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石油作业责任规定指引》内容简介与相关启示

2018-07-18 17:52郭婷
智富时代 2018年5期
关键词:油公司持有人油污

郭婷

【摘 要】本文对英国油气协会发布的最新版《海上石油作业责任规定指引》进行归纳分析:《海上石油作业责任规定指引》主要针对“评定井喷控制费用”和“评定灾害清理及第三方污染损害赔偿法律责任费用”两方面内容,向海上油田许可证持有人提供漏油事故相关处理费用的评估方法建议。这种强制性财务安排虽然并不意味着能够全部覆盖住油公司在油污事故处理中所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和经济责任,但能在相当程度上为油公司提供事故处理费用,在发生海上油田污染事故后,有助于尽快控制污染及进行损害赔偿,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保护。并且,该《海上石油作业责任规定指引》能够起到示范性和引导性作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油公司的事故损失风险。

【关键词】《海上石油作业责任規定指引》;内容简介:相关启示

2018年2月27日,英国油气协会发布最新版《海上石油作业责任规定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针对漏油事件和井喷事故的相关处理费用,向海上油田许可证持有人(以下简称“许可证持有人”)提供评估事故处理费用的方法建议,旨在协助许可证持有人履行《海上石油许可(海上安全指令)2015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所规定的义务。

一、《海上石油作业责任规定指引》简介

根据《条例》的规定,许可证持有人应制定必要的财务措施,用于为支付海上石油作业事故相关处理费用提供财务能力保障;《条例》还规定许可证持有人收到政府部门的正式通知后,须就相关财务措施安排情况进行说明。因此,为协助许可证持有人履行《条例》规定,《指引》主要针对“评定井喷控制费用”和“评定灾害清理及第三方污染损害赔偿法律责任费用”两方面内容,向许可证持有人提供漏油事故相关处理费用的评估方法建议,有助于许可证持有人向政府部门证明其是否已根据《条例》的规定完善财务措施,以具备支付潜在漏油事件处理费用的能力。

《指引》适用于英国大陆架海上油田许可证持有人,取代了之前的相关文件,从之前的仅需对探井作业提供说明,扩展到需要对包括开发井在内的全部海上石油作业提供事故处理财务措施说明。《指引》从证明责任能力的方式和时间、计算救援井费用、计算井喷控制费用、计算灾害清理及第三方污染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的费用等方面,提供了评估事故处理费用的方法建议。

《指引》规定,在证明事故处理责任能力的方式上,可采用信用/财务实力评级、保险、母公司/关联公司保证或保函、上述方法的组合以及政府部门同意的其他方法等;在计算救援井费用和计算井喷控制费用方面,《指引》规定了计算公式和相关费用构成;在计算灾害清理和第三方污染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的费用方面,《指引》按照漏油海域及漏油范围提供了估算金额附件表格(见下图),其中,OPOL是一种赔偿责任计划,OPOL(“离岸污染责任委员会”)要求会员根据《离岸污染责任协定》的规定接受损害赔偿的严格责任,漏油赔偿金额限定在每次事故2.5亿美元。在英国只有成为OPOL成员才能获得海上油田许可证。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指引》规定英国大陆架海上油田许可证持有人必须为潜在油污事故的灾害清理和损害赔偿所作出的财务安排限定在12亿美元,另外,对救援井和井控的费用安排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费用应通过保险、保证、保函等方式覆盖。

对于漏油后果不是特别严重的油污事故,这种强制性财务安排,以及油公司可能加入的其他行业性互保组织的保障,能在相当程度上为油公司提供事故处理费用。虽然这些财务安排并不意味着能够全部覆盖住油公司在油污事故处理中所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和经济责任,但对油污事故处理经费的计算和事先安排做出了强制性要求,在发生海上油田污染事故后,有助于尽快控制污染及进行损害赔偿,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保护。

《指引》是英国政府对油污事故处理费用计算及财务安排的规定,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降低了许可证持有人对油污事故的承受能力风险,并且由于《指引》较为系统地梳理了事故处理费用的构成,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示范效力,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许可证持有人由于油污事故遭受大额索赔的风险。

二、《海上石油作业责任规定指引》对我国油公司的启示

海上石油作业具有高风险性。《指引》规定可通过保险、保证、保函等方式保障事故处理费用。保险是抗御高风险的常用手段,油公司在上游勘探开发中也通过商业保险方式降低损失风险。保险策略应与运营风险、法律环境、安全管理相结合。结合《指引》的启示,保险政策是否妥当应与法律环境的规范性与稳定性、运营风险的合理分析及完善的安全管理相结合。

在法律环境方面,作业资产所在国的相关法律对油污损害赔偿的规定,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司法机关处理油污损害的通行做法或案例,都是确定保险政策是否妥当所应考虑的因素。《指引》对事故处理费用规定的规范性、强制性和示范性,一定程度上就降低了油公司的事故损失风险。结合法律环境分析,在亚非拉作业的事故风险被保险覆盖住的可能性较高,而在美加等对污染立法严格的地区作业的事故风险被保险覆盖住的可能性就相对较低。

在运营风险与安全管理方面,根据项目的运营风险调整投保金额十分必要。建议油公司应定期从法律环境、项目特点、安全管理等方面分析投保金额是否应做调整。对于结合运营风险及法律环境调整了保险政策但事故风险很高或事故损失对油公司影响很大的项目,油公司则应承担重大作业风险,加强自身的质量安全管理以及对承包商的合同管理和安全工作管理,通过合同条款设置、工作管理等方面尽量向合作伙伴传递风险。

在保险策略方面,对于经评估风险略高的项目或地区,可以适当提高免赔额以提高投保金额并降低保费成本。一定免赔额以下的风险可以通过提高安全管理等方式自担风险,让保险更加发挥大事故保障作用。

综上,在油污事故风险控制方面,我国油公司可向发达国际地区学习,一方面可学习英国油气协会的做法,通过制定相关指引,提高事故处理费用规定的规范性和强制性,起到示范性和引导性作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油公司的事故损失风险。另一方面,也要从法律环境、运营风险与安全管理、保险策略等方面提高研究与管理水平,加强控制,提高油公司对油污事故的风险承受能力。

【参考文献】

[1]Liability Provision Guidelines for Offshore Petroleum Operations, by OIL&Gas; 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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