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一带一路”:规则与协调》专题报道之三为什么需要加强法律交流与合作?

2018-07-23 02:54李天琪
民主与法制 2018年27期
关键词:中国法学会一带法治

本社记者 李天琪

>>王俊峰认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学界有必要本着妥善兼顾各国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积极参与并推动国际规则的制定。 孙守森 摄

我们为什么需要交流与合作?

从2013年到2017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总额已经超过了5.2万亿美元,对沿线国家投资累计超过773亿美元。中国企业在沿线国家推进建设75个经贸合作区,上缴东道国逾22亿美元的税收、税费,为当地创造了21万个就业岗位。一方面“一带一路”倡议得到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积极支持和参与,所秉持的共建、共商、共享发展理念,正在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化为现实;另一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政治、文化、宗教、法治、环境方面各不相同,一定程度上影响国际贸易合作的顺通。为了更好地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国际间的法律交流和沟通不可或缺。

2018年7月2日,论坛共同主席、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主持开幕式并作专题发言。在专题发言中,陈冀平强调,要形成法律实务合作与法学交流合作的良性循环。“一带一路”法治合作是一项庞大而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参与,在不同层次开展交流合作,参与主体上需要国际组织合作,相关国家的政府机构、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也需要法学法规组织和包括立法者、法官、检察官、律师、仲裁员、法学研究人员在内的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参与。

陈冀平指出,各国法学及科研机构要以问题为导向,以实践为基础,进一步推动法治经验、法学理论的交流,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建设和法治信息共享的机制建设。为各国的政策制定、经贸投资、法治发展、交流合作提供充分的法理支撑和人才支撑。

中国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同样认为加强法律交流互鉴、推动法治领域人文合作刻不容缓。众所周知,“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历史文化、宗教信仰、政治制度多元多样,法律制度差异巨大,因此,加强法律制度的相互学习研究和借鉴极为必要。因此,赵大程建议各国政府部门大力支持资助法律交流合作项目,加强重要法律信息交流、互换和分享;共同建立国别基本法律信息便捷查询平台;举办大型法治论坛;加大互派年轻人员和青年学生力度,鼓励法律专业人员广泛开展专业领域研讨交流,扩大学术往来,增强沿线国家企业机构和往来人员对相关国家法律制度的了解,从而促进人文交流合作,强化“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良好基础。

无独有偶,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也认为,交流是开展“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的基础,要充分利用现有法律合作平台和磋商交流机制,并根据实际需要,搭建新平台、新机制,加强“一带一路”参与方、政府、国际组织、社会团体、学术界等各个层面的法律交流对话,分享良好做法和最新实践,加强能力建设,解决实际法律问题,将“一带一路”打造为法治合作与互鉴制度的典范。

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前法官张月姣认为,在各国法律交流过程中,信息交换处于重要位置。信息、数据的交换,包括法院判决、决策程序等,不仅需要律师了解,项目的管理人员也需要了解,应该及时获取相关案例的判决及裁定。

什么是国际竞争赛的有力王牌?

近年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无论是政府高层还是专业机构、经贸组织频繁互访,签订了很多合作协议和备忘录,包括众多基础设施建设和贸易投资项目都在稳步推进,日益深入各国民心的互利共赢理念表明“一带一路”倡议所倡导的共商共建共享的机制已经初步形成。

在“一带一路”中的亚洲、欧洲、非洲等众多国家,各国的法治水平差异甚大,法律的体系也存在着诸多方面的不同,如何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形成秩序以及约定的共识,已经成为“一带一路”参与各方的共同利益诉求和现实关切。

张月姣在发言中,一语说中解决问题的关键:“在所有的国际竞争环境下,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人力因素。因此,人员培训、人才开发非常重要。”

两天的会议中,来自不同国家的代表嘉宾不约而同地表示,法律服务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肯定诸如像律师、仲裁员、调解员、公证员等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才在为“一带一路”相关的法律制定提供法律意见、增进共识、帮助企业规避法律方面的风险等方面发挥的卓越作用。

赵大程建议发挥律师等专业人员的法律服务专业优势,为国际合作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他表示:“律师、仲裁员、公证员、调解员等法律服务专业人员,是‘一带一路’倡议重要的参与者。国际经贸合作、跨国投资经营往来往往涉及较多的复杂法律问题,防范金融风险、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国际投资商贸全程。希望律师等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积极作为,出具法律意见,为调解、仲裁、代理诉讼等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防范风险、化解争议争端,有效维护沿线国家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希望有关国家律师界加强交流广泛合作,扩大法律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贡献更多的法律智慧、法律产品和法律服务。”

有多年担任仲裁员和调解员经验的新加坡国立大学教授露西•里德曾对导致投资者和东道国之间不愿意选择调解或和解方式的原因进行过调查,理由之一是调解人员缺乏跨地域文化的受训背景。好比说,优秀的调解人员在一国内并不难找,中国有中国的调解专家,美国有美国的调解专家,但是他们中极少有人有跨文化的调解经验。若想应对国际贸易过程中产生的复杂争端,接受跨国别、跨文化的相关法律培训十分有必要。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认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学界有必要本着妥善兼顾各国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积极参与并推动国际规则的制定,包括制定和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公约,以协调沿线国家完善吸引和保护投资者的一系列立法,包括双边和多边条约,及其他协助建立民商事争议解决等各项合作机制,有效化解法律制度的差异和矛盾。

据王俊峰介绍,全国律协几年来不断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律师协会的合作。以2017年为例,全国律协与印度、老挝、波兰、泰国等很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律师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并根据备忘录,与众多区域内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投融资、制造业、农业、信息技术、清洁能源、公共财政管理等方面展开法律交流与合作。

为了积极推动和倡导共建法律合作服务的平台,全国律协向政府申请,建立“一带一路”区域内的国际律师合作联盟,以其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律师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提供新的平台。

两天会议中,一些国外代表嘉宾建议建立国别法律信息库,在这一问题上,全国律协也付诸实践,正积极筹建“一带一路”国别法律信息库和“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信息库,组织编写“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为企业和个人在向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和发展提供政策、法律方面的支持。王俊峰会上发言道:“我们正处于一个现代科技高速发展变化的时代,希望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区域内的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事务所为区域内的投资者和企业,提供更满足现代化的法律服务。我们坚信,只有交流才能增进了解,只有合作才能扩大共识并实现共赢,我们将进一步促进各国人员互访业务研讨,与沿线各国的同行们增加交流的力度,携手同行,共创未来。”

中国法学会 学术交流广受好评

“一带一路”倡议有极大的潜力,不仅仅可以促进贸易和旅行、促进经济的融合,而且还可以帮忙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在此次论坛开幕式特别致辞时强调,中国法学界、法律界要服务和配合“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外交工作大局,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学界、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律支撑。要通过国际论坛等平台,不断深化合作内容与形式,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强劲动力。

近年来,中国法学会不断在“一带一路”沿线的法治建设交流方面展开促进活动。据了解,仅2017年,中国法学会就接待39国160人次来华访问,举办国际会议4次,签署合作备忘录1份,通过了两份成果性文件,举办了3期34国共75人次域外法律人才培训班。

2017年,中国法学会主办的首届中非联合仲裁中心国际大会在南非成功召开,这是我国首次在国际仲裁舞台展示中非仲裁界合力,提升了发展中国家在仲裁领域的代表性和话语权。会议期间成立的中非仲裁联合会,更是向建立“以我为主”的区域法律国际组织迈出积极一步。

中国法学会还积极与波兰、捷克、塞尔维亚等中东欧国家主要法学法律组织和院校建立联系并积极互动,推动构建更加稳定、均衡、协调的对欧法治交往布局。

2017年6月15日,中国法学会“一带一路”法治研究基地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成立,目的促进“一带一路”的建设、解决“一带一路”建设当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承担像关于经济法、国际法、“一带一路”相关法律的研究。

为深化法治交流合作,中国法学会先后举办“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中英法治论坛、中国-东盟法学家联谊会暨中国-东盟法律论坛等一系列的国际法治交流活动。此次“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的成功举办,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相信以此次论坛为契机,不断增进各国人民的相互理解和信任,积极开展务实的法治合作,定能实现让“一带一路”建设更好造福各国人民的宏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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