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合规一直在路上

2018-07-13 05:47陈捷
董事会 2018年6期
关键词:合规董事会管控

陈捷

“不是在监狱,就是在去监狱的路上。”电视连续剧《人民的名义》里这样一句台词,正在成为当下不少企业家的真实写照。这并非危言耸听。

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是想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自愿带上制度的约束合规起舞,还是在一夜间戴上法律意义上的镣铐?其间利害不言自明。江苏省律师协会刑辩委员会主任、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薛火根律师对《董事会》记者指出,企业家只有牢牢把握住刑事风险这根红线,坚持合法合规经营,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辩护大律师,薛火根兼任了数家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他强调,刑事风险管控这根弦,一刻都不能松。刑事风险管控也要一直在路上。

刑事风险比创业失败更可怕

近年来,企业家前赴后继身陷囹圄的案例令人触目惊心,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所涉的罪行,很多还是老百姓耳熟能详的名人。在这个长长的名单中,有东星航空董事长兰世立、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中国联通原董事长常小兵、快播CEO王欣、雨润集团创始人祝义才、红塔集团原董事长褚时健……

不少企业,也遭遇到挫折。最典型的要算中兴通讯,这一案例充分表明了刑事合规的重要性,一旦违规,企业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较近的一例是刚刚上市一年的天圣制药,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公司董事长刘群、总经理李洪以及两名副总已悉数被警方控制。而早前,某知名大型上市企业在非例行的风险排查中,一下子抓了数十个内鬼,从高管到普通员工都有。

“有些企业可能是从血液里就自带了这种风险基因。”语速极快的薛火根一言以蔽之。

《董事会》:企业一旦面临刑事风险,将会付出怎样的代价?

薛火根:我觉得用“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来说,一点都不为过。企业及企业家一旦面临刑事风险,将比创业失败更可怕,直接给企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创业失败不要紧,可以从头再来,刑事涉案却能够让成熟的企业一夜间崩盘。任何企业都经不起这种折腾。企业家是市场活动的主体,依法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防范可能存在的刑事风险,有利于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董事会》:你刚才说,有些企业可能从血液里就自带了这种风险基因。中国企业家骨子里面,或者说文化基因层面,有哪些劣根性,容易触发刑事法律风险?

薛火根:企业家追求的永远都是利润最大化。这就导致一些企业家为了促成交易、降低成本,铤而走险地采取一些擦边球的举措,在合法与非法的边缘去追求利润最大化。而这个边缘往往就是刑事风险遍布的区域,一招不慎,极有可能会触发相关的刑事风险,导致满盘皆输。另外,我国历史上历来贯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这就使得历史上并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商品经济运作规范。改革开放以后商业空前繁荣,这使得原有的规范难以与突飞猛进的经济发展相匹配,极易出现合规问题。

《董事会》:相比当年的深圳快播公司,近年来抖音视频、快手等其他互联网视频平台出现一系列涉黄视频,不断挑战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但为何并无大碍?

薛火根:法律也有力不从心的时候,也有解释不了的灰色地带。罪与非罪如何界定是一个极其微妙的,但不容否认,这也是一种随时可能触发的刑事法律风险。

《董事会》:如今提倡亲清政商关系,企业家在实践中该如何把握边界,不碰红线?

薛火根:我认为首先还是要绷紧刑事风险这根弦。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难免同政府打交道,这就使得部分企业家借机与相关公务人员达成私下约定,从事权钱交易等犯罪行为,在反腐大潮下,这种事件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了大众视野。监察法的实施,表面看来只是对国家公权力人员进行调查,但监察法第二十二条,对与公职人员有关的涉案企业家同样可以留置调查,且在监察委调查期间完全得不到律师的会见和辩护的帮助。企业家只有牢牢把握住刑事風险这根红线,坚持合法合规经营,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这样,亲清政商关系才能朝着不断成熟的方向发展。

先有刑事合规,才有风险管控

去年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被抓,后来被撤销,取保候审后召集公司主要部门的总监,开了内部的闭门会,内容是把公司认为存在的问题都摊开来,请律师诊断。律师问董事长,这些刑事法律问题很多都是老问题,为什么到现在才想起来以这样的方式去预防、规避?董事长坦言,“你讲的一些风险,之前我们没有意识到,我们没有办法预防。还有一些风险,我们虽然预知到了,但是缺乏专业预防的办法。”

这个真实的案例,说出了不少企业面临的尴尬。

“在欧美国家,企业法律顾问团当然要有刑辩律师,而我国目前企业只找个别民商律师做顾问,民商律师怕警察,伪证和虚假诉讼来找你麻烦;但是警察会怕刑辩律师,因为警察侦办的案件,刑辩律师要看看你搞得到底对不对。”薛火根表示:“在我国,企业的刑事风险管控与刑事合规文化的起步比较晚,也就是最近两年才刚刚开始,还处于初始阶段。未来随着经济进一步的发展,刑事合规也会有更进一步的发展。”

刑事合规是依法经营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一种避免因为企业或企业员工相关行为而给企业带来刑事责任的必要的合法的措施。刑事合规,说到底其实就是遵守法律法规,只有遵守了法律法规才是合法的,并且受到法律保护,惟其如此,企业本身和企业高管才不会受困于刑事风险。

“企业风险管控任重道远。企业董事会和法律顾问需要真正把企业的刑事风险管控好,防患于未然。”在其看来,要从企业的机构、机制和企业文化来看企业的刑事风险防控措施。要在企业内部建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制定合规制度并保证落实,要建立风险处理机制和改进机制。企业要想合规经营,还要通过刑事合规文化的切实落地,有针对性地建立与每家企业最相适应的机制。“机构、机制和文化三者不可偏颇,这样才会做到规范的企业管理。”

《董事会》:很多时候,大家知道明规则,但又按照亚文化、潛规则那套做,否则赚不到钱,或者说实现不了“弯道超车”。你觉得问题出在哪里?

薛火根:合规文化问题。我一直强调,要在企业内培育一套遍及所有员工的刑事合规文化。其实不只是企业,这种文化也应当在全社会推行。倡导实行合规、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商业氛围离不开社会大的法治环境。只有在全社会例行法治,培育法治文化,才能为各行业实现法治运作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某些企业家知道明规则,但又按照亚文化、潜规则那套做可能并不是自己主动愿意的,更多往往是被迫随波逐流,以求在商业经济交往中能够生存下来,或者能够实现“弯道超车”。

《董事会》:企业应怎样建立健全一种完善的刑事合规文化?

薛火根:重民轻刑,几乎是所有企业合规文化的现状。纵观绝大多数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其合规文化的核心几乎无一不是以民商事的合规文化为主,鲜有刑事合规文化的一席之地。然而,不能当下没有发生,就想当然地认为未来不会有刑事风险的发生。所有民商事法律规范的最后保护者是刑法。无疑,刑事法律风险遍布在企业的设立、经营到破产,每个环节当中都有。想要避免刑事风险的发生,就必须建立一种遍及企业高管和各个层级员工的刑事合规文化。检验企业的每个环节可能产生的风险点,把刑事合规文化的内容贯穿企业的始终,才可能更好地促进企业平稳健康的发展。

《董事会》:现在企业一般也都有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为什么还是会有刑事风险的发生?

薛火根:刑事风险的管控,对企业来说是任重道远。一般来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都会有法律顾问或是法务部门。这虽然也是为企业的经营活动保驾护航,但他们关心更多的是从民事商事法律法规的角度,法律顾问也多是民商事律师。企业的刑事风险如何避免?这时,刑事风险的预防就显得更为重要。预防是刑事风险管控的前置阶段,也就是要把刑事风险控制在最前面,这就要求企业高管要树立刑事合规意识、培育企业的刑事合规文化。从企业高管到普通的员工,都要有刑事合规意识才行。但刑事合规意识和刑事合规文化在我国的企业中还刚刚处于起步阶段。

《董事会》:当刑事风险真的出现时,如何冷静处置?

薛火根:一般来说,最终陷入刑事风险泥潭的基本上不是董事长就是总经理,或是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为了使企业避免遭遇刑事风险的致命性打击,给企业建一道防火墙就显得尤为重要。假设某集团实际控制人被捕,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就需要对企业进行防火墙设置,在该公司的基础上重新设立一个新公司,并在新的公司基础上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外延制度,通过这种防火墙制度的设计使受挫的企业起死回生,从而避免刑事风险的再次发生。然而,这终究是一种补救措施,防火墙制度毕竟也是无奈之举。企业想要健康地良性循环发展,不管是民事合规还是刑事合规文化的建立健全,都是非常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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