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先行:上海法院如何保障法官权益?

2018-07-17 03:09侯劲松
民主与法制 2018年26期
关键词:高院权益法官

本社记者 侯劲松

>>上海二中院举行“为法院干警开设救治绿色通道”签约仪式

近年来,法官人身受到伤害的案件屡有发生,侵害法官权益的行为已经直接影响了司法公正,损害的是法律的尊严,越来越多的人呼吁建立合法有效的法官职业保护机制。

2016年7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发布的首个全面加强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保障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规定》施行一周年之际,上海高院将“7月21日”这一具有特殊意义的日期设立为“上海法院法官权益保障日”,体现了上海法院对法官权益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保障法官依法履职的坚定决心,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法院履职保障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向“健康法院”“文化法院”发展道路上迈进的又一个重要步伐。

法官权益保障:上海率先进入正规化、专业化建设轨道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成立了“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干警合法权益委员会”,下设专门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为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提供组织保证。辖区各法院也参照上海高院设置相应的专门机构和联络员,负责法官权益保障的日常工作。2013年年底,上海高院出台了《关于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干警合法权益的意见(试行)》。

2014年,上海高院《法官权益》创刊,先后发布了典型案例25起,各中级、基层法院根据发布的案例情况加强了保障法官权益的安全预防工作,其中包含组织机构、工作原则、处置流程、维权举措、善后安抚、预防保护等多个方面。

2016年,为全面推进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上海高院党组正式把建立法官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列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的第117个项目,并作为2016年上海法院全年司改17个重点项目之一。

同年5月,上海市高院开通了法官权益保障信息化平台,该平台设有督查通报、典型案例等9个栏目。平台通过信息集成,定期更新上海各级法院侵害事件数据,包括侵害类型、侵害地点、涉案案件类型等,为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全市三级法院任何一名法官在遇到侵害事件后,可通过平台及上海法院法官维权热线,提起维权诉请,法官权益保障办公室会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将及时跟踪处置,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着落”。

上海高院还率先签署全国首份维护法官权益倡议书、率先新闻发布法官权益保障制度举措、率先上线全国首个法官权益保护微信公众号,法官权益保障工作率先进入正规化、专业化建设轨道。

据了解,上海全市各级法院都成立了维权委和维权办,依法受理侵害法官权益的案件,依法打击侵害法官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保障法官人身安全。上海高院维权办通过法官权益保护平台,先后发布典型案例33起,对全市法院的维权工作进行协调指导。2016年,上海全市法院共实施安检256.5万人次,查处各类违禁物品4.5万件。短短三年间,上海法院共处置涉侵害法官履职权益案件188件。

2017年5月,上海高院根据中央及最高法院最新文件要求进行修订,结合上海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和明确了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并对相关部门在法官权益保障工作上进行了分工。

2017年6月,上海高院印发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保障法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见》,调整法官权益保障机构归口和名称,将高级法院维权委和维权办更名为保障委和保障办,充实完善履职保障工作内容,作为上海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工作科学、有效的规范和指导。

三年来,在上海高院党组的有力指导下,在全市各级法院的共同支持下,上海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特别对上海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对上海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

构建了保护法官权益的长效机制

今年4月22日16时50分许,一名案件当事人的母亲到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一位承办法官家中为子求情,法官随即告知其行为已涉及违规,在录像取证后将其请出家门,并于次日向院庭领导进行汇报。分管副院长王宇展立即召集政治部、监察室及庭长对此事件的处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政治部主任谷开文要求院法官权益保障办公室全力处置。

4月27日,庭长会同保障办同志约谈当事人,向其宣讲相关政策,指出干扰法官是非法行为,对其错误举动进行严肃训诫并责令改正。当事人表示悔过,当场作出不再以任何形式干扰法官办案和生活的书面承诺。

4月28日,保障办同志走访该法官居住地派出所,商请公安机关配合处置。经协商,派出所表态将采取三项处置举措保护法官及家人居住地的安全:1.指令该派出所监控中心严密监控小区进出人员车辆,若发现可疑人员立即派员处置。2.指令社区巡防队、居委会、小区物业保安加强对法官住处附近区域巡逻,加大对陌生可疑人员的查验力度。3.告知法官紧急处置联系电话,承诺若遇有情况随时迅速出警处置,同时要求法官加强自我保护。

近年来,司法人员特别是法官,在履职中人身权益遭威胁的情况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影响到案件质效、司法公信力、法院队伍稳定和法官身心健康。2014年以来,上海二中院通过成立专门组织、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实现党组成员牵头、责任部门参加、具体人员落实,并根据权益受侵情况,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及时跟进。

>>上海二中院举行红十字救护员培训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伟清向记者介绍,为了保障和落实保护法官的权益,二中院构建了保护法官权益的六项长效机制。二中院非常重视院内防范机制建设,法警支队和物业安保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同时加大对安防硬件配套设施投入,所有法庭、接待室、审理室等场所均装有报警设备,遇有法官权益受侵时可及时报警,应急分队将快速予以处置,确保干警在院内履职无人身安全的后顾之忧。

记者了解到,上海法院虽然没有发生重大侵害法官权益的情形,但法官受到当事人侮辱、诽谤、殴打等一般事件并不鲜见。截至目前,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共处置法官权益受侵事件19起,法官权益受到侵害还是个别的现象,但是在数量上有增多的趋势,现阶段有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通过网络上的言论诋毁法官的形象,企图给法院造成压力使自己在案件审理中获益,这类情况占二中院法官受到侵害事件的73.68%。

因此,二中院非常注重加强社会联动,深化了干警合法权益在网络上受侵害的快速处置机制。2016年,对在网上发布的不实网帖,通过查明事实后与相关网站进行核实,删除涉辱法官网帖14条,为法官去除网上“牛皮癣”。

法院是解决双方当事人矛盾的地方,为了加强法官与当事人的互动和法院为民亲民的意识,现在的立案接待窗口都是开放式的,但是万一有个别当事人因情绪激动导致失控,也更容易侵害到法官。二中院不断完善法官和干警自身防护能力机制,开设了法官和干警自身防护能力的课程,以政策宣讲、模拟演示、现场示范的形式,传授处置突发侵害事件方法,提高危险预防、紧急应对、安全联动的能力。

为了保障法官的生命安全,二中院与6家医院合作共建,开通法院干警救治绿色通道应急机制,在法官权益受侵时,能及时获得医疗机构的救护。法院还积极开拓内部医疗资源,定期开展“红十字救护员”培训班,干警考试合格后获取上海红十字会颁发的“红十字救护员证书”。这支队伍经过专业化的培训,规范化的管理,不仅能更好地保障法官的权益,而且也能使当事人在法庭上发生突发状况时,得到及时的求助。

二中院监察室主任向记者介绍,二中院每个部门都保证有两至三名具有救护员和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法官。

做好法官的权益保障:人民群众是最终的受益者

为了保障法官的生命安全,二中院与6家医院合作共建,开通法院干警救治绿色通道应急机制,在法官权益受侵时,能及时获得医疗机构的救护。法院还积极开拓内部医疗资源,定期开展“红十字救护员”培训班,干警考试合格后获取上海红十字会颁发的“红十字救护员证书”。

据记者了解,法官这个群体非常注重社会的尊重,在工作中受到非法侵害,有的法官却没有说出来,认为有的侵害情节不是十分严重,即便是说了,但之后的处理结果可能也是不了了之,因此关键原因在于对于侵害者的惩罚力度还不够严厉。

“确实有这种情况,法官不说,并不是他不在意;法官不说,他的心里却是在流泪。”

郭伟清表示,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健全法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保证法官正当履职不受非法干扰和侵害,是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重要条件,是推进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保障。法官一旦受到侵害,通过法官维权平台及法官维权热线,法官权益保障办公室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及时跟踪处置。2018年,二中院启动法院与公安局联动机制,与静安公安分局、徐汇公安分局协同处理两起当事人通过不当方式获取信息至法官家中骚扰恐吓事件。

二中院每个部门的协理员都被赋予了一项重任,及时了解和掌握法官受侵害的情况,第一时间向院里报告。院里也会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并做好安抚法官等工作。二中院非常注重对法官权益保障动态信息的研析,年度工作会议和每月协理员会议把通报、研究权益保障工作作为必上会的内容。

2009年起,上海法院开始培训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法院干警,为权益受侵的法官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服务,帮助其放松心情、舒缓压力,让每一名法官在自己权益受侵害时,感到有组织可寻找、有地方可倾诉、有温暖可感受。而且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法官,在案件审理中也更容易与案件当事人沟通交流。

二中院立案庭信访办胡洁法官对此深有感触,她告诉记者,来法院信访的人大都是败诉的一方,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是带着不良情绪来的。在系统学过心理学之后,胡法官和她的同事更加注重用互相平等的态度对待,尊重每一个信访当事人,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形形色色的信访者常会有出人意料的举动,有的人会趁法官不注意时弄伤自己,给法官施加压力,有的会威胁和恐吓法官,胡法官和同事始终坚持脸上带着微笑,耐心地和他们进行交流沟通,想方设法让他们情绪平稳下来,慢慢建立起一种信任关系,然后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胡法官告诉记者,她最近接待了一个案件的当事人,经过耐心细致工作后他走了,不料他半夜里又来到法院,后经了解此人患有精神病。“遇到这种情况,一方面对他要继续做好疏导工作,另一方面我们法官也要加强自我保护措施。”

还有一件事令胡法官印象十分深刻,几年前有个女当事人来到法院信访办,她在法官面前不停地哭泣抹眼泪,胡法官了解到,她患有严重抑郁症且有严重的自杀倾向。胡法官运用心理学危机干预方法,经过几次交流沟通后,她的情绪开始变好了。胡法官告诉她,如果以后有事可以找自己倾诉,她完全信任了胡法官,心结一下子打开了,信访案件就这样成功化解了。

二中院的韩法官同时具有救护员和心理咨询师资质,她对记者说,现在法官工作压力很大,像审理刑案的法官,长期接触社会阴暗面,会给心理带来负面影响。学过心理学之后,就会自我释放压力,也会更好处理家庭、亲子关系等,负面情绪排除了,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法官学习心理学的好处在于,助己的同时又助人,她利用工作间隙,开展了心理学小讲座,做一些缓解紧张情绪的小游戏,深受同事们的欢迎,也取得很好的效果。

“由于法官的职业习惯,遇到问题时不太可能像平常人一样随便找人倾诉一下,只有在一个熟悉和安全的环境中,才有可能向具有心理学专业知识的并且只能向自己信任的同事寻求帮助。年轻的法官如果都学点心理学知识,在审理案件时,与当事人沟通的就会很好,避免当事人许多不必要的误解,从而也能避免侵害法官的事件发生。”韩法官说道。

保护法官权益工作已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做好法官的权益保障工作,人民群众得到的是公平正义,人民群众也是最终的受益者”,也越来越成为大家的共识。去年召开的上海市政协会议上,有一位政协委员提交了一份《谁来保护法官》的提案,提出为法院设置法官职业保障金,适用于政法行业的职业意外保险等建议。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上海市法学会副秘书长汤啸天对此非常赞成。

全国人大代表、复旦大学脑科学研究院院长马兰也在两会上呼吁,如果司法人员因职务原因受到威胁骚扰侵害,应该给予侵害者更严厉的处罚。“可以通过修改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在其中设置特别条例,让法官和检察官不仅对案件终身负责,也让他们终身受到法律的保护。”

郭伟清认为,侵害法官权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法治的尊严。法官权益保障是个系统性工程,仅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还力不从心,政法系统要加强合作,争取社会各方支持,采取更为广泛深入的措施,严惩侵害法官权益的行为,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杜绝这类事件的发生。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我们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高度来推进法官权益保障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与司法公正、司法权威密切相关,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所关注的不仅是法官个体的权利问题,也不是法官这个小群体的权利问题,而是事关我国司法改革和国家法治的大问题。

>>上海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座谈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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