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创作心理初探

2018-07-14 19:48暨南大学美学专业510632
大众文艺 2018年7期
关键词:哲学书法创作

何 双 (暨南大学 美学专业 510632)

就创作心理这方面的研究而言,我们往往习惯性地依赖西方的心理学理论或是生物学等其他学科的结论,主动放弃了我们自身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人云亦云者居多。事实上,中国自身的艺术特质迥异于西方,因为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文化体系,所以研究传统艺术还是得从自身出发,中国古代也曾有这方面的论述,只是限于时代的缘故,并不能自觉地发现其意义和价值,所以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究。

一、西方心理学的强行摄入

每一谈起创作心理方面的话题,许多文章就表现出惯于从西方心理学的理论知识入手这一路子来,并不在乎是否运用得当、存不存在水土不服等问题。将创作活动的全部过程进行切割、分解和剖析,看似遵从了科学的研究方法,可实际还是经不起推敲。如:在周俊杰的《书法创作心理二题》中,他就认为书法创作的过程是对前人优秀书法作品有选择地进行重新组合地过程,过程能顺利完成,并能为时代和历史所认可,则完全建立在书法家个人对书作表象的记忆、想象、分解与组合上。然后他就按照这划分的四部分一一进行说明。

首先,这是典型的运用分解的思维在处理问题;其次,做这样的划分是企图更好地把握创作心理的表现,但这一划分把我们带入了似乎一定要对所有研究对象进行“量化”的歧途上,一定要分清到底是哪些心理能力影响力更强些,又或者“分解”占了多少比例,“组合”又起了多大作用。这一研究方向与我们预期的理想效果南辕北辙,弄清楚了这些对于我们了解创作心理似乎还没有起多大作用,因为这种思维一直都是在引导我们研究“客观性的对象”,而我们正真需要的是一种对艺术活动的体会,这种体会同时也是对生命的一种了解,因为是人的创造性活动当然要涉及人的主观性情感,而这是科学逻辑分析所没有的,这里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和漏洞。而这一惯常犯的错误都是源于科学主义在当代中国的泛滥。

二、传统创作论的晦涩与笼统

在反思了西方带给我们的影响过后,我们更应该好好回顾一下,自身传统文化带给我们的启示,同时,更应该关注并挖掘其背后的现代意义,对传统文化进行新的阐释。我们会在许多研究书法创作心理的文章中看到对“神”“气”等对象做出的概念性解释,还有随处可见的“境界说”的套用,在不明所以的前提下直接套用会产生更多的误读和误解。

三、从道德实践出发重新审视“书法创作心理”

中国艺术的研究常常处在较尴尬的境地,一部分研究,会沉陷于“用西方的理论来剖析中国艺术传统”的泥沼中,这种方法难免会有生搬硬套之嫌,始终经不起推敲;再有一种情况,就是会在纷繁复杂的传统文化现象中迷失了方向,并没有做好追源溯流的厘清工作,在没有把握好中国哲学的特质时,就对一些现象胡作判断乱下定义。所以,在这里有必要重新来审视“中国哲学的特质”,并且弄清楚其特质对书法创作心理的影响,以挖掘出书法创作心理的真正的意味。

在这之前,有必要对中、西方思想传统做一个区分,希腊最初的哲学家都是自然哲学家,着力于宇宙根源的探究,如毕达哥拉斯把万象的本质归于抽象的数,德谟克利特则认为万物是由不可分的原子所构成的,到了恩培多克勒又主张万物是地、水、风、火四元素的聚散离合,阿那克萨戈拉更是说万物是以无数元素为种子。这希腊第一期的哲学家都重视自然的客观理解,虽然,第二期的哲学家们开始把目光投向了人事方面的问题,苏格拉底方才谈及美对人的作用,亚里士多德伦理学始讲道德意志、公平、至善之类,但最终的落脚点还是以对待自然的方式来对待人事,采用逻辑分析的态度作纯粹理智的思辨。把美与善作为客观的求真对象,与真正的道德无关。由于他们重分析与思辨,故有对各观念下定义的传统。苏格拉底首先肯定形而上的理式(理念)的功用,继而就有了柏拉图为理式确立理论的后续动作,这样便可说明客观知识存在之可能,建立起以理式为实有的形式体性学。后来,亚里士多德将这一传统做了更细致地研究,他讲形势与材质的对立,一方面完成了柏拉图所开立的宇宙论,另一方面创立了他的逻辑学。这一路走下来,便逐渐形成了知识论,理智思辨的兴趣养成了分解的精神,最终而促成了客观积极的形而上学。

这一特质是为中国思想传统所不重视的,中西哲学、美学的思维方式用通俗的比喻来说就好似打着两套不同的拳,拳理不同,路数也大相径庭。中国哲学出发点不是希腊那一套,而是重实践,特别是道德实践。它不是从知识的定义入手,也不研究客观对象、现象规律这一层面。它的着重点落在了德行与生命上,其进路或出发点是敬天爱民的道德实践,成仁成圣是其追求的最高目标,“性命天道相贯通”是这一思路发展所得的最后的彻悟与心得。

最初,实践的方式主要表现为在政治上主张善的理想。尧、舜、禹等哲人同时都兼备着圣王这双重身份,并且在中国古代,圣和哲这两个观念是可以相通,而且经常是并作一起看待的。“哲”字的本意是明智,明智加以德行化和人格化,便是圣了。圣王重视理想的实践,实践的过程即为政治活动,而这类活动通常关连着人、事、天这三方面。所以要想顺利把握住大局,必须做好主体对外界人、事、天三方面关系的合理与调和;而达到这一点,又必须从自身内省修德做起,因此必须要落实到“正德”上去,然后才可以说“厚生”、“利用”。

中国哲学的思维缘起便是这样而来,按照这一惯常的路子来推想,我们便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的艺术精神比起西方要更强调创作者的德行、品性、人格等要求,或者道德为什么就支撑起了中国古代社会整个精神大厦。故此,我们也应该认同“必由德行的实践,以达艺术理想的实践”是一通向真正艺术精神的路子。至少在中国,一直是按这一传统走来的,并且曾创造了璀璨耀世的古代文明,这些史实是极具说服力的,在此我就不作多的罗列赘述了。

从德行实践的态度出发,就是以生命本身为对象,这里与古希腊哲人以自己生命以外的自然为对象是完全不同的看法,也因此能做到对生命更为完全的正视,中国古代的先贤们并没有视生命为生物学研究的自然生命。这样看来,中西方的艺术缘起本就不相同,由于地理环境、社会形态和民族气质的大相径庭,从一开始就走向了各自不同的发展道路。又经过后来的发展,明显已是各有千秋。而今,在这个西方文化大行其道的今天,东方的神韵就快要被湮没的当下,我们更应该重新审视文化的前世今生,做一个更为合理正确的评价与定位,以帮助我们走出自身的迷茫与彷徨。

故此,我们按照“从哲学到艺术创作缘起,再到创作心理,最后落实到书法创作心理”这一思路追源溯流下来,就会发现我们传统的论述大多都是停留在表层上,并没有挖掘根源性问题的意识,这也意味着通常我们会选择以西方的文化传统为标准,这是惰性也是畏惧权威的心理在作祟,直接、主动地放弃了自我申辩的机会,丢弃话语权这是极度危险的事情。总而言之,这归结起来还是对中国到底有无哲学这一问题思考得不够通透所引起的,也充分表现出了对“生命的内涵”思索得不如先哲般谨慎的不够端正的学术态度。

在这里,牟宗三先生就曾发出诘问,“众生根器不一,何能局限于某一定型而必自是而非他?”并且他曾说:“什么是哲学?凡是对人性的活动所及,以理智及观念加以反省说明的,便是哲学。”确实,从牟宗三对哲学所做的一番重新审视来看,认为哲学本身就应该具有无限的包容性,当然不是谁先进入现代文明,谁先以现代学术的态度和方法来研究它,就不再允许他人发话,捷足先登,企图擅自圈定有利于自身的范围和界限,而这些并不是哲学的本来面貌。再说,中国既已有数千年的文化史,见证和拥有了长期的人类活动和创造,当然就会有理智和观念的反省和说明,如此,我们当然会有自己的哲学。所以重点是,我们是否拥有属于自身的思想传统,而并不是我们的哲学方向、形态要多么符合西方的标准。

既然中国的哲学是存在的,那么它立身之本又是什么呢?换句话说,其形态和特质究竟是什么呢?这问题在前文中断续也有涉及到,但仍有必要在这里做进一步的说明,中国的哲学特别重视“主体性”、“内在道德性”较西方分解的本体论和宇宙论来说,确是一部更好的人生哲学。西方哲学虽出自文学艺术还有宗教,但他们的哲学很少为文学、艺术而发声,确切地说,并没有道出真谛,因为他们信仰上帝,其实与其说信仰不如说是依赖,固执地认为卑微的人类是完全没有资格体会最高的真谛与境界,还是与最美好的事物隔着较为遥远的距离。说到底,就是因为他们不相信生命的“主体性”存在,虽然康德在他的哲学中对这一缺陷做过一些弥补,但到最后,终于还是落到对“主体性的形式”研究上去了。而中国的思路是单刀直入、直取心灵的,围绕着“生命”主题进行深度研究,由此而展开他们的教训、学问、修行和智慧,归结起来其方法是体悟,靠自己对外界和自身的省悟,以及对过去和未来的把控来调试着生命的“度”。

最终落实到书法创作心理上,就要我们尽量撇开现代科学的某些束缚,不再以建立在生物学、医学等现代学科之上的心理学角度去解剖创作心理,而是要在更为严谨、系统的体系指导下对创作进行具有现代意义的“体悟”。书法在其学习的过程中,尤其强调“言传身教”,师父更是手把手地教导弟子书写,这在其他的文化体系中是不常见的,其意图是对创作的整体掌控、讲求浑然一体式的传教方式;在理论教学中,“书如其人”会是常常要涉及的话题,学写字当然也是学做人,这是中国自古以来教学的传统思维,“德育”往往是书法教学中的灵魂支撑,这是优良的传统长期以来得到继承;而“书卷气”充当着所有教学内容的核心部分,这既取决于中国的哲学传统,凡事都讲究“正德”,同时也是德行实践的结果;在学习方法方面,也未曾认为只一味地模仿就行了,形似的逼真永远不是最高的追求,学习的关键是在于能把握精髓、抓住神韵,生机和灵魂是万万丢不得的,所谓学“七分丢三分”常常是为身处不同文化体系的人所不解的;最后,在个人书法创作风格的形成上,在这里可借用王国维先生曾提出的“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来作大概说明,往往心态较为年轻者多会创造出有我之境,而较为老成者会更倾心于“无我之境”。前者表真诚,后者显大气,各有胜场,创作时可各取所需,靠个人的“体悟”来达到自我的理想境界。

三、结语

正因为如此,“丑书”等旁生斜出的歪路子在中国才一直没能被接受,因为中国的艺术讲究的不仅仅是技艺,更重要的是德行与精、气、神,对艺术就像是对生命浑然的整体把握,并不是随意割取某一部分进行褒贬,目前,在笔者看来这是更为负责任的态度。

参考文献:

[1]周俊杰. 书法创作心理二题[J].书法之友,1997(2):6-8.

[2]致远. 虚境、象境、意境——书法创作心理略论[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1992.

[3]金学智. 中国书法美学[M]. 江苏文艺出版社,1994.

[4]牟宗三. 中国哲学十九讲[M].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

[5]牟宗三. 中国哲学的特质[M].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6]牟宗三. 智的直觉与中国哲学[M].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7]李亚旭.“意在笔前”与“忘机兴发”——唐代书学之创作心理论[J].乐山师范学报,2003.

[8]朱杰良.虚境论[J].书法研究,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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