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走出去”企业涉税基础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与应对

2018-07-29 16:28曾娟
中国国际财经 2018年6期
关键词:电子政务走出去纳税人

摘 要:全面准确掌握“走出去”纳税人基础信息,是有效开展各项境外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必要前提。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我国企业走向海外拓展国际市场的步伐明显加快,据此税务机关积极开展了系列基础信息清册的建立和更新完善工作,基本构建起“走出去”纳税人基础信息框架体系。而在取得成绩与经验的同时,“走出去”企业基础信息披露的税收遵从问题也日益凸显。

关键词:基础信息;纳税人;电子政务

一、“走出去”企业基础信息披露的税收遵从问题

(一)纳税人信息披露意识薄弱

我国近三十多年经历了社会的飞速发展,时代的巨变必然带来税收环境的巨变,而纳税人的法治意识、税收合规意识往往难以跟上我国迅速发展的依法治税大环境,在整体税收合规意识不强的情形之下,部分在境外开展投资业务的纳税人更难以意识到境外信息的披露义务,境外涉税信息披露意识尤为薄弱。

(二)纳税人信息披露成本高

涉税信息的披露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但过度的信息披露也会成为纳税人的负担,因此税务部门在设计信息披露规则时应把握好科学适度的准则。目前我国“走出去”企业的信息披露单设表格、单设台账,其涉税表格、台账中的数据口径与一般企业财务部门原始的财务数据口径存在出入,纳税人填报的过程中需完成财务数据口径向税务数据口径的转换,从而造成了纳税人信息披露成本的增加。

(三)信息披露不合规成本低

一方面,在现有的涉税管理条件下,税收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税源管理手段较落后,“走出去”纳税人信息披露不合规被税务部门识别的概率不高,部分纳税人存在投机心理;另一方面,信息披露的不合规行为即使被税务部门识别,其违规成本低,处罚金额低,多数情况下企业自行整改即可,可避免处罚。“走出去”企业信息披露不合规的成本之低,加剧了税收遵从度低的问题。

二、税务机关基础信息管理难题

(一)基础信息数据摸底缺乏抓手,准确性不高。

电子政务经过数十年发展,目前已经打破信息孤岛的旧状,但政府各部门间关于“走出去”企业基础信息的交换机制仍处缺位状态,税务部门的数据来源渠道有限且数据准确性不高。

稅务部门外部数据来看,根据某计划单列市往年情况,从商务部等第三方获取的境外投资备案清册中,经纳税人核对实际真正存在对外投资的不到60%,而其中颇具规模的则更少;税务部门内部数据来看,所得税年报、关联申报表、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等报表中披露的信息较第三方信息更少。整项基础信息数据摸底工作缺乏抓手,目前税务部门掌握的基础清册数据准确度低,核实效率低是最大的问题,这也导致了基层税务人员境外税收工作情绪不高。

(二)基础信息数据缺乏集约化载体,采集录入、更新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目前税务部门“走出去”纳税人基础信息每年以分散数据文档的形式形成台账,缺乏一个集约平台集中录入、更新数据,信息化程度不够,使得数据在时间跨度上的纵向衔接及不同来源、不同口径上的横向衔接不够顺畅,单户纳税人档案下亦难以体现境外投资基础信息,数据应用基础不牢,信息的比对更新和使用效率不高。

(三)税务部门内部指导、衔接有待加强。

税务部门“走出去”纳税人基础信息工作的内部指导性不够,税务部门内部一些工作人员不“知其然”,更不“知其所以然”,对相关工作背后的意义及规划缺乏认识,使得工作重视度不高,积极性不强,影响工作质效。

三、加强“走出去”企业基础信息管理的思考

一是建议国税总局直接与商务部门、外汇管理局等相关第三方部门协调,明确构建信息交换机制,拓宽信息来源渠道,通过信息化处理提高信息准确度;

二是加快修改境外投资所得申报及备案的相关文件,目前,纳税人普遍没有申报境外投资与所得的意识,导致遵从度过低,无法准确获取企业境外信息,建议国际税务部门加强同所得税部门的衔接,从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入手,修改现有的居民企业所得税境外投资及所得申报表,更加规范、简洁、可操作。

三是做实“走出去”纳税人调研工作,了解清楚纳税人真正的涉税需求,分析目前“备案多、投资少”现象背后的实质,有助于后期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四是基础信息工作分类分级开展。“眉毛胡子一把抓”效率不高且打击工作积极性。建议当前先对具有一定规模的“走出去”企业重点做好基础信息整理分析工作,对其他小规模“走出去”企业则可重点做好宣传培训以促进纳税遵从;

五是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议搭建统一平台、模块,实现“走出去”纳税人基础信息数据的集中录入、更新、比对与分析。建立“走出去”企业档案管理机制,形成“一户一档”,内容涵盖企业基本情况,对外支付备案、享受税收协定、关联申报重点信息(如境外分红)等,每年只需对档案进行维护和更新,减轻纳税人资料报送的负担,同时也便于税务机关对信息加以综合分析和利用,找准境外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切入点。

六是加强内部培训与外部宣传。对内部税务工作人员加强实操性的、指导性的业务培训,提升其站位与业务水平;对纳税人强化“走出去”信息披露义务的宣传提示,明确信息披露违规成本并强化执行,提升其纳税遵从度。

作者简介:

曾娟(1990-),性别:女,籍贯:湖南邵阳,民族:汉族,学历: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涉税风险管理及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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