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宋元学案》看政治与儒学的互动影响*
——以党禁与杂学为中心

2018-07-04 08:10
关键词:新学道学王安石

连 凡

(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2)

一、思想界之周边——政治与儒学的相互影响

(二)庆元党禁之经过及其影响

(三)周密的道学批判

另一方面,《浩然斋雅谈》卷上周密又对朱熹、吕祖谦等人推崇道学(性理之学)而轻视文艺(三苏批判)的做法感到不满,并引叶适所说的“洛学兴而文字坏”之说以为至当之言。然而在王梓材看来,此说之意图在于抬高文辞的地位而贬低道学,与其《齐东野语》中对于朱熹等道学家的肯定立场不免自相矛盾③。实际《齐东野语》的上述论述中,周密只是对道学之发展作了客观的描述,并不代表他有意褒奖道学。相反从上述《癸辛杂识后集》等诋毁道学家的言论来看,周密对于许多道学家的虚伪狂妄非常反感。其批评虽不无过激,但也不是空穴来风。而《浩然斋雅谈》之说是周密从其文学家(他是宋末著名的词人)的立场出发,对道学家轻视文学的偏见提出了批评,对伴随着道学之发展而导致文学之衰落的倾向感到忧虑。其批评确实不无道理,二程等道学家多将溺于文章、文学之事视作妨害体道的“玩物丧志”之举④,将文人(文士)置于经师(经学)与儒者(儒学)之下⑤,同时又往往过分强调文章的道德教化作用(“文以载道”)而有轻视艺术形式与情感、欲望表达的倾向(“存理灭欲”),因此道学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是阻碍了文学的发展。特别是在南宋理宗提倡程朱理学之后,道学的这种负面影响更加明显,宋代文学也逐渐走下坡路了[9]482-483。宋代一流的文学家(欧阳修、三苏、王安石、柳永、陆游、辛弃疾等)均非道学(程朱理学)中人,甚至本身就属于道学的对立学派(新学、功利之学),或是道学所不齿之人(如柳永之放浪形骸)。因此,周密的说法并不像王梓材所说的自相矛盾,只是站在不同角度对道学所作的不同评论罢了。

二、新学、蜀学及其余波金朝儒学之评价

朱熹为了确立自身权威,除了大力阐发北宋五子等人的道学思想之外,还不遗余力地对当时的种种异端之学进行了猛烈的批判。其中与二程洛学同时兴起的三苏蜀学被朱熹作为杂于异端之学的“杂学”加以批判。而洛学的主要敌手王安石新学也一直受到程朱理学的批判。全祖望则在其《宋元儒学案序录》中指出王、苏两家均杂于禅,并且将金朝的李纯甫与赵秉文作为“新学”与“蜀学”之余波加以了批判。

(一)新学与蜀学之评价

其实刘挚、吕陶的这种平心之论即是全祖望本人对王安石经学所持的立场,这一点集中体现在全祖望为新学著作所作的多篇文章(《记荆公三经新义事》等)之中。具体来说,全祖望在乾隆元年(1736)进士及第而得以进入庶常馆,于是他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抄写朝廷所藏《永乐大典》中收录的珍贵书籍,进而在此基础上撰写了多篇考证文章。当时全祖望便辑录了王安石的《周礼新义》,后来他又据此作了《荆公〈周礼新义〉题词》,对以《周礼新义》为代表的新学著作给予了客观公允的评价[11]195。全祖望认为对于王安石的经学著作应该除去其穿凿附会的《字说》而汲取其精华⑦。全祖望又从其“经义之说,唯贵其当”的求真求是的立场出发,肯定了刘挚认为王安石的《三经新义》“视诸儒义说,得圣贤之义为多。……盖与先儒之说并存”[4]3253⑧的观点,从而对新学著作采取了实事求是的客观态度。此外,全祖望还曾亲自校勘王安石弟子陈祥道的《论语解》,并作有《陈用之〈论语解〉序》与《题王昭禹〈周礼详解〉跋》。从以上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出全祖望对新学著作的重视。全祖望之后,四库馆臣又再次从《永乐大典》中辑录出《周官新义》十六卷(附《考工记解》二卷)收入《四库全书》经部礼类周礼之属中,并在其提要中指出此书虽有穿凿之处,但也有所发明,不可因人而废言[12]236。其评价与全祖望的观点可谓不谋而合。

王安石的“新学”作为北宋后期之官学而兴盛了数十年,其间三苏(苏洵、苏轼、苏辙)之“蜀学”也因其卓越之文章和经说流行全国,并且北宋灭亡之后,两派都对北方的金朝儒学产生了很大影响。然而由于受到以二程洛学为代表的道学之攻击,特别被道学的集大成者朱熹攻击为“杂学”,新学与蜀学也逐渐走下坡路而趋于衰亡。黄宗羲从其道学立场出发将新学与蜀学排除在宋元儒学谱系之外,其“黄氏原本”中原本也未给“新学”与“蜀学”设立学案⑨,后来全祖望为了展现宋代儒学的全貌,方才设立了“荆公新学略”与“苏氏蜀学略”,但同时又从正统儒学立场出发,将作为道学之反对派的新学与作为杂学的蜀学称作“学略”,与被视为其余波反映金朝儒学的“屏山鸣道集说略”一起置于《宋元学案》之末尾,从而与其他学案区别开来⑩。但是同样被朱熹视为“阳儒阴释”之“杂学”的张九成、吕本中却因其是洛学之传承,而分别设立了“紫微学案”(卷三十六)与“横浦学案”(卷四十),未将其与王、苏两派视为同类。从附于新党的人物(如刘彝)的评价来看,全祖望基于宋代以来的正统立场,在政治上批评了王安石的变法;而从其学案的具体内容与评价来看,全祖望在学术上对新学(经学)可以说是相当地重视。而对于苏氏蜀学,全祖望只是辑录了朱熹的《杂学辩》中所收录的与苏轼的《苏氏易解》及苏辙的《苏黄门老子解》相关的内容,并没有再下自己的案语。这可能是因为全祖望认为苏氏之学术(经学)不及新学而未予以重视吧。

(二)金代儒学之评价——以李纯甫与赵秉文为中心

金朝是兴起于北方的少数民族政权,在“靖难之役”后灭亡北宋,从而占领了北方的关中和中原等地区,与偏安于江南一隅的南宋相对峙。北宋时兴起于关中的张载“关学”随着关中的沦陷而消亡,而中原兴起的二程“洛学”则随着南宋的立国在南方通过“道南学派”“湖湘学派”“浙东学派”等道学或事功学派得以继续发展,并最终成为学界之主导。另一方面,北宋末期的官学王安石之“新学”,以及苏氏之“蜀学”虽在南宋受到道学的攻击而趋于消亡,但当时在金国所占领的北方地区则还延续着北宋之学术,继承了“新学”与“蜀学”之余波。同时北宋道学家的著作自不必说,南宋道学家的著作也通过各种渠道流传到北方金国并为学者所引用。金朝之儒学虽然同时继承了“新学”与“蜀学”,但其实更偏于苏氏蜀学一边。具体来说,主要有两大特色。其一是夹杂释老异端之学(三教合一论),其二是重视文章(文学)。《宋元学案》“屏山鸣道集说略”中收录的李纯甫(屏山)与赵秉文(滏水)即是其中的两位代表人物。

李纯甫(1177-1223)是金朝的文坛盟主,同时又深陷于佛老异端之学而不能自拔。他援儒入佛,又推佛学以附于儒学。全祖望在其《跋〈鸣道集说〉》及《跋雪庭西舍记》[4](卷一百《屏山鸣道集说略》)3317-3318中对李纯甫引前代大儒之说作为自己阿谀佛老之同调的做法感到愤慨。实际上,全祖望与王梓材将李纯甫之学问当作金国灭亡之后赵复等人在北方兴起理学(所谓“河北之正学”)之“黎明前的黑暗”与儒学的反面教材,从而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全祖望在其《宋元儒学案序录》中所谓“其时河北之正学且起,不有狂风怪雾,无以见皎日之光明也”[4](卷一百《屏山鸣道集说略》)3316即指此。实际上,李纯甫的学问虽夹杂有佛教异端,但其基本的思想立场其实还是倾向于道学,只是他对宋儒的阳儒阴释感到不满,欲越过宋儒而由自己直接继承孟子之道统罢了[13]689。

赵秉文(1159-1232)是李纯甫的讲友。全祖望指出他一方面有像《性道教说》那样道尽宋人得失的客观公允之论,其论学的文章虽谈不上非常深刻,但其倾向无疑是正确的,可谓由文章以明道;另一方面又不免如《原教》那样混杂有佛老之说,可知他还是阿谀佛学的。总之,赵秉文原本学佛而援之以入儒,但还知道敬畏名教,与李纯甫那样随意附会而无忌惮的做法不可相提并论。全祖望的评价阐明了李、赵二人之异同,大体可以说是公允的。后来四库馆臣将赵秉文的《滏水文集》取入《四库全书》中,又将李纯甫的《鸣道集说》列入存目而不著录的做法也是基于与全祖望同样的理由[12]1651。

如上所述,《宋元学案》《屏山鸣道集说略》的编纂明显是基于全祖望的独特视角。即全祖望将其与“荆公新学略”与“苏氏蜀学略”一起作为夹杂禅学的“杂学”而加以贬斥。因此与李纯甫及赵秉文同时而被四库馆臣誉为金元之际造诣最深的大儒王若虚虽也对宋代理学各学派进行了论述[14]2200,其评价可以说较好地把握了道学的优缺点,但全祖望并未将其收入《宋元学案》中。这大概是因为王若虚的立论平允而以正统的儒学为主[13]689-690[9]450,不像李、赵二人那样夹杂异端之学吧。从这点来看,全祖望一方面虽然突破了黄宗羲“黄氏原本”的道学思想史体系的藩篱而将新学及蜀学纳入宋元儒学思想史中,一方面又站在维护儒学正统的立场上对其另眼相待,说明其思想立场有不彻底与自相矛盾之处。全祖望在《屏山鸣道集说略》中主要只收录并论述了李纯甫与赵秉文两位儒释折衷者的思想,当然不足以反映金代儒学的全貌,而且对金代儒学的评价过低,有轻视金朝在儒学传播过程中所起作用的倾向。这样看来,《宋元学案》中的金代儒学作为宋、元两代儒学之间的附属物,可以说是全书中最为薄弱的一个环节。

注释:

②卷八十八《巽斋学案》:“祖望谨案:巽斋之宗晦翁,不知所自。考之沧洲弟子,庐陵有欧阳谦之,实尝从游,巽斋其后人邪。其遗书宗旨,不可考见,然巽斋之门有文山,径畈之门有迭山,可以见宋儒讲学之无负于国矣。述《巽斋学案》。”[4]2944

④卷十四《明道学案下》:“《程氏遗书》曰:‘学者先学文,鲜有能至道。至如博观泛滥,亦自为害。’故先生尝教谢良佐曰:‘贤读书,慎不要循行数墨。’”“又曰:良佐昔录《五经》语作一册,伯淳见之,谓曰:‘玩物丧志。’”[8]576

⑤卷十五《伊川学案上》:“今之学者岐而为三,能文者谓之文士,谈经者谓之讲师,惟知道者乃儒学也。”[8]632

⑦卷九十八《荆公新学略》:“谢山《荆公周礼新义题词》曰:‘《三经新义》,尽出于荆公子元泽所述,而荆公门人辈皆分纂之。独《周礼》则亲出于荆公之笔,盖荆公生平用功此书最深,所自负以为致君尧、舜者俱出于此,是固熙、丰新法之渊源也,故郑重而为之。蔡绦以为政和秘阁所藏,其书法如斜风细雨,定为荆公手迹。其后国学颁行之板,为国子司业莆田黄隐所毁,世间流传遂少,仅见王氏《订义》所引而已。荆公解经,最有孔、郑诸公家法,言简意赅,惟其牵缠于《字说》者,不无穿凿,是固荆公一生学术之秘,不自知其为累也。盖尝统荆公之经学而言之,《易传》不在三经之内,说者谓荆公不惬意而置之,然伊川独令学者习其书。容斋记《毛诗》“八月剥枣”,荆公一闻野老之言辄改其说,则亦非任情难挽者。朱子于《尚书》推四家,荆公与焉,且谓其不强作解事。而《礼记》之方、马数家,亦禀荆公之意而为之者,至今《礼记》注中不能废。《尔雅》成于陆氏,而以其余为《埤雅》,既博且精,彼其门人所著尚有不可掩者如此。至若《春秋》之不立学官,则公亦以其难解而置之,而并无断烂朝报之说,见于和靖《语录》中所辨。予观《宋志》,荆公尝作《左氏解》一卷,则非不欲立,明矣。荆公又尝与陈用之、许允成解《论》、《孟》,然则去其《字说》之支离而存其菁华,所谓六艺不朽之妙,良不可雷同而诋也,而况是书又荆公所最属意者乎。’”[4]3252-3253

⑨卷二十四《上蔡学案》:“宗羲案:天隐为人朴实,非小人也,而有此委蛇。由熙、丰以来《新经》、《字说》之类坏人心术,非识见过人者,不能破其篱落耳。”[6]935

⑩卷九十八《荆公新学略》:“祖望谨案:荆公《淮南杂说》初出,见者以为《孟子》。老泉文初出,见者以为《荀子》。已而聚讼大起。《三经新义》累数十年而始废,而蜀学亦遂为敌国。上下《学案》者,不可不穷其本末也。且荆公欲明圣学而杂于禅,苏氏出于纵横之学而亦杂于禅,甚矣,西竺之能张其军也。述《荆公新学略》及《蜀学略》。(梓材案:是条《序录》兼蜀学而言之,谢山以其并为杂学,故列之《学案》后,别谓之《学略》云。)”[4]323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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