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外信息披露问题及改进建议
——以青海省上市公司为例

2018-07-14 07:49欧明建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8年12期
关键词:自愿性年报青海省

欧明建 赵 娟

表外信息是指在会计报表之外披露的,旨在使报表信息使用者能彻底理解报表的内容,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外事项和经营战略等得到消息,主要包括财务报表附注和其他财务报告等。表外信息不能或不便在法定会计报表内反映,但却能帮助报表使用者全面、正确理解会计报表内容、企业财务状况、或有事项和未来发展的重要消息,它是上市公司年报的补充和说明,从而提高公司会计报表的质量,增加表内信息的真实性和可理解性,使报表可真实地对外传达公司情况,能够更加全面的了解公司的发展,提高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论文初步描述了青海省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存在的不足,在分析成因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建议,希望完善青海省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机制。

一、青海省上市公司表外信息现状

本文通过对搜集整理9家青海省上市公司年报和表外信息数量、表外信息内容、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的审计意见分析和上市公司发布年报时间四方面进行了分析。第一,近年来上市公司表外信息占整个年报的比重基本都在逐年增长,投资者进行正确的投资决策将有更大的负担,他们定将对如此厚重的年报望而却步。第二,一些内容对信息使用者来说只是一些数据而己,上司公司并未做出一些相应的解释,这些披露对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并没有起到一定的作用,存在表外信息存在着信息过载和质量不高的问题。第三,每家上市公司从2012—2016年基本都是由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且除了青海春天2012年的年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都认为公司公允的进行了报表的披露。第四,青海省上市公司年报的发布时间基本集中在四月份,只有少数的年报选择了在2月底发布,由此可见青海省上市公司存在着延迟披露的行为,说明了上市公司披露年报的自愿性并不高。

二、青海省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表外信息披露规范性不够

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的内容较多也比较复杂,虽然表外信息的大框是一样的,但是很多内容并没有全面的进行披露和做出相应的解释。目前发布的法律法规只是对财务报表及附注等少部分内容进行了规范,所以很多上市公司的年报只是发布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表外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现状的信息并没有被公布出来。综合来看,青海省上市公司表外信息的规范性并不够。

(二)表外信息披露质量不高

青海省上市公司表外信息的披露只是自愿性的披露了一些信息,使用者需要的关于公司的效益、现金流等这些问题的披露并不完整。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报的审计也存在少数问题,审计意见全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然而深入的研究发现表外信息的很多内容都没有完整的披露,如此说明青海省上市公司表外信息的披露质量并不是很高。

(三)表外信息披露过剩现象严重

随着信息发展的今天,青海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表外信息内容越来越多,且占年报的比重也越来越重,表外信息的内容也越来越复杂,然而这些越来越多信息并没有让信息使用者感觉真正的满意,反而让他们在使用年报时感觉到了一定的压力,并觉得年报的决策相关性有所下降。这就导致了表外信息的有用性在逐渐下降,信息披露过载现象越来越严重。

(四)自愿性披露程度不高

如今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分为两种,一种是强制性的披露,一种是自愿性的披露。在一项研究调查中发现:自愿性信息披露的上市公司数量不多,比如在非财务信息中,上市公司并没有对其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上市公司也没有对一些非财务的、关于公司的发展方向的信息做一个全面的披露。除此之外,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的表外信息的质量也并不高,导致信息使用者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所以现在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程度并不高。

年报披露的重要信息越多,有时候对公司来说反而越无利,所以有些公司高层就在自愿性披露的表外信息中争取披露一些对公司有利的信息,并且青海省上市公司公布披露的时间也有一定的时滞性,很多青海省上市公司都在延迟年报的发布,导致青海省上市公司表外信息的自愿性披露程度一直不太高。

三、青海省上市公司表外信息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内部因素

公司管理层方面,一份公司状况经营良好的年报对公司对外筹集投资者的资金有很大的关系,如果发布的年报都是说明公司业绩上升,经营状况非常好的一些信息,那么投资者就会对公司进行投资,公司就会得到快速的提升。面对这种情况,管理层很有可能只披露一些对公司有利方面的信息,而那些无利的信息则一笔带过。

公司财务人员方面,公司会计人员很有可能在面临这被开除或者扣工资的威胁,帮助公司发布对公司有利的消息,从而导致表外信息的质量降低,使得信息决策者只看到公司好的一面,加大对公司的投资,而没有发现公司不好的方面。

(二)外部因素

1.表外信息规范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有关部门为了进一步完善表外信息的披露工作,一直在不断的研究并且制定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尽管现阶段己经形成了多层次的初步表外信息披露体系,对所披露的信息、披露所采用的形式等都做出了规范,但是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存在一下三大问题:

(1)规定内容重复。我国上市公司年报披露采用了多种规范,但是很多规范都是重复的。例如,关于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下简称15号公告)第21条和第31条和《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关联交易章节中的第9条都做出了规定。

(2)规定含义不明确。如《15号公告》19条规定企业应当披露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这并没有指明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企业是否还要披露,这就使得信息重复披露,对信息的筛查造成负担。

(3)对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不重视。我国的信息披露忽视了信息的重要性以及成本效益,一味的考虑充分性。这就导致企业所披露出来的信息掺杂了大量的无效信息以及增加了信息使用人员对无效信息的筛查,在人工、设备、技术和时间的成本上造成了浪费。

由于我国对发布虚假财务信息处罚的相关法律尚未完善,例如没有明确对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法律、没有明确划分法律责任、对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处罚也没有具体规定等。这样就使得企业可以利用法律的漏洞来逃避责任,也增加了人们对投资市场的不确定性。

2.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缺乏监督力度

注册会计师对表外信息披露的质量有着监督作用,但是我国的审计质量水平参差不齐,造假事件也频频发生。一方面是由于注册会计师制度本身就存在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保证应对所有的情况,另一方面对注册会计师而言,在公布虚假审计报告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或处罚过轻。并且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很多都是多年未换,并且年报的审计意见基本都是标准无保留意见,然而深入的研究发现表外信息的内容并没有全面的解释说明了公司的现状,所以注册会计师也并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四、青海省上市公司表外信息决策相关性的改进建议

(一)加强表外信息规范性

比照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对于表内信息的规范作用,论文对表外信息披露概念框架的作用作如下预期:首先,应该清晰的界定表外信息的格式和事项,降低信息使用者的使用压力,能够使他们更加清晰的读懂表外信息;其次,可以对表外披露信息制定一定的标准,例如质量特征即表外信息要能够提供真实的、客观的、有用的信息;再次,可以明确的体现出表外披露信息的时间,保证信息的实时性;最后,可以在多个模块实施表外信息披露概念框架,例如可以经营分部、人力资源、社会责任等信息分模块。也可以在内容的详细程度、披露方式上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建立一个完整规范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可以提高信息使用者对年报的使用效率,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因此青海省应积极去吸收和借鉴美国等西方资本国家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建设中的经验和教训,不断的加强和完善有关表外信息的制度,保证上市公司年报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可靠性,对披露媒介及形式和相应的处罚措施做出相应的规范,用以增加青海省上市公司表外信息制度的可操作性。

(二)提高表外信息质量

提高表外信息的方法多种多样,而论文认为建立一个全面的信息考评制度是目前最有效,也是对青海省上市公司最方便的一个方法。目前,我国只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并且每年都会对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进行考评,但是这种方法并没有在别的机构和证交所试用。论文认为,如此全面科学的考核制度对上市公司提高自己的表外信息披露质量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如果上市公司表外信息的质量不合格那么就会被公布出来,使得信息使用者放弃对该家上市公司的投资,所以通过此办法,上市公司自然会自己注意表外信息披露的质量,以免降低公司的名誉。所以青海省建立一个全面、科学的考核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为了确定表外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这个制度应该由第三方来制定,并且不定期的对青海省上市公司表外信息进行考核,这样青海省上市公司才能时刻注意自己的表外信息质量,减少信息使用者使用年报时的压力。

(三)控制表外信息过载现象

控制表外信息的过载现象,主要方法可以有将某些表外信息转化纳入表内,我国表内信息有着严格的、固定的规范制度,且表内信息的质量一直很高,若将表外信息纳入表内,不仅可以提高表外信息的质量,也可以控制表外信息过载的现象,加强公司年报的有用性,使得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风险降低。

(四)加强对表外信息的监督和处罚

我国现行审计准则在表外信息进行专门审计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一味的要求对财务报表的附注进行审计,只会让附注之外的各类信息就成为了上市公司钻法律空子的一大漏洞,仅通过对报表附注进行审计这一种手段并不能很好的断绝表外信息造假的问题,而是更需要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时进一步加强对其他表外信息的审查。此外,一些关于上市公司造假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赔偿制度和法律体系的缺失,导致的许多投资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无法得到合理的维护和补偿,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披露成本减少。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建立起相关的民事赔偿机制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五)实施鼓励自愿披露原则

从青海省上市公司一直在推迟年报的发布来看,上市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主动性、积极性并不太高。所以实施鼓励自愿披露原则非常重要。

自愿性披露原则有:证监会可以对表外信息披露完整、容易理解的上市公司进行实物奖励;对公司管理层进行培训,让管理层积极地要求审计人员对表外信息进行审计,并且及时的对外公布;还可以将自愿性披露和公司的知名度做一个连接,用以提高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程度。

论文通过对青海省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等的研究,分析出了青海省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的现状,从而发现现如今青海省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有自愿性不高、质量不高、过载现象严重、规范性不够四个方面的问题,并通过分析问题的原因,进而提出加强表外信息规范性、提高表外信息质量、控制表外信息过载现象、加强对表外信息的监督和处罚,实施鼓励自愿性披露原则的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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