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凶杀案频繁掀废除死刑争议

2018-07-10 06:25崔明轩
环球时报 2018-07-10
关键词:凶杀案普世法务部

本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崔明轩

岛内分尸案、凶杀案和枪杀案频传,但凶手却没有被处以死刑,再度唤醒废除死刑议题。

引爆台湾“废死”议题的主要是两大轰动全岛的案件。一是台北骇人听闻的“华山分尸案”,嫌疑人具备不判死刑的“四大免死金牌”条件——“对不起”“有悔意”“愿抄经”和“两公约”(指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二是“小灯泡”案,即2016年3月发生于台北市内湖区的一宗随机杀人事件,造成4岁女童“小灯泡”死亡,杀害“小灯泡”的凶手日前二审被判无期,逃过死刑,且未来仍有假释可能。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台北市长柯文哲8日称,当初汉高祖入关中与民“约法三章”,其中一条是“杀人者死”,死刑是中华文化根深蒂固的东西,要推翻很不容易。国民党“立委”柯志恩质疑称,“蔡总统多次声称‘废死是普世价值,‘废死是台湾价值吗?”针对近日日本对“奥姆真理教”成员麻原彰晃等7人执行死刑,“总统府秘书长”陈菊回应称,现在的“法务部”不是不执行死刑,日本也经过二十几年时间才执行死刑的,“因为生命只有一次”。

台湾“废死”讨论始于陈水扁时期,时任“法务部长”陈定南2001年公开宣示推动废除死刑。国民党2008年重新执政后,时任“法务部长”王清峰仍主张废除死刑,并公开表示“任内绝对不会批准”,后被迫辞职,继任“部长”2010年4月重启死刑执行。2016年,时任“法务部长”罗莹雪在卸任前9天,批准对捷运杀人犯郑捷的死刑,之后再未执行死刑。“法务部”统计显示,2000年至2013年三审定谳判死刑者共95人,但在2014年、2016年及2017年都仅为1人,2015年挂零。有民众批评称,果真像杀害学童的凶手呛声的那样:“现在台湾杀一两个人也不会判死刑。”

《DailyView网络温度计》分析显示,目前岛内支持死刑的民意依旧占多数,排在前3位的原因有“杀人偿命”“死刑具有吓阻犯罪作用”以及“不该浪费纳税人的钱养死刑犯”,其他还包括“重大犯罪者再犯率高”“对被害者家属是一种交代”等。而支持废除死刑的主要理由有:“死刑违反人权”“死刑没有解决根本问题”“死刑违反两公约”“误判、冤狱不可逆”“死刑无法真正遏止犯罪的发生”等。台当局被迫退出联合国前,已在两公约上签字。2009年,台“立法院”三读通过了两公约。

有台媒评论称,民进党主张将废除死刑列入党纲,认为“废死”是普世价值,代表所谓“转型正义”。但高达八成赞成死刑的民众,只希望当局能有效保障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免于恐惧的自由,让子女平安长大,这才是人民真正最在乎的“转型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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