杨逍……在那里,素昧平生,能够惺惺相惜;萍水相逢,可以生死相托;滴水之恩,常常涌泉相报;一饭之赐,便可铭记一生。

那么除了这书中世界以外,现实中又有多少人能做到重诺如金呢?

二、出门已是江湖远

在我们从小所学的成语故事当中,“一诺千金”、“一言九鼎”都是耳熟能详的故事,但是我今天想说几个别的故事给大家听。

黑白无常是大家都很熟悉的神话人物,但是关于他们的来历,恐怕没多少人知道。

传说白无常名叫谢必安,人称“七爷”,黑无常名叫范无救,人称“八爷”。据说,谢范二人自幼结义,情同手足。有一天,两人一起上街游玩,走到南台桥下时,天将下雨,七爷要八爷稍待,回家拿伞,岂料七爷走后,雷雨倾盆,河水暴涨,八爷不愿失约,竟因身材矮小,被水淹死,不久七爷取伞赶来,八爷已失踪,七爷痛不欲生,吊死在桥柱(所以很多白无常的形象是伸着长长的红舌)。阎王爷嘉勋其信义深重,遂封二人为黑白无常,命他们在城隍爷驾前捉拿不法之徒。

这当然是民间的传说,而且也非常符合我国民间传说中一贯的以三观不正的故事来歌颂健康三观的传统风格,我觉得想出这个故事的人,一定被人放过很多次鸽子。

在这个故事里,我希望大家看到的是“守信”。

而不属于传说的真实故事,还有很多。

汉朝有个人叫郭伋,他在并州做太守的时候,与当地老百姓广结善德,彼此感情很深厚。后来他去视察部下,到一个叫西河的地方,只见路上有几百个小孩儿站着,各自骑着竹马,迎接郭伋一行人。当中有个孩子问郭伋:“大人什么时候还来我们这里呀?”郭伋想了想,算了一下时间,就告诉了他们一个日子。过了好久,到了那个日子了,郭伋果然又回到西河,但他记错了日期,比约定的日子早了一天。想到怕自己失信于孩子们,郭伋便在路边的野亭里住了一夜,到了第二天才和孩子们准时相见。

郭伋以太守之尊,与竹马儿童在道旁偶尔约期,却不肯失信于儿童,早了一日便宁愿在野亭候期,这真可以说得上是“至信”了。

在郭伋的这件小事上,我希望大家看到的是“诺行”。

同样是汉朝,还有个叫朱晖的人,他很早就成了孤儿,但一直很有气节,江湖上都觉得这是个可托付的人。所以成年后,在太学里有个叫张堪的人见到他,就非常信任地握着他的手说:“他日我若死了,希望把我的妻与子托付与你,请您多多照顾他们。”朱晖觉得这事重大,不敢轻易承诺,也就没说什么。结果没过不久,张堪居然真死了,张堪家人的生活一下子陷入贫困。就在这个时候,朱晖亲自去了张家问候,并且周济张堪的妻子和孩子,十分细心周到。

朱晖的儿子问自己父亲道:“你和张堪以前也不是什么朋友,为何忽然对张家这么好呢?”

朱晖说道:“以前张堪曾对我说过知己话,要我在他死后照顾他的妻与子,我在心里已承诺了他,怎么好失信于张堪呢?”

在这个“汝妻子吾养之”已经沦为一句调侃的年代,我希望把这个“心有承诺,便应去做”的故事告诉大家。

古人重信,就是一面之交,一言之托,也終身不忘承诺。他们这么做,不为别的,只因重视心里的信义,如此而已。

还是汉朝,这个故事知道的人或许会多一点。

话说当年有两个很重信义的朋友,一个叫张劭,一个叫范式。他们两个人同在太学里读书的时候,张劭要回家,范式便对张劭说:“两年后的某一天,我一定到你家去看望你,并拜见你的母亲。”后来,到了这个日期,张劭便将范式要到家来的事告诉母亲,他们杀了鸡,备了饭菜,等待范式到来。张劭的母亲半信半疑说:“儿呀,范式离我们家相隔千里远,而且是两年前的约期,你怎么这么肯定范式会来呢?”张劭说:“范式是个有信义的人,一定不会失约的。”到了这一天,范式果真到来了。后来,张劭临死前对妻子说:“范式是个可以托付的人。”果然,张劭死后,范式替他丧葬,并一直保护张家人回到老家临湘。

距千里之遥,历两年之久,定一日之期,一般人都不会相信范式还会守诺,但张劭却深信朋友是守信之人,一个守诺,一个信诺,相对于范式,我觉得张劭更为可贵。

因为在现代功利社会上,可以信赖的人何其少,信赖了一个人而被出卖的事何其多,以致每个人每日都活在小心提防他人的气氛中,实在不痛快之极!

三、还是江湖

我们从古代回到近现代来看,要论重诺,那必然要数“晋商”。“义中取利”是山陕会馆倡导的商业文化中最核心的内容。

“卖货不得包用,必要实落三分,违者罚银五十两;如有旧店换人名者,先打出官银五十两会行友,违者不得开行……”

这是在《公议杂货行规碑》中提及的商业规则,全文多达十八项,内容涉及不得卖劣质产品、禁止拉客宰客、不得缺斤短两等。

晋商凭借这种口头的规定,约束行业数百年,直到有了《消费者权益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这种行规才逐渐被取代。

说到这个,近些年来随着大家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公约似乎逐步取代了私约。在我小时候,两个人吵架,一方会说另一方不讲道理,而现在,则经常见到一方蛮横地对另一方说:你有本事打我啊,赔不死你……

这种变化如今已经渗入了社会大众的心里,从某个角度来看,是民众法律意识的觉醒,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大家似乎在明白了法律的度之后开始肆无忌惮的缺德。

时常能听到有人说“我又没有犯法”,但是我们静下心来想一下,一个人得缺多大的德才会用这句话来为自己开脱。

我觉得我们如果可以生活在一个可以依靠私约来运作的社会时是幸运而且幸福的。

举个例子,如果我答应了我的编辑,我明天要交稿子,这就是一个私约,我如果要遵守这个私约,那么在明天她下班之前,我的稿子一定要出现在她的面前。而如果我没有遵守这个私约,过几天后才把稿子交给她,那么她也不能把我怎么样,毕竟在这个行业里面,拖稿是我们的常态,能把拖稿时间控制在三天内,已经可以称作业界良心了。

而如果把这个私约换成公约,作者与机构签订协议,规定必须在某天之前交出规定字数的稿子,延期了就要付高额违约金的话,那么我想,很多作者恐怕都要望而却步了。

所以在这件事情里面,作者和编辑的私约,保障了作者偶尔拖稿几天也不会被起诉,而机构也不会因为忙于起诉拖稿的作者而负担太高的法律成本,双方可以合作愉快。

插一句,我可不是在给自己拖稿找理由啊,我的编辑可以证明,我从不拖稿,从来都是说哪天交稿就哪天,在此号召其他作者向我学习。(最后这句是编辑让加的)

但是除了写作这样特别感性的行业之外,在其他的行业中,私约几乎已经完全废弛了,现在依然私约高于公约的,我思来想去,恐怕只能存在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当中了。

一帮社会大佬聚会的时候,如果有一个人放了什么话,然后另一个人跳出来说一句“大家都听到了啊”。那么这一句话,就是私约,这位大佬如果违背了自己的话,恐怕从此江湖地位大跌,再难号召起一帮兄弟来和别人搞对抗了。

但在除了黑社会之外的正常社会生活中,重建诚信体系已经成为了迫在眉睫的事情。在当今社会主义道德文明建设中,我们仍然可以借鉴并利用儒家五常作为新的时代道德标准。而“诚信”作为五常的一部分,是现代司法体系、金融体系、商业体系、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是在当代中国人的观念教育中已没有了“诚信”这个字眼。在世界的企业界,当代中国人没有契约精神是众所周知的,法律对中国人都没有用。社会上充斥着尔虞我诈、厚颜无耻,为了出名不择手段,交往中利字当先,反映到商业中则是轻易毁约、商业欺诈等等等等。这些无不给我们的社会带来恶劣的影响,最可悲的是,我们不仅浑然不觉,反而还乐在其中。诚信,已经离我们渐行渐远了。

前些年,我们大力发展社会法制,我们取得了成就的同时,也让公约全面覆盖了私約,这样做带来的当然有益处,一部分弱者的利益得到了保障,穷人被赖账的事情可以杜绝大部分,但是相对应的坏处也很多,法律成本大大增加,法律机构的工作量大大增加,人与人之间信任不再。

“诚信”是什么,其实前人早已给出了答案。“诚”是一种真实不欺的美德,而“信”的基本内涵也是信守诺言、言行一致、诚实不欺。《左传》云:“信,国之宝也。”就连伟大的奸雄曹操也深知守信之重要:要夺取天下,赢得天下人之心,不守信焉能服众?诚信是金。而我认为金子有价,诚信无价,失去了做人最基本的诚信,纵然有万贯家财,又有什么意义可言?

参考文献:

《从金庸武侠小说人物看诚信的价值》【2012】

《解读信义》【2016】

《会馆文化的核心》【2010】

《观复嘟嘟》【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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