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清徽州家谱看女性经济活动及其特点

2018-07-09 08:36李鲜
关键词:明清家谱女性

李鲜

摘 要:明清时期徽州女性在家庭、宗族的经济活动中,均有突出的表现,即便如此,她们在家庭和宗族的的经济地位还是处于劣势。本文以徽州家谱作为研究对象,探讨在层层的枷锁的束缚下,徽州未婚、已婚女性在家庭和家族中的的经济活动及其特点。

关键词:明清;徽州;家谱;女性;经济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7)08-0032-03

中国传统社会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与家庭手工业结合的社会,小农经济是社会经济的主要形态。在封建社会中,封建礼教对男女进行了严格的分工与定位——“男主外,女主内”。而徽州深受程朱理学的影响,男尊女卑思想严重,作为男性的附属品,女性没有独立的人格,整天被束缚在狭小的空间里,操持家务、侍奉丈夫与公婆,社会经济活动无从谈起。《休宁县志》记载:“自井邑田野,以至远山深谷,居民之处,莫不有学有师,有书史之藏。其学所本,则一以郡先师朱子为归。凡六经传注、诸子百家之书,非经朱子论定者,父兄不以为教,子弟不以为学也。是以朱子之学虽行天下,而讲之熟,说之详,守之固,则惟新安之士为然。”朱熹理学对徽州思想文化有深远的影响,“存天理,灭人欲”、“夫为妻纲”等严重束缚着女性的手脚,其家庭和社会的地位下降到中国妇女史的最低点。在此条件下,徽州女性在家族和家庭的经济活动却不容忽视,且贡献甚大。

一、徽州未婚女性的家庭经济活动

在徽州的传统社会中,男尊女卑思想嚴重,如果出生的是女孩,在7岁之前尚有自由活动的空间,7岁之后,女孩活动范围就受到限制。《礼记》:“七年,男女不共席,不同食。”上层社会的未婚女性,虽然摆脱不了沦为男人的附庸的事实,但仍有一定的权力。在出嫁前,居住在二进以上的阁楼上,是不能轻易下楼的,整天呆在秀房内学习女红或者琴棋书画。朱熹《家礼》曰:“六岁开始女子要练习初步的女红。七岁,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女子也要诵习《孝经》、《论语》。八岁,女子不出中门。九岁,女子要知晓《论语》、《孝经》、《列女传》、《女诫》。十岁,女子要从德、言、容、功四个方面接受更高级的教育。”女红包括了纺织、缝纫和刺绣等,一向被视为女性的专属工作,这也就被赋予了经济层面的意义。而上层社会女性的主要任务是女子教育,而不是为了维持家计,她们完全依附于家庭,是对家庭经济毫无贡献的古代女性的的典型代表。与此相反的是普通家庭的未出阁女性,从懂事起,便要学习女红,为家庭耕织经济出力,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明朝实施一条鞭法之前,赋税要交纳绢、布等实物,承担此项任务的便是家庭女性。明朝后期,商品经济逐渐发展起来,纺织品除开交纳赋税外,还可以到市场出售,以补贴家用。徽州宗族要求男子以士、农、工、商为本业,而女性只能以宗族和家庭为依托,除纺织外,还要干粗重的农活,“以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就是对女性对家庭经济贡献的肯定。

二、徽州已婚女性的家庭经济活动

家庭作为一个经济单位,是联系家庭成员关系的纽带,家庭成员有义务为维护家庭而努力。在徽州家庭中,男子选择士、农、工、商为家庭更好的前景而努力时,徽州妇女也通过自己的经济活动为家庭做贡献。明清时期,徽州宗族对族中子弟职业控制很严,读书入仕为第一要务,其次是务农,最后是经商。徽州宗族子弟入仕当官者众多,对此,王世贞说:“大抵徽俗,十三在邑,十七在天下。其所蓄积则十一在内,十九在外。”男人是家里的顶梁柱,在男子常年在外的情况下,维持家计就成为女性的责任。首先,丈夫长期在外,家中经济困难,徽州妇女都是凭借辛勤劳作补贴家用,靠自己养活家人:“初年,家常不足,孺人不辞劳苦,穷日纺绩,百计以成家。”[1]对此,《太函集》也记载:“定之学儒不成,去而学贾,母摄门内事,日具甘毳奉舅姑。”[2]从中可以看出,徽州妇女为外出的丈夫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后方。其次,辅助丈夫主持家政。明清时期,徽州在外宦游和经商的男子,因常年离家,主持家政就落到妇女肩上。“孺人名英,郑村郑荣公女也。容端庄,性和顺,有才能。既归万五公,虽遭乱世,孺人相之,经理阃内,委屈周旋,咸称公意。负子避难,毫无失所。乱既平,收遗产,辅公训子,力农居积致富。”(《新安大阜吕氏宗谱》卷五)从中可以看出,郑氏虽处乱世,仍能把家里经理的妥妥帖帖,不仅帮助丈夫管理家产,且教育儿女,堪称贤妻。士元公夫人阎氏更是贤内助:“方其始事士元公,而士元公圭璋追琢,粹德润身,虽其天性自然。夫人相之,壶范闺仪,家政截然,内言不出于梱,悃素自持,俾无内顾忧,夫人之功居多。”女性独自承担起家庭重担,维护了家庭的稳定。第三,替丈夫侍养父母,孝顺公婆:“明代中期,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出现,徽州宗族子弟从商者大量增加,形成一种经商的社会风尚。”这时候商人多游贾四方,常年累月不在家,家中老人只能由夫人照料。《太函集》记载:“姑既行,徐摄家秉,日荐甘毳,问燠寒,奉烝尝,侍卧起,悉得王舅姑欢,徐在犹姑在也,敬仲或从师讲业,或避难远游,出入无常。徐独单户,梱以内则以内治治之,梱以外则以外治治之,肃肃雍雍,徐在犹敬仲在也。”从中可以看出,在丈夫敬仲常年不在家的情况下,徐氏不仅治家有方,且侍奉公婆得体。外出经商和宦游尚有回归之日,丈夫死亡则会使整个家庭的经济重担都压在妇人肩上。《程氏族谱》记载:“贤哉侄女!赋性贞静,秉心塞渊。无非无仪,忧不贻于父母;有严有翼,敬更加于舅姑。绩月纺织,佐夫苦读;和□荻,课子义方。青年失偶,能励志于冰霜;白璧无瑕,直争光于日月。洵为巾帼之完人。”丈夫死亡就意味着主要经济来源断绝,在礼教甚严的徽州,一部分妇女会在这时候选择殉情。《馆田李氏宗谱》记载:“赵氏,份景公派儒士恒芳公配也。年十六归公,十九,公卒,守志,备历艰辛,卒年六十有八。”但是在上有公婆下有幼孤的情况下,一部分妇女还是选择维护这个家。《中华族谱集成刘氏》记载:“儒人本江邑望族,少颖慧,女红中馈无不精敏,适继序公,生子一阳,名士,復甫六岁继序公即弃世,儒人哀恸过礼,誓不欲生,而家人以抚孤相劝勉,因稍啜糜水,育孤儿至成立。其治家严肃,内外少长未尝见其启齿,而凡事咸受约束,无少宽暇……儒人贞操苦节五十余年,近著于里党而远闻于君公……”丈夫去世后,作为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徽州妇女凭借纺织和女工养家糊口。《馆田李氏宗谱》记载:“陈氏,充景公派文才公配也。年二十一,公亡,家贫,纺织奉翁姑,宅被邻火延及,益如洗,氏无怨色,勤女红度日。”

三、徽州已婚女性在宗族的经济活动

明清时期,徽州是一个小家庭、大宗族的社会。徽州家族数量大,组织完善,结构稳定,他们在地方上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家族对成员的控制非常严,且男尊女卑观念严重,使得女性的活动范围受到很大有限,但女性的经济活动的影响仍然很大。刘筱红在《中国古代妇女的经济地位》一文中说:“在中国古代漫长的岁月里,被排斥在政权之外的绝大多数女性,是家庭小农经济的‘充分伙伴。即女性的经济活动及其贡献是不容忽视的。”首先,徽州妇女积极参与宗族的赈贫工作。凡家贫、孤儿寡妇、疲癃残疾、遇灾、素行归真、衣食无赖者,徽州妇女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都会给予帮助。一是为宗族的繁荣发展尽力,《绩溪县南关许余氏惇叙堂宗谱》记载:“凡人欲后日昌盛必做好事,欲做好事必先从亲族做起。苟能洗心不染以理此事,使合族免饥寒之苦,何患日后不昌盛乎!”二是积善积德。《中华族谱集成刘氏》记载:“儒人意每岁季给贫乏米及塞衣若干,而自奉简约茹素。”其次,徽州妇女为宗族的救荒出力。每遇荒年,宗族中义仓、祀租的开拨,以及族长、祠董会计合族富户捐资以保合族贫户。徽州女性深识大体,也捐錢捐田,为宗族度过灾年出力。《馆田李氏宗谱》记载:“镇水口癸酉被蛟水冲塌,众议修复,经费不赀,氏慨捐千金,建大殿五间,恢复旧观。族建香火堂,亦捐巨资。为其他,如义学、义仓、体仁堂诸善举,俱捐有田亩。”第三,徽州妇女积极参与宗族助学项目。科举入仕是家族兴盛之路,代出人才是成为地方望族的基础。宗族的学风是否浓,厚对族中子弟读书入仕影响很大。徽州妇女也积极建书院、助孤贫,《馆田李氏宗谱》记载:“继配胡尝捐千金,重建文昌阁,为一族士子读学地,懿行入邑志。”徽州妇女在家族教育、培养人才方面的经济援助对宗族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四、徽州女性经济活动的特点

根据以上对徽州女性经济活动的分析,徽州女性经济活动的特点为:第一,经济贡献突出,经济地位不高。女性经济地位是指女性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所处的位置,是女性在社会经济关系中权利和地位的重要标志。明清时期,徽州未婚女性(主要指平民女子),很小就成为家庭的劳动力,帮助母亲操持家务,甚至干粗重的农活,长大后还有做女红产品,为维持小农家庭发挥作用。但由于受封建礼教影响,其行为、生活、婚姻都会受到父母的严格控制,即使对家庭有经济贡献,也谈不上经济地位。已婚女性,辛勤侍奉公婆,相夫教子,操持家务,在家庭经济上起到了与丈夫同等重要的作用,但是其家庭权力却明显处于劣势。明清时期,女性在家庭和社会的地位处于中国妇女史的最低点,没有独立的人格,即便对家庭经济的贡献远大于丈夫,也无法取得家庭统治权。“牝鸡司晨,为家之索,当严戒之,戒之不从,或有恶行,出之可也。”这从《馆田李氏宗谱》对家法对记述中可见一斑。第二,经济活动都被贴上道德的标签。徽州女性在家庭的经济活动主要是满足物质需求,维持生计,而在宗族里的经济活动则是爲了得到精神上满足。传统徽州宗族通过族规家法进行道德的硬性控制,《秋浦刘氏宗谱》的《凡例》中这样规定:“女子有纯德懿行,洁身坚节,可为闺门模范者,不以存没有间,据实备书。”宗法制下重视本族女子的文化教育和伦常教育,很多女性从小便读《列女传》、《女诫》、《女论语》、《女范捷录》、《女孝经》等一些伦理规范的书。女性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家谱族规都有明确规定,且在宗族的经济活动都被贴上道德的标签,为宗族的经济付出,达到一定标准,就能列入家谱或者邑志。为博得好名声,光耀门楣,女性便趋之若鹜。第三,与传统徽州农耕经济文化中的女性不同,明清徽州女性开始参与市场经济。明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镇经济的繁荣,女性的女红产品开始投放市场,为市场服务,这与传统徽州女性有很大不同。《中华族谱集成刘氏》中记载:“盖以昊天不弔,大降饥馑,氏纵晨昏拮据,抱布易粟。”这不是以物换物,在明清时期,商品市场发达,妇女织的布只有拿到市场换取银两才能买粟,这就是参与市场交易。

尽管徽州妇女尽管受到“男尊女卑”、“程朱理学”的封建伦理的束缚,但是她们的经济活动对家庭和宗族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由于处在男权社会中,即使女性对家庭宗族做出大多的贡献,最终还是改变不了依附于男人的从属地位。原因在于政治地位不平等,这必然导致经济地位的不平等。

参考文献:

〔1〕龙光拜.新安大阜吕氏宗谱[M].民国三十四年活字本.

〔2〕赵华富.徽州宗族研究[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477.

〔3〕李嘉宾.馆田李氏宗谱[M].光绪三十三年活字本.

〔4〕张海瀛,武新立,林万清.中华族谱集成刘氏[M].成都:巴蜀书社,1995.

〔5〕清劉騰飛.秋浦刘氏宗谱[M].光绪二十二年活字本.

(责任编辑 王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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