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对建筑企业财务的影响

2018-07-06 13:38许宁宁
商情 2018年24期
关键词:财会企业财务营改增

许宁宁

【摘要】“营改增”经过几年的实施和深化,对我国税制改革和经济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尤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但同时它对建筑企业的财务核算也带来了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决定了建筑行业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财务;财会

一、“营改增”后对建筑企业财务的积极影响

(一)有效地降低重复纳税现象

“营改增”前,我国税收制度规定建筑行业征收营业税,这一征税体制将直接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存在重复纳税的情况。对建筑企业来说,一个项目施工前就事先要购买大量的材料以及机器设备等相关物资,购买的这些物质要缴纳增值税,而项目完工时,要交营业税,因为不适用增值税制,因此这些物资不但没有进项抵扣反而继续交营业税,更有甚者,对于施工项目的各个环节一旦取得营业收入都会立刻全额缴纳营业税,这样步步增加的纳税就使得建筑行业整体税负过重。降低重复计税其实是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营改增”的最大初衷。实施“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购买原材料等相关物资时就可以对已经交过税的部分作为进项予以扣除,而且建筑行业实施了增值税,使得与各行业联通,打开了二、三产业间的链条,充分发挥增值税特性,这就从源头制约了重复征税的现象。

(二)促进财务发票合理化管理

在“营改增”实施前,建筑企业财务需要交纳的是单一的营业税,所以只需要有普通发票开具就可以。在“营改增”正式实施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服务就包含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具有严格的要求,比如项目内容齐全,各项交易信息必须与实际交易相符合,保证字迹清晰,发票联以及抵扣联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等,如果出现发票开具错误的问题,不可以随意撕毁,应该及时按照报废进行处理。另外,为防止专票丢失,企业规定专票也不可以进行邮寄。企业也设有专门的发票管理岗,总的来说,专票的管理比以前更加的合理合规。

(三)会计核算过程更加严谨

在“营改增”之前,成本统计归纳为价税合计数目,在核算的过程中也要求进行价税分离,应该对真正成本和进项的税额进行区分。但是在“营改增”后,进行会计核算需要按照实际开具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进行抵扣,此外,企业所关联到的供应商以及往来客户都可能会涉及到多个不同行业,这也就进一步使得核算需要进行严格分类,需要对核算具体方式进行适当更改。如此以來,也能够让企业财务信息更具保障性和权威性。

二、“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营改增”导致企业制定预算难度增大

在“营改增”前,施工企业所确认的收入缴纳营业税,税收统一。在建筑业,通过测量数据,考虑到税收的因素计算价值的结论由预算到投标价格现在是一个熟能生巧的过程。每个建筑施工企业的预算情况不同,现在没有一套完整的全面预算体系,仅依靠经验来设计相应的预算。增值税是价外税,销售收入和应纳税额是单独的,建筑业的行业,业务流程中涉及的行业广泛,行业增值税和免税依据不同。因此,“营改增”显然没有办法扣除增值税预算比例,类型和数量,没有办法清楚成本,但很难确定投标价格,没有合理的投标价格会直接影响到开发的预算,没有预算不能报价,将给公司带来巨大的影响。

(二)“营改增”对企业财务人员带来新的挑战

“营改增”前,建筑企业始终是交营业税的,营业税的确定、核算、处理和增值税比起来还是存在很大差异。对于财务岗位的工作人员来说,经过长期的反复工作,离开书本时间很长,对增值税的一些知识都不熟悉,所以面对比较复杂的税费核算、扣除项目的分析,增值税改革对建工集团财务人员是一个本质性的飞跃。

(三)“营改增”导致企业短期税收负担增加

建筑企业经常需要通过零售点、个体户、私人小企业等购买一些沙土、石料等零散建材,而这些小商户多半是小规模纳税人,甚至是无证经营户,所以是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再加之自来水以及商品混泥土大多都是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这样就导致了建筑企业购买的这些零散建材因为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无法进行进项抵扣,也就增加了建筑企业的税负。

同时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人工费占了很大的比重,一般情况下,建筑企业的劳务都是劳务公司提供的。随着“营改增”的实施,劳务费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这部分的人工费无法进行抵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建筑企业的税负。

三、解决“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财务存在问题的对策

针对“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财务核算出现的问题,应该从多个方面分析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提高建筑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

(一)改变现行造价体系的计税模式,降低预算难度

“营改增”前,建筑业税费的取费方式仍采用记取综合税率的方式,即为整个造价的3.41%。而一旦建筑业实行“营改增”之后,其不再适用原营业税3%的税率,其课税对象、计税方式以及计税依据都将发生重大变化。因此“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要熟悉“营改增”的规则,打破思维定势,调整投标策略,根据新税制进行合约规划,改变现行造价体系的计税模式,使得建筑业投标报价有章可循,确定合理的投标价格。投标价格的确定将会降低预算难度。

(二)注重相关财务人员的素质和技能

在“营改增”实施后,为了建筑企业的长远发展,就必须利用正规渠道,组织集团的相关人员尤其是财务人员进行“营改增”知识的学习,寻找今后的工作思路和办法。首先就是要加强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要正确的引导企业内部员工正确认识会计这个职业,树立正确的看待人生和世界的观点,培养高尚的道德素养;其次企业要在新形势的要求下,提高财务人员财务分析和会计核算的能力,另外发票管理工作要更加严谨细致,制定发票管理办法,并在企业内部进行短期学习分享。

(三)提高增值税的抵扣意识,以尽量降低相应税负

为了获得“营改增”的政策效益和社会效益,必须从两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方面是政策的制定,“营改增”的目的和政策精神就是完善税制、消除营业税重复征税的垢病,以此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企业从自身税务内容的转变角度进行努力,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完善发票的管理机制,以提高增值税的抵扣意识,主要从“供应商的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以及税务人员发票鉴别能力”三个方面,开展相应的工作。

参考文献:

[1]曾旖旎.“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J].时代金融,2016(6):107-111

[2]魏红兵.“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筹划策略[J].财经界(学术版),2016(8):332

[3]崔丽华.“营改增”对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J].当代经济,2016(10):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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