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元朝公主在元朝与高丽文化交流中的作用

2018-07-25 02:18崔鲜香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两国间大长高丽

崔鲜香

(长江师范学院, 重庆 408100)

元至元十一年、高丽元宗十五年(1274),高丽世子王谌(即后来的忠烈王)与元世祖的女儿忽都鲁揭里迷失(其后被追封为齐国大长公主)结婚,从此高丽王室和元朝皇室之间确立了政治联姻关系。此后,忠宣王与蓟国大长公主结婚,忠肃王与濮国长公主、曹国长公主、庆华公主结婚,忠惠王与德宁公主结婚,恭愍王与鲁国大长公主结婚。在长达近百年的政治联姻关系中,作为亲历这一历史进程的主体,嫁到高丽的元朝公主有其特殊的历史地位。

中韩两国学界对元朝与高丽的关系和交流有较多研究,也有不少学者研究元朝与高丽间的联姻和嫁到高丽的元朝公主,但考察的主要是元朝与高丽间的政治关系和王室联姻的背景、过程、特征、政治意义,以及嫁到高丽的元朝公主在高丽的政治地位与权力,对她们在元朝与高丽文化交流中扮演的角色和作用鲜有研究。基于此,本文将参考有关史料和学界的相关研究,集中考察齐国大长公主、蓟国大长公主、德宁公主等元朝公主在元朝与高丽间的文化交流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起到过哪些作用。

高丽从忠烈王到恭愍王7位国王中,除幼年即位、未成婚的忠穆王和忠定王以外,其他5位国王均与元朝公主结婚。关于元朝与高丽的王室联姻,韩国学者高柄翊认为,元朝通过数十年的战争也没能完全征服高丽,在此背景下,通过与高丽王室通婚,排除了高丽与南宋、日本联合的可能性,进而在攻打南宋,远征日本时利用高丽的力量[1]。高丽王室则为了得到元朝的支持,恢复和加强武臣执政时期弱化的王权,促成了与元朝的联姻[2]。

元朝与高丽抱着各自不同的目的,达成了政治联姻。在此过程中,元朝公主被动地成为政治联姻的工具,但是作为人,她们也有自己的情感和利益需求。她们利用元朝公主和高丽王妃的身份,在两国间的文化交流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元朝公主嫁到高丽时,元朝都派随从官吏和护行人员、陪嫁人员到高丽。如元大德二年、高丽忠烈王二十四年(1298年)正月,蓟国大长公主到高丽时,由阿木罕太子、甕吉刺歹丞相护行[3](卷31)。他们在高丽停留20天,受到很高的礼遇,由高丽国王亲自迎接和送行。又如元至顺元年、高丽忠惠王即位年(1330年)闰七月,德宁公主嫁到高丽时,由翰林学士阿塔歹、户部郞中秃怜、宣使孟士泰护行[3](卷36)。再如元至正十一年、高丽恭愍王即位年(1351年)十二月,鲁国大长公主嫁到高丽时,“失秃儿太子及直省舍人牙忽护行”[3](卷38)。护送元朝公主到高丽的这些随行人员,体验了高丽王宫贵族的生活。在高丽的所见所闻,促进了他们对高丽文化的了解,而与他们接触的高丽官吏和王公贵族,也通过他们了解了元朝的礼仪和文化,这些都促进了两国间的文化交流。尤其是齐国大长公主嫁到高丽时,带印侯、张舜龙、车信、卢英、郑公等怯怜口(私属人)一同到高丽。他们定居在高丽并在高丽任官,后多次出使元朝,其中印侯出使元朝多达18次[4]。可见,随着元朝公主嫁到高丽,元朝与高丽之间有了更多的人员往来和更加深入、更加频繁的接触和交流。

在嫁到高丽的元朝公主中,齐国大长公主作为第一位与高丽国王结婚的元朝公主,也作为唯一一位真正的公主①,在元朝与高丽的文化交流史上具有特殊地位。她在高丽生活了23年,其子后来成为高丽第26代国王——忠宣王。她作为上国的公主,有时站在元朝的立场,维护元朝的利益;有时作为高丽王妃,维护高丽的利益,努力减少两国间的矛盾。

《高丽史节要》记载,元至元十二年、高丽忠烈王元年(1275年)七月,“达鲁花赤黑的还。……公主恐黑的谗构,遣式笃儿偕往,觇其所为”[5](卷19)。黑的在高丽任达鲁花赤期间非常傲慢,受忠烈王的抑制才不敢妄为。他回元朝时,齐国大长公主派式笃儿到元朝,监视他是否“谗构”忠烈王。式笃儿是齐国大长公主嫁到高丽时带来的怯怜口,是公主的亲信,后改名为卢英。可见,齐国大长公主为忠烈王和高丽的利益而介入元丽关系,减少了两国间可能发生的矛盾和冲突。

当时元朝指责高丽王室娶同姓,希望元朝与高丽间通婚。在这一背景下,齐国大长公主亲自出面促成了元朝与高丽统治阶级之间的联姻。如元至元十三年、高丽忠烈王二年(1276年),“公主以安平公女许嫁忻都子,王欲不许,公主邀庆昌宫主及安平公妃,令与忻都妻面约婚。宫主,安平公之姨也”[3](卷89)。忻都是元朝派往高丽的将领,是率领两国军队镇压三别抄军起义、两次远征日本的重要人物。庆昌宫主是忠烈王的父亲元宗的王后,齐国大长公主不顾忠烈王的反对,邀安平公妃和安平公的姨母庆昌宫主见忻都的妻子,促成了忻都的儿子和安平公女儿的婚事。众所周知,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之间的婚姻是促进双方文化交流的重要渠道之一。尤其是统治阶级之间的联姻,更是促进双方政治交流的重要手段。齐国大长公主通过促成两国统治阶级之间的联姻,促进了元朝与高丽间的文化交流。

齐国大长公主关心贡女事务,也把高丽贡女带到了元朝。《高丽史·廉承益传》记载:“齐国大长公主将入朝,命承益、印侯等选良家女”[3](卷123)。又如《高丽史·洪奎传》记载:“忠烈与公主选良家女,将献帝。奎女亦在选中,赂权贵未得免,谓韩谢奇曰:‘吾欲剪女发如何?’谢奇曰:‘恐祸及公。’奎不听,遂剪。公主闻之大怒,囚奎酷刑,籍其家。又囚其女讯之。”[3](卷106)这是元至元二十五年、高丽忠烈王十四年(1288年)发生的事,洪奎曾护卫时任世子的忠烈王到元朝,受过元世祖的嘉奖。齐国大长公主听说他阻碍贡女事务后,严惩他和他的女儿,最终把他的女儿赐给元朝使臣阿古大,可见齐国大长公主督促和推进了贡女事务。贡女制度既是元朝控制高丽的一种政治工具,又是元朝与高丽和平相处的重要纽带,也是维护双边关系的重要政治手段[6]。齐国大长公主通过督促和推进贡女事务,为两国保持和平、稳定的政治关系作出了一定的贡献。齐国大长公主带到元朝的高丽贡女长期生活在元朝,带去了从生活起居到服饰、语言、艺术等方面的高丽文化[7],促进了两国间的文化交流。

蓟国大长公主也在元朝与高丽文化交流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她于元元贞三年、高丽忠烈王二十二年(1296年),与时任高丽世子的忠宣王结婚,于元大德二年、高丽忠烈王二十四年(1298年)正月到高丽。不久,蓟国大长公主嫉妒赵妃受宠,派人到元朝告此事。赵妃是平壤君赵仁贵的女儿,于元至元二十九年、高丽忠烈王十八年(1292年)与忠宣王结婚。蓟国大长公主在高丽生活7个月左右②,期间两次派人到元朝告赵妃,元朝则3次派使节到高丽,拘禁或审问多人,把赵妃和赵仁贵等人带到元朝。从《高丽史》记载的“元又遣使来鞫仁规,凡乘传百者余”[3](卷89),可见其规模。这一事件是导致忠宣王退位,忠烈王复位的重要因素[8]。此后,她到元朝生活15年。期间忠烈王利用忠宣王与蓟国大长公主间的不和,于元大德五年、高丽忠烈王二十七年(1301年),“遣都佥议司使闵萱表请改嫁公主”[3](卷89)。可见,蓟国大长公主在两国间的交流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使元朝与高丽有了更多的人员往来和接触。

在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之间的交流中,人员往来是文化交流的重要方式。人作为文化的载体,其跨国移动会增进对彼此文化的了解,虽然在此过程中少不了文化冲突和政治矛盾,但归根结底还是促进了双方多方面的交流。

元朝公主为两国维持和平的政治关系,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而和平的环境是两国经济、文化得以发展、交流的重要前提。

元朝公主与高丽国王的婚礼都在元朝举行,为了婚礼,高丽花费了很多费用。如齐国大长公主与忠烈王在元朝结婚时,高丽用黄金3斤7两、白金750斤7两和宰枢、百官等人上交的白银作为他们的旅费和婚礼费用[9](P214)。再如蓟国大长公主与忠宣王在元朝结婚前,高丽派人到元朝送来了钱币[3](卷79)。为了这次婚礼,高丽向七品以上官吏科敛白金,还用了庆尚道1294年一年的租税[9](P214)。另外,忠宣王还“以白马八十一匹纳币于帝,尚晋王甘麻刺之女宝塔实怜公主……又献白马八十一匹于晋王”[5](卷21)。可见,元朝公主的婚礼促进了两国间的物质交流。

婚后,元朝公主通过如元省亲机会,促进了两国间的文化交流。《高丽史节要》记载,元至元十八年、高丽忠烈王七年(1281年)三月,“齐国大长公主闻皇后讣音,遣中郎将郑公如元请奔丧”[5](卷20)。到元至元二十四年、高丽忠烈王十三年(1287年)八月,“公主遣柳庇如元,请从王入朝”[5](卷21)。齐国大长公主亲自派人到元朝,主动要求如元,可见她对故土和亲人的思念之情。这两次齐国大长公主都没能如愿,第一次她历经约三个月左右时间,到达元朝境内的懿州,但“帝敕还国”,因此返回高丽[3](卷29)。第二次是到平壤后,“闻贼起咸平府,道梗”[3](卷89),因此返回开京。可见,元朝公主如元省亲绝非易事。她们不顾路途遥远,历经千辛万苦如元省亲,促进了两国间的物质文化交流。

《高丽史》记载,元至元十五年、高丽忠烈王四年(1278年)七月,忠烈王向元朝中书省上书,请求元朝继续放还蒙古军俘获的高丽人回国的同时,让不便移徙的高丽人在东京路搬运齐国大长公主来往于元丽时的行李[3](卷28)。东京路治所位于今辽宁省辽阳市。此记录表明,忠烈王支持齐国大长公主带很多物品往来于元朝与高丽之间。

的确,齐国大长公主在高丽生活期间,每次如元都带大量物品,献给元朝的太后、皇帝、皇后和太子、太子妃等人。元朝皇帝、皇后、太子等人也赐给公主不少物品。如元至元十五年、高丽忠烈王四年(1278年)夏,“王及公主到京师谒帝,帝宴慰之。……公主张小红伞,率永宁公王总管夫人及诸姬媵入自东北隅。献金银器皿、细苎布。……公主以世子及小王女谒皇后,献银十锭、细苎布二十匹。……皇后赐公主彩段一车”[3](卷89)。同年七月,“帝赐王及公主衣各一袭,从臣宰枢至四品各赐金塔子表里,其余各赐注丝表里。从臣各献白纻布于公主以谢”[3](卷28)。高丽臣僚收到元世祖所赐的物品之后谢公主一事,表明齐国大长公主在两国间的贡赐贸易中占重要地位。

齐国大长公主之所以能在元丽文化交流中占重要地位,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从高丽方面来说,由于元朝皇帝的驸马身份,能提高忠烈王在高丽和元朝的威望。忠烈王试图最大限度地利用公主及其背景,甚至是公主身边的人来加强自己的王权[10]。二是从元朝方面来说,元世祖在位35年,齐国大长公主作为元世祖的女儿,在嫁到高丽后的20余年中,一直有元世祖作为强有力的后盾。

《高丽史》记载的齐国大长公主于元至元十五年、高丽忠烈王四年(1278年)和元至元二十一年、高丽忠烈王十年(1284年),以及元至元二十六年、高丽忠烈王十五年(1289年)和元至元三十年、高丽忠烈王十九年(1293年),元元贞三年、高丽忠烈王二十二年(1296年),共5次如元记录中,来回用时最少的约4个月,最多时达8个月。其中,元至元二十一年,高丽忠烈王十年(1284年)四月,齐国大长公主与忠烈王、世子一同如元,“扈从臣僚一千二百馀人,赍银六百三十馀斤、纻布二千四百四十馀匹、楮币一千八百馀锭”[5](卷29)。到同年九月,她才回高丽,来回共用约半年时间。齐国大长公主与忠烈王带1200余人到元朝,在元朝停留约3个月③,这意味着除了他们带去的物品和元朝宫廷赐给他们的物品这种官方的物质文化交流外,还有民间层面的物质文化交流。齐国大长公主最后一次如元是在元元贞三年、高丽忠烈王二十二年(1296年)九月。当时,她与忠烈王带“从臣一百四十三人,傔从五百九十人,马九百九十匹”[3](卷31)。《高丽史》记载,同年十一月,“王与公主谒帝,献方物:金瓶、金钟二事,镂银壶、银汤瓶各一事,银盏一副,银胡瓶、银大樽各一事,半镂银胡瓶二事,银大钟一事,银盂五十事,虎豹皮各十三领,水獭皮七十六领,紫罗十匹,白苎布一百匹,玳瑁鞘子一十。遂侍宴于长朝殿。诸王满座,王居第七。公主之右,无敢坐者”[3](卷31)。这次齐国大长公主与忠烈王在元朝参加了忠宣王与蓟国大长公主的婚礼,来回近8个月时间。他们共带了733人,在元朝停留约5个月,与元朝进行了广泛的经济文化交流。时元朝皇帝元成宗是齐国大长公主的侄子。作为元朝皇帝的姑姑,齐国大长公主促进了元丽间的物质文化交流。

德宁公主也在两国间的文化交流中起了一定作用。她于元至顺元年、高丽忠肃王十七年(1330年)与忠惠王结婚,是忠穆王的生母。元至正四年、高丽忠惠王五年(1344年),忠穆王8岁即位,她以太后身份摄政。到元至正八年、高丽忠穆王四年(1348年)忠穆王死后,忠惠王的庶子忠定王12岁继位,她继续摄政。她在高丽生活20年后,于元至正十年、高丽忠定王二年(1350年)如元,到元至正十四年、高丽恭愍王三年(1354年)回高丽。虽然史书没有记载,但可以肯定,曾摄政六年的她去元朝,肯定带了不少人马同行。她在元朝生活4年后回到高丽,毋庸置疑,她也促进了两国间的物质文化交流。

元朝公主带到元朝的银镂葵花盏、金瓶、金镂银尊、银盂等高丽手工艺品和紫罗、细苎布等纺织品以及从元朝带到高丽的金瓮等手工艺品和彩段等物品,促进了两国间的手工艺品制作技术和纺织技术的交流。

元朝公主嫁到陌生而遥远的高丽,没有亲人,没有自己的人际关系网,在语言不通、风俗迥异的异国,为了适应新的环境和婚后的生活,做出了很多努力,这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两国间的日常生活和文化交流。

蒙古族的习俗和文化不同于高丽。元朝公主嫁到高丽后,把蒙古族的日常生活习惯带到了高丽。如前所述,齐国大长公主嫁到高丽时,带来了乳母和怯怜口。他们在高丽定居,他们的子女与高丽官吏的儿女也缔结婚姻。如印侯的女儿与大将军元卿的儿子元善长结婚[3](卷124),张舜龙的女儿与副知密直司事李贞的儿子李琨结婚[3](卷124)。婚姻使两个出生于不同民族的人组成一个家庭。婚后,他们共同经历生儿育女的过程,并与双方的家长、兄弟姊妹、亲戚等有较密切的来往。这种日常生活中的接触,定会促进双方的文化交流,尤其是衣食住行等方面的交流。

元朝公主还促进了元丽间的服饰文化交流。除了元朝公主如元时元朝皇帝或皇后所赐的服装外,元朝还通过使臣赐给公主服装。如元至元二十六年、高丽忠烈王十五年(1289年)七月,高丽使臣“柳庇还自元。帝赐王玉带,公主金袍”[3](卷30)。高丽也为公主派人到元朝购买公主的服装。如元至元二十四年、高丽忠烈王十三年(1287年)三月,高丽派遣将军张舜龙等到元朝买公主珍珠衣[3](卷30)。

蒙古族作为游牧民族,有住蒙古包的习惯。如元泰定二年、高丽忠肃王十二年(1325年)八月,曹国长公主与忠肃王到汉阳,“张毡幕于富原龙山高阜望海处而御之”,公主在毡幕分娩[5](卷24)。再如元至元十一年、高丽元宗十五年(1274年),齐国大长公主嫁到高丽时,“帝令脱忽送公主,脱忽先至,张穹庐,祓以白羊膏”[3](卷89)。这给高丽建筑增加了蒙古因素。高丽多山,日官依照《道诜密记》认为“若作高屋,必招衰损”[3](卷28)。因此,高丽从太祖开始一直没有建高楼,而齐国大长公主打破了这一传统。她请元朝工匠到高丽,不顾日官的反对,建三层楼阁[3](卷89)。这些都促进了两国间的建筑文化交流。

齐国大长公主还促进了两国间的医学交流。齐国大长公主就曾派遣高丽名医薛景成到元朝治疗元世祖的病,后薛景成又为元成宗治病。《高丽史·薛景成传》记载:“元世祖不豫,遣使求医。”齐国大长公主“赐装钱及衣二袭”,遣薛景成到元朝。由于薛景成“用药有效,世祖喜赐馆廪,敕门者时得出入……留二年告归,世祖赏赐甚厚……未几,世祖召之。自是数往还,世祖遇之益厚,前后所赐不可胜纪。成宗寝疾,又召之,因留元”[3](卷122)。此外,齐国大长公主患病时,高丽4次派人到元朝请医,元朝也派医生到高丽。如元至元十六年、高丽忠烈王五年(1279年)五月,齐国大长“公主有疾,遣将军卢英如元请医”[5](卷20)。同年六月,“卢英与医二人还自元”[3](卷29)。

元朝公主还促进了两国间的音乐交流。元元贞三年、高丽忠烈王二十二年(1296年),齐国大长公主如元时,元朝皇帝为晋王饯行,忠烈王与齐国大长公主“侍宴,酒酣,公主歌,王起舞”[3](卷89)。同年十一月,忠宣王与蓟国大长公主在元朝举行婚礼,《高丽史》记载:“是日,宴皆用本国油蜜果。诸王、公主及诸大臣皆侍宴至晩。酒酣,令本国乐官奏感皇恩之调”[3](卷31)。当时,忠烈王与齐国大长公主也在场,宴会上用了高丽的“油蜜果”,由高丽乐官演奏曲目。可见,蓟国大长公主举行婚礼的过程,也是两国间进行饮食文化交流和音乐交流的过程。

鲁国大长公主也在两国间的书画与音乐交流中起了一定作用。她到高丽时带去了元朝的书画,使两国间有了绘画交流,在高丽形成新的画风方面,起了一定作用[11]。鲁国大长公主是与高丽国王结婚的最后一位元朝公主。与之前嫁到高丽的元朝公主不同,她与恭愍王的婚姻较少政治联姻色彩,夫妻关系很好[12]。鲁国大长公主死后,恭愍王到公主的陵墓,“御丁字閣,奏胡歌献酬”[3](卷89)。推进反元改革的恭愍王,为已故的鲁国大长公主“奏胡歌”,说明公主生前爱听蒙古族歌曲。毋庸置疑,元朝公主嫁到高丽后特别思念家乡和亲人,她们通过听蒙古族歌曲解乡愁,在此过程中,促进了两国间的音乐交流。

元朝公主促进了两国间的佛教文化交流。《高丽史·齐国大长公主传》记载,元至元十三年、高丽忠烈王二年(1276年),“有吐蕃僧自元来,自言帝师遣我,为公主、国王祈福。宰枢备旗盖出迎,闾巷皆焚香。其僧食肉饮酒……又请设曼陀道场……公主施钱甚厚,其徒争之诉曰:‘僧非帝师所遣,其佛事亦伪也’。公主诘之,皆伏,遂黜金郊外”[3](卷89)。在这则史料中,来自元朝的吐蕃僧不是帝师派来的。起初,齐国大长公主没能识别其真相,意味着他进行的佛事带有元朝佛教的特点,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两国间的佛教文化交流。

齐国大长公主生前有很多到佛寺参与佛事活动的历史记录。《高丽史》记载,在高丽生活的23年间,她共56次到佛寺,9次因病“移御”佛寺,最后“薨于贤圣寺”[3](卷31)。蓟国大长公主在高丽生活的3年间,也有9次到佛寺的记录。元朝皇室信奉藏传佛教,齐国大长公主和蓟国大长公主等元朝公主从小受到藏传佛教的熏陶,她们把元朝佛教的这些因素带入高丽[13],促进了两国间的佛教文化交流。

蓟国大长公主还促进了两国间的巫术与道教文化交流。如前所述,蓟国大长公主派人到元朝告赵妃受宠之事。此时,“有人贴匿名书于宫门云:‘赵仁规妻事神巫咒诅,使王不爱公主而爱其女。’……又遣徹里如元告贴榜事。……元又遣使执赵妃及宦者李温以归。太后遣蕃僧五人、道士二人来祓公主咒诅”[3](卷89)。蓟国大长公主两次派人到元朝,元朝也多次遣使到高丽,还把赵妃等人带到元朝。元朝太后又遣蕃僧、道士到高丽。这一事件虽然作为冲突与矛盾的形式出现,但这个过程促进了元朝与高丽间的巫术、佛教和道教文化交流。

元朝公主去世后,两国之间也有了较多人员来往。如齐国大长公主去世后,“元遣火鲁忽孙来吊公主丧。太后赐赙楮币,转藏追福”[3](卷31)。再如元延祐六年、高丽忠肃王六年(1319年),濮国长公主去世后,高丽“遣元尹任子松如元告讣,郎将李麟告讣于营王。营王遣使来吊丧,皇太后亦遣中使于侁不花来吊”[3](卷89)。可见,濮国长公主去世后,高丽与元朝为了告丧与吊丧,互派使臣。这些都说明元朝公主间接地促进了两国间的丧葬文化交流。

以上考察了元朝公主在元朝与高丽文化交流中的作用。由于史书对女性的记录很少,加上以往的研究一般把国际关系史、文化交流史与掌握重要政治权力的男性或著名男性文人联系在一起,所以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遇到了较多困难,有时难以具体论述元朝公主直接推进两国文化交流的事例,这是本论文的不足,有待以后进一步挖掘相关资料。但是学界较少把女性当作历史的主体,更很少把女性和国际文化交流史联系在一起,从这个意义上讲,本文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它能从妇女史的角度扩展中朝文化交流史的研究领域,展示女性在国际关系和文化交流史上所起的作用。

注释:

① 在嫁到高丽的元朝公主中,只有齐国大长公主一人是皇帝的女儿,其余6人均是宗室之女。在元一代皇女及诸王女皆称公主。

② 蓟国大长公主于元大德二年、高丽忠烈王二十四年(1298年)正月到高丽,于同年秋8月回元朝(《高丽史》卷31)。

③ 他们到五月份已到辽宁境内,《高丽史》没有记载此后他们的行程,所以无法了解其在元朝停留的确切时间,但回高丽时可能也用一个多月时间,据此可以推断他们在元朝停留约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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