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俄罗斯人讲中国家庭故事(二)

2018-07-17 07:48萨沙著周丹丹
美文 2018年13期
关键词:夫妻婚姻家庭

萨沙著 周丹丹

在中国社会中,家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古代中国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家庭是被看作一个典范的。根据这样一个典范,才建立了整个国家的政权体系。皇帝是父亲,臣民是他的子女。国家的强大、繁荣和稳定直接取决于每个家庭的情况,家庭被看作是一个小的“国家”,反过来,国家也被比作一个大的家庭,因此,家庭被认为是社会的核心。

祖先崇拜和“孝”的思想促使了宗族关系的兴起。家庭的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之上。在这种情况下,婚姻的目的是两个家庭的结合,结合后就有了同一命运,为延续后代做出努力。这不是个人的事情,而是整个家庭的事情。在中国有这样的一个说法:“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也就是说,当婚当嫁,首先应该尽社会的义务,而不是考虑个人的喜好。民间也有这样的说法,颇能反映出此类观念:“一个男人没有妻子,则家里就没有主人。一个女人没有丈夫,则家里就没有支柱。”一个幸福的家庭是“你耕田,我织布;你挑水,我浇水;你灌溉,我施肥。”这被认为是幸福家庭的代表。

夫妻双方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生孩子。他们的儿子延续宗族,并且不断巩固家庭的地位。在古代中国,按照儒家思想,儿子必须照顾父母的晚年。女儿嫁人后,也必须照顾公婆。古代中国的姑娘在嫁人之前是没有自己正式的名字的,只有在结婚后才可以得到丈夫的姓氏。这是家庭宗族的象征,孩子们也必须随父亲的姓。因此,女性没有生出儿子是很大的不幸,被认为没有履行义务。

在古代中国,女儿嫁人要根据父母的选择和决定,并不会考虑喜欢与否。女孩子在十六岁就可以结婚。如果儿子喜欢一个女孩儿。而父母不喜欢,那么儿子就必须跟这个女孩儿分开。如果父母喜欢,儿子不喜欢,儿子也必须接受。新娘必须尊敬丈夫的父母,特别是婆婆。她应该完全听取婆婆的意见。无论做什么都应得到许可,因为家里的一切不属于她,也不属于她的丈夫,而是丈夫的父母。在古代,女孩没有财产权,只有男人才有。因此,结婚的女孩不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寡妇也无权获得婚姻期间的财产,这些属于家庭宗族所有。

对女人来说唯一能够提高家庭地位的机会就是生儿子。老年妇女(家里的祖母或者曾祖母)在家中享有更大的权力。她的影响力是很大的,但通常又是保守的。家庭母权制延伸到家庭里的年轻女性,母亲决定着家庭里的所有事。很少有男人结婚不征得母亲同意的。

在相当于欧洲中世纪的古代中国,法律规定离婚只能在丈夫的许可下,但这并不受到鼓励,这被认为是有失面子。在如下这些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妻子不孕:妻子通奸或者有通奸的嫌疑:不敬重丈夫的父母;得了恶疾;挑起家庭矛盾;在(丈夫父母的)家中偷盗。此外,出现以下情况是不允许离婚的:妻子无家可归:妻子为婆婆或者公公服丧三年时:如果丈夫在结婚的时候很穷,而现在却很富有。这个单方面离婚的法律自唐代以来就已经生效,并于1930年被民国时期的“民法典”废除。

完全没有家庭或者是失去家庭(因为灾难、疾病,或者战争)是最大的不幸。不愿意结婚的人被认为是不道德的,因为这样的人不考虑子嗣的繁衍,根据儒家思想,这是他对祖先应尽的义务,所以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说法。因此,单身汉会受到严厉的道德谴责,遭受经济甚至是法律上的制裁或歧视。非婚生子女的出生也受到了社会的谴责,被认为是妇女和家庭的耻辱。家庭的丧失剥夺了人们对物质条件和社会福祉的希望,因为属于某个家庭的社会群体是维持个人物质生活的必要条件,没有了家庭及其社会群体,他根本无法在社会中生存。

这一切,在现代中国则大有改观。家庭和婚姻制度的基础是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计划生育,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自20世纪50年代起。中国政府实施建设“五好”家庭项目。在这样的家庭里应该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和谐、勤俭持家。1980年《婚姻法》正式生效,保障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等。该法第三条禁止下列婚姻关系: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家庭成员的关系应该以互相尊重和信任为基础。家庭成员应该尊老爱幼,互相帮助,保持平等、和谐、文明的家庭关系。

在现代中国社会,结婚年龄越来越大。在过去男孩儿13-17岁结婚,女孩儿16-19岁结婚。而现在女孩儿平均到了27岁,男孩儿平均到了29岁。

现代中国的家庭结构也发生了变化。20世纪70年代,中国政府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提高人口素质。1971年,在国务院转发卫生部等《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的报告》中提出:“晚”“稀”“少”。“晚”是晚婚,“稀”是儿童出生间隔时间的延长,“少”是孩子数量的减少。当时计划生育政策没有立法支持。其实施是在党的指令下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划。宪法于1982年确定了计划生育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应该遵守计划生育政策。2002年9月1日颁布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

如果说早些年中国的普通家庭是几代人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父系家庭。那么結合“一家一个孩子”的社会政策,中国家庭的标准模式看起来就像“4-2-1模式”。也就是说四个老人,一对夫妻和一个小孩儿。中国家庭的中心哲学由“崇拜老人”转为“宠爱孩子”。数百年的历史传统被破坏:对老人的崇拜改变为对年轻人的宠爱。由于老一代影响力的减弱,中国特色的儒孝观念逐渐淡化。逐渐地,保障老年人安度晚年。氏族的延续,劳动力的增加,家庭的稳定和繁荣都失去了当初的意义。

尽管如此,孝道仍然有现实意义。这在《婚姻法》第二十一条中得到了体现,即要求子女照顾父母并在经济上帮助他们。

如果说传统的家庭过于关注家庭群体再生产的利益,崇拜祖先的严格规范则压制了孩子的自我意识,一个人从小就了解到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完全不同。那么,现在“小皇帝”的愿望和他的利益就成为一个家庭的核心。

以前,一个从小生活在大家庭的孩子,从小适应了大家族的家庭亲属关系。他了解老人、年轻人、男人和女人之间的行为习惯和相互关系的规则。他是兄长、表哥、侄子。后来成为一个叔叔。而如今则有了变化。与此同时,其他社会机构也正在积极参与社会化进程:学前儿童机构、教育机构、非正式协会、利益集团、劳动组织等。因此,教育过程变得更加复杂。年轻一代继承了符合新经济形式下的文化价值和社会规范。

所有这些的结果也改变了婚姻伴侣的选择、两性关系、几代人之间的家庭关系。创建家庭的动机也已经改变。

在现代社会中,年轻人创建家庭主要为了表达对父母的爱和情感的照顾,同时满足身体和心理上的需要。年轻人通过婚姻找到幸福,体会和谐的家庭关系,为个人发展提供机会,并满足心理和性需求。爱被认为是创造家庭的必要条件。这些新的价值观也成为中国年轻人世界观的一部分。

据2012年《问卷星》的调查,父母的意见将怎样影响你的伴侣选择?超过36%的人认为,会优先考虑父母的意见,但是不会盲目听从。53%的人认为,会听取父母的意见,但会自己做出选择。10%的人认为,婚姻是一个个人的选择,不会听取父母的意见。可以看到,年轻人都说不会完全按照父母所说的去选择。这也是父母和孩子关系改变的一个重要指标。

在选择伴侣时,年轻人注重个子、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家庭、物质条件、相貌和健康等。除此之外,相比于男性,女性对于伴侣的受教育程度和职业更为感兴趣。据民调显示,新娘家对男方的家庭更为感兴趣,而新郎家则对女方是否有生育能力更感兴趣。

青年人的价值取向也发生了变化。在斯佩什涅夫的书《中国人的民族心理特点》中写道:在80年代。年轻人的价值观首先是爱国,辛勤工作,关心社会问题,成为一个集体主义者。而到了90年代,青年人首先就是赚钱,个人事业的发展,消费观,开放和包容。

除此之外,还有新的婚姻形式:没有孩子的婚姻。“丁克”是一种新的家庭形式。在这种家庭中,一对夫妻在经济和身体上都有条件要孩子,而却选择不要。根据报道,这样的家庭98%都是生活在大城市。这类人都是高收入的人,他们认为婚姻的基础是爱、性和精神追求。还有其他的收入水平中等的夫妻,他们不想因为有了孩子而影响他们的经济状况,更愿意集中精力在谋求职业的发展上。年轻人流行试婚和同居(共同居住)。年轻人尝试试婚,是追求自由,减少责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你不需要在婚礼上花钱,这对年轻人来说也很重要。但是中国法律规定长期的同居关系不能视为婚姻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在中国唯一可能的婚姻形式就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婚姻。

“走婚族”是在中国流行的另一种婚姻形式。这种婚姻的含义是夫妻俩在工作日分开居住,到了周末在一起相聚。最后,还有这样的一种婚姻形式——隐婚,当夫妻结婚时不会举行婚礼,并且不会公布自己的婚姻状态。

在现代社会,相当一部分的城市青年很不喜欢结婚。在大城市。这种现象被中国心理和社会学家称为“恐婚”。在寻找另一半时,年轻人更喜欢关注住房、职业、收入和其他的物质条件。如果另一半不符合他们的要求,他们更愿意等待。

在现代社会中。女孩们都能接受教育,有一份工作,发展自己的事业,获得经济上的独立。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所有的经济条件较好的女性都着急结婚。根据《人民日报》调查,月收入5000到15000的50.2%的北京居民都处于未婚状态。

家庭的内部关系也发生着变化。如果妻子事事都必须服从于丈夫和婆婆,则会被认为是生育机器。而如今中国现代家庭模式是男女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领域中享有和男性平等的权利。国家还保障妇女权益,提倡男女同工同酬。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在现代家庭中起着次要的作用。配偶之间的关系更为重要。年轻一代并不认为,女性应该只是干家务和教育孩子。这些责任应该归于夫妻双方。

在波恰吉娜的文章《中国家庭的新形势——另一种价值观》中提出:52,6%的中国家庭权利在夫妻双方手中。而只有31,3%的家庭由丈夫做主。此外,丈夫应该和妻子有共同的精神追求,一起度假,跟孩子一起休闲,夫妻间共同解决问题等。

在婚姻中超过一半的女性更喜欢经济独立,并且在婚后宣布实行AA制。根据《河南省报》的调查显示:60.5%的人表示自己会购买一套公寓,而90%的受访者表示在没有家庭的支持下愿意独立生活。

离婚的数量也在增加。根据中国民政部门调查显示:2011年第一季度有46.5万对夫妻离婚,同比增加了17.1%。平均每天有5000多个家庭瓦解。他们都是独生子女。中国青少年与儿童发展中心主任孙晓先生说,他们双方都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很少考虑别人的感受。

超过60%的人认为责任感的弱化是离婚的主要原因。另外还有如下一些原因:人们注重物质价值,重视自我,不愿妥协,夫妻间无法协调个人生活和事业之间的关系;婚姻中的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父母干涉婚姻等。维持婚姻在现代中国人的概念里就是责任、信任和物质基础。

与此同时,一些老传统依然流传下来。因此,生儿子依然是父母的愿望。在计划生育政策下,有些父母如果发现怀的是女孩儿,就会终止妊娠。这导致了性别的严重失衡。

在社会上,人们对于试婚的男女到了一定年龄不结婚持否定态度。女性在30岁之前不结婚就会被称为“剩女”。这些女性都是经济条件较好,受过教育,有职业,有社会地位的人。很多这样的女性很难找到另一半。“我们注意到,很多女性有着高收入,受过良好的教育,到了30岁仍然是一个人生活。”上海婚博会组织者说。这是由于她们对另一半有着很高的要求。

在国家层面,正在采取措施减轻计划生育带来的负面影响。据专家介绍,到2030年60岁以上的老人将达到人口的20%。中国的劳动力将会大大缩减。为了提高人口素质,调整性别比例,减少老龄化,2013年单独二孩政策全面实行。

社区俱乐部、婚姻展会展览广泛发展。“80后”是一个家庭的唯一的孩子,他们承受着需要照顾双方父母的巨大压力。许多人根本没有时间与精力去寻找未来伴侣,因为中学毕业后进入大学,随即工作。为了寻找伴侣,他们参加婚姻介绍所。根据上海婚姻协会统计,自2011年以来,每年参加婚姻“派对”的近20万单身男士中,直至2014年只有400人结婚。上海婚姻协会也只为216个单身人士解决了婚姻问题。

一些单身人士在相亲网站上找寻另一半,这种情况在中国很普遍。据统计,17%的夫妻在互联网上结识。然而互联网上并没有完全解决单身人士的婚姻问题。在中国约有1.8亿的未婚人士仍正在寻求另一半。

综上所述,婚姻制度建立在婚姻自由和男女平等的基础上。新的婚姻形式开始出现。建立婚姻的动机有所改变,对于当代中国青年来说,情感是建立婚姻最重要的因素。還有一些重要的因素,例如,财产状况、房子、车子、高收入的工作等。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现代的孩子成为家庭的核心。

然而,在我看来,家庭和婚姻制度本身仍然是社会的基础。2010年中国虽有196万对夫妻离婚,但是,根据《人民日报》的调查显示,在婚姻危机期间。其中有75,4%的人会努力挽救自己的婚姻。

这是我对俄罗斯人讲的中国家庭的故事,也许,今后还会给他们讲更多的有关中国的故事。我将认真收集俄罗斯人听了这样的故事的反馈,因为,我相信,这样的交流对双方的文化建设和互鉴都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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