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份,按算术平均计算,东部地区居民消費价格同比上涨2.0%,涨幅同比扩大0.4个百分点,比上月缩小0.3个百分点。11个省份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辽宁、北京分别上涨2.9%和2.5%。与去年同期相比,7个省份涨幅扩大,辽宁、河北分别扩大2.2和1.1个百分点;4个省份涨幅缩小,天津、海南分别缩小0.9和0.4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北京涨幅持平;10个省份涨幅缩小,海南、广东分别缩小0.9和0.5个百分点。
中国经贸导刊2018年16期
1《工程建设与设计》2024年6期
2《安徽建筑》2024年2期
3《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2024年2期
4《花卉》2024年6期
5《天津教育》2024年3期
6《现代经济信息》2024年5期
7《世界热带农业信息》2024年3期
8《家庭医学》2024年2期
9《学周刊》2024年10期
10《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24年8期