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书法与中国舞蹈的审美共通性

2018-07-23 06:50袁莉
艺术科技 2018年3期
关键词:民间舞蹈文化

袁莉

摘 要:同属于艺术范畴的中国书法艺术与中国舞蹈艺术,二者虽采用的艺术载体与艺术语言不同,但在审美特征上却有众多共通性,本文从造型性、运动性、文学性、意蕴性等方面试图论证二者的审美共通性。

关键词:文化;民间舞蹈;生活活动

中国书法建立在中国文字的基础之上,迄今为止,世界上还只有汉字的书写真正成为一门艺术。中国舞蹈是在民族民间传统舞蹈的基础上,经过历代舞者提炼、整理、加工、创造流传下来的具有一定典范意义的古典风格的特色舞蹈。中国书法与中国舞蹈这两门艺术形式,作为我國璀璨文化的一部分,走过了漫长的发展历程,两者相互借鉴、吸取、渗透,共同走向成熟,既让我们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又领略到了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本文试从以下方面论述二者的审美共通性。

1 造型性

书法是凝固的舞蹈,舞蹈是流动的书法,基于书法艺术和舞蹈艺术的外在特征,首先谈它们二者的造型性。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一种传统艺术形式,主要通过汉字的用笔、用墨、点画结构、行次章法等造型美,来表现人的气质、品格和情操,从而达到美学的境界。从形式上看,其是一门刻意追求线条美的艺术;从内容上看,其是一门体现民族灵魂的艺术。舞蹈艺术则是以经过提炼加工的人体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运用舞蹈语言、节奏、表情和构图等多种基本要素,塑造出具有直观性和动态性的舞蹈形象,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的一种艺术形式。通过二者的概念我们可以得知,书法艺术和舞蹈艺术的外在特征都是造型美。舞蹈艺术的造型是通过舞者的肢体活动呈现出来的,观众通过舞者传达的动态形象即流动着的造型感受舞蹈的主题思想。书法艺术的造型则是通过每一字体的造型,才让书写变成了书法,字体造型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书体,从而使得书法艺术丰富多彩,充满了艺术感染力。

2 运动性

一是情感的运动。书法艺术和舞蹈艺术都是表达人们思想情感的艺术形式,这是一切艺术形式所共有的审美特征,即表情性。艺术是人们借助不同的物质载体运用不同的艺术语言来反映社会生活、表现艺术家的思想情感的,书法艺术和舞蹈艺术也是如此。不论艺术创作的过程还是艺术欣赏的过程,都是人们思想情感的一种宣泄和表达,艺术家通过创作艺术作品来表达情感,欣赏者则在欣赏的过程中产生情感的共鸣,因此书法艺术和舞蹈艺术都是情感的运动。舞蹈艺术通过动作张弛的变化、节奏快慢的不同表达或柔和内敛或激情昂扬的情感。书法艺术同样通过节奏感——线条的曲直变化来表达情感的跌宕起伏。这种有节奏感的情感运动形态是舞蹈艺术与书法艺术的共通之处。二是表现形式的运动。舞蹈艺术与书法艺术都是动态化的艺术,舞蹈艺术是肢体的运动,书法艺术则是线条的运动。在舞蹈《书韵》中,舞者用柔软的身姿,舒畅大气的动作,借助毛笔这一道具,将中国书法中蕴含的气韵与情感成功表达出来,是我国舞蹈艺术与书法艺术密切融合的古典舞典范之作。

3 文学性

中国书法与中国舞蹈艺术均是我国璀璨文化的一部分,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它们吸收和借鉴了其他多种优秀的艺术形式,其中关系异常密切的就是文学艺术了,很多书法艺术和舞蹈艺术都是直接或间接取材于文学作品,经过艺术家的创造性思维改编成了舞蹈作品和书法作品。例如,取材于曹禺先生的《雷雨》,改编而来的舞蹈作品有芭蕾舞剧版的《雷雨》、“舞蹈与形体剧场”版的《舞·雷雨》、王玫老师版的《雷和雨》等等。巴金先生的长篇小说《家》更是被众多舞蹈艺术家改编并搬上了舞台,成了脍炙人口的舞蹈作品,还有很多优秀经典的文学作品,如《诗经》《红高粱》《暮色》《孔乙己》等都被改编成了舞蹈作品。因为舞蹈作品有着丰厚的文学土壤,所以在舞蹈作品中能够感受到强烈的文学性,让舞蹈的思想感情更加充沛,对人物的塑造也更加立体与丰满。书法艺术一般也来源于文学作品。例如,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不仅是一部著名的文学作品,更是被历代人们所喜爱的书法作品;苏轼的《黄州寒食诗帖》也是如此,它是苏轼被贬到黄州第三年的寒食节触景生情即兴创作的。因此我们欣赏舞蹈作品和书法作品时,不仅能够欣赏到作品本身所传达出的动态美或线条美,也能够从作品本身的内容中感受到它的艺术美与感染力,透出了强烈的文学性,充满了文学之美。

4 意蕴性

只有优秀的艺术作品才具备意蕴美。所谓意蕴,是指深藏在艺术作品中内在的含意或意味,常常具有多义性、模糊性和朦胧性,体现为一种哲理、诗情或神韵,经常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需要欣赏者反复领会、细心感悟,用全部心灵去探究和领悟,它是文艺作品具有不朽魅力的根本原因。人离不开自然,无论是人体本身,还是情感体验,都是在与自然接触中生发出来的,所以舞蹈艺术和书法艺术都是艺术家对现实生活的一种情感体验,都承载着创作者的情感,是创作者在观察与体验生活的过程中,将自己的所感所想经过艺术加工与提炼而创作形成的反映社会生活的意象化艺术表现,蕴藏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和人文精神,这种意蕴是在有限中体现无限,偶然中蕴藏必然,个别中包含普遍,它具有多义性、模糊性和朦胧性,欣赏者各说不一,连艺术家自己有时也说不明道不明。除了需要艺术作品生产者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之外,还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达到,对于欣赏者而言,也需要极高的艺术修养和造诣才能体会和感悟到它所包含的意蕴美。

总之,同属于艺术范畴的中国书法艺术与中国舞蹈艺术,二者虽采用的艺术载体与艺术语言不同,但在审美特征上具有造型性、运动性、文学性、意蕴性等众多共通性,二者在历史的长河中相互吸收、借鉴、融合,彼此相互促进,使得中国书法与中国舞蹈艺术更加绚烂、瑰丽。

参考文献:

[1] 孔志群,陈宪年.多情的舞姿  动态的书法——论书法与舞蹈的通感[J].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1).

[2] 余端嵘.试析太极玄学与舞蹈、书法的相通之处[J].肇庆学院学报,2013(07).

[3] 应杰,志泓.汉代舞蹈与书法的美学异质同构[J].中国书法,20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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